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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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2013》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619
颗粒名称: 社会生活
分类号: D267.6
页数: 12
页码: 301-312
摘要: 2012年,莲都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要求,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成效显著,较好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城乡社区建设取得新突破。通过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十件实事”、开展“星级和谐社区”考评、社区工作创新奖评选等活动,社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完成49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挂牌,20个标准型农村社区以及朝阳、大洋河两个城市社区服务用房的建设;“96345”市民服务中心年话务量达12.8万个,其工作模式成为省民政厅“十二五”规划期间向全省推广的主导模式。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新实效。“三沿五区”整治坟墓10638座,整治率达98.5%;对区级公益性公墓一期墓区进行开发;235个村完成公益性墓地的建设,49个村完成定址工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出台新一轮《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将老年人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助老扶老志愿服务等内容列入十件实事并落实年度计划;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从6月份开始,凡属莲都区户籍或在莲都区享受离退休待遇的所有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分年龄档按月享受高龄老人补贴,其中80周岁以上30元/月/人,90周岁以上100元/月/人,100周岁以上500元/月/人;同时,凡满90岁老人可享受一次性奖励金1000元,满100岁老人可享受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推进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全区集中供养对象436人,集中供养率92%以上,全年发放供养资金27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深化。建立5个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10个爱心洗衣房,全年为348位困难老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为200名高龄空巢老人免费安装应急呼叫系统“一键通”。民政保障服务能力取得新提升。调整低保和“五保、三无”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调整为每人每月425元,农村居民调整为每人每月277元,五保人员调整为每人每月478元,分别较2011年提高18%、28%和36%。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年发放医疗救助资金762万元,救助3000多人次,人均享受救助约2500元;积极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完成全区400名村、社区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下拨冬春和应急救灾救济款共146万元,救济受灾群众1万多人(次)。其他各类民政管理事务取得新推进。优抚安置方面:全面落实各项抚恤、安置政策,莲都区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城镇、农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标准均为全市最高。节日期间,全区共向驻莲部队和各类优抚对象赠送73万余元的慰问金和慰问品。区划调整方面:完成联城镇“撤镇建街道”,岩泉、双黄和碧湖、高溪的撤并工作。
关键词: 社会生活 社会政策

内容

民政工作
  【概况】2012年,莲都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要求,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成效显著,较好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城乡社区建设取得新突破。通过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十件实事”、开展“星级和谐社区”考评、社区工作创新奖评选等活动,社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完成49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挂牌,20个标准型农村社区以及朝阳、大洋河两个城市社区服务用房的建设;“96345”市民服务中心年话务量达12.8万个,其工作模式成为省民政厅“十二五”规划期间向全省推广的主导模式。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新实效。“三沿五区”整治坟墓10638座,整治率达98.5%;对区级公益性公墓一期墓区进行开发;235个村完成公益性墓地的建设,49个村完成定址工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出台新一轮《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将老年人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助老扶老志愿服务等内容列入十件实事并落实年度计划;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从6月份开始,凡属莲都区户籍或在莲都区享受离退休待遇的所有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分年龄档按月享受高龄老人补贴,其中80周岁以上30元/月/人,90周岁以上100元/月/人,100周岁以上500元/月/人;同时,凡满90岁老人可享受一次性奖励金1000元,满100岁老人可享受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推进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全区集中供养对象436人,集中供养率92%以上,全年发放供养资金270万元;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深化。建立5个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10个爱心洗衣房,全年为348位困难老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为200名高龄空巢老人免费安装应急呼叫系统“一键通”。民政保障服务能力取得新提升。调整低保和“五保、三无”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调整为每人每月425元,农村居民调整为每人每月277元,五保人员调整为每人每月478元,分别较2011年提高18%、28%和36%。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年发放医疗救助资金762万元,救助3000多人次,人均享受救助约2500元;积极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完成全区400名村、社区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下拨冬春和应急救灾救济款共146万元,救济受灾群众1万多人(次)。其他各类民政管理事务取得新推进。优抚安置方面:全面落实各项抚恤、安置政策,莲都区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城镇、农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标准均为全市最高。节日期间,全区共向驻莲部队和各类优抚对象赠送73万余元的慰问金和慰问品。区划调整方面:完成联城镇“撤镇建街道”,岩泉、双黄和碧湖、高溪的撤并工作。
  (潘丽芬)
  【救灾救济】2012年6月,莲都区遭受特大洪涝灾害袭击,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影响。灾后重建恢复倒塌住房33户35间,修复损坏住房127户185间。下拨冬春和应急救灾救济款共113万元,救济受灾群众3700多人(次)。走访慰问困难家庭632户,走访军转企困难干部32人,敬老院8所,慰问金54.9万元。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慈善助学,筹措助学金42.3万元,资助孤儿、困难学生158名,帮助解决困难学子入学难的问题。
  【最低生活保障】全区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112户(其中非农911户,农业5201户),7204人(其中非农1112人,农业6092人)。全年共核拨低保金(包括物价补贴和春节困难补助)1914.98万元(其中非农419.14万元,农业1495.84万元),并全部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再次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42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77元/月;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
  【农村“五保”供养】2012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重点是抓“巩固成果、深化制度”。巩固集中供养成果。集中供养率保持在92%以上,集中供养资金由2011年的人352元/月,2012年提高到478元/月,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的生活不低于当地农村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拨付,足额到位;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医疗救助保障。
  【医疗救助】2012年区财政安排医疗救助金500万元,省补助是340万元,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62万元,全年人均享受救助2400多元,救助城乡困难居民3202人。继续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报“一站式”服务,新增碧湖、第二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方便困难群众。全区优抚、五保、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就医可享受“十免十减半”和30%的就医减免优惠。实施五保供养人员年免费体检制度,人年体检费100元。
  【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2012年为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特别是为高龄空巢老人提供温馨的服务,莲都区从实际出发,通过整合资源,对现有城乡社区用房、“星光老年之家”等通过调剂、改造、提升等多种形式,拓展服务功能,新建丽阳、丽阳门、西溪等7个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通过上门或日托照料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以助餐、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等“五助”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为老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避灾工程】2012年,全区完成峰源乡庞山村,大港头镇北埠村,雅溪镇小桃村、里东村,岩泉街道陈寮村,岩泉街道沈村等6个避灾中心改建,总改建面积近1860平方米,可紧急转移安置灾民680多人。避灾中心内建有厨房、厕所、男女休息室,订有管理制度、避灾人员守则、运行机制和管理人员责职等制度。编制避灾知识和应急避灾操作手册。一旦重特大灾情发生,随时可安置灾民避灾,保障生活。
  (金正武)
  【抚恤定补】2012年末,全区有享受定补优抚对象1085人,其中革命烈士家属13人,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12人,革命伤残人员173人,在乡复员军人279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56人、在乡红军失散人员1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351人。将937名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新型医疗体系和医疗救助范围。从2011年7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无工作单位且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的)、按每人每月发给200元的生活补助。政策依据是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浙民优〔2012〕48号规定,现享受人员47人。自2011年8月1日起,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政策依据是浙江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浙民办〔2011〕 优41号规定,现享受人员931人。
  【奖励金】奖励莲都籍2012年度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和驻莲都部队官兵175人,奖励金72000元。
  【优待金】2012年共发放现役义务兵优待金3850200元。【退役士兵安置】2012年度接收安置退役士兵165人,其中退役士兵159人,转业士官6人。城镇安置42人,占25%,回农村安置123人,占75%,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36人,城镇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率100%。根据莲民〔2012〕33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政府经济补助标准原则上是城镇退役义务兵退役金(2年退役金是9000元)与地方经济补助之和,不低于上年度安排的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农村退役义务兵在部队发放退役金的基础上,可发给经济补助。城镇、农村籍2年以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分别在经济补助的基础上,根据其服役年限发给相应补助。经研究决定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如下:城镇退役士兵标准为基数38000元+服役年限x2700元,即城镇退役士兵(二年义务兵)经济补助标准基数为38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增服役1年增加2700元。农村退役士兵标准为基数2500元+服役年限x250元,即农村退役士兵(二年义务兵)经济补助标准基数为2500元,在此基础上每增服役1年增加250元。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标准每人每月360元提标为每人每月425元。发放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和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计1760850元。投入经费214100元为107位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开展免费技能培训。积极为军地两用人才推荐用人单位:优先推荐50余人到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丽水市执法局和花园中学、莲都区质检局、浙江高乐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就业。
  【拥政爱民】区委、区政府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区总体规划,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关于申请命名省级双拥模范(县)区的请示》莲委发〔2012〕3号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调整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莲委办发〔2012〕62号文件,成立领导小组,组建机构,党政军领导都把共建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党委议事日程。2012年2月27日,经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全国双拥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丽水市首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光荣称号,这是丽水市建市以来前所未有的政治荣誉,这是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2010年成功联创第二轮省级双拥模范城的荣誉。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和市双拥办的通知精神,丽水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工作中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拟定4月中旬召开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表彰大会,对在创建活动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涌现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区政府获得市双拥创建组织奖,区民政局、区人武部等10个单位获得市双拥创建贡献奖的称号;15名个人获得市双拥创建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元旦、春节、“八一”期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组成拥军优属慰问组先后对驻莲都部队、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进行走访和慰问,并送上13万元的慰问金和价值10万多元的慰问品,表达全区38万乡亲父老对驻区部队官兵的深情厚谊。2012年春节期间,在复员退伍军人中组织开展以“政府关心、社会爱心、干部连心”为主要内容的“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区四大班子34名领导带头上门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复退军人102户,送去价值8万多元的慰问品、慰问金;61个区直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相关乡镇(街道)走访慰问122户,乡镇(街道)自行走访慰问935户,区双拥办走访慰问191户。计集中走访慰问困难复退军人1350户,送去慰问金近50万元,给他们带去党和政府的温暖。春节前,区民政局还印制14500张年画、2500副对联,还制定1000块光荣之家牌,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全面进行慰问。
  (邹丽勇)
  【社区建设】2012年,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以中共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省、市、区有关和谐社区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区委“三区”战略,以打造“三大莲都”为总目标,以推进市区共建为总载体,城市社区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农村社区建设整体推进,城乡社区呈现全面发展的态势。在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方面,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社区考核激励机制,创新社区管理水平,拓展社区服务功能。莲都区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服务功能的做法得到原省委书记赵洪祝的批示和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朝阳、大洋河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成并投入使用,均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具备“五室四站两栏一校一场所"的功能,为服务基层群众提供必要的场地。西银苑、金苑社区服务用房完成审批程序,开工建设。“96345”市民服务中心在市区两级政府的重视下,话务量稳步递增,2012年达12.8万个,日均350个,日最高话务量突破700个,其工作模式成为省民政厅“十二五”规划期间向全省推广的主导模式,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优质服务品牌”。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突重点,抓落实,重服务,完成49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的挂牌,建成20个标准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基层政权建设】2012年,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积极贯彻宣传“一法两办法”,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项赵洁)
  【福利企业管理】2012年全区8家福利企业实现工业产值58959万元,销售收入5338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031万元。福利企业共安排就业岗位1321个,其中安置残疾职工380人,残疾职工五险参保总额为235万元,人均每年6184元,全部职工工资总额4158万元,年人均31476元,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福利企业办公室)
  【婚姻与收养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以严格执行“条例”和“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全年办理登记结婚4146对,离婚1072对,补发结婚证1155本,补发离婚证95本,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0482份,依法办理合格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共办理收养登记69件,其中办理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48件,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件18, 三代以内血亲2件,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1件。
  (杨鸿平)
  【民间组织管理】注册登记的全区性社会团体61家,其中行业性社团14家,专业性社团12家,学术性社团14家,联合性社团21家;区本级民办非企单位132家,其中教育类96家,卫生类9家,科技类18家,劳动类4家,民政类5家。47家社会团体和11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参加年度检查,164家确定为年检合格。
  (王春光)
  移民工作
  【概况】
  2012年,莲都区实有紧水滩水库、石塘水库、滩坑水库等30座大中型水库移民11132人,涉及16个乡镇、街道225个行政村(居委)。其中紧水滩水库移民3025人,石塘水库移民1483人,玉溪水库移民1155人,黄村水库移民742人,高溪水库移民299人,雅一水库移民565人,滩坑水库移民3649人,新安江等水库移民114人。全区还有小型水库43座,移民688人,涉及10个乡镇、街道33个行政村。2012年,坚持以中共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改造、实施后期扶持、支持移民创业致富、规范机关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全区移民人均收入8279元,比上年增长22.6%。进一步加大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力度,全年共调处各类信访案件40处,135人次。进一步健全移民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区本级举办移民创业致富技能培训班4期,培训移民213人。
  【滩坑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建设】莲都区滩坑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道路硬化、排水)改造工程是滩坑水电站后续两年扶持项目,是2012年移民项目建设重点工程,整个项目共有34处滩坑移民安置点,预算投资2005.3万元,其中省里补助资金849万元,涉及5个乡镇(街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道路和宅前道路、排水工程,以及相应检查井、水渠、挡墙等附属设施。规划新建道路工程85800.68平方米,排水工程5984.83米。截至2012年12月底,完成计划投资的93%,实际新建道路工程100000多平方米,排水工程6000米,绿化面积3500平方米,已有27个安置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其余7个安置点工程已于2013年一季度通过竣工验收。
  【移民维稳工作】一年来,区移民办始终把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稳定作为移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落实维稳工作制,做到勤排查、重化解,特别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节、市第三次党代会、省十三次党代会、中共十八大及全国“两会”期间,实行专人值班制,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建立 《区移民办工作人员联系有关乡镇工作制度》,明确联系人员工作职责。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解决历史遗留信访积案3起,接待处置信访案件40起,同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全区225个移民安置村(居委),包括34个滩坑移民安置点移民情绪相对平静,移民已经逐步融入安置地,全区移民大局稳定。
  【移民后期扶持工作】2012年,莲都区共投入移民资金1299.56万元,完成项目建设108个,进一步完善移民安置村的基础设施。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扶持项目68个,安排移民资金320万元,截至年底完成64个项目,拨付移民资金264.5万元。修建渠道1700米,改善灌溉面积106.7公顷,道路修建硬化10.24千米,浇筑水泥地7010平方米,村庄绿化1200平方米,增设防护栏550米,修筑防洪堤210米,村庄亮化路灯56盏。受益村53个,受益村民13137人次。另外,小型水库移民解困资金扶持项目19个,安排移民资金86.6万元。截至年底完成项目17个,拨付资金66.1万元。新建渠道600米,修建道路2500米,修复危桥一座,处理塌岸滑坡3处,新建老人活动室70平方米,新建蓄水池三座130立方米,铺设饮用水网管800米,扶持水果市场建设1处,改善灌溉面积4公顷,受益村17个,受益村民8398人次。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上,加快移民产业扶持力度。积极创建培育老竹、畎岸白莲、联城凤鸣村葡萄产业、碧湖蒲塘泥鳅产业、碧湖红叶村大棚蔬菜等种养殖业特色示范点。
  【移民创业贷款工作】2012年9月,莲都区移民办与莲都农村合作银行共同设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贷款项目,制定出台《关于联合开展信贷支持水库移民创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专门为移民创业提供融资的“绿色通道”,以进一步推进该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致富工作,增加移民经济收入。移民创业贷款实行“属地管理、利率优惠、简化程序、一次授信、循环使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对创业移民优先安排、简化程序、优先发放。移民创业贷款主要用于移民办厂、经商、特色农业、来料加工业、家庭手工业、休闲旅游业等生产经营项目,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根据生产周期确定,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最多少上浮20%执行。截止12月底,莲都区移民创业贷款余额达到3803万元。
  【推行“村集体工程大家建”模式】制定和完善区移办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滩坑水库、大中型水库移民、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移民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努力提高移民资金的管理水平。同时在项目实施管理上把好立项审查关、过程管理关、竣工验收关和结算支付关。根据区里统一要求,把移民安置村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项目建设全部纳入莲都区“村集体工程大家建”模式管理。全区共有32个滩坑移民安置点实施基础设施(道路硬化、排水)建设工程,预算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7个安置点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建设,预算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27个安置点纳入“村集体工程大家建”模式,采取“群众议、群众定、群众建、群众督、群众管、群众享”的建设机制,让移民对移民项目拥有更大的发言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参与村务管理,促进移民和谐融入。
  (潘瑞冰)
  残疾人事业
  【概况】2012年是打造“三大莲都”的开局之年,区残联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残联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根据《莲都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紧紧围绕“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目标,以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为重点,以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全面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社会地位、自身素质、参与能力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缩小残健差距,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有效地全面开展残疾人各项工作,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的职能,推进莲都区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残疾人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氛围日益浓重。莲都区于2012年3月被省政府命名为浙江省第二批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在全市9个县(市、区)率先创建成功,争得省级“爱心金名片”。
  【残疾人政策制定】经过长时间的调研和筹备,《丽水市区残疾人生活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先于全省出台,于7月1日开始在市区实行,受惠面为无固定收入的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级、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的肢体残疾人,以及一户多残的残疾人。经审核通过的残疾人每月能领到100元的生活补助金,该笔资金由市残联全额转移支付。
  【残疾人扶贫救助】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根据广大重度残疾人家庭需求,把居家安养作为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的主要方式,落实居家安养残疾人329人。集中托养方面,落实在敬老院等机构集中托养的重度残疾人共82人。依托城区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康复站,乡镇卫生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康复室为基础,大力推进残疾人康复工程,以各种形式惠及1500余名残疾人进行各类康复,共计金额160余万元。全年共为残疾人免费实施白内障手术122例,安装假肢10条,赠送助听器80台、助视器10台、轮椅145辆,0~6岁抢救性工程康复训练共24人,为精神残疾患者发放价值600元的服药卡共计800张,“无障碍进家庭”项目开始启动,为首批2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继续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全区4713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占全区低保人数的71%,其
  中2383名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享受低保金,实现应保尽保;残疾人医疗保障补助政策全面落实,帮助6589名持证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政策住房保险,帮助760名持证重度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继续推进残疾人扶持救助工作。通过乡镇、街道申报和调查复核,投入资金77.47万元,扶持残疾人发展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业63户(其中扶贫基地10个、示范户16户、大户37户),扶持个体创业63人,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补助23人,城乡困难残疾人定期补助141人;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以经济实用、量力而行为原则,对居住条件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住房改造,共完成残疾人住房改造90户,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开展扶残助学,落实《莲都区扶残助学措施》,共计资助60名大中专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41名中小学残疾学生,助学金额14.82万元。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在春节、助残日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邀请各级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参加,给困难残疾人家庭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共计20万余元。对因患病、意外事故等突发原因造成特殊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困难救助,并帮助残疾人解决其他实际困难,全年全区得到临时救助残疾人280余人,救助金额10万余元。
  【残疾人就业】深入贯彻执行 《残疾人就业条例》,依法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67名,集中安置就业454名,鼓励残疾人创业创新,积极发展残疾人扶贫基地、来料加工,促进残疾人不同形式就业。通过市、区残疾人专场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50多人。为促进就业,继续加大残疾人培训工作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缺乏技术的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合理选择培训项目,增加培训时间,扩大培训内容,以此增强培训效果。全年组织举办残疾人电脑培训二期、种养业培训一期、摄影培训一期,共计151人次,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数;组织参加市残联第二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得总分第一的好成绩,并荣获“优秀组织奖”,残疾人潘利群、鄂宇同时被丽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 “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残疾人维权】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精神,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培育自强典型。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感恩国家、社会等教育活动,增强残疾人法制意识,教育引导残疾人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完善信访专项制度,由专人负责接待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坚持群众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亲自处理重要来信来访,直接听取残疾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健全完善区五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及时调处各类信访案件12人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效地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残疾人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全力帮助,妥善解决;对违反政策不能办或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对残疾人反映强烈、集中的情况,深入一线开展调查,分析原因,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残疾人法律救济中心常年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中遭遇的法律问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已发生的侵权事件,及时为残疾人开展有效的法律救助。2012年间未发生残疾人越级上访及大规模群体事件,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残疾人文体】在努力提高残疾人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依托社区和残协,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丰富、活跃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开展座谈、下乡汇演、趣味运动会、参观、演讲、主题学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残疾人的业余生活,也使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对他们的关心,使他们更加融入社会。成功举办第三届残疾人艺术培训班和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取得优异的成绩,发掘、培养文艺和体育方面的人才。莲都区籍游泳运动员蔡余庆燕参加伦敦残奥会,成为丽水市历史上第一个参加残奥会的运动员。这些成绩的取得,进一步提升莲都区残疾人事业的影响力。
  【残疾人宣传】不断完善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感召全社会关爱残疾人。利用请示工作、专题汇报、重要活动等机会。积极主动地向区领导汇报全区残疾人工作情况,报送工作信息动态,让领导及时了解残疾人工作情况,并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积极协调市、区两级各媒体,充分发挥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联谊会的作用。对残疾人工作重要内容、活动及残疾人典型事迹进行深入的报道,对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和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报纸上有文,电视上有影,电台里有声。丰富并及时更新区残联网站内容,利用网络宣传残疾人工作政策法规,通报残联具体职能工作情况及工作动态,以服务为中心,实现政务公开和信息共享。开展公益宣传,在高速公路、53省道沿线醒目位置设立巨幅公益广告,在车站、公园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各社区主要街道进行公益宣传,呼吁全社会关爱、理解残疾人,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全年印发《莲都残联》简报17期,印发《秀山丽水爱心莲都》宣传画册700本,被录用政务信息184篇,新闻97篇,及时反映莲都区残疾人典型和残疾人
  事业发展,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及各类扶残政策。与市广电总台联办残疾人专题栏目,深入老竹等基层,听取网民与听众对残疾人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残疾人组织建设】加强自身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结构,提升干部自身素质,在单位内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行服务理念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为残疾人干实事、干好事。2012年度,区残联被评为丽水市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叶舒敏和潘健锋被评为丽水市残疾人工作先进工作者。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残联的部署,稳步开展残联换届工作。在全面完成乡级残联换届选举工作后,隆重召开区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市残联主要领导、区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正式代表一起,听取并审议区残联第五届主席团《强保障优服务夯基础,为开创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工作报告,丽水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毛子荣和市政协副主席、市残联理事长齐育华对莲都区残疾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作重要讲话。会议选举产生第六届主席团、执行理事会、各专门协会的人选,郭巧燕副区长当选第六届主席团主席,同时,聘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雷萍,区政协主席谷江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继芳等领导担任主席团名誉主席。
  【残疾人其他工作】2012年,结合莲都区实际,探索建立不同形式的残疾人阳光庇护中心:民办公助模式的崇德敬老院(莲都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社区管理模式的大水门残疾人阳光家园、义工助残模式的永晖残疾人阳光家园、依托市第二人民医院场所模式的重度精神残疾人托养中心、残疾人本人经营管理模式的太平乡残疾人阳光家园,共安置精神、智力及重度残疾人200余名。庇护中心运行以来,效果比较明显,得到广泛好评。现在有四所庇护中心都已通过省残联验收,为省级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
  (谭洁平)
  民族工作
  【概况】丽水市莲都区是浙江省民族工作重点县(市、区)之一,有汉族和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毛南族、仡佬族、普米族、塔吉克族、俄罗斯族、京族39个民族成分。莲都区少数民族人口居全省第二位,全市第一位,2012年年底全区少数民族人口25603人,其中以畲族居多,约有2.4万人。辖区内有老竹、丽新两个畲族乡镇,少数民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9个,分别是老竹、丽新、碧湖、大港头、联城、白云、岩泉、水阁、富岭。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行政村44个(包括水阁和富岭街道)。
  【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发展】2012年,全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收入7034元,比2011年增长15.91%;年人均收入在2500至4000元的有3500人,占13.67%,4000至6000元的有4000人,占15.62%,6000至7000元的有6500人,占25.38%,7000至8000元的有7900人,占30.85%,8000至9000元的有2000人,占7.81%,9000至10000元的有1000人,占3.91%,10000元以上的有1703人,占6.65%。老竹畲族镇人均收入8217元,比2011年增长14.86%;丽新畲族乡人均收入9453元,比2011年增长36.6%。两个民族乡镇工农业总产值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4.89%,其中工业总产值5603万元,比上年增长19.02%,农业总产值15978万元,比上年增长20.19%。全区44个民族村,全部完成村庄整治,实现自来水、康庄公路、程控电话全覆盖。2012年向省、市民宗部门争取民族专项资金项目、重点项目和特色村寨项目资金230万元,共有21个项目得到扶持。继续实施开展“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众增收帮扶行动计划”。5年来,8个被结对的民族村已完成20个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166.53万元。
  【民族干部】2011年换届之时,
  积极推荐少数民族班干部参政议政,一批少数民族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充分发挥民族干部为莲都经济社会建设作用。新一届政府区党代表中少数民族委员为29人,占总数的10.8%;人大代表202人,其中少数民族代表13人,占总数6.4%;政协委员203人,其中少数民族委员12人,占总数5.9%。全区处级干部39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3人,占7.7%,全区科级干部510人,其中少数民族36人,占7.1%,全区事业干部4007人,其中少数民族284人,占总数的7.1%。同时,有7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市民族干部培训班,联城镇等7位畲族村民参加全市少数民族青壮年农家乐乡土导游人才培训班。开展民族村班干部科技培训,35个民族村村长或书记参加培训,提高管理和创业技能。
  【开展民族文化和社会服务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畲族文化。在丽新乡成功举办第十九届“新、桥、竹、柳”三月三畲族歌会。莲都区畲族研究会在白云街道城西村开展畲族“三月三”文化节。4月中旬,莲都区畲研会带领畲研会理事会成员和歌手20多人赴江西省贵溪市樟坪畲族乡进行畲族文化交流,进一步丰富畲族文化生活,增进畲族群众的团结友谊。为弘扬畲族文化,畲研会积极筹备建设莲都区畲族文化中心。成立筹备工作协调小组,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前期工作。2012年已初步确定选址,立项、申报等工作在有序推进。做好少数民族教育和医保等工作。根据丽委[2007]3号和丽委12009]72号文件精神,做好莲都区民族教育券发放时少数民族学生民族成分的审核工作。在中考和高考前,及时为少数民族考生做好民族成分的审核工作,已完成193份高考少数民族学生民族成分加分证明和321份中考少数民族学生民族成分加分证明,为符合条件的群众变更51份民族成分证明。2012年,老竹、丽新两个民族乡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20283人,参合率78.9%,全区少数民族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22567人,参合率88.14%。全区35个民族村有村幼儿园5所,村卫生室10个、综合文化活动室24个、小康体育村2个。配合区政府做好全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美丽乡村”现场会工作。在利山村编排畲民上山、下地劳作对歌节目和纺纱、织彩带、打草鞋、做糍粑等畲族传统风俗展示,体现畲族文化元素的畲族彩带和麒麟、凤凰等畲族图腾上窗上墙等。2012年利山村被评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雷岳莲)
  老龄工作
  【概况】2012年,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64761人,占总人口16.49%,增长率3.72%。其中90岁以上长寿老人1393人,百岁老人28人。全区老龄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抓重点,促规范,求创新,老龄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老年社会福利设施日趋完善,老年文化活动更加丰富多彩。2012年5月,莲都区老龄办被省人事厅、省老龄委授予 “全省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这是丽水市唯——个获此殊荣的县(市、区)老龄办。
  【基层基础工作】区级、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老龄组织网络健全,分管领导明确,工作机制完善。全区各行政村、各社区、区直各单位老年人协会组建率100%。有各级老年活动中心(室)297个,面积5.5万平方米。争取了10万元省级资金,完成了仙渡乡何金富村、太平乡吴山村老年活动中心扩建项目。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12年享受政府购买服务人数348人,其中全额服务对象210人,标准为人年均600元,减半服务对象138人,标准为人年均300元。服务内容在原有的日间照料、送煤气、购物配送、送餐、上门理发、管道疏通、家电维修、家庭陪护、保姆介绍等基础上,新增了可用“居家养老服务券”到指定超市购买生活必需品和购买煤气等内容。为城区200名高龄空巢老人免费安装了应急救助系统“一键通”。建立5个“日间照料中心”,新建10个“爱心洗衣房”,每个乡镇都建有一个爱心洗衣房,重点为高龄空巢、重残老人免费洗衣服。
  【老年电大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资金,资助4个教学班更新教学设施。全区有74个老年电视大学集中收视教学班,学员6000人次。建立辅导员队伍,对农村教学班开展普遍辅导工作。老年电视大学莲都区分校被评为 “省级先进分校”。
  【老年文体活动】全区老年体育人口占老年人总数51%。老竹的医疗保健操、仙渡的腰鼓获 “浙江省老年体育特色项目”。联城街道、雅溪镇、黄村乡、峰源乡、太平乡、双黄乡顺利通过验收,成为“小康型老年体育乡镇(街道)”。组建了有80人参加的“莲都区夕阳红合唱团”,多次参加演出,获得好评。区老龄办、区文广新体局联合举办“欢庆十八大喜迎老人节”文艺晚会,同时开展送戏下乡活动,丰富了城乡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刘晓云)
  关心下一代工作
  【概况】莲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是在区委、区政府直接领导下,以老同志为主体、由党政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从事青少年教育的群众性工作组织。围绕“关心下一代”这个主题,充分发挥“五老”(老干部、老专家、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作用,扶助“三失”(失学、失业、失足)青少年工作,建立教育组、科技组、法制组、社区组和帮困助学组。学习《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开展区委宣传部部署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有新的发展和进步。
  【宣传教育】2012年,全区各级关工组织积极配合主渠道及各部门工作的贯彻实施工作,开展以“清明扫墓,缅怀烈士”为主题的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以“弘扬传统文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的传统文化教育,不断营造青少年学习、弘扬革命传统文化的氛围。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法制教育,加大《浙江省禁毒条例》宣传教育力度,累计有5000人次青少年受到教育。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2012年共陪审未成年人案件30件,有效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权益。
  【组织网络】2012年12月,区委调整关工委领导班子,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张继芳和区政府副区长雷勇军任区关工委名誉主任,原区政协主席王国荣担任区关工委主任。下设科技组、教育组、法制组、社区组、帮困助学组5个组。
  【双百活动】根据关工委“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区关工委科技组在2012年分别对有关重点项目进行帮扶,包括处州白莲、紫山药、紫番薯的推广;杨梅、瓯柑、白枇杷高树嫁接换种;美国山核桃试种及贴皮接实验; 梅中田牌茶叶标准化生产推广; 白猕猴桃培育;利用野绿豆、三叶草等野草进行生态果园建设达到以草治草目的;莲田养鱼等等10多个项目,帮助广大青年农民积极投身全面小康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5月22日,市关工委主任陈仕达率工作人员前往富岭街道大坑口村视察区关工委科技组果园以草治草项目基地。
  【帮困助学】扶困助弱是我国的传统美德,贫困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日益受到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不让一个贫困学生辍学”已经是我们国家努力奋斗的一个目标,同样也是莲都区努力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领导一直高度关注,区财政每年支出15万元帮助贫困大学新生。为真实掌握贫困助学申请者的家庭情况,区关工办自5月份开始对辖区各学校开展摸底和家访工作,从严把关,确保每一笔助学金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2012年共收到260名贫困生助学申请,通过网络结对82人,通过金龙房产、区财政等资助172人,取消资格6人,共发放助学金86.6万元。
  【少儿之家】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年来尤其突出的社会问题。为使广大农村少年儿童在节假日有归宿,区关工委积极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通过开办“爱心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社区)青少年俱乐部”等多种形式,组织志愿者免费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2012年市关工委将这些做法统一提升为“少儿之家”,并于8月1日在大港头镇北埠村召开“丽水市少儿之家”挂牌仪式现场会。截至12月底,全区359个行政村中,已建立“少儿之家”的达120个。9月11日,省关工委副主任薛克诚、专职副主任徐全升在丽水市关工委主任陈士达的陪同下到莲都考察大港头镇北埠村“少儿之家”及村关协课外学习班。
  【调查研究】2012年经过“五老”的帮助撰写《关于在南山生态防洪堤岸和九龙湿地公园建立美国山核桃试验示范林的建议》《关于塔下村枇杷生产中遇到的几个问题的汇报》《莲都区星星特种养殖场野兔养殖情况调查与建议》《春雨濛濛访太山》等10多篇调研文章。
  (周华敏)
  人口和计划生育
  【概况】2012年,莲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良好,继续保持总体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连续第11年蝉联市级计划生育优胜奖。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区共出生3939人,其中计划内出生3639人,计生率92.38%;全区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6.45,统计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婚前检查率90.58%,优生检测率82.47%;区级财政用于计划生育事业费用共计1634万元,人均达36.21元;计生队伍建设、全员人口信息库等各项指标均达到市考核要求。
  【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年初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党政一把手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实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出现违法生育的,一律开除公职,党员出现违法生育的,一律实行严厉的党纪处分,出现实体违法生育未处理到位和处理到位未满5年的,不得作为村两委候选人;实行同奖同罚制,区联系领导、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计生局联系干部与所联系乡镇(街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考核直接挂钩,与所联系乡镇(街道)全体干部的经济奖罚挂钩;坚持计划生育综合协调机制,经常召开部门协调会研究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之策。2012年,全区共查处12例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案件,其中开除党籍4例,8例立案处理中;共审查单位608个次,个人1202人次,否决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资格67个。
  【宣传教育】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宣传工作首位意识,不断加大宣传投入,加强阵地建设,创新宣传载体,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连续三年开展“三优宝贝”评选活动,重点开展“关爱女孩”、打击“两非”、送戏下乡等系列宣传活动,“男女平等”“优生优育优教”等生育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全年区人口计生局及各乡镇、街道共举办各类宣传服务活动370场,参与群众超过3万人,发放“三优”“两免”等各类宣传资料15万多份,免费发放计生用品2万多份,印制各种小册子、小折页达5万份,累计接待群众咨询和服务12000多人次,实现“乡乡有生育文化园地,村村有计生宣传牌,户户有计生纪念品,人人有计生宣传单”目标。
  【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完善计生、法院、公安以及乡镇、街道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全区无乱收费、乱罚款,没有因违法执法出现恶性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从严查处国家党员干部和其他恶性违法生育案件,特别是针对应某夫妇使用假出生医学证明和伪造政府部门公章,持假的计生办证明进行户口申报的案件,依法对涉案对象应某作出治安拘留10天和经济处罚的处理,有效维护计划生育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得到有效推动,2012年全区共征收社会抚养费2269万元,当年社会抚养费兑现率75.05%,区法院强制执行18例,法院执结率66.67%。【流动人口管理】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积极构建“信息互通、管理互补、优质服务、双向考核、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服务模式。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措施和具体办法,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月报告单制度、生孕信息网上交换制度等,保证流入地与流岀地之间实行动态管理。2012年,据报表统计:莲都区全员流入人口165177人,其中男性82630人,女性82547人,已婚育龄妇女35614人,流入人口信息录库率达95%以上;与用工单位和出租房屋主签订《社会治安、计划生育责任书>25153户;提供技术服务8257例,已婚妇女“三查”率达90%以上。针对外出流动人口,积极实行“主动式管理,互动式服务”。加强计划生育源头管理,乡、村两级均建有外出育龄妇女信息账册,真正做到“点对点落实、一对一联系”,实现动态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外出人群违法生育隐患。积极探索“以外管外”有效方法,通过在莲都区外出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计生协会、依托莲都区总商会异地分会和委托现居住地管理等,开展外出育龄妇女三査、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综合改革】自2010年起,莲都区将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全面实施创建计划生育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居)活动,不断完善鲜明利益导向的村规民约,健全乡村两级系列管理制度。根据各乡镇(街道)、村(居)的计生工作实绩实行评估分类,其中362个村居按照“示范、合格、基本合格、整治”四类进行考核评估,将其创建结果与村(居)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及计生责任人考评相挂钩,严格实行“政治、经济、责任”三捆绑制度,同时每年拿出100多万元对各类示范单位、先进个人进行奖励,构建齐抓共管的计生工作格局。2012年3个乡镇街道被评为示范,3个乡镇街道被评为创新奖,3个乡镇被评为进步奖,无整治乡镇街道;村(居)示范的72个、合格的219个、基本合格的50个、整治的21个,合格率达80.39%,比上一年提高7.46%,整治率5.8%,较上一年下降1.38%。
  【优质服务】以群众需求为开展计生工作的导向,广泛开展各项优质服务,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逐年加大政府奖励补助,2012年,全区共有奖扶对象1470人,发放奖扶金141.12万元,共有特扶对象96人,发放特扶金21.36万元。区计划生育公益金不断提高,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的补助最高额由3000兀提高至8000元到1万元,农村独生子女奖励费由100元提高至300元。不断拓展生育关怀范围,关注计生弱势群体,开展空巢老人“亲情牵手”、计生家庭“爱心助学”、“三查典型病例”慰问等系列行动。自2011年起,生育关怀基金实现全区统筹管理,在全市率先建立“爱心助学”、“少生快富”专项基金,共结对41名计生困难学生,建立17个区级“少生快富”项目基地。扎实开展“四项手术”为主的各项技术服务,积极落实区、乡、村“三级”随访,深入开展优生“两免”服务,2012年度,参加婚检的9174人,婚检率90.58%;参加孕前优生检测的3067人,检测率82.47%。
  (刘丽娥)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3

《莲都年鉴2013》

《莲都年鉴2013》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述丽水市莲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充分发挥资政、咨询、教化、媒介、存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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