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司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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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2013》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605
颗粒名称: 公安 司法
分类号: D035.3;D916.1
页数: 15
页码: 180-194
摘要: 2012年,围绕平安莲都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全面排查抓全面,关键时段抓关键,纵横联动抓纵横”思路,全区扎实推进了“平安莲都”和“法治莲都”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建设宣传机制。全区将集中宣传和日常滚动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了平安建设宣传机制,持续平安建设的长效开展。2012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和“平安莲都”建设工作专项宣传活动,通过采取主题宣传、媒体宣传、环境宣传以及上门入户、手机短信宣传等多种方式,切实营造了平安创建的浓厚氛围。健全平安创建日常工作机制。全区坚持“一级抓一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运行机制。各乡镇(街道)积极推进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村(社区)基层平安创建。各系统牵头单位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工作,努力实现系统平安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对创建活动中遇到的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容易影响平安稳定的问题,及时加强沟通和协调,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完善建督促检查机制。莲都区平安办结合平安区考核评审条件,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平安交通、平安工地等系统平安创建工作。通过努力,2012年“平安莲都”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顺利通过全省平安区考核验收,连续七年达到平安区标准。
关键词: 公安 司法

内容

综述
  【"平安莲都”建设】2012年,围绕平安莲都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全面排查抓全面,关键时段抓关键,纵横联动抓纵横”思路,全区扎实推进了“平安莲都”和“法治莲都”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建设宣传机制。全区将集中宣传和日常滚动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了平安建设宣传机制,持续平安建设的长效开展。2012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和“平安莲都”建设工作专项宣传活动,通过采取主题宣传、媒体宣传、环境宣传以及上门入户、手机短信宣传等多种方式,切实营造了平安创建的浓厚氛围。健全平安创建日常工作机制。全区坚持“一级抓一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运行机制。各乡镇(街道)积极推进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村(社区)基层平安创建。各系统牵头单位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工作,努力实现系统平安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对创建活动中遇到的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容易影响平安稳定的问题,及时加强沟通和协调,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完善建督促检查机制。莲都区平安办结合平安区考核评审条件,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平安交通、平安工地等系统平安创建工作。通过努力,2012年 “平安莲都”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顺利通过全省平安区考核验收,连续七年达到平安区标准。
  【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全区坚持维稳第一责任的意识,以机制建设为主要着力点,不断完善各项维稳工作机制.,推进各项维稳工作任务的落实,有效维护了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完善定期研究分析稳定工作制度。区委常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社会稳定形势分析会,了解维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点维稳问题。针对中共十八大和各级两会等重要时期,建立每周维稳与信访工作形势分析、每日维稳与信访工作碰头、每日涉稳与信访信息报送三项专门制度。区委维稳办建立完善重点单位和乡镇(街道)每季度一次的维稳分析制度,在季度末要求各单位上报维稳分析,全面掌握全区维稳信息。巩固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强化情报信息先导理念,及时收集掌握大量预警性、内幕性动态信息,有效管控各类不安定因素。对涉及移民、重点工程、劳资纠纷、重大案件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情况,做到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苗头性隐患专案经营,确保全区不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坚持定期督查通报制度。采取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暗访抽查相结合等办法,加大对重点维稳问题的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探索基层维稳工作机制创新。制定出台《莲都区村级信访维稳工作与政府扶持项目、资金及责任人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办法(试行)》,以提高对农村基层组织的引导和管理水平,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促进村级信访维稳工作责任的落实。出台《莲都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公安司法
  (试行)》,全年完成12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全区坚持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推广全省十三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提升了全区综治工作水平。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结合省市要求,先后完成了14个乡镇(街道)、25个城市社区、84个较大村和22个规模企业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站、室)更名工作,配齐配强了基层综治工作力量。同时,扎实推进社会管理综治信息系统的推广运用工作,全区各乡镇(街道)和7个重点部门、291个行政村、25个城市社区安装了信息系统平台,并录入基础综治信息。推进“大调解”体系构建。全区建立完善了以区 “大调解”协调中心为总指导,六大调解指导督导中心为支撑(即区法制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大调解” 指导督导中心),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为基础,村(社区)调解组织为延伸,覆盖全区的“大调解”体系。并先后制定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等工作衔接机制。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全区以产业为纲、以区域为目,尊重传统、便于管理的思路,共划分了910个区域网格,并结合产业特色和外出创业人口众多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了22个产业网格和4个外出人员网格,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体系。同时,依托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站、党员服务中心等平台,组建治安巡逻、纠纷调解、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服务团队,根据网格内群众的服务诉求,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咨询等各项服务。
  【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全区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并采取点面结合方式,有效地净化了全区社会治安环境。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全区先后部署开展了“破案会战”、打黑除恶、打击黄赌毒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违法犯罪活动。2012年,区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5681起,破3268起,其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案立6起破6起,案件侦破率达100%。区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提请批捕案件483件74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460件717人;区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71件,审结641件。加强社会治安环境整治。全区继续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并组织开展了“禁毒严打”“风雷一号”等系列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黄赌毒”不蔓延、不扩散,切实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及社会治安整治力度,取得较好成效。2012年,全区共查处“黄赌毒”案件357起,打击处理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1315人,其中刑拘125人,行政拘留937人。构建治安防控网络体系。全区在“天网工程”“地网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2012年,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调整建立综治、维稳、平安、治安、国安等联络员(信息员)队伍,以村(社区)为单位组建了治保会、调委会、护村队、巡逻队、森林防火等队伍,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安全防范网络。
  【加强执法监督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2012年,全区政法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坚持和完善涉法涉诉工作机制建设,定期开展涉法涉诉案件排查,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全力化解涉法涉诉案件。坚持定期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全面掌握涉法涉诉不稳定因素。每季度开展全区涉法涉诉案件自查,全面掌握涉法涉诉信息。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全区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审核审批规范,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努力解决特困案件当事人的实际困难,通过司法救助缓解了部分涉法涉诉当事人的生活困难,解决了一大批涉法涉诉案件。全国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专项工作从2008年年底开始,莲都区承接中央政法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第一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38件,其中进京访积案17件。经努力,全区现已化解报结涉法涉诉信访积案37件(化解率为97.4%),化解报结进京访案.件16件(化解率为94.1%),两项数据均已完成省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目标(目标为90%)。对唯一未报结的案件,全面落实稳控帮扶措施,确保其依法申诉信访。2011年9月,中央政法委第二批交办7件涉法涉诉案件,通过全区共同努力,已于2012年5月前全部化解报结。
  (郑鹤翔)
  公安
  【概况】2012年,全区公安机关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固本、强基、创亮点”工作主线,勇于担当、忠诚履职,圆满完成中共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安保为主线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维护全区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实现全区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公安队伍面貌昂扬向上。分局先后荣获“浙江省禁毒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市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成绩突出单位”“全区目标管理考核优胜单位”“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万象派出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清网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岩泉派出所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优秀派出所”、被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评为“浙江省第五批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同时,还涌现出“全省公安政治工作突出贡献个人”林华明、“全省公安机关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曹起和、“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李俊勇等一批先进个人。
  【公安信访工作】分局大力构建“大调解”格局,着力加强基层调解工作,努力将各种矛盾纠纷调处在初始阶段。全年共梳理排查重点人员4652人次,排摸不安定因素79条,其中百人以上11条,成功化解不安定因素68条,涉及利益群体2705人;共受理征地、医患、劳资等各类矛盾纠纷4992起,调解4816起,成功率达96.5%;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新的信访案件的发生,共受理初信初访195件,已办结186件(其中未到期9件),办结率95.4%,息诉179件,息诉率91.8%,查处反馈率达100%,圆满完成公安部交办的6件信访案件。全年共妥善处置“4・23”陈某某坠桥死亡事件、“9・27”二院张某某自缢死亡事件等95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无一发生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及信访案件。
  【安全保卫工作】全区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中共十八大安保工作中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先后圆满完成全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美丽乡村”现场会、国际自由轮滑赛、“三月三“畲乡文化节、全市龙舞大赛以及各级“两会”等420多次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出动警车1000余次,动用安保力量3000余人次。特别是10月举办的“美丽乡村”现场会,由于会议规格高、规模大、内容多、影响广,整个安保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要求高、任务重。严密制订工作方案,先后在8月30日、9月28日进行两次现场会安保预演,最后圆满完成现场会安全保卫工作。此次安保工作受到省、市级领导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让其他县(市区)公安机关到区公安分局学习取经。
  【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刑事立案5681起,破案3268起,破案率达57.5%,抓获上网逃犯136人,移送起诉828人。其中,2012年“1・14”特大盗窃纵火案、2012年“6•2”特大迷信诈骗案、2012年“10・21”汽车被盗案、2012年“11・9”持刀抢劫宝马车案2012年“11・14”烟店被盗案等大要案全部攻破,最为突出的是坚持命案必破理念,坚决执行侦办命案工作机制及相关警种同步上案工作机制,落实破案责任,紧盯案发后24小时这一破案黄金期,在“快”字上下功夫,加强“出警快、访问快、勘查快、堵截快、抓捕快”的快速反应体系建设。2012年“1・2”白云小区故意杀人案、2012年九里新村故意杀人案等6起命案全部破获,破案率达100%。在确保大要案成功攻坚同时,全面推进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两抢、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为重点的“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努力做到多破案、多追赃,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全年共破获侵财类案件1685起,同比上升21%,破案总数列全市第一;移送起诉侵财类犯罪嫌疑人473名,同比上升32.4%。其中破获“利用技术开锁盗窃超市案”“利用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系列盗窃三轮摩托车案”“系列盗窃沿街店铺案件”“系列盗窃空调室外机铜管案件”“系列抢劫财物案件”“系列扒窃案件”等40串系列性案件,摧毁10个团伙,追回赃款赃物约416万元。
  【严打经济犯罪】以“破案会战”为契机,把社会反响较大的假冒伪劣犯罪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药品安全犯罪,影响金融领域的信用卡诈骗犯罪等作为打击重点,全警参战,多措并举,推进打击经济犯罪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会战期间,共立各类经济案件101起,同比上升654%,破经济案件7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6人,移送起诉101人,同比上升317%,涉案价值共计5470余万元,抓获各类经济犯罪逃犯3人(其中本地年前逃犯2人,省厅督捕逃犯1人)。其中,3月8日,组织精干警力破获案值达700余万元的“太平乡长濑村刘某某”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从莲都实际出发,通过超前式的新型警务方式,初步构筑起一个以“天网工程”为先导,以“地网行动”为支撑,以群防群治为基础,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全区社会治安形势保持平稳奠定坚实的基础。全年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共发现案件线索629条,由此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破获系列开锁入室盗窃案、系列飞车抢夺案等各类案件300余起。通过“地网工程”收到群众提供的各类信息和线索共29条,由此破获各类案件3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56人,兑现发放奖金20余万元。积极探索巡特警做强做大新举措,试行网格巡逻先期处警机制。针对基层警力明显不足的现状,坚持执行“机关夜巡”工作机制,结合轮值轮训、亮灯工程等活动,进一步充实基层警力,有效增强社会面巡防的打击力、管控力和震慑力。全年共抓获各类现行违法犯罪人员89人,由此破获各类案件305起,追回汽车3辆,摩托车、电动车60余辆,各式电脑10台,手机15台,黄金手链、项链8条,现金6万余元。
  【社会治安面整治】在近几年严打整治行动基础上,继续全方位摸排、梳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采取综合措施进行大力整治。对“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施以“常态化”高压,继续严格地执行对各派出所的“黄赌毒”管控责任追究制,相继组织开展“禁毒严打”“风雷一号”等专项行动,确保“黄赌毒”不蔓延、不扩散,实现辖区社会治安面的持续平稳。全年共查处“黄赌毒”案件425起;打击处理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1153人,其中刑拘140人,行政拘留747人,罚没款达545余万元。先后端掉水南橘场、碧湖镇梨园新村、希尔顿国际大酒店8617房间等赌博窝点和喜尔顿温馨家园大酒店美容厅等卖淫窝点及府城宾馆、锦都宾馆、春一谷酒店单身公寓等吸毒窝点。尤其漂亮的是:6月1日,根据前期缜密侦查,侦破一起特大贩毒案件,刑拘犯罪嫌疑人12名,行政拘留吸毒人员5名,缴获毒品80余克,成功截断一条由广东至丽水的贩毒通道。
  【公安行政管理】坚持“消防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贯彻“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作风,大力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基层、最末端。组织开展“清剿火患”、“零点行动”、消防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消防通道专项治理、消防产品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全区共监督检查单位1.43万家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96处,整改到位96处,发现火灾隐患666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60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068份,行政处罚92起,临时查封单位152家,责令三停102家,罚款92.4万元,行政拘留12人。全年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无人员丧生。其中,消防大队省厅评为“全省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成绩突出集体”,万象和雅溪派出所被评为全市中共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成绩突出集体,老竹派出所被评为“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继续大力整治旅馆业、网吧业、汽车修理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典当业和二手机市场,要求业主做好物品登记工作,全力堵塞莲都销赃购赃渠道。强化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一个中心,五个方面”开展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莲都区实际,制定7类45种排查表格,全力开展基层基础大排查专项行动。排查重点人员4652人次(纳入重点管控61人),新送治重性精神病人13名;排查出租房屋2.7万户,清查流动人口15.9万人,新录入流入人口1.6万人,列管高危17人,通过流动人口排摸,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4名,其中逃犯15名;发放浙江省居住证194本,登记18至49周岁育龄妇女信息6.1万人次,为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或有关法律事务出具居住证明1181份;排查旅馆、网吧、歌舞厅等场所1413家,处罚各类场所53家,新录入从业人员260余人。
  【基层基础工作】美丽派出所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市局党委提出的“美丽派出所”建设相关要求,实现“办公环境优美、警民关系和美、执法水平完美”的目标,区公安分局结合各所实际,对全区派出所建设进行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和全方位提升。先后共投入80余万元,完成花园型、法制型、亲民型的“三型岩泉所”;内练文化功底,外树爱民形象的“园林式雅溪所”;深挖古堰画乡悠久文化底蕴,体现三美的“画乡大港头所”等三个试点单位的创建工作。这一创新做法完全符合中共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题中之意。积极筹建治安管理用房。位于人民路与括苍路路口的白云派出所治安管理用房项目,建筑面积3786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室面积),总概算1345.47万元,至12月底该工程已挖掘7000余立方米土方,独立柱基也有近2/3浇注完毕。警用装备得到大力充实。完成各类装备项目共约500余万元的采购工作。其中的260余万元购买20辆摩托车和14辆警车(1辆40座大客,5辆桑塔纳轿车、4辆速腾轿车和4辆金杯面包车),全部配发到基层一线单位,为基层一线更新80台电脑、30台打印设备;为警务室更新一批照相器材,为基层民警的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硬件基础。
  【开拓创新社区警务工作】2012年,全面推行“亮灯”工程,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屯警于街面,提高见警率,增加群众安全感。各警务室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服务理念,社区警务蓬勃发展。白云警务室为部分居民楼免费安装门磁报警器及“一毛钱”防盗(部分群众家里的铝合金窗扣损坏的,白云警务室可以帮助用电钻打一个洞,用一个铁钉插入,可有效防止窗户被开。在合适的部位再打一个洞,夏天也可以留大约10厘米宽通气,这就是“一毛钱”防盗。),进一步加强简便而实惠的防盗措施。后庆警务室开展“免费中介服务”为流动人口和出租户的信息流通搭建很好的平台,为双方节省中介信息费用,深受社区群众的赞扬,此举先后被省内外20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东银苑警务室推行“凉亭”式服务(东银苑警务室协同社区,积极走访社区企业,为环卫工人联系4个可以为环卫工人提供续水服务点,并在每个服务点放置一个小药箱,确保环卫工人在口渴的时候有水喝,在中暑的时候可以方便服药,它的名字叫“清凉驿站”)。三岩寺警务室排演“三句半”大力宣传警务工作及安防知识,深受群众欢迎。天宁工业区警务室创办学习园地,朝阳警务室新设一便民服务点。各警务室的好做法成和谐警民建设的黏合剂,辖区内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危化物品管理】全面清查涉爆从业单位、部位和人员,彻底清理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爆炸和危险物品,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严厉整治整改涉爆重点区域和问题隐患。全区共检查民爆从业单位36家736次,整改隐患115处;发放宣传材料4500份、宣传横幅80条、办理涉枪案件3起,査处违法燃放烟花案件12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2起,刑事拘留2人、治安拘留11人;收缴枪支35把、炮弹2发、手榴弹7枚、手雷1枚、子弹514发、铅弹2000发、雷管16发、接收爆破单位上交过期炸药6205.8千克、硝酸铵13千克、土制爆炸装置(炸鱼弹)2只及废旧烟花爆竹668件。
  【公安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活动、“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服务承诺活动,“三访三评”大走访活动,以及足球赛、学雷锋、慈善义捐义卖、爱心救助、无偿献血、“文联进警营”书画创作、区直机关运动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警营文化和警营赛事活动等,着力打造“绿色警营”“幸福警营”“快乐警营”“和谐警营”。全面推开中层正职推荐上岗、副职竞聘上岗、民警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改革,激发队伍活力、强化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通过创新同媒体沟通交流的方式方法、强化公安内外宣传的广度深度,大力宣传分局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以及服务群众中取得的成绩,无论是宣传总量还是质量都在全市公安系统中独树一帜,尤其是网站访问量超过38万次,在全国排名第28位,全省排名第3位;莲都警坛访问点击数在论坛类网站中排名第14,进一步扩大莲都公安工作的影响力,提升莲都公安的整体形象。区公安分局全年先后有10个集体29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36位同志受到区级以上表彰,3个集体荣立三等功,2个集体获市局嘉奖,2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8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85人获嘉奖。
  【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以提升执法质量为重点,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分局以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为契机,以提升民警执法素质为目标,多次邀请社会法律专家和全局业务骨干为民警授课培训,在全区公安机关范围内开展“零遗漏”执法培训工作;注重执法行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执法办案机制,完善日常文本制作,全力抓好执法源头的防控和监督,切实加强兼(专)职法制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帮扶指导和限期整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执法问题。从3月份开始全面启用“110”接处警回访卡制度,以“110”接处警满意度为主要阵地,进一步提升民警履职能力。全年接处警反馈卡满意率高达100%,全区社会群众满意度达到94.6%。全年共査获涉嫌刑事犯罪人员883人,移送起诉828人。共查处治安行政案件1038件,查处违法人员1473人,其中治安拘留1197人,罚款668人,警告14人,强制戒毒40人,责令社区戒毒96人,责令停业整顿2家。共报送劳动教养6人。通过多层次的考评监督体系,实现办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手续完备,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和谐警民建设】以“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为载体,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工作生活作为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方向,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拓宽服务领域、改进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的工作效率。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真实解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评价和意见。以“相约警务室”“警民恳谈”“警营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积极邀请政府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和群众代表等到公安机关参观、座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主动向特邀监督员报告工作。积极开展“校园走访评议”“法制教育进校园”等活动,设立法制宣讲员,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师生上法制课。分局应急抢险救灾机制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圆满完成抢险救灾各项任务。全年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先后共出动巡查和抢险人员1000余人次,及时排除各类险情。成功抢救、转移遇险群众400余人,营救被困群众17人,检查山塘水库28座。水上救助出警62次,其中成功救助落水群众15名,打捞水中尸体24具。有效保护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全区共为农村居民分户3772户,共办理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10多人次,为群众上门办证3391人次,共换证3379张,服务工作深得群众好评。
  【公安宣传工作】通过创新同媒体沟通交流的方式方法、强化公安内外宣传的广度深度等,大力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和公安文化建设,增进警民和谐。内部宣传方面,在区公安分局主页“莲都公安要闻”和“社区警务动态”栏目编发信息600篇和630期,印发维稳信息工作专报32期,较好地反映全局工作的整体动态。并及时总结挖掘工作亮点上报,共被省厅主页录用3篇、省厅专栏录用10余篇,被市局录用102篇。全局共撰写调研文章45篇,被市局采用25篇、省厅网页采用3篇。对外宣传方面,全局共在中央、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发稿1362篇(条),其中国家级9篇,省级185篇,市级1168篇,宣传总量和质量在全市公安系统中独树一帜,较上年有一定幅度增长,并连续五年获《平安时报》新闻宣传工作一等奖,连续十年被丽水日报社、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表彰,并且专职宣传人员为公安系统唯一并且连续十年获得《丽水日报》《平安时报》优秀通讯员称号。2012年度,分局利用新闻媒介,相继推出“绿谷神探”李俊勇、“社区老娘舅”曹起和、“缉毒能手”夏华飞、“信息尖兵”陈捷、“破案能手”周旺平、“扫丑明星”李彪等基层民警先进事迹。同时,在2012年度,分局在外宣工作中加强电视专题片拍摄报道工作,全年共在省、市电视台播出公安电视专题片16个。选送的新闻作品《化解憋在他心中13年的心结老汉为何三番五次要请派出所所长吃饭?》在新华社新华网、《平安时报》联合推出《感受温暖,讲述派出所的故事》新闻大赛评选中入围,故事主人公万象派出所副所长叶晓寅参选全省“二十佳百姓贴心民警”活动。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组建62名专兼职网评员队伍,实行分组分级管理,这一创新做法得到省厅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吴进勇)
  检察
  【概况】2012年,区检察院工作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打造“三大莲都”的总目标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推动检察自身科学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院综合考核成绩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分类考评中名列全省C类院第四,继2011年后,再次被省检察院评为“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反贪局、侦监科、公诉科、民行科、控申科等主要业务部门考核成绩均名列全省前茅。
  【服务稳定发展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维护稳定的根本手段,深化提前介入、案件报备管理等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以及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快捕快诉,全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以占全市10%的检力承担了全市近30%的刑事检察工作任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捕案件482件740人,与去年基本持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50件1233人,同比上升7.9%。其中,依法批捕460件709人,起诉710件1140人,重大案件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7件39人。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合力做好中共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要时期检察环节安保工作,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化检察职能内涵,着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健全和完善“检调对接”机制,积极发挥司法调解督导中心职能作用,联合区司法局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检调对接”工作。依法促成刑事和解、民事行政申诉和解、涉检信访息诉和解案件41件;依法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捕4人,相对不起诉16人,主动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7人,4起案件当事人或其家属专门送锦旗表示感谢;达成民行申诉和解15件,其中独立组织调处达成和解5件,1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民行申诉调处案件”。严格按首办责任制原则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72件次,其中对省检察院交办的一信访案件成功予以息诉。慎重办理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犯罪案件,着重教育、感化和挽救,对犯罪情节较轻的1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并积极建议区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区妇联、关工办、团区委等部门共同开展集中帮扶教育活动,帮助失足青少年健康成长。
  狠抓经济犯罪专项整治,服务经济发展。积极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破坏金融管理和扰乱市场秩序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和转型升级。共依法批捕各类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6人,起诉68人。其中,依法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19人;批捕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6人,起诉10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等危害金融管理和金融安全、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17人,起诉34人。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落实办案精细化要求,有效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健康发展。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积极争取上级院的指导与支持,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协作与配合,突出查办危害国家利益、损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共依法立案査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7件1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件1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4人。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或因渎职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大案15件,科级以上人员14人(含实职副科以上干部6人),处级人员4人(含实职副处干部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30余万元。
  积极推进自侦办案精细化。在严格遵循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各项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办案模式,注重将依法、严格、细致、深入办案的精细化要求贯穿于侦查工作全过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仅做到实体正确,而且做到程序到位、证据合法。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牢固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进一步细化证据标准,注重客观性证据的收集与应用,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所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法院审结后有罪判决率100%。更加注重审讯方式方法,坚持以政策攻心,以事实和法律服人,以规范的审讯言行在和风细雨式的谈话中突破案件,“释法说理、讲故事”的新型审讯模式基本形成。更加注重理顺当事人情绪,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一审判决当事人服判率达73.3%。
  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履行区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与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预防咨询、警示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剖析60余次,编写并发放《职务犯罪十问答》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加强预防调查工作,及时就发现的问题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堵塞漏洞、强化管理,撰写的调查报告获得区委领导的批示肯定和上级院的好评。联合区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局等多家单位,对由政府主导投资的关系民生、影响发展的重大基础工程,开展预防条例执行情况专项督导和预防项目化管理,着力实现重点工程质量、建设资金和干部队伍“三安全”。认真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主动向社会提供查询45次,切实从源头上预防犯罪。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及其审议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有效促进了执法司法环境的明显改善。
  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错误追究、漏捕漏诉等问题的监督。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捕17人,不起诉5人。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5人,已作有罪判决10人(含去年监督立案案件),其中监督立案的一案犯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监督撤案4件5人。追捕漏犯3人,追诉漏罪漏犯17项(人),其中追捕的一案犯被判有期徒刑九年,追诉的两案犯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和十二年,并在一非法经营案中成功追诉漏犯8人。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对15起违法侦查行为及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被采纳。为有效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的实施,加强对捕后羁押案件的监督,2012年6月,区检察院牵头两家公安机关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并签署会议纪要,就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半年来共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经审查后变更逮捕强制措施的建议均被采纳。
  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以抗诉为主要手段,以量刑畸轻畸重、实体判决确有错误、程序严重违法影响公正审判的案件为重点,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件,获得市检察院支持,其中一量刑畸轻的挪用资金案经抗诉后获得改判,被告人被加刑一年。加强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监督,联合法院共同出台《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工作规范(试行)》,在全市率先开展公诉案件简易程序全面出庭试点工作,积极应对新刑诉法的实施,取得良好成效,获得上级院的肯定。对裁量不当已生效的民事或行政申诉案件提请抗诉10件,建议提请抗诉4件,经法院审结的12件案件全部获得改判,其中由检察机关参与调解结案10件。拓宽民行监督渠道,深化民事督促起诉工作,针对国有资产流失、公共利益遭受损害而有关部门未及时履职的情况,依法督促起诉12件,避免国有资产损失39万余元。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行政执法的监督。认真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规范落实。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及时掌握监外罪犯的监管动态,纠正和防范不良监管倾向。对社区矫正中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11件均被采纳,11名违规情节严重的监外罪犯已被收监执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对一批违规拆解、刷洗、翻新化工铁桶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加工点建议环保部门依法处理被采纳,促使违法清洗危废桶窝点被取缔,相关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该行政执法监督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
  【加强检察自身建设】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为根本,以加强管理科学化建设为抓手,以夯实基础建设工作为支撑,大力推进检察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推动队伍建设的全面加强。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并与“创先争优”、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干警坚定政治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干警叶志根的先进事迹引起了省、市检察院和市委、区委领导的特别关注,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丽水市检察院相继作出开展向叶志根学习活动的决定。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参加各类教育培训156人次;深入开展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7名干警表现突出获得表彰,其中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十佳检察公文写作能手”,4名干警分别被授予“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侦査监督优秀检察官”。积极开展检察理论调研,其中1篇调研文章被省检察院评为三等奖。继续以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习、招录、选调等形式改善队伍结构,培养专业人才,现有检察官比例86.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比例81.2%,法律硕士8名。
  大力加强自身管理。牢固树立自我监督和管理意识,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完善并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着力提升自身管理科学化水平。制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程(试行)》,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以及涉检网络舆情处置机制,不断完善检察实务制度规范体系。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开展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情况的专项检查为重点,强化检务督察,有效促进办公办案依法、规范、高效。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形成浓厚的争先创优干事氛围。集体4次、干警15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反渎局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优秀反渎职侵权局”,1名干警被省委政法委、省社会管理综治委授予“全省百佳办案能手”,综合党支部连续5年被区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大力加强基础建设。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意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狠抓工作落实,检务保障不断加强。顺利完成碧湖检察室办公用房的修缮工程,同时积极开展调研和实践,进一步规范检察室职能定位、工作机制和建设保障,着力发挥其服务基层职能作用。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加大办公办案现代化设备设施的投入,在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同时着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司法警察规范化管理,完成办案工作区升级改造工程前期筹备工作,着力保障法警更好履职。加强基础装备管理和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及时报送检察信息,切实提高信息质量,信息工作成效显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加大检察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理解与支持,不断扩大检察机关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扶贫结对、慈善捐赠、社区共建等活动,认真组织参加全区机关运动会,获得团体“三等奖”,机关凝聚力和感召力不断增强,莲都检察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就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及其审议意见等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密切与检风检纪特邀监督员、民主监督员的联系,适时通报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首次举办以“发挥民行检察职能、保障民生民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傅金霞)
  法院
  【概况】2012年,区法院工作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切实加强审判管理,着力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639件,同比增加10.69%;共办结各类案件7326件,同比增加14.1%,未结案件313件,同比下降34.93%。结案标的金额9.6亿元,收结案保持良性运行态势。
  【刑事审判】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打击与预防犯罪并重,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700件1115人,同比分别增加17.85%和9.31%。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303件,判处罪犯500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5件,判处罪犯40人,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78件,判处罪犯78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信用卡诈骗等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47件,审结销售假药犯罪案件14件,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贪污腐败犯罪分子,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14人。对52名罪行严重的被告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300名情节较轻、危害性较小的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其中未成年人31名。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共为283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指定辩护数同比上升108%o试行新刑诉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公诉案件集中审理,取得明显成效,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市法院系统予以推广。
  【民商事审判】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505件,审结4303件,同比分别增加32.2%和39.3%,解决争议标的金额7.4亿元。
  高度重视涉案民生。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案结事了人和、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妥善处理离婚、抚养、继承等纠纷461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慎重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纠纷340件,为受害者追索赔偿金3510万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审慎处理房屋买卖、租赁、相邻权等房产权属纠纷125件,保护财产权利,维护邻里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审结借贷、金融、买卖、担保追偿等纠纷2033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5亿元,积极服务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针对信用卡、消费担保、联保小额贷款纠纷多发的情况,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推动市银监局将信用卡业务纳入2013年专项检查计划,有效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及时了解中小企业司法需求,针对部分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及时抽调业务骨干参加企业帮扶小组,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难题。采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争取银行合理回应涉案中小企业延期还贷要求,依法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金融创新,共审结涉企债务类案件301件,涉案标的金额3.3亿元。坚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理劳动争议类案件206件。帮扶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脱困解难、转型升级,先后受理了浙江力帆革业有限公司(全市法院首例)、浙江成功塑胶有限公司企业破产重整案件,目前浙江力帆革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方案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
  完善“大调解”机制。扎实推进司法调解试点工作,积极构建“四位一体”诉调衔接工作格局。挂牌成立“区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驻莲都交警大队调解工作室,逐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大委托调解力度,共委托调解案件573件,调解成功568件,调解成功率达99%。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共确认582件,增强人民调解公信力,区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向省委省政府申报“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区法院诉调衔接机制建设成效明显,20%以上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民事调撤率为55%,同比增加6.25个百分点,全省排名前进19位。省市法院对区法院做法予以高度肯定,省高院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在全省法院系统刊发推广区法院的工作经验。
  【行政审判】坚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司法审查权,切实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4件,其中: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占4.17%,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占41.6%,驳回起诉等占16.67%。加大协调化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行政争议,37.5%的案件经法院协调后原告与行政机关和解并自愿撤诉。共审查非诉执行案件33件,其中: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9件,行政机关撤回申请4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岀庭应诉17件,占应出庭人数的94.44%。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选派资深法官为行政执法人员专题授课10次,听课人数达1000余人,邀请乡镇、街道及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364件,执结2258件,执结标的额2.1亿元。同期执结率为102.2%,位居全省第14位,实际执行率为70.34%。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网上开通19家银行“点对点”查控体系,共查询被执行人2158人次,使得43件案件得以执结。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用好、用足法律规定的各项执行措施,通过媒体曝光、移送公安网上布控、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扩大执行威慑力,彰显司法权威。通过协作机制抓获“老赖”19名,挤压“老赖”生存空间。严格执行特殊主体通报制度,全年共通报5起,其中4起已成功执结。重视非法集资案件刑事追赃工作,共追回执行款1000余万元,加大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执行力度,共执结此类案件18件,执结标的额60.4万元。高度重视欠薪案件执行,共执结案件104件,涉及标的额105万元。开展金融债权集中执行月活动,共执结金融债权案件23件,执结标的额达2329万元,取得阶段性成果。
  【服务大局】综合运用审判职能,为重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提供司法保障。共受理涉及大毛窟、欧陆风情园、旧机场、九里区块等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纠纷案件19件。提前介入,联合拆迁单位、基层组织等部门妥善调处7件,成功促使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严格按照“裁执分离”模式,对4起案件实施强制腾房搬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司法示范效应。同时,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调研课题组,对2009至2011年期间丽水市征迁工作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的专题报告在《今日丽水》《浙江审判》上刊发,市政府有关领导予以批示肯定。
  积极参与“平安莲都”创建。高度重视中共十八大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落实案件风险评估,做好判后答疑,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畅通信访渠道、落实分级接访,共处理来信来访190件,同比增加25.8%。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共排査矛盾纠纷52起。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央政法委交办的7件涉诉信访案件已全部化解。加大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力度,对27名未成年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研究预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实面临的障碍并提出对策建议,省高院院长齐奇予以批示肯定。
  【审判管理】将案件质效管理列入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整合审判资源,落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审判流程监督,开展日常审判管理。转变速录员管理模式,实行速录员固定到庭,协助法官完成审判辅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及时增聘速录员,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按照审判资源科学配置原则,探索实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基本实现简案的高效率办理和繁案的精细化办理。通过近一年的努力,26项主要质效指标中有21项同比实现大幅优化,其中6项指标已进入全省前30位,初步扭转质效指标排名靠后的被动局面。
  探索建立“全院、部门、个人”三级质效考评体系,推行“案件办理按件计分、案件差错按笔扣罚、质效数据量化评估”的量化考评机制。制定涵盖流程管理、质量管理、效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质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案件质效提升“六个一”工程,建立疑难案件定期研讨和发改案件 “一案一分析”制度,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全年共对2843件案件、42次庭审活动和5975份裁判文书开展评查,案件评查范围由5%提高至50%,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下降6.83个百分点,全省排名同比前进45位。强化流程节点监控,制定《案件流程管理细则》,案件办理效率提升明显,月均存案工作量实现大幅优化,全省排名前进13位,2011年旧存的4件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全部清理完毕,此项工作位列全省第1位。
  【司法公开】健全司法公开长效机制,在全市法院率先出台阳光司法责任追究办法,以责任倒查的形式促使各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着力抓好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日常维护管理,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拓宽审务公开范围。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全年共邀请社会公众18批次1321名人员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增进对法院的了解。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全年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502篇,上网率超过50%。加强数字法庭使用管理,共对2730件案件庭审活动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庭审录音录像率为98.2%,同比增加92个百分点,全省排名前进75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百姓热线”直播上线、“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等活动,通过典型案例报道、法律咨询等形式以案普法,全年共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宣传稿294篇。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司法与媒体良性互动机制,及时回应社会质疑,提高社会公众对司法活动的认可度。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12年8月,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切实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完善“法官定向联系”制度,主动邀请参加庭审观摩和专项评查活动。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增配人民陪审员17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1184件案件审理,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82%,同比大幅提升56.6个百分点,全省排名前进24位。
  【便民服务】完善便民服务机制,扎实推进立案窗口建设,通过诉讼指导、引导调解和立案审查、缴费、受理“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67.1%,缩短办案时限,提高诉讼效率。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和现场调解,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共开展巡回审判和调解132次。在法院门户网站开通“案件信息查询”功能,方便当事人及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累计为12名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15.5万元,共向11名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3.7万元。开通欠薪案件审判执行“绿色通道”,通过预留讨薪农民工银行账号直接汇付执行款的方式,有效减少农民工等待时间,受到广泛好评。探索通过淘宝网开展司法网拍,实现全程零佣金零收费,方便群众参与网上竞价。首例司法网拍成交款优先兑付48名农民工工资,有效提升执行效率,实现拍卖标的价值最大化。
  【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和“两排查一促进”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全院干警户外拓展训练、“我的责任心”大讨论等活动。开展“调解能手”、优秀裁判文书评选、速录技能竞赛等各类岗位练兵活动,表彰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1名干警被授予全省法院十佳“优秀书记员”称号,2名干警被评选为“全省百佳办案能手”和“全省百佳调解能手”,2名干警被评选为“市级调解能手”。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提拔13名优秀中青年干警充实到中层干部队伍中,并对部分干警进行交流轮岗。加强青年法官培养,继续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将学术调研作为培养锻炼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建立《青年法官调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全年共有24篇调研文章发表或获奖,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法院调研基地。高度重视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廉政制度,层层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真正落实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等多种形式教育,筑牢廉政防线,确保司法廉洁。
  (陈波)
  司法行政
  【概述】2012年,莲都区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打造“三大莲都”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方面形成自己的工作特色,在法制宣传、窗口建设方面形成自己的工作亮点,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基础方面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法制宣传教育】召开全区普法教育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分解落实区“六五”普法规划任务,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组织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公务员学法日”等活动,丰富主题宣传教育。举办科级领导干部普法培训班,全区480多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顺利完成全区4960多名干部职工网上普法建档考试。广建普法宣传平台,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法治丽水”摄影书画大奖赛、开设“施律说法”专题、开展“以案说法”、投放普法公益宣传广告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普法农家院”“民主法治村”“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2012年,大港头镇北埠村、老竹畲族镇新屋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村”。白云街道城西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截至2012年年底,莲都区建成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个、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
  【基层司法所建设】2012年积极配合各乡镇的综治工作,并按照省厅的要求,对基层司法所的办公用房、形象标识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牌证进行调整和规范制作。根据人事变动,进一步调整基层司法所的人员结构,确保各直属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达到2名以上,实现队伍整体稳定。开展机关与基层司法所结对活动。9月初,制定出台局机关职能科室与直属司法所、直属司法所连带片区内设所的结对帮扶工作机制,要求各职能科室做好对基层指导、帮扶。通过机关科室与司法所互动互助,进一步推动司法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体实效。
  【人民调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从队伍建设、业务创建、机制创新、工作保障等方面对莲都区人民调解工作做了积极探索和创新。积极构建“大调解体系”,建立健全诉调、警调、检调衔接机制,整合资源,切实推进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和良性互动。健全村民调解小组,推行村民小组、村居(社区)、乡镇(街道)三级逐级调处的三三调解制。通过开展全区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及村两委干部调解业务培训,召开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评选表彰“十佳人民调解员”“十佳疑难调解案例”等形式,进一步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重点抓好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2012年调处重大疑难案件23件,涉及赔偿金额2022余万元。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12年全区各调委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823件,成功调处2807件,调处成功率达99.1%。
  【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基层队伍建设年”活动,建立19个村(社区)帮教工作站。开展中共十八大等重要时期安保活动,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出事、不闹事,实现监管安全“零事件”、矫正对象“零脱管”的目标。2012年在册社区矫正人员441名,重新犯罪3名,重新犯罪率为0.45%,控制在省司法厅要求的合理范围内。
  【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防控,制订重点对象帮教方案,落实“多助一”结对帮教措施。努力拓宽安置渠道、落实安置措施,新增2家企业作为安置帮教基地。2012年新接收归正人员184人,解除帮教172人,重新犯罪10人,重新犯罪率为0.8%,控制在省司法厅要求的合理范围内,全区未发生一起影响恶劣的严重刑事再犯罪案件。
  【法律服务工作】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为有力抓手,积极深化便民服务,降低援助门槛,开辟低保、残疾、老年及农民工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应援尽援,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基层和行业部门服务网络建设,推行“点援制”服务新模式,实施法律援助春苗工程、心暖农民工工程、林农维权工程等五大工程,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年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2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5件,同比增长35%,其中刑事案件办理284件,增长106%,挽回经济损失约1279万元。当好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政府中心工作。莲都区两名援助律师担任区法律专家咨询组成员及区纪委特约信访员。每月区委区府领导接待日,指派援助律师参与信访、上访事件的处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提高企业应对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2012年莲都区丽大律师事务所被省司法厅评为“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事务所”。2012年全区16个乡镇(街道)333个行政村、25个社区均已指派了市、区直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担任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经过半年多的筹备和建设,按照“临街落地”的要求,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终于装修完毕,在8月23日正式揭牌成立。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毛子荣分别到中心进行了视察和指导,对中心工作给予肯定。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集便民性、公益性、专业性为一体,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职能,集中在服务中心这一平台上,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自成立以来,中心已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6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受理援助案件299件,接待登记刑释解教人员30名,提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咨询服务87人次,得到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丽水市司法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和《莲都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严格遵守有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实体和程序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抓好制度化建设。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系列制度基础上,加强对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区司法局非行政许可项目六项,2012年各项执法活动都能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并能积极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得到有效落实。2012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作风建设】中共十八大召开以来,莲都区司法局先后组织全局干部集体收看开幕盛况和系列新闻报道,并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实效意识,把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努力把理论学习中共十八大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2012年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组织开展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活动,不断创新发展了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和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根基。始终把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来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岗位风险点自查自评,并制定了科学的防控措施。加强对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使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抵御各种诱惑。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干部培训学习,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营造“争先恐后、你超我赶”的良好工作氛围。
  (办公室)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3

《莲都年鉴2013》

《莲都年鉴2013》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述丽水市莲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充分发挥资政、咨询、教化、媒介、存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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