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发展处州白莲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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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2012》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587
颗粒名称: 关于扶持发展处州白莲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
分类号: F307.4
页数: 3
页码: 470-472
摘要: 为了深入贯彻《莲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恢复和发展莲都区处州白莲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关键词: 白莲 特色产业 实施意见

内容

关于扶持发展处州白莲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莲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恢复和发展我区处州白莲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护利用种质资源,引进推广优质品种,传承打造区域公共文化品牌,培育壮大处州白莲特色产业”的发展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现代农业“三化”和城乡统筹要求,以科技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企业运作,农民参与,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大扶持,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建成一批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加工机械化、营销品牌化、功能社会化的处州白莲精品园,将处州白莲产业真正培育成为我区特色优势产业。
  二、发展目标
  至2015年,全区发展处州白莲基地面积5000亩,产量375吨,产值2250万元,五年累计达到10000亩,产量750吨,总产值5000万元,白莲产业相关收入超过1亿元。重点打造老竹一丽新盆地、丽武公里沿线十里荷花基地,将老竹镇建成处州白莲种植第一镇,辐射带动碧湖、高溪沿50省道对接古堰画乡区块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地势低洼区块,以及丽新、雅溪等乡镇发展;建立集中连片、具有观赏性的生产标准化核心示范基地10个,其中百亩精品园5个,优质种苗繁育基地200亩,5亩以上专业生产大户100户以上;培育5个市、区级以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规范使用“处州白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做精做强“处州白莲”区域公共品牌。
  三、发展措施
  (一)保护利用处州白莲种质资源
  1.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针对目前处州白莲品种混杂、品质退化等现象,区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处州白莲种质资源圃日常管理维护,老品种提纯、复壮等选育工作,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2.建立优质种苗繁育基地。为保证品种的优良和纯度,要按照“定点、定企业、定技术人员”繁育优质种苗,确保全区处州白莲产业发展需要。根据年度产业发展要求,签订繁育合同,区财政给予每支2元补贴。
  (二)加强精品园基础设施建设
  休闲养生、乡村旅游等服务业要依托农业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通过协调整合部门资金,加强处州白莲精品园基础设施建设,共同培育处州白莲特色优势产业。5个精品园的田间基础设施建设要与4A级东西岩风景区、古堰画乡景区、现代农业园区自然山水风光、建筑风格、原生态景观相符,宜选用仿生态建筑材料为主。主要建设内容有机耕道路硬化、田间作业道、果蔬长廊、采摘游步道、田境及田块边坡隔墙、沟渠;楼台亭阁;门楼、指示牌等。区财政在“三沿整治”专项资金中协调安排,经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合格后,按照每亩5000元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实施标准由区农办制定)。
  (三)加快处州白莲规模发展
  1.建立10个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方式,开展适度规模生产经营。建成示范基地10个,每个基地面积50亩以上,示范带动全区处州白莲产业发展,每个精品示范基地以奖代补5万元。对发展5亩以上的(要求良种密植,密度大于100株/亩)实际种植户,给予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
  2.建设处州白莲精品园。以将老竹镇建成处州白莲种植第一镇为目标,打造老竹一丽新盆地、丽武公里沿线十里荷花基地。建设由若干个百亩以上精品园组合而成,符合东西岩旅游景区规划,以周坦、红桥、西岸、老竹、后坑、仁宅、沙溪、曳岭脚、黄桂等村庄为主,集处州白莲品种资源保护、基地建设、荷文化及畲族风情文化宣传、农家乐旅游为一体的千亩处州白莲精品园,并辐射发展到丽新乡黄弄、咸宜、上塘贩等村。
  3.加快采摘加工机械的引进推广。切实降低采摘、加工劳动强度,有效提高效益,推进适度规模集约生产。对发展100亩以上的企业、生产大户购置先进的白莲采摘、加工机械给予50%—次性补贴。
  (四)传承打造区域公共文化品牌
  1.规范“处州白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区政府成立“处州白莲”品牌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开展处州白莲标准体系研究、备案、推广和监管;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牌产品的申报认定;制定和完善“处州白莲”证明商标品牌使用规则,严格规范商标品牌管理。区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用于标准研究制定、推广,证明商标管理等。
  2.积极创建区域公共品牌。加快提高处州白莲市场公信度和品牌附加值。区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公共品牌包装设计、证明商标推广应用、市场营销策划、会展活动等区域品牌创建和管理工作。
  3.挖掘提升处州白莲文化。一是深入挖掘处州白莲历史文化,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处州白莲历史文化调研,充分挖掘、收集、整理和创编具有浓郁古朴丽水风味的民间特色传说;二是举办多形式的“莲”文化活动。以举办“采莲节”、“诗友会”、“书画会”、“荷花摄影节”、“廉洁主题教育活动”、“白莲饮食文化”等活动,不断丰富处州白莲文化内涵。三是提升处州白莲基地的文化内涵。以在老竹镇建设“荷花主题公园”、“荷花第一镇”,编制“处州白莲”文化宣传册等为载体,传承处州白莲历史文化,做亮“处州白莲”这张名片。区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用于培育、挖掘和提升 “处州白莲”文化。
  (五)依托科技延伸产业链
  1.研究开发新产品。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积极引进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加快成果转化,推进产业升级。同时,加大处州白莲根、茎、叶、花、芯等系列产品综合开发和利用,提高处州白莲综合效益,挖掘产业发展潜力。
  2.探索农作新模式。鼓励科技人员组成课题组进行高产攻关试验、提高效益新模式试验;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户高产竞赛和发展莲鱼(泥鍬)套养亩效益竞赛。同时,加大农作新模式推广力度,提高莲田种植经济效益。
  3.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依托“十里荷花摄影基地”、“处州白莲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举办“荷花摄影节”、“莲子采摘节”等活动,开发处州白莲系列旅游产品,将产业发展与旅游文化、摄影文化、休闲文化等相结合,打造一批以处州白莲为主题,集休闲、观光、娱乐、餐饮于一体的特色农家乐、休闲山庄和休闲农业观光园。
  (六)整合园区建设资源。进一步整合项目资金以及科技、建设、交通、环保等方面涉农建设资金,统筹扶持基地基础建设、设施设备配置、新技术新品种研发推广以及循环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品牌等建设。
  四、项目管理
  处州白莲产业扶持资金按照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规范操作,择优扶持。
  (一)申报。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精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组织为实施主体,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经审核后上报区农业局、财政局。处州白莲优质种苗繁育、品牌管理、节庆活动等按照项目管理程序上报区农业局、财政局。
  (二)审核。由区农业、财政等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或技术人员进行实地勘察,现场审核。
  (三)计划下达。由区农业、财政等主管部门联合下达建设计划,与承担建设业主签订合同后开始建设。
  (四)验收。建设任务完成后,经属地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向区农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农业、财政等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或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五)核拨。审核验收后,验收结果由乡镇、街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再报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主体。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2

《莲都年鉴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记述时限从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特载类目收录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莲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区政府工作报告、莲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政协第十四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区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本年鉴分类编辑,框架结构由卷首、百科、卷尾三个部分组成。除特载、文件选编为综合性文献外,其他栏目均采用条目体。百科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条目是记述信息的基本形式,标题反映条目的内容实质。 本年鉴共设29个类目,依次是:特载、大事记、总述、中国共产党莲都区委员会、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莲都区人民政府、政协莲都区委员会、中共莲都区纪委•莲都区监察局、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侨务•台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法、武装、农村经济、林业、工业•经济•商贸、旅游、交通•信息、财政•税务•金融•保险、城建•城管•征迁、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社会生活、乡镇•街道、文件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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