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
【概况】2012年5月丽水市编委批复莲都区编委办单设。莲都区编委办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综合科、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核定行政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事业单位莲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莲都区机构编制信息中心。2012年10月份开始人、财、物与莲都区人力社保局分设独立运行。
【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省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结合莲都区实际,按照“精简、统一、效能”、机构“撤一建一”的原则,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对区政府23个工作部门,重新制订 “三定”方案,理顺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根据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精神和省市文件精神,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对全区278家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其中: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35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96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32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8家,还政予政2家,暂不列入事业单位5家。同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管理和认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服务属性,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区林场、峰源林场、丽水剧院、区电影院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2012年7月中旬,启动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全区347个单位的机构情况、编制情况、领导职数和股级职数设置情况、实有人员信息、编外用工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定出台《莲都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机构编制核査的成果,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库。明确了机构编制使用的审批程序和人员出入编程序;严格了人员分配、调动前的用编计划的审核程序及手续办理程序、工资、保险的审批程序,确保程序规范。
【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工作】根据省、市编委办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工作,通过电话沟通、网络平台和现场指导等方式,积极推进中文域名注册工作。全区申请注册单位230家,已注册成功172家,注册成功率达到74.8%。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缩短办理时限,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注销登记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办结压缩为2个工作日。2012年,进行了221家事业单位年检,合格率达到100%;办理新设立登记事业单位15家,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47家,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4家。
(陈春华)
人力资源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开展公务员考录的各项工作。2012年公务员招录报名1600人,考录公务员共27名;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与“三支”人员招考录用4名公安学院学员及面向全社会招录6名公安;组织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共招聘192名工作人员;招聘大学生“村官”26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配,严格遵守人事秩序,共调配公务员79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7人。及时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全年共登记63人。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2012年度审批完成全区6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启用全新的公务员信息采集系统,录入50个行政机关、28个参照公务法管理单位的1600多名公务员信息。组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培训,共组织公务员初任培训111人,公务员在职培训1580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94人。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截至2012年年底,完成全区90%以上的事业单位首次岗位的聘任,并且完成100多批次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用变动认定审批。
【人才工作】2012年共组织2156人参加国家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考核。莲都区推选的选手在丽水市2012年美发美容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美甲师项目一等奖。申报“丽水市首席技师”6位,其中:张健、孙伟祥荣获首批“丽水市首席技能大师”称号;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4家,其中:“李陈标根艺技能大师工作室”荣获首批“丽水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欧宝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入选浙江省首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化体系建设基地”。积极组织、引导用人单位采取组团赴省内外招聘等形式,引进莲都区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2012年3月份组织万象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丽水万控电气有限公司、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事业单位参加“浙江省丽水市一武汉人才招聘洽谈会",达成意向110余人,当场录用8人;2012年6月份组织带领两家企业参加杭州招聘会,达成意向11人;2012年8月份组织7家企业参加了“2012年丽水夏季人才交流大会",达成意向67人,7人被当场录用;2012年9月份组织莲都区生态产业集聚区、浙江绿园等两家单位参加了“2012中国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活动”,现场达成意向16人;2012年11月份组织3家医药卫生单位赴重庆招才纳贤,达成意向62人,通过当场面试和考评,确定6名面试入围人员参加体检;2012年12月份组织区教育系统参加“东北地区28所高师院校2013届毕业生联合供需洽谈会”,达成意向35人。组织开展人才工作大调研活动,加强人才环境建设。完成了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人才的信息统计情况分析报告,制定“十二五”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和“十二五”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做好“125”绿谷人才的跟踪管理和丽水市“138”人才工程的考核评估、推荐工作;完成莲都区419人的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岗位津贴对象申报工作;初步编制出《莲都区紧缺急需人才开发目录》。
【职称评审】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全年共评审国有企事业单位初级职称213人,推荐中级112人,高级31人。非公企业初级32人,推荐中级136人。组织全国经济、职称英语、会计、审计、执业药师、药学、建造师资格等各种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并获得相应资格共113人次。
【工资、福利和退管】从2012年1月1日起,对莲都区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由人均38500元调整为人均42000元)、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费标准(从人均25025元提高到人均27300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数(由人均35850元调整为人均39008元)和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的生活补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使广大在职和退休人员充分享受到改革的成果。2012年,审核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4321人次,审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岗位变动工资286人次,完成机关单位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审批工作;全年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190人,审批一次性抚恤费74人,审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3人。开展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审批工作,全年共审批部分精减退职人员718人。做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以及信访咨询人员的接待答复工作,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3件,信访20件,接待上访人员600余人次。
社会保障
【促进就业政策】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2012年共审核、登记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295人,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读等宣传资料700余份,并规范建立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电子台账”,建立健全了就业信息监测平台,为下步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政府促进就业政策打下基础;新增13个见习基地,共有21家单位被确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训练基地,65人在具体单位见习。发放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就业。全年共有2110人次申领社保补贴,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93.2万元。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促进就业。对经多方援助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且生活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全年共为130名申请人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9.03万元。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实现创业。对各类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给予办理手续,对13名实现自主创业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4.58万元。落实五缓三补贴政策。结合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向企业解读“五缓三补贴”政策具体要求,并认定4家困难中小企业,拨付岗位补贴119.79万元,补贴人数785人。
积极落实就业援助政策。着重提高了“零就业家庭”和持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的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灵活就业援助标准和岗位补贴待遇,援助19人就业并发放就业援助金4.38万元,1人享受见习补贴发放0.34万元,发放莲都区已建农村社区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站兼职人员岗位补贴131.24万元。
【就业服务工作】完成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册,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及时查漏补缺,建立了较完整的反映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绩效的数据统计汇总制度,收集总结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数据资料和成果,建立各项基础台账,全面完成各项创建指标,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的验收,为中心城市增添了一块金名片。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促进就业活动。协助市就业局举办了2012年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免费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0多份;重新认定并公布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在原有6家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增补市外经贸培训中心和绿谷健康教育培训学校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同时增设商品营业员、汽车维修、数控技术3个专业;与市局组团赴湖南湘西州开展劳动劳务对接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前往湖南湘西等劳务输出大省开展对接活动,力求有效缓解“有岗无人,有人无岗”的结构性供需矛盾;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及时掌握用工需求动向。多次深入开发区企业、农村走访,包括碧湖凯尔门企业、魏村等10多个地方,为企业给出合理性建议;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扩大培训范围,凡进入莲都区城区生活,有求职意愿的适龄农村劳动者都可以享受政府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全年莲都区共有1532名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其中504人参加了创业培训;继续推进农村社区保障平台建设。全年完成57%的乡镇(街道)、83%的农村社区实现充分就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加强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一直保持在100%。及时调整各项养老待遇:根据浙人社发〔2011〕356号文件精神,发放11586名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853万元;根据浙人社发〔2012〕64号文件精神,及时调整莲都区11601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人均增资213元;根据丽老办〔2012〕4号文件,对1028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了高龄补贴;同时还调整32名离休干部高龄护理补贴、49名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337名企业职工遗属生活补贴。继续妥善办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累计为7400多名参保人员解决了养老保障遗留问题。201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8489万元,发放养老金25603万元,至2012年年底,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8418人,其中:实际缴费人数33234人,挂账(中断)缴费2321人,企业离退休人员12863人,参保人数比上年底净增6706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91.6%,基金累计结余4828万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继续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根据浙人社发〔2012〕154号文件,从2012年6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月70元提高到每月80元;根据浙人社发〔2011〕222号文件,完成全区2445名相关人员的城乡居保待遇调整,其中乡村医生1100名,代课教师701名,民办教师594名,农村电影放映员50名;对765名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增发高龄补贴。全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为6306万元,发放基础养老金3971万元。至2012年年底,全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125010人(其中享受养老待遇人数为42677人),全年新增参保人数4333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96.95%,基金累计结余7284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推行社会保障卡,基本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一卡通”;继续扩大定点医疗机构网点,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7家,至2012年底共有定点医疗机构60家,定点零售药店18家;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信用评定,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2012年度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462297人次、住院待遇5799人次,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0336万元,基金支出8364万元。至2012年底,全区共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40493人,其中在职29177人,退休人员11316人,参保人数比2011年净增5507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550.7%,基金累计结余8533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2012年1月起,正式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真正实现了管理部门、经办服务和制度的三统一,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主管部门统一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管理,具体业务服务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经办。试行医疗费用付费方式改革:根据省卫生厅文件精神,莲都区从2012年3月14日起对部分医院部分病种实行单病种结算,迈出了医疗保险费支付方式改革的第一步,全年已有227人实行了单病种结算。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860万元,基金支出12262万元,全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774875人次、住院待遇23645人次。至2012年12月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11380人,参保率达到了99.5%,基金累计结余12865万元。
【失业保险】实现全年新增失业保险参保789人,年底在册享受失业保险260人,累计换发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2241本。全年累计征收失业保险1198万多元,发放失业保险金488.6万元。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工作,30家企业纳入就业、失业动态监测范围。
【工伤、生育保险】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基待遇227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20人次。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35万元,支出65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37万元,支出350万元。截至2012年年底,全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23565人,比2011年底净增5347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445.58%;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17024人,比2011年底净增2573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214.42%,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72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62万元。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先保后征”,及时为被征地农民办理参保手续。根据丽政办发〔2012〕65号文件精神,及时上调7236名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月人均增资42元。全年被征地农民个人缴纳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131万元,支付生活保障金3830万元。至2012年年底,全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有13577人,其中享受待遇人数7737人,参保人数比上年净增876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累计结余28822万元。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范围从原来的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逐步扩展到所有企业退休人员(包括享受养老待遇的自由职业者及个体工商户)。至12月底,全区1.2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社区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为杜绝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社保中心采取信函的方式进行了生存状况调查,对未及时反馈信息的退休人员暂停发放,对发现象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和冒领养老待遇的,及时予以追回。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2012年劳动监察工作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等为重点,加大主动监察和日常巡査力度,有序开展各专项检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春雨"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工资权益;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春雷”专项行动,保障劳动者求职就业权益;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春暖”专项行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春苗”专项行动,净化劳动用工环境。及时受理查处群众的举报和投诉。2012年主动巡查用人单位1815家,涉及劳动者6.03万人,其中农民工5.68万人,补签劳动合同954份。受理查处各类投诉案件79件,举报案件10件,结案率达100%。其中欠薪案件数为79件,涉及劳动者1198人;追发工资待遇、经济补偿金等1072.31万元;清退童工10人,罚没款总额达&25万元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件,涉案用人单位均被执行行政处罚。开展对201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共审查用人单位2116家,涉及劳动者57875人。联合安监、工商、经贸、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小砖窑、小作坊等“四小”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四小”企业58家,涉及劳动者人数867人;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236份。联合区建设分局、交通局对建筑企业、康庄路工程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巡查,共巡查建筑工地15家、康庄路工地5家,收到各工程项目部都向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不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书25份。建立健全建筑企业、交通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2012年应急周转金财政专户205万元,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达1188.23万元,交通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269.75万元,2012年审核建筑交通施工单位47家,退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48.47万元。加大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放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共计1100份,发放简易劳动合同文本1500份,发放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51份,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53件,截至12月,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5%,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100%o劳动争议调处能力继续提升,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30件,同比增长78%,涉案经济标的1221.7万元;接待来人来电法律援助咨询1500多人次,程序内结案率100%,调解结案203件,调解率94.8%,裁决结案11件,共为劳动者追回经济损失294.36万元。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在教育、卫生、文广等10个机关事业单位成立了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在16个乡镇(街道)、65家企业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25个城镇社区成立劳动关系协调小组,共建立基层调解组织116个,实现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覆盖率100%,规模以上企业调解组织覆盖率100%。
(王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