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概况】2011年,市区有登记在册企业4656户。私营企业3964户,注册资本184.47亿元;外商投资企业69户,注册资本4.8639亿美元;内资企业623户,注册资金200.24亿元;个体工商户12266户,注册资金6.3468亿元;累计拥有注册商标4049件,其中驰名商标7件,省著名商标36件,市著名商标2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市区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400件,其中大要案137件,罚没款150万元。3起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2011年度工商分局被评为全区食品安全综合考核先进单位一等奖、获得2011年度莲都区政府责任制考评进步奖。
【品牌培育】围绕政府“生态丽水,绿色经济”战略,把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等作为品牌培育的主要方向。市区新增注册商标152件,其中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32件,服务商标54件。2件商标被认定为2011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3件商标被认定为2011年度丽水市著名商标。共查获注册商标侵权假冒违法案件15起,罚款9.5万元,其中大案8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罚款7.5万元。
【信用管理】以“信用助企”为总指导,多举措多渠道帮助企业提振信心、积累信用、增强抗风险能力。采取上门指导、随机检查等方式对企业进行“零距离”信用指导。对信用较好的集聚行业重点培育,帮助制定信用培育目标,助推企业转型升级。2011年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荣获“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称号,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和浙江六江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荣获“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称号。
【广告管理】主动开展广告市场“百日整治”,2010年共查处媒体领域广告案件2起,印刷品广告案件1起,查处虚假广告案件6件。针对辖区实际,从源头把关、正面宣传、备案制度、约谈经营者、畅通投诉平台五举措有效整治婚介广告市场。对18家注册婚介经营主体进行集中约谈,发放行政告诫书10份。同时以2011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丽水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为契机,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对未经登记的户外广告,通过自动申报、调查摸底、指导改正和行政处罚四个阶段,力争达到市区户外广告的发布登记得到明显改善,户外广告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商品市场建设】一是努力推进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以“六城联创”秋'省级文明城区”为契机,积极运作,争取区政府支持,成立了莲都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将培育发展职能明确由工商负责,并出台莲都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方案,明确三年计划,落实政策和资金扶持。二是着力做好市区临时农贸市场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根据市区责任分工,落实全省农贸市场工作会议精神,对接市工商局和区政府落实的临时菜场建设协调工作,专人联系,及时介入,掌握进度。市区投资达500余万元的三岩寺临时菜市场、飞机场角临时菜市场和厦河商城临时菜市场都已经完成建设,其中三岩寺临时菜市场、飞机场角临时菜市2011年成交额超亿元市场场都已经开业,经营户和周边市民反映较好。三是切实做好浙江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的试点工作。府前菜市场和城西菜市场是市工商局确定的2个浙江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的试点市场。2011年以来,在前期改造提升的基础上,市场专门开发了市场管理软件,同时又投入10余万元,添置LED显示屏和触摸屏。市场对经营户开展集中建档,档案室收藏保管了市场内所有经营户的登记材料、责任书、索证索票等资料。目前,试点市场已取得明显成效,在市工商局组织的“三看市场”中获得好评。四是深入开展星级市场创建活动。加强对星级市场培育力度,对星级市场实行动态管理,2011年新申报三星级市场2个,二星级市场1个。
【经济检查和行政执法】狠抓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平竞争等热点,突出重点监管领域,攻坚惩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一是维护食品安全不手软。成立专案组彻查、溯源问题食品,立案查处问题燕窝、泡猪皮等食品安全大案32起,移送公安部门1起,案值达15万元。及时有效应对食盐抢购、贻贝污染、塑化剂污染等食品事件。二是维护社会稳定不放松。非法传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专门建立传销人员黑名单信息库,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宾馆、私宅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对房屋出租人进行劝阻和警示教育,全年捣毁传销窝点17处,遣散传销人员300余人。加强聚众销售场所监管,为聚众推销保健品、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场地的,实行备案制度,广泛发布《当心无固定经营场所免费讲座式推销保健食品行为》消费警示。三是维护公平竞争不留情。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制假售假等领域的执法监管,全力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以品牌汽车网络宣传信息为突破口,有效规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行为。对商业秘密保护案件多发行业开展调研,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分类指导。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00起,其中大要案137起,罚没款150余万元。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以定性检测和定量检测为依托,形成工商部门抽检、市场举办者自检、消费者送检的三方联动机制。市区通过定性检测食品12397批次,其中不合格221批次,退市和销毁不合格食品1998.9公斤。市区快速定性检测的所有数据均录入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共享及预警平台,实现远程监控。
【新农村建设】2011年市区有
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31家,注册资金3.0483亿元。开展涉农合同培训10期,培训农户500人次。指导规范签订农业订单合同6000份,合同金额3000余万元,合同履行6000份,履行金额3000余万元。全面落实“农超对接”30条工作举措,对农业企业、合作社和超市、单位食堂、酒店、网络销售平台等进行摸底调査,全面了解农超对接意向、商标注册、销售渠道情况,促成15家农产品公司(合作社)与沃尔玛、世纪联华等大型超市建立合作关系,实现销售金额3亿多元。
【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强化投诉调处。“12315”消费者举报申诉中心共受理处理消费者申诉52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百万元。率先成立行政调解中心,拓宽调解范围,除日常消费类调解之外,增加至5类12项,已成功调解7起非消费纠纷,引起各大媒体广泛关注,社会反响强烈。二是拓宽维权渠道。扎实推进“12315”“五进”工作,覆盖1个景区,22家企业,3个市场,5个超市和6个商场,受理各类消费投诉226件,争议金额达62711.88元,和解率达99.75%o三是充实消保维权队伍。聘请市工商局公职律师以及法院法官、司法调解员、信访干部等10人为调解顾问。招募社会热心人士组建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完善建立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站16个,消费维权监督点346个,聘请消费维权监督员362人。四是丰富消保维权形式。借助外助力量提升维权效果,扎实开展月月“3・15”活动,联合媒体开设专栏,开展餐饮行业禁止(谢绝)自带酒水情况、快递行业调查等消费调查4次,首次组织消费体验活动,发布消费警示6条。五是强化质量监测工作。以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大众消费商品及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全年共定量检验各类食品335批次,不合格115批次。抽检品种涵盖乳粉、酒类、燕窝、现场制售米面糕点、食用油、校园小食品等。六是组织食品流通许可。严格实行流通许可现场核查,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280份。对新申报流通食品许可证的经营户全面推行始业教育,开展始业教育10期。七是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全面推广,76家食品零售、批发经营者安装客户端,上传电子台账822505条。
【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区个协会员6250户,私营企业会员有2459户,建立党支部81家,工会组织113个。有29名会员当选为省、地、县人大代表,有28名会员当选为政协委员,受省、市表彰的有11名。通过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个私民营会员致富思源,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全年个私会员向社会各项公益事业捐款276.2万元;举办“再就业”招聘会和洽谈会3场(次),提供岗位500个。充分发挥个私维权服务中心作用,2011年共受理侵权事件24起,为维护莲都区个私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