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莲都区纪委、区监察局
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区纪委三次全会】2013年4月3日,区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莲都会议中心召开。会议传达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了莲都区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13年工作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洪起平代表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做的《坚决惩治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为加快“三大莲都”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毛子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全会认为,2012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上级纪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力求服务大局更有作为,教育预防更重创新,案查纠风更求治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打造 “三大莲都”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莲都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更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全会强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坚决惩治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反腐倡廉与服务发展相融合、纠风治乱与执纪为民相统一、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相促进,着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三大莲都”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全会要求,2013年要以“四个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莲都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全力保障党的纪律执行,全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着力加强纪律建设;二是以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强力打造“效率莲都”,扎实
开展纠风治乱,着力加强作风建设;三是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实施基层廉洁工程,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四是以打造“六个纪检”为重点,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规范组织管理,完善内控机制,着力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
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坚决惩治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为打造“三大莲都”、加快率先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推动“三书两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重点项目逐一分解落实到19位区领导、25家牵头单位和全区所有参与单位,全面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联动机制,强化“一岗双责”制度刚性。
【干部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部署推进作风建设、项目建设环境、重点工作落实三项督査行动,组建“正风肃纪”宣讲团,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巡回宣讲15场次,推动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阻碍项目推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17个。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实施意见和区委实施办法为重点,加强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4家超标准接待单位进行约谈,对违规使用公车的2家单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共开展提醒谈话21次,立案处理15人;完善“三公”经费管理机制,建成“三公”经费报送电子系统,实行不定期函告制度,全年“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13.7%,其中公务接待费用下降25.5%。
【惩防体系建设】制定出台《莲都区2013一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及责任分工》,构建具有莲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全区426名新提任和新录用干部完成任前廉政考试。开展“零距离”警示教育,组织70多名财会人员参加区法院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建设老竹廉政文化长廊,将廉政文化融入旅游景区。首创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预防学校腐败现象发生,受到上级纪委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市推广这一举措。深化“阳光工程”建设,推进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区社保基金阳光工程被评为全省示范点。扎实推进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全区25个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完成“全覆盖”目标任务。探索开展制度执行力巡查评估活动,在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选择5家基层站所就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服务质量、财经纪律、长效机制等6个方面开展重点巡查,向主管部门和被巡査单位提出整改意见52条并限期整改。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3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5件;立案査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92件,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3人,重点査处区农业局干部贪污受贿窝案、芦埠村干部职务侵占案等案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9人,处分85人,挽回国家和集体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为22名干部澄清问题。开展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执纪情况58人。重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定出台《莲都区纪委重要信访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莲都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莲都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主办人责任制》《莲都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质量考评制度》等系列制度,探索建立初信初访交叉办理制度,提升基层办信能力。开展重信重访和农村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全年信访举报总量下降39.2%、重复访下降18.6%。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标准化创建,建立乡镇纪委“每月一会”的常态化培训交流机制,在“六有”标准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了工作保障、职能定位、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工作制度“五个标准化”。同步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创建,以标准化、网络化、社会化、专业化“四化”提升为重点,顺利完成全区164个标准型以上村场所标准化达100%、网络化达100%的建设任务,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由数量全面覆盖向质量明显提升转变、服务功能由单一向综合拓展转变。探索设立“96345”市民服务中心老竹站,通过“城乡互动、资源共享、平台共用”的创新之举,推动社会化服务功能向农村基层延伸。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村集体工程大家建”模式,2013年完工项目91个,资金节约率为15.7%,村集体增加资金335.36万元,村民增加收入601.48万元。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查活动,规范管理、理清债权债务,确保了全区村规模调整平稳有序推进。深化“评星晋级”廉政村创建活动,共评出五星级村6个,四星级村8个。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委局干部“一年一训、一月一题、一室一讲”学习培训制度,开设“纪检监察干部讲坛”,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编发《基层纪检监察业务手册》,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制定出台《莲都区纪委案件检査工作制度》《莲都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制度》《莲都区纪委监察局网络舆情处置办法》等20余项工作制度。制宁并实施纪检监察系统改进作风工作方案,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清退会员卡,严守“七个一律”,远离“酒局”“牌局”。探索实施考核积分制度,制定出台《莲都区纪委(监察局)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积分管理办法》,考评分数计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形成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工作导向。
莲都区监察局
【执法监察】组织开展高溪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情况、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等综合督査30余项次,提出整改意见18条。围绕保障区委重大决策的实施,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三改一拆”、村规模调整等工作为重点,出台专项纪律保障措施,开通“莲都创卫零距离”电视访谈栏目,全区行政执行力明显提高。围绕保障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顺利开展,组建督察组和案查组,对全区208个行政村开展综合督查3次,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此类案件5起、处理17人,有效保障换届工作的风清气正。
【效能监察】开展工业园区涉企部门效能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责令排名末三位的单位向区纪委常委会说明情况;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模拟审批、一审一核等制度,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全年受理各类投诉1036件,办结率达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