社会生活
民政工作
【概况】2013年,区民政局被评为浙江省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莲都区信息公开先进单位、政府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大社保体系建设先进单位。下属单位96345市民服务中心、老竹敬老院被浙江省老龄委评为“敬老文明号”;96345市民服务中心被省民政厅评为“贴心民政服务十大品牌”,被共青团浙江省委评为“志愿服务优秀集体”;儿童福利院被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评为“涉外送养工作先进单位”。
【救灾救济】2013年10月,莲都区遭受“菲特”台风影响,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影响。灾后重建恢复倒塌住房5户6间,修复损坏住房户16间,部分农作物受损,紧急转移人员20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8652万元。下拨冬春和应急救灾救济款共126万元,救济受灾群众3227多人(次)。慰问困难群众7644人,直接走访慰问困难家庭494户,走访军转企困难干部6人,敬老院6所,发放慰问金203.9万元。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慈善助学,筹措助学金34.4万元,资助孤儿、困难学生128名,帮助解决困难学子入学难的问题。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莲都区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109户(其中:非农761户,农业5348户),7195人(其中:非农998人,农业6197人)。2013年,共核拨低保金(包括物价补贴和春节困难补助)2062.6万元,并全部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月补差标准达250元,保障面占应保障数的100%,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居民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从原来的城镇每人每月425元提高到480元、农村每人每月277元提高到327元。城乡低保标准年增幅达到13%以上,农村低保标准达到不低于城镇低保标准的68%。
[农村"五保、三无“供养】2013年,老竹敬老院被省民政厅被为三星级敬老院。集中供养率保持在92%以上,集中供养资金由2012年的人478元/月提高到542元/月,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的生活不低于当地农村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拨付,足额到位;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医疗救助保障。
【医疗救助】2013年,区财政安排医疗救助金500万元,省补助是365万元,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55万元,人均享受救助2738多元,救助城乡困难居民2758人。12月,完善《莲都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对莲都区救助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进行调整。持证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封顶线不低于4万元,大病救助比例不低于50%,封顶线不低于8万元。开展即时结报制度,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预算安排医疗救助资金达到人均18元,做好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成30多名困难群众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养老服务】2013年,完成郑榴娟第二(碧湖)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筑面积4188平方米,新增床位200张。完成莲都区三岩寺养老服务中心(民办)的审批,占地总面积3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新增床位260张。推进丽阳、陶村等36个城市、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建筑面积1680个平方。2013年年底,机构拥有床位数1668张,每百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2.78张。加强护理员队伍业务培训,共培训养老机构护理员50多人,其中护理员师资2名,高级1人,中级8人,初级39人。通过整合资源,对现有城乡社区用房、“星光老年之家”等通过调剂、改造、提升等多种形式,拓展服务功能,新建库头、黄泥墩等36个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以助餐、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等“五助”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为老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避灾工程】2013年,加强城乡社区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完成78个避灾中心(点)建设,4个社区被评为部级减灾示范社区,1个评为省级减灾示范社区。建立覆盖区、乡(镇)、村和城乡社区的三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在仙渡乡,丽阳门社区、葛販村开展人员转移、人员疏散等自然灾害应急演练。乡镇级避灾安置场所覆盖率达93%,社区(村)级覆盖率达35%,城乡避灾安置场所标识牌、指示牌设置率达55%,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宣传活动,2013年永辉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白云社区评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抚恤定补】2013年,莲都区有享受定期补助抚恤优抚对象2202人,其中烈士遗属13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14人,残疾军人172人,红军失散人员1人,在乡复员军人152人、自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在乡复员军人9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37人、自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24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202人,自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132人,对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无工作单位且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的)现享受人员46人,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现享受人员1113人。
【零散烈士墓保护】莲都区属革命老区,具有光荣的革命斗争历史,众多的革命先烈为新中国的建立和建设献出宝贵生命。2013年,莲都区范围内共有散葬烈士墓64处,这些零散烈士墓亟须修缮和管理,加以抢救性保护。完成所有散葬烈士墓的迁移、整合、就地修缮工作,就地修缮(52座)的每座补助5000元,迁入生态公墓(12座)的每座补助8000元,碑文绣刻支出经费23680元,合计支出379680元。签订管理协议,明确烈士墓保护责任人及职责,建立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作用。
【优待金及一次性奖励金】2013年,共发放优待金及一次性奖励金4383300元。非农户口和农业户口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按年人均2012年标准10400元调整为11600元。高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在校大学生)青年当年入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退役士兵安置】2013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167人,其中退役士兵163人,转业士官4人。其中,选择安置城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31人,选择安置农村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122人,选择安置进藏兵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10人,选择安置工作单位的转业士官4人,分配到碧湖文广站、林
业站各1人,黄村农机站1人,区殡仪馆1人。根据浙江省实行城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政策和莲民〔2013〕84号文件精神,莲都区城镇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义务兵二年)为:38000元(执行不低于上年度标准);农村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调整为(义务兵二年)为:4300元;农村进藏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义务兵二年)为:按城镇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的一半执行。在此基础上,超期服役的,一级士官(三年)服役期满增发20%,二级士官(三年)服役期满增发30%,三级士官(四年)服役期满以上增发100%,服役期未满的按低一级标准执行。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标准每人每月425兀提标为每人每月480元。共发放经济补助金和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计200.45万元。投入经费180500元为82位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并为军地两用人才推荐用人单位有:优先推荐35人到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莲都公安分局保安服务公司、市救助站等单位就业。其余在本区、外地打工,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为97%。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2013年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拥军氛围。区委书记、区长带领区几大班子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在元旦、春节、“八一”期间对驻莲部队官兵、军队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详细了解部队官兵的军政训练、学习工作及生活情况,送去慰问金和慰问物品24万余元。莲都区各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在春节、“八一”期间共走访慰问烈军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1120余人次,赠送慰问金、慰问品50余万元。
【社区建设】2013年,左渠门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成并投入使用,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具备“五室四站两栏一校一场所”的功能,为服务基层群众提供必要的场地。西银苑、金苑社区服务用房完成初步验收。农村社区方面,按照“一厅五室四站两栏一校一场所”的要求,充分整合各类设施资源和服务资源,投入建设服务平台。2013年,建成并验收库坑、仙里、风化等15个以上标准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96345”市民服务中心】2013年,“96345”市民服务中心完成平台升级,改造后的平台具备更良好的稳定性和扩展性,能充分满足市民的多元化服务需求。中心储存信息量已突破15000条。2013年,话务量达到13.7万个,回访满意率为99.97%。服务范围开始向中心镇延伸,并在老竹镇开展试点工作。“96345”市民服务中心先后被授予“浙江省优秀志愿者服务集体”、全省十大“贴心民政”服务品牌、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村规模调整工作】2013年村规模调整后,莲都区村数由333个调整为208个,减少125个;涉及调整的有210个村,不涉及调整123个村,组建新村85个,调整率为37.5%。
【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2013年,莲都区辖208个村,应换届207个村,紫金街道古城村因涉及项目征迁暂缓换届,其余村均完成换届工作。此次村委会换届合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739人,参选率达93.8%。其中新当选366人,女委员216人,党员246人,35岁以下61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5人。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9436人,其中党员代表2250人,妇女代表2990人。
【福利企业管理】2013年,莲都区4家福利企业实现工业产值52449万元,销售收入4752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521万元。福利企业共安排就业岗位1175个,其中安置残疾职工337人,残疾职工五险参保总额为234万元,人均每年6944元,全部职工工资总额4353万元,年人均37046元,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婚姻与收养管理】2013年办理登记结婚4313对,离婚1429对,补发结婚证2416本,补发离婚证173本,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3934份,依法办理合格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共办理收养登记56件,其中办理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42件,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件11,三代以内血亲3件。
【民间组织管理】注册登记的莲都区性社会团体61家,其中行业性社团14家,专业性社团12家,学术性社团14家,联合性社团21家;区本级民办非企单位132家,其中教育类96家,卫生类9家,科技类18家涝动类4家,民政类5家。47家社会团体和11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参加年度检查,年检率达100%,合格率达100%。
移民工作
【概况】2013年,莲都区实有紧水滩水库、石塘水库、滩坑水库等30座大中型水库移民10856人,涉及16个乡镇、街道145个行政村(居委)。还有小型水库43座,移民688人,涉及10个乡镇、街道33个行政村。移民人均收入10159元,比2012年增长14.8%。加大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力度,共调处各类信访案件19处,109人次。健全移民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区本级举办移民创业致富技能培训班7期,培训移民608人次。
2013年,区移办始终高度重视移民的稳定工作,平时做到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的移民,及时答复每一件移民来信,针对可能引发不稳定的矛盾纠纷都能迅速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到村到户,同乡村干部一道及时调处化解。走访慰问6个移民重点安置乡镇16个安置村的43户困难移民户,共发放慰问金24600元,为困难移民解燃眉之急。接待移民来信来访19起109人次,比2012年同期下降45.8%。重点解决莲都区滩坑移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非转农问题、碧湖镇竹溪滩坑移民由于底丘缓坡开发, 涉及山林款的分配问题,要求享受同村同待遇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150多个移民安置村包括34个滩坑移民安置点的移民已逐步融入安置地,移民大局基本稳定。
【滩坑移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非转农问题】2013年,莲都区移民办出台关于办理莲都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有关问题指南的补充意见,解决这一部分移民非转农问题,避免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促进莲都区移民大局的稳定。也为丽水市解决这一问题开了好头,得到市里的充分肯定。共有12名滩坑移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非转农手续,并相继落实生产用地。
【移民后期扶持工作]2013年, 莲都区移民后扶工作从原先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向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生产并重转变,安排下达生产开发类项目41个,补助移民资金195.48万元,占2013年下达项目资金总量639万元的30.8%,提高移民资金使用效益。完成并通过验收项目66个, 补助移民资金304.25万元,占年度计划的51%。在重点移民安置乡镇开展移民创业活动,培育碧湖沙岸4公顷莲藕基地、大港头镇茶园基地、丽新吠岸来料加工点等移民创业创新示范点,以此带动移民生产发展。投入移民资金21.5万元完成3个农贸市场改造,加快移民致富步伐。与区妇联配合发展移民点规模来料加工点。仅11月移民来料加工从业人数有850人,加工费107.5万元。丽新乡吠岸村新新来料加工点租用滩坑移民住房,招收滩坑残疾移民为固定工,既能实现移民增收还能帮助移民稳定。
【移民创业贷款工作】2013年12月,莲都区移民创业贷款余额4039万元,涉及移民353户,较2012年同期增加236万元、20户,帮助一部分移民解决发展生产缺乏启动资金的矛盾。
【老竹镇曳岭脚滩坑移民和美新村建设】老竹镇曳岭脚安置点安置滩坑水电站移民135户397人。2013年区移办重点在老竹镇配合东西岩景区旅游开发发展自驾游饮食、旅馆业。并对老竹镇曳岭脚移民点进行全面美化、绿化、亮化和道路硬化为主的和美移民新村建设,成为丽水市首批和美村。4月25日,莲都区政府在老竹镇召开曳岭脚村滩坑移民和美新村建设研讨会,明确下步工作具体要求。规划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458.87万元,涉及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村庄绿化、房屋外墙立面统一等工程。截至2013年12月底,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已经竣工,两个项目共投入230.698万元,新建道路13351平方米,新建排水工程1275米,村庄绿化和房屋外墙立面统一工程规划设计已完成,因村规模调整工作等原因后续进展较为缓慢,计划于2014年6月底完工。
残疾人事业
【概况】2013年,以新出台的市政府令《丽水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为契机,区残联顺势出台多个扶残新政策,《莲都区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实施办法(试行)》《丽水市莲都区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办法》《莲都区自谋职业残疾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等,明确规定扶助残疾人的范围、金额、程序等,相较于往年都有大幅度提高。为规范单位内部工作,区残联出台系列工作制度,如《莲都区残联惠残政策受助残疾人退出申报制度》《莲都区残疾人小康邛日光庇护中心考核办法(试行)》《2013年社区残疾人工作考评细则》《莲都区残联考勤制度》等。
2012年,开办阳光家园3家,受到省、市残联领导的高度肯定,还专门在莲都召开丽水市残疾人阳光家园建设现场会。2013年,又相继建成7所,共接收劳动年龄段智力、精神及其他各类残疾人230多名。探索建立康复站,满足残疾人的各类康复需求。2013年,相继建设莲都区残疾人康复示范站(丽水仁济康复医院)、碧湖康复站(莲都人民医院)、紫金街道康复站、碧湖平原康复站、黄村康复站、仙渡康复站,为2000多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照料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建成两家托养中心,即三岩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和灵山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各入托残疾人30多名和60多名。2013年度,区残联被评为浙江省残联系统省级先进集体。
【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2013年,根据广大重度残疾人家庭需求,在满足一级智力、精神、肢体残疾人的前提下开始向二级扩面,莲都区共有613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托(安)养服务。居家安养作为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的主要方式,有485名残疾人享受此政策。集中托养方面,落实在敬老院等机构集中托养的重度残疾人共128人。【残疾人康复工程】2013年,以各种形式惠及1512名残疾人进行各类康复,共计金额160余万元。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每例补助800元,共补助200例;贫困下肢重度残疾人人工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每例补助1万元,共补助3例;为30名盲人免费提供定向行走训练, 安装假肢22条,赠送助听器200台、助视器12台、轮椅150辆;0一6岁抢救性工程康复训练共28人;赠送辅助器具15人;为精神残疾患者发放价值6。0元的服药卡共计802张;为2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2013年,莲都区4912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占低保人数的71%,其中2425名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享受低保金,实现应保尽保;残疾人医疗保障补助政策全面落实,帮助6972名持证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4110名残疾人缴纳农村政策住房保险,帮助667名持证重度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
【扶持救助工作】鼓励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或加工业,并根据规模给予创业初期有困难的残疾人2000一5000元不等的资金扶持,达到扶贫基地标准的给予1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2013年度,新增省级扶贫基地1个,市级扶贫基地2个,区级9个,种养大户14户,一般种养户21户,共补助资金33.1万元。帮助从事个体经营和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助。对从事个体经营的29名残疾人进行一次性的资金补助,共计补助金额17.8万元。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以经济实用、量力而行为原则,对居住条件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住房改造,共完成残疾人住房改造90户,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扶助残疾人入学和自学成才,办好培智学校,普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加大助学力度,由一次性补助改为每学年补助,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各类学历教育,共补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87人,学前教育3人,补助金额23.8万元。开展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因病、因灾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就学、创业、住房及生活暂时困难残疾人或家庭提供困难救助、慰问。2013年,救助困难残疾人1521人次,还有16名困难残疾人享受4000一20000元的爱心助残特殊救助。
【残疾人就业】贯彻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201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73名,集中安置就业455名。通过市、区残疾人专场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60多人。鼓励残疾人创业创新,发展残疾人扶贫基地、来料加工,促进残疾人不同形式就业。发展来料加工点8个,发展来料加工残疾人573人,新增来料加工经纪人3人,以奖代补扶持15个残疾人来料加工场、经纪人76.9万元。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提供市场管理员、保洁员等岗位共计26人。共举办残疾人缝纫、电脑、蔬菜种植、茶叶种植、摄影、来料加工培训班等6期,培训残疾人200余人次。
【残疾人维权】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完善信访专项制度,由专人负责接待残疾人的来信来访。2013年,及时调处各类信访案件15人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013年,未发生残疾人越级上访及大规模群体事件,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残疾人文体】努力提高残疾人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依托社区和残协,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丰富、活跃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残疾人金林美荣获“丽水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残疾人运动员蔡余庆燕入选丽水市十佳“最美丽人”,残疾人赵志伟、林蔚明、周爱娟表演的器乐节目,在全国福建赛区和省级残疾人艺术会演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好成绩,成为莲都区残疾人队伍中的优秀代表。
【残疾人宣传】完善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感召全社会关爱残疾人。2013年,印发《莲都残联》简报12期,被各级报纸网站录用政务信息236篇,新闻89篇,及时反映莲都区残疾人典型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及各类扶残政策。
民族工作
【概况】丽水市莲都区是浙江省民族工作重点县(市、区)之一, 有汉族和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傑傑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土族、达斡尔族、侬佬族、羌族、布朗族、毛南族、伤佬族、普米族、塔吉克族、俄罗斯族、京族等39个民族成分。莲都区少数民族人口居浙江省第二位、丽水市第一位,2013年少数民族人口25724人,其中以畲族居多,约有2.4万人。辖区内有老竹、丽新两个畲族乡镇,少数民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9个,分别是老竹、丽新、碧湖、大港头、联城、白云、岩泉、水阁、富岭。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行政村44个(包括水阁和富岭街道)。
2013年,莲都区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学前教育入学率达到95%,初中毕业升高中比例达98.6%。35个民族村,有11个村建成村级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
有效解决。落实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50%,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个民族乡镇参保人员7900余人,占应参保人数的95%,做好60周岁以上少数民族居民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工作,缓解少数民族农民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2013年,莲都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收入8252元,比2012年增长17.32%;年人均收入在2500一4000元的有1869人,占7.27%,4000一6000元的有3587人,占13.94%,6000一7000元的有6826人,占26.53%,7000一8000元的有7957人,占30.93%,8000一9000元的有3378人,占13.13%,9000一10000元的有1279人,占4.97%,10000元以上的有828人,占3.22%。老竹畲族镇人均收入9450元,比2012年增长15.01%; 丽新畲族乡人均收入9453元,比2012年增长14.16%。两个民族乡镇工农业总产值2.4773亿元,比2012年增长14.69%。其中,工业总产值6801万元,比2012年增长21.38%,农业总产值17972万元,比2012年增长12.48%。莲都区44个民族村,全部完成村庄整治,实现自来水、康庄公路、程控电话全覆盖。
【少数民族地区项目扶持、经济帮扶计划】2013年,向省、市民宗部门争取民族专项资金项目、重点项目和特色村寨项目资金293万元,共有36个项目得到扶持。继续实施开展浙江省新一轮“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众增收帮扶行动计划”,通过省直部门和经济发达地区在项目、科技、医疗、培训、助困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的帮扶,力争在5年时间内,使高丰、堰后等10个民族村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人均收入达到莲都区平均水平。2013年6月,莲都区统一战线各组织的民主党派、无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知识分子群体及侨界代表人士与莲都区35个少数民族村支部书记签订“1+1”双结对协议书,即建立以一个统一战线基层组织与一个民族村结对帮扶,一名统一战线代表人士与一名民族村支部书记结对办公,实现少数民族村全覆盖、全方位、全程式的帮扶服务。莲都区的老竹畲族镇、丽新畲族乡与武义的柳城畲族镇、松阳的板桥畲族乡是浙江省最大的畲族集聚区(该区域总人口60525人,畲族人口10152人,少数民族比例达到16.8%),由于地理位置等条件的制约,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长期相对落后。为此,民宗局配合区政协联合松阳、武义等县市进行调研,并通过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建言,呼吁建立“竹柳新桥跨县域畲族经济协作区”,推动该区域民族乡镇联动发展。【民族各项工作】2013年,成立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25个区直相关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区直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在民族学校开展关于民族知识、民族政策的知识问答、问卷调查等活动。动员民族工作基层组织和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民族知识网上问答和知识竞赛活动。运用报刊书籍、新闻宣传等形式,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过程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变化。
【民族荣誉和奖项】2012年,利山村成为浙江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美丽乡村”现场会四个考察点之一,利山新貌的图片新闻被2012年10月10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2013年5月《中国民族》杂志总第501期上发表“利山一一浙江美丽畲族新家园”专报。2013年4月中旬,组织参加在福建省霞浦县举办的“山哈杯”民歌赛,莲都区选手蓝土新、蓝彩仙的《畲族史源歌》在原生态组民歌比赛中获得二等奖,蓝碧波的《和凤凰一起飞》在创新组民歌比赛中获得三等奖。2010年,老竹镇、丽新乡先后荣获省、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老竹镇沙溪村、白云街道城西村、联城街道下林村、路湾村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民族
团结进步小康村,丽新乡山村村等四个村被评为丽水市生态文明村,大港头镇利山村被评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老龄工作
【概况】2013年,莲都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68028人,占总人口17.18%,增长率为5.02%。其中90岁以上长寿老人1507人,百岁老人28人。2013年,区老龄办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一次性奖励金38.8万元和高龄补贴6.6万元全部发放到位。“四项”创建活动开展顺利,“96345”市民服务中心、老竹敬老院、莲都区人民医院等单位被评为“丽水市敬老文明号”单位和第一届浙江省“敬老文明号”单位。莲都区14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老年电大教学点,建立72个集中收视教学班,学员达6803人次,占到老年人总数的10.05%。
【基层基础工作】2013年,在莲都区范围内规范化老年人协会219个;新建老年活动中心(室)6个,面积0.12万平方米,现有“三星级老年活动中心”5个,“二星级老年活动中心”24个,“一星级老年活动中心”21个,新建农村文化礼堂21个。岩泉街道丽阳社区、白云街道灯塔社区、紫金街道东银苑社区、万象街道府前社区被认定为丽水市第一批“老年宜居”社区;白云街道白云社区老年电大教学点和区供销社老年电大教学点,被评为首批市级老年电大示范教学点;另外,岩泉街道岩泉村老年活动中心、老竹镇陶村村老年活动中心被评为“三星”级老年活动中心。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13年,享受政府购买服务人数339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27.9万元,服务内容涵盖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送煤气、送粮油、配餐送餐、上门理发、管道疏通、家电维修、家庭陪护等,其中还为300名高龄空巢老人免费安装应急救助系统“一键通”。在莲都区建立36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个乡镇均配建爱心洗衣房,为高龄、重残、失能、空巢困难老人解决洗衣难问题。
【老年电大工作】2013年,白云街道白云社区老年电大教学点、区供销社老年电大教学点被评为首批市级老年电大示范教学点,注重发挥区直属教学班的示范作用,带动莲都区各教学班朝着规范化轨道发展。
【老年文体活动】2013年,区老龄办举办“讴歌新时代,展现新风采”老年摄影比赛,参赛人数达到近百人,共收到作品659幅,其中多人获奖;“敬老月”期间,开展农村文化礼堂敬老礼仪评选活动,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活动视频还在莲都新闻网站公布,并评选出多个优秀农村文化礼堂;莲都区刘志松、伍正兰均获得丽水市第二届夕阳红歌手比赛“十佳歌手”荣誉,程火发获得丽水“十大孝贤”,蒋小娟、黃栽美获得“十大孝贤”提名奖。
关心下一代工作
【概况】莲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围绕“关心下一代”主题,充分发挥“五老”(老干部、老专家、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作用,扶助“三失”(失学、失业、失足)青少年工作,建立教育组、科技组、法制组、社区组和帮困助学组。加强调查研究,开展以“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推进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为教育培养青少年发挥应有的作用。
2013年,区关工委联合教育部门,以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阵地,结合学雷锋日、清明节、端午节、建党纪念日等节庆活动,组织开展中国梦主题系列活动。配合文明办、教育局等部门在刘英小学举行“莲都区第二届未成年人道德文化节”启动仪式,通过开展“艰苦奋斗,中华传统美德”社会实践体验生活活动、“手拉手”献爱心、“美德好少年”评选活动和全国第十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等活动,引导学生饯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教育局、区普法办、团区委等部门,在莲都区天宁中学举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启动仪式,先后在23所中小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图片巡回展,上万名中小学生接受教育。
【组织网络】共建有基层关工委277个,其中乡镇14个,村208个,社区25个,学校30个。参加关工委组织的“五老”人员共有1300余人,其中区本级80人。区关工办有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2013年,完成10个村、9个社区、1个乡镇的“五好”关工委创建工作。
【双百活动】2013年,区关工委科技组根据老专家队伍建设的实际,进行优化重组,强化队伍的自身建设,提振老专家们的积极性。老专家们通过师傅带徒弟、知识培训、技术帮扶、业务交流等形式,经过比较筛选,确定莲田套养甲鱼实验、枇杷花茶的试制、美国山核桃的试点、茶叶炒青技术改良、野兔养殖、白猕猴桃培育、野绿豆以草制草、高山西红柿嫁接栽培等10个项目,15个联系点为年度重点帮扶项目,帮助广大青年农民积极投身全面小康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其中野绿豆以草制草项目达到改良土壤,改善生态的目的,得到果农和农业部门的一致好评。老专家吴云仙指导的高山西红柿嫁接栽培既能抗病,又能提高结果率和经济效益,深受农民欢迎。
【帮困助学】2013年,区关工委共收到225名贫困生助学申请,其中中小学生92名,大学新生133名,送团区委、区慈善总会16名。共资助大中小学生209名,共发放中小学生贫困助学金9.46万元,大学新生助学金55.9万元。此外,各级关工委结合实际,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为困难青少年带去关爱。
【校外助读】当前,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多,城镇流动儿童流动性强,各级关工委开展多形式的校外学生助读活动。2013年11月20日,区关工委与市文明办、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在雅溪中学举行乡村少年宫启动仪式。此外,莲都区100余所少儿之家也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如白云社区关工委的暑期青春家园活动、快乐周末班为社区的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免费授课。灯塔社区关工委以“手拉手,共成长”为主题,开展“课后课堂”教学活动,丰富社区中小学生的课余生活。
【特殊群体关爱】区关工委多次参与“社会调查员”和人民陪审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3年7月19日,在莲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由区关工委法制组成员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首次出庭参加诉讼。区关工委法制组有8人参与12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活动,收到一定的法律与社会效果。同时还派出8人次参加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社会调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并就调查结果做出评估,提出评估意见与建议供法院参考。关工委法制组老干部还从事社区矫正及诉前调解工作,对一些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区教育系统关工委通过建立完善档案,落实“代理家长”制、留守学生家长与学校的联系制度等,切实加强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关爱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
【概况】2013年,区人口计生局经费投入、计生队伍建设、全员人口信息库等工作均符合省市要求,连续12年蝉联市级计划生育优胜奖。共出生3546人,其中计划内出生3248人,计生率为91.6%;莲都区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88;婚前检查率为85.5%,孕前优生检测率为85.9%;流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率达90%以上;征收社会抚养费1940万元,没有因违法执法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和恶性案件。共查处4例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案件。2013年,区人口计生局联合多部门倾力打造“文化莲都•国策添香”计划生育专场文艺“大戏”,共深入乡村演出19场次;联合法
院开展“计划生育集中执法”专项行动。将计生政策、优先优惠政策、法律责任、国家项目知识、“三优”知识、性别比治理等内容,用老百姓最喜闻乐见的艺术表现形式,传达到群众之中。累计奖扶对象1720人,特扶对象121人,确立区级“少生快富”项目基地31个。
【综合治理】2013年,莲都区共查处4例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案件,审查单位340个,个人1449人,否决各类先进集体17个,个人评选资格43人。特别是2012年村两委换届中,对4068名候选人进行计生审核,其中发现违法生育未处理到位的或处理到位未满5年的18名,全部取消候选人资格。
【宣传教育】2013年,区人口计生局联合多部门倾力打造“文化莲都•国策添香”计划生育专场文艺“大戏”,共深入乡村演出19场次。累计开展计生主题宣传服务活动47场次,开展群众性文艺活动31场次,服务群众416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制品11万份,发放计划生育药具51万盒,接待群众咨询680余次,努力实现“乡乡有生育文化园地,村村有计生宣传牌,户户有计生纪念品,人人有计生宣传单”的目标。村(居)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联系准确率、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率均达90%以上。
【依法行政】2013年,区人口计生局联合法院开展“计划生育集中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近年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未结案的进行梳理,摸清底数,逐个攻破。通过梳理和执行,共结案64例,其中法院直接划扣19例,划扣金额达28万元,破解社会抚养费遗留案件征收难的瓶颈。违法生育多孩的严格按照低档标准的146倍以上征收,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940万元。紫金街道先后被授予浙江省和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街道”荣誉称号。
【流动人口管理】实行“以内管外”“内外结合”的工作模式。建立外出重点对象花名册,实行乡村干部“点对点落实、一对一联系”。建立计生协会、依托莲都区总商会异地分会以及与当地计生部门和乡镇政府建立工作协作关系、外出联合执法等形式,开展外出育龄妇女的“三查”、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构建“信息互通、管理互补、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服务模式。通过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落实流动人口协管员与社区计生服务员共同做好本辖区房屋出租信息登记、租住人员计生管理等工作,强化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并在城区四个街道全面开设“一站式”办事窗口,实行计划生育、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从申报到办证的一条龙服务。建立外来流动人口信息档案,提供“三查”、发放避孕药具、宣传指导等免费服务。村(居)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联系准确率、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基层基础】实施市区相关单位人口信息交换管理工作制度,每月与公安、民政、市卫生医疗机构等单位进行人口信息交换。组织开展“加强源头管理,推进优质服务”活动,重点排查“户籍人口育龄妇女综合信息、街道社区人户分离对象信息、外出流动人口信息、外来流动人口信息”四大信息,通过暗访、考核等形式对各类育龄妇女信息进行抽查核实。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年报统计,全员流入人口189074人,全员流出人口63660人,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95%以上。
【优质服务】2013年,区人口计生局累计奖扶对象1720人,特扶对象121人,共发放奖特扶金192万元。完善《莲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奖励办法》等,确保对独生子女家庭等计划生育户的奖励和补助全部到位,农村独生子女奖励费由100元提高至300元。莲都区公益金自2005年开始设立,2010年对计划生育公益金进行全面调整,区计划生育公益金基金每年保底资金额由10万元增加到20万元,其中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的补助最高金额由3000元提高到8000元至1万元。拓展“生育关怀行动”范围,开展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户慰问、“三查”典型病例慰问、“微笑行动”等惠民便民服务。2011年,在丽水市率先建立区级计划生育“少生快富”项目基金,至2013年共确立区级“少生快富”项目基地31个,每个项目给予扶持资金1万元,共注入建设发展基金31万元。莲都区在丽水市率先成立“爱心助学”基金,3年共结对62名初中升高中这一特定群体计生困难家庭学生,给予每人补助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