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在莲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雷萍
各位代表:
我受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莲都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系列会议精神,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加强对重大民生问题的监督,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贡献。全年共召开常委会8次,主任会议16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项,开展执法检查2次,组织调研视察10次,作出决议决定8个。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有新成效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推进市区共建、打造‘三大莲都’、干好‘一三五’、实现‘四个翻一番半'”的总要求,认真行使法定监督职权,抓好重大事项决定、推动市区体制调整、强化干部任免监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继续优化。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一是做好常规报告的审议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以及审计等工作报告,督促政府严格计划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关注“十二五”规划的落实。审议区政府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分析当前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转型升级仍需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的要素制约明显、民生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等方面的建议,要求政府更加注重规划的引领作用,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社会民生工作,督促和推动规划的深入实施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此外,通过了《增加南方红豆杉为“区树”,将原“区花”荷花更名为莲花》的决议,助推我区的生态文化建设。
积极推动市区体制机制优化。为推进市区共建,区人大常委会借力市人代会和市人大代表接待日等平台,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以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形式,围绕市区体制调整工作,在市区审批权限、执法分工、建设、教育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市委书记、时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康到莲都主持“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促成市、区体制的新一轮调整,30多项职能下放到我区,市区体制得到进一步优化,为“市区共建共赢”奠定了更加扎实的基础。
全力做好人事任免与监督工作。一是依法行使任免权。区人大常委会把行使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权,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次,其中任命15人,免职13人。二是加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先后听取区审计局、人力社保局、民宗局、教育局和农业局等部门工作汇报,对审计成果转化、人事干部招录制度、民族乡镇经济发展、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化等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政府组成部门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改进工作。
凝心聚力服务中心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根据区委部署,尽心尽力服务全区工作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围绕创国卫工作,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联系14个村(社区),认真抓好检查督促工作,联系单位取得良好成绩。服务市、区重点项目,9名人大机关干部参与市、区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得到市、区领导充分肯定。常委会多名领导承担区养促会工作,通过开展相关调研活动,使全区的“五养”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同时,关注浙商回归,主动做好招商对接与服务工作。
二、选准议题,加强审议,监督成效有新提高
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精选议题,主动调研摸实情,创新载体出实招,依法监督勤履职,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
抓重点促民生。坚持把改善农村卫生服务、饮用水安全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全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情况,针对“村卫生室用房及设施配备未完全符合标准、基本药物配备种类不齐全”等问题,提出“抓好村卫生室规划设置”“规范卫生室医疗行为”“加大监管力度”等审议意见,推动全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配合省、市人大,上下联动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就水源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人大和区政府提出了合理建议。
跟踪督查“两白”产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调研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情况,视察区农家乐综合体建设,调研科技富民强区工作。政府认真落实相关建议,新组建了区特产办、土地流转中心等专门工作机构,狠抓特色产业培育,破解土地流转难题,助推了我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解热点优环境。一是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洁净村居”创建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政府解决人员、设备不足等问题,提高保洁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保洁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洁净村居”创建成效。二是会同财政部门,采用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检查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使用绩效做出客观评价,推动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自查,主动整改,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三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査,针对该法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加大侨法宣传力度”“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投资环境”等审议意见,交由区政府落实,推进“侨乡莲都”建设。四是调研全区村规模调整工作,集思广益,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了该项工作平稳顺利完成。依法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五是继2012年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跟踪督查,推动审议意见落实,敦促政府完善责任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加大薄弱环节监管,进一步做好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破难点促公正。一是听取和审议我区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专项工作报告,要求区公安机关“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完善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着力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实效”,进一步推动刑事诉讼法律在我区的正确施行。二是坚持和深化代表旁听法院案件庭审制度,先后组织区人大代表观摩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庭审共三批次、83人次;组织代表参与“两院”开放日、参观法院网络拍卖案件执行标的等活动,实现对“两院”的监督常态化,提升监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调研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等建议意见,推进“三改一拆”工作在我区的深入开展;对政府报送的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四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继续完善接访、转办和督办等制度,通过领导督办,妥善解决紫金街道芦埠村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了多年的信访积案。一年来,共计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42件,295人次。
三、夯实基础,拓宽平台,代表工作有新亮点
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区人大常委会从坚持和完善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出发,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创新代表活动载体,增强代表工作活力,加大建议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工作实效,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
努力提升代表履职水平。一是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实效,举办代表集中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为代表授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组织莲都中心组的市人大代表赴缙云、遂昌两县交流学习,视察土地综合利用、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工作,代表们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视察活动,拓宽了视野,提升了履职能力。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年度“区人大代表履职积极分子”的评选。引导代表深入选区,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依法履行好代表职务。结合代表日常履职情况,经各代表中心组推荐、主任会议审核和区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投票表决,确定方炳木等16名代表为2013年度履职积极分子。三是建立了区、乡人大代表数据库,与全省同步完成了“浙江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搭建,增进了代表们的横向联系,畅通了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平台的作用正在日益显现。四是组织好代表辞职和补选工作。依照《区人大代表辞职办法》接受11名调离工作岗位的代表辞去代表职务,并组织在相应选区完成了11名代表的补选。
认真督办代表意见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进行集中交办,完善建议领办、办理工作机制,运用代表建议办理系统进行网上督办,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成效。目前,120件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全部答复,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的112件,基本满意的8件。建议所提问题解决44件,正在解决61件,计划解决15件。首次开展代表建议承办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经主任会议初评和人大常委会投票表决,评选出6家2013年度承办工作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
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区人大常委会将全省联动开展的“恪尽代表职责,保护母亲河溪,查找水污染源”作为全年代表活动的重头戏。召开全区动员会,明确代表中心组责任,按照“走一遍、看一遍、查一遍”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共有1000多人次参加活动。活动中,各级人大代表通过“现场访、建议督、实地查”等形式,督促政府解决存在的污染问题。政府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关停了岩泉街道青林村振华造纸厂,査封了丽峰制革厂90%的污染生产线,启动了老竹赤坑水库饮用水源底泥污染治理工作。
四、固本强基,提升素质,自身建设有新突破
区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围绕提高常委会履职行权能力这一主线,筑牢勤政廉政底线,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基础,自身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从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抓好队伍廉政教育入手,激发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保持“一线”的精神状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培训,邀请专家围绕如何更好地行权履职开设讲座,提高组成人员履职所需的理论功底,深刻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区的具体实践。严格遵守监督法,自觉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推进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组织驻会的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赴我市廉政教育基地却金馆参观学习,促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加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强化人大机关建设。以提高机关办文办事办会能力为人大机关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学习。依托理论中心组、网络学院等平台,鼓励干部多学多思,提高干部整体素质。一年来,1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6人参加省人大组织的业务培训,6人参加市、区干部培训班学习。抓效能。坚持委办主任每月例会制度。逐月检查工作完成情况,明确次月工作任务,提高机关运行效率。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 和市委、区委实施办法,坚持与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机关管理更趋规范。抓宣传。围绕人大常委会行权履职突出宣传重点,提高宣传时效,全年在省、市媒体上发表信息通讯189篇,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强化基层人大建设。区人大常委会把坚持人大工作四项制度,作为加强基层人大阵地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联系制度,常委会领导与工委深入联系的乡镇(街道),指导基层人大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部分代表中心组开展了代表跨选区调研视察活动,加强了履职交流。坚持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例会制度,全年召开例会2次,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存在问题,寻求解决路径,提升工作水平。坚持乡镇人大专职干部列席常委会制度,组织外出培训学习,拓宽乡镇街道人大干部业务学习途径,开拓干部视野,提高干部服务水平与能力。坚持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细则,评选岩泉街道、碧湖镇、峰源乡人大工委(主席团)为全区2013年度基层人大工作先进集体,支持基层人大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离不开“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离不开全区人民、各级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离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监督工作刚性手段运用不足,监督实效有待提高;代表活动形式不够丰富,效果不够明显;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有待加强,等等。对于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改进。
2014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区委将召开全区人大工作会议,推动我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区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着力转变作风、尽心履职,着力强化监督、服务大局,着力突破难点、推进法治,着力创新方式、提高实效,为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之路,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三大莲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一步增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一线”工作要求:一是兴学风。把领会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省委专题研究丽水工作会议、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区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的思想认识,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强化政治定力,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制度和实践的创新。二是树新风。认真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贯彻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区委实施办法等,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努力将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转作风。坚持把党委重视、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通过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接地气,加强调研摸实情,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求真务实,履行职责,积极向区委建言献策,监督并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为推动莲都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不懈努力。四是强基础。进一步完善与健全工作考核细则,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支持基层人大发挥好职能作用,激发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活力。继续指导好代表中心组活动,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增强人大监督的实际效果。继续发动各级人大代表为“五水共治”出资出力,并积极投身到“双创”工作、“三改一拆”等全区重点工作中去。
二、加强监督,规范行政行为,着力推动依法行政
推动政府及其各部门深化改革、依法行政、提高效率,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等方式,将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相结合,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城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宗教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二是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促进经济运行更加健康、有序。三是听取和审查批准2013年度区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区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四是对2013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调研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提高财政预算资金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五是发挥好财政经济咨询组作用,探索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查区科技局预算执行情况。六是主任会议听取区文广新体局、水利局、经商局、安监局、计生局等部门工作汇报,落实对部门工作监督的常态化与制度化。七是调研我区水利建设情况、档案工作和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情况等,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意见,推动政府部门不断改进工作。八是坚持与完善干部任免监督制度,落实好人大知识列入公务员培训内容等规定,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治观念。九是继续推行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区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年终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将常规性的监督活动与督促落实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
继续跟踪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巩固执法检查成果。配合市人大对《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执行情况、旅游发展工作情况和林相改造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我区相关工作。
三、关注热点,突破监督难点,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关注公正司法和高效司法,强化司法监督,依然是今年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一是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专题调查、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等形式,推动司法机关继续完善权力运行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
开展“六五”普法的中期评估,推动部门加大普法力度、丰富普法内容,确保普法规划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三是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报告;制定出台《莲都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细化全区司法监督工作规范,促进司法监督工作制度化。四是进一步明确政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的范围。五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六是坚持抓好人大信访工作,加大涉法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并服务于人大监督职能的发挥。
四、激发活力,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办理成效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活力源泉,代表工作是常委会的基础性工作。一是继续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履职积极分子评选等工作,让代表学有榜样,干有目标,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坚持履职登记、改进代表述职方式,完善代表述职制度,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代表中心组活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拓宽代表知情渠道,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二是继续完善和发挥代表建议办理系统和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的作用,使我区的代表履职活动更加具体、更加直观、更加生动。三是改进建议办理工作,改进督办方式,完善代表重点建
议由政府领导领办、人大领导督办制度,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从办结率向办成率转变。继续开展建议承办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努力实现建议办理工作从“重回复向重落实”“重满意率向重解决率”转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起步之年!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中共莲都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推进我区的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