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莲都区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莲委[2011〕4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利对莲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现就加快我区水利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充分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重要性和紧迫性。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水利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较大贡献。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洪涝台风灾害频繁仍然是心腹大患,防洪减灾设施及农田水利设施仍然是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环节,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够夯实,农村水环境整治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在新形势下,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要求越来越迫切,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越来越繁重,扭转农业主要“靠天吃饭”局面任务越来越艰巨,因此,加快水利改革烦刻不容缓。
二、牢牢把握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省委“两创”总战略、市委“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和我区“三区”战略,坚持水利工作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手,科学预测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环境改善、民生水利以及水利管理等方面的新要求,科学谋划全区水利发展战略布局。
3.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强塘”工程、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农民饮水安全改善提高工程、中小河流和小流域治理工程、防洪排涝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等符合我区实际的水利项目,力争在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到2015年,现代化的防汛防台抗旱减灾体系基本建成,各中心镇和80%以上中心村基本达到防洪标准,主要平原和低洼易涝地区排涝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以上;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全区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水生态环境明显优化,瓯江干流莲都段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现代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成。
4.基本原则。
一一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水利。把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有效保护和节约利用水资源放在突出位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速度与效益、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合理开发、优化配置。
一一坚持依法行政,注重建管并重。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体系,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实现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提高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水利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强化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一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社会参与。坚持把水利作为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水利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和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投入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大幅增加投入,形成政府社会协同兴水治水的强大合力。
一一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制约水利发展的矛盾和问题,着力构建符合科学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要求的水利发展体制。
三、大力推进农村水利建设
5.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农业“两区”建设,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旱涝保收,确保现代农业园区防洪排涝灌溉标准达到相应要求。“十二五”期间,完成0.5万亩喷微灌工程建设,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积极探索农田水利设施的养护管理长效机制,解决农田水利工程重建轻管、老化失修问题。因地制宜兴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新建和改造一批小山塘、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和小水渠,加快末级渠系改造和田间工程配套,完善灌排体系,切实提高农田防汛抗旱排涝标准。
6.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巩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成果,推进农村供水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区行政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建立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设立农村饮用水管理站,落实管护主体,设立长效管理专项资金,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健全水质监测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四、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7.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塘综合整治。继续巩固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加强水库安全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十二五”期间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0座,完成万方以上重要山塘综合整治66座,万方以下重要山塘综合整治50座。
&全面开展“独流入海”瓯江治理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投资和治理力度,力争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瓯江干堤碧湖段和大港头段21.7公里防洪堤加固工程。
9.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优先对洪涝易发、人口集中、经济聚集、农田连片的河段进行堤岸加固建设和清淤疏浚。“十二五”期间,实施“清水绕村”工程,完成农村河道、河沟整治250.7公里,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小流域治理和山洪沟治理,提高防御山洪灾害的能力。
10.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全面清查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编制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图。全面实施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快防灾避灾场所建设,加大重点防治区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力度,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和群测群防责任。
11.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健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建立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加强水雨情预警预报能力建设,水雨情遥测站密度从每50平方公里1个提高到每30平方公里1个。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制定水量应急调度预案。
五、加强水资源节约与水生态系统保护
12.推进水土保持和水源地保护。以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实施易灾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加强水土保持法制体系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使工程建设及其他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全区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达到“三个100%”。“十二五”期间力争完成仙渡港等13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65平方公里。
13.统筹发展水电水产业。推进农村水电更新改造,统筹兼顾防洪、灌溉、供水、生态等功能和农民利益保障,合理开发水能资源,强化水电安全监管。统筹江河、水库等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积极发展保水洁水渔业,做好大鲵等名优水产养殖技术服务工作。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14.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确保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规划与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探索水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有效途径。
15.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努力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坚决遏制用水浪费。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加快对高耗水行业、重点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100立方米以内。
16.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江河排污总量。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完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健全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
度。
七、建立健全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17.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对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水利建设行业监管,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健全水利工程管理的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全面落实中型和重要小型水库、重要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19.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健全基层服务机构,加强水利服务机构办公场所建设,优先落实人员编制,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渔业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逐步推行村级水管员制度,发挥对村级涉水事务的服务和管理作用。
八、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
20.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结合莲都实际,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防台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的督查。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农村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
21.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要领域,“十二五”期间,区财政一般性预算收入对水利的投入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以上,从区本级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确保省级以上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22.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建设。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和现代农业,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
2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引进和用好水利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基层水利职工在职培训、继续教育。水利干部职工要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更加贴近民生,更多服务基层,更好奉献社会。
24.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发展。加大宣传国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加大考核表彰力度,对在水利事业改革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不断完善长效机制。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