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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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2012》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451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630
页数: 14
页码: 206-219
摘要: 2011年,根据浙平安办〔2007〕1号文件要求,全区以新的平安考核评审条件为总目标,全面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考核顺利达标。区平安办根据新的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对区平安办重点成员单位工作任务以表格形式分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对重点难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指导,有效破解难题;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在发动各单位宣传的同时,区平安办工作人员深入到各村、社区开展各项宣传;完善各项机制,定时开展工作检査,全面掌握工作进度,有效调动各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
关键词: 政法 政法工作

内容

政法
  综述
  【全面建设“平安莲都”】2011年,根据浙平安办〔2007〕1号文件要求,全区以新的平安考核评审条件为总目标,全面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考核顺利达标。区平安办根据新的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对区平安办重点成员单位工作任务以表格形式分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对重点难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指导,有效破解难题;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在发动各单位宣传的同时,区平安办工作人员深入到各村、社区开展各项宣传;完善各项机制,定时开展工作检査,全面掌握工作进度,有效调动各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2011年9月28日全区出台了《莲都区“平安莲都”建设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区平安办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在平安创建工作中的职责,促进“平安莲都”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提升平安建设总体水平。通过区平安办全体成员单位共同努力,2011年度平安莲都建设顺利达标,共计943.07分,被扣56.93分(全市排名第五,进两位),圆满地完成了年初提出争先进位的工作目标。
  【积极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全区高度重视维稳工作,牢固确立“维稳是第一责任”理念,紧紧把握维稳形势和工作重点,严格落实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对可能会引发社会稳定或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为先期介入、化解提供科学依据,以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体为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乡镇(街道)负责管辖区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村、社区(居委会)开展经常性排查,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分析和报告。同时,定期开展维稳形势季度分析(每年不少于4次),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每年集中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不少于2次。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社会矛盾,根据市委维稳办的工作安排,2011年莲都区共完成11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全面达到省市的工作要求。努力化解各类信访积案,2011年,全区共接国家信访局交办积案1件(已化解),省级信访积案11起(化解10件),化解率也超过90%,圆满完成了中央、省级信访积案交办任务。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全区大力推进综治工作中心、综治工作站 (室)规范化建设,在全部达标基础上,顺利完成了综治“12345”工程。2011年年初,区委、区政府从硬件设施入手,强力提升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经努力,全区16个规范化综治工作中心得到明显提升。在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基础上,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室)规范建设全面推开。在机制建设上加强探索,全区选取雅溪镇、高溪乡,试点开展以“挂上来、走下去,解决问题点对点,考核监督面对面”为基本模式的村干部上挂乡镇“轮岗协理”机制。通过实施该机制有效融洽党群干群关系,提升村级组织自治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I皆稳定。在力量整合上不断努力,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8+X”整合到位,禁毒社工队伍建设有力地推进了禁毒工作社会化。全区“大调解”体系建设情况在全市“大调解”体系建设推进会上作了交流发言。该体系以“一办六中心”为框架,由区委政法委综合协调,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干部队伍建设】为提高全委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区委政法委认真搞好本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认真组织落实《莲都区科局级领导干部学分制考核(试行)办法》。委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理论,按要求完成理论测试答卷和进行学分登记,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力争理论教育工作抓出经验、做出特色,取得成效。区政法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常抓不懈,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制订计划,狠抓落实,做好责任制考核。“一把手”认真履行一年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廉洁自律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在切实抓好各项党纪党规教育,经常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若干准则》等政策法规的同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以提高全体干部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并通过观看专题电教片、电视、电影等,组织专题讨论,谈体会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使全委党员干部永保本色。
  (林琳)
  公安
  【概况】2011年,全区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走规范化管理和创新式发展之路,实现了全区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公安队伍面貌昂扬向上。全年全局共有5个集体荣立三等功,1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12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78人获嘉奖。分局在全省 “六普”户口整顿工作中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集体,万象派出所党支部被授予“全省公安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纪委监察室获“全省先进纪检监察组织”荣誉称号,老干部党支部获“浙江省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荣誉称号,水上派出所荣获全省水上公安机关和谐水域创建先进单位称号。同时,还涌现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林华明、“全省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张红兵等一批先进个人。
  【公安信访工作)分局大力构建“大调解”格局,着力加强基层调解工作,努力将各种矛盾纠纷调处在初始阶段。2011年主动排摸不安定因素107条,成功化解71条不安定因素,其中百人以上5件;共排解调处林地、医患、劳资等各类矛盾纠纷7218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新的信访案件的发生。2011年全局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287件,比2010年同期373件下降25.47%,初信初访132件比2010年同期155件下降了14.84%,到期应办结128件现已办结127件,办结率达99%,大大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共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50起,无一发生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及信访案件。
  【安全保卫工作】分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先后圆满完成了各级“两会”、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三月三”东西岩民俗活动、丽水国际摄影节以及国庆安保、校园安保、中高考安保等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及相关重要领导人到丽水的警卫任务。特别是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安全保卫工作,时间跨度长、形势复杂,分局以“农村打黑除恶”为切入点,选前及早筹划全面掌握动态,选中灵活应对有力处置选情, 选后全力维护民选成果,积极推进领导结对、资格审查、化解矛盾、专项打击等4条战线,共动用警力1850余人次,车辆340余辆次,查处破坏选举案件2起,处罚违法人员7人,确保了选举期间全区没有发生重大突发性、群体性案(事)件,整体形势平稳,确保了党和政府基层政权的稳定。
  【打击刑事犯罪】全区共立刑事案件5685起,同比上升0.18%,破获刑事案件3270起,侦破年内案件2484起,破案率为43.69%,其中“两抢”案件破案率为39.2%,盗窃案件破案率为43.95%,命案、五类案件破案率均为100%;受理治安案件9821起,查处9786起,査处率99.64%。8月7日,分局通过现场勘查、尸表检查、群众走访等工作,用24小时即成功破获“2011年8・6”朱孝龙故意杀人案;10月11日,分局经过三天三夜的缜密侦查,在市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成功破获“2011年10•8”梅溪岭村别墅入室抢劫案,抓获2名四川籍犯罪嫌疑人,追回总价值10万余元的全部被抢物品。分局以强化视频侦査作为新的破案增长点,以“天网工程” 为依托,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共发现案件线索200多条,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破获系列喷辣椒水抢劫案、系列飞车抢夺案、系列撬老式防盗门盗窃案、系列盗窃电动车案等各类案件286起。9月、11月通过视频先后发现并摧毁“叶晓勇”抢劫绑架团伙和“徐岳平”抢劫绑架团伙,破获发生在莲都、青田、金华东阳及台州路桥等地恶性持刀抢劫案6起,绑架未遂案1起。在确保大要案成功攻坚同时,分局紧盯群众最关心的常发侵财型案件,于8月间投入28组共121名警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侵财型犯罪专项竞赛活动,迅速掀起打击侵财型犯罪热潮,共破获各类案件832起,打掉侵财犯罪团伙11个,抓获违法犯罪分子732人,刑拘犯罪嫌疑人180人,有效遏制侵财类案件高发势头,全区刑事案件发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5%,其中“两车”盗窃月发案数较竞赛活动前下降2.4%。
  【严打经济犯罪】分局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先后侦办涉案价值达2900余万元的王祖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及谭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周燕集资诈骗案、飞达大酒店董事长裘汉华涉嫌诈骗案、王永淼涉嫌诈骗案等一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4月19日,经侦大队在福建省漳平市抓获3名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嫌疑人,破获了涉及浙江省丽水、金华、台州等多个地区,假冒他人身份信息申领信用卡并进行恶意透支套现的信用卡诈骗系列案件16起,涉案金额20.445万元;4月25日,根据省厅“亮剑”专项行动办公室下发的线索,摧毁了位于太保庙弄5幢402室的一涉案价值近百万元的网络售假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黄俊。全年全区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1起,立案18起,破案17起,涉案价值8492余万元,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9人,移送起诉33人。
  【开展清网行动】在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下,分阶段分策略强力推进“清网行动”,分别采用“领导包干、信息圈踪、外地追捕、走访劝说”等手段,最高效率、最大数量地抓捕网上逃犯。全局共175名清网在册逃犯已抓获149人,占比超过全市逃犯归案总数的1/4,逃犯归案绝对数列全市第一,归案率达85.1%(含可撤销的司法系统上网及逃往国外的逃犯9名)。先后成功抓获、规劝8名潜逃十年以上的逃犯归案,其中包括已潜逃14年的命案逃犯柳锋和潜逃非洲喀麦隆13年的逃犯叶君;成功抓获省厅督捕逃犯冉军成、郑再敦;尤其是11月20日进入决战阶段后,短短25天时间共抓获“清网”逃犯47人,以破竹之势再一次凸显了莲都公安的聪明才智和顽强作战的英雄本色。因“清网行动”成绩突出,市局发贺电2次,记集体三等功3次、嘉奖7次、通报表扬11次,被区委政法委通报表扬1次,1人荣立个人三等功,8人受嘉奖;分局清网行动同时赢得了区委书记毛子荣、区长杜兴林等区委、区政府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区政府专门拨出200万“清网行动”专项经费,为“清网行动”纵深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社会治安面整治】在近几年严打整治行动基础上,继续全方位摸排、梳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采取综合措施进行大力整治。对“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施以“常态化”高压,继续严格地执行对各派出所的 “黄赌毒”管控责任追究制,扎实推进“横扫”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黄赌毒”不蔓延、不扩散。2011年初,禁毒大队成功侦破了2011第1号全省目标案件,抓获贩毒团伙成员31名查获吸毒人员64名,缴获冰毒256克,彻底摧毁了贵州籍贩毒人员在莲都区建立的贩毒网络,斩断了从贵州流入莲都区的贩毒通道,得到省禁毒办充分肯定;8月13日晚,治安大队、联城所携手合作在联城镇常宅村外溪滩鸭棚当场査获一起特大赌博案件,抓获涉赌人员38人,共缴获赌资180多万元,其中现金81万余元,存单100多万元,为丽水市有史以来查获的案值最大的赌博案件。全年全区共查获“黄赌毒”刑事案件170起,查结“黄赌毒”治安案件364起,移送起诉“黄赌毒”犯罪嫌疑人171名,行政拘留735名,罚没款总计659.01万元,同比2010年分别上升1.02%、1.34%、1.18%、2.31%和36.25%。强势推进“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累计出动警力747人次,排查社区63个、农村57个;排查重点部位、场所487处,查处涉黄涉赌案件13起,非法制售假药案件1起,捣毁黑作坊1个。11月24日,根据公安部决战“亮剑”行动的要求,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加以庆元“8•24”生产销售假药假保健食品案发起的集群战役,联合药监部门对莲都区的生产、销售假药、假保健品窝点进行查处,共捣毁制售假药、假保健食品窝点4个,缴获黄氏生脉饮、董香正气水等假药、假保健食品6392支(瓶)。
  【公安行政管理】狠抓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共检査场所单位1115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350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30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10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64份,罚款35.72万元,责令“三停”单位13家,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42份,行政拘留24人,对12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社会单位提请了市政府挂牌督办,最大限度地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稳定。继续大力整治旅馆业、网吧业、汽车修理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典当业和二手机市场,要求业主做好物品登记工作,全力堵塞莲都销赃购赃渠道。强化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全年全区网上登记流动人口157943人;登记居住房屋出租25150户;登记18至49周岁育龄妇女信息62435人,通过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发现和抓获各违法犯罪人员、在逃人员52名。稳步推进禁毒社会化进程,圆满完成招聘培训40名禁毒专职社工的工作,初步形成禁毒工作社会化管理格局。出台了网吧治安视频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进一步对网吧视频系统进行规范和完善。
  【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探索完善派出所接处警专业化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公安勤务机制改革,做强做实基层派出所,深化“百进”活动,将社区(农村)警务前移,全面加强治安防控,突出抓好房屋人口管理,建立完善以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双覆盖”为重点的入户访查机制,搭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社会化采集平台,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着力开展隐患治理,帮助他们与当地居民建立起和谐关系,使公安基层基础更加扎实。
  【公安信息化建设】以“金盾工程”为载体,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公安信息化建设进度,全面实行公安机关网上办案,有力提升公安各项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天网工程”实战功效,全区刑事发案总量下降11%,特别是两抢类案件下降了43%。配套“天网工程”自行研发了卡口管理系统,实现了视频数据、卡口抓拍数据、图片识别数据的无缝衔接,各类信息条入库总量304074749条,图片入库总容量25321.41G,保证了“天网”为群众安居乐业、为公安侦查破案服务的效能发挥最大化。
  【涉案财物清理】全面清理涉案财物,共排查行政刑事案件11284起,行政案件5097起,有涉案财物案件数共856起,其中刑事425起,行政431起,发现问题并纠正共29起,已处置保证金2812668元,车辆117辆,现金或有价证券1907957元,返还受害人财物,车辆141辆,现金或有价证券231659元,电脑、电视、相机、手机等贵重物品共124件。
  【公安队伍建设】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新载体、活化形式,通过抓载体内容,不断丰富主题实践活动内涵;扎实推进学习型党建活动,深化开展“创先争优”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形成具有公安特色的“全警大学习”格局;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月”,积极开展以“严学习、严查摆、严整改”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打造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守纪律、特别能奉献”的纪律部队,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机制创新;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进一步完善民警健康状况跟踪、民警年休假、体检制度、重大疾病跟踪治疗工作,改善食堂管理,合理调剂伙食,狠抓服务质量。丰富警营文化生活,组织开展“警营运动会”、“全民健身日”、书画摄影创作比赛等活动,活跃警营气氛,强化民警协作。维护法律尊严、保障民警权益,坚决查处各类损害民警合法权益、阻碍民警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共查处“袭警”类案件1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4人,其中刑事拘留8人,逮捕5人,移送起诉5人,行政拘留25人。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增强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每季度评出全局“办案能手”“精品案例”和“优秀社区民警”。
  【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办案机制,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深化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强化法制指导、服务、保障和执法监督职能,切实提高服务基层执法工作的水平和能力。3月至10月,分局以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为契机,以提升民警执法素质为目标,在全区公安机关范围内开展“零遗漏”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并多次邀请社会法律专家和本局业务骨干为民警授课培训。10月11日至12日分局356名民警参加了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全力抓好执法源头的防控和监督,切实加强兼(专)职法制员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细则,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帮扶指导和限期整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执法问题。积极开展行政、刑事案件公开处理。全年被提起的10起行政复议案件除正在复议中的3起外,其余均维持原处罚决定;被提起一审、二审行政诉讼案件除1起原告撤回诉讼外,其余均胜诉。
  【公安法制工作】分局通过各项执法活动,共查获涉嫌刑事犯罪人员916人,提请批准逮捕555人,批准逮捕568人;移送起诉799。共查处治安行政案件1135件,查处违法人员2056人,其中治安拘留1141人,罚款1218人,警告8人,强制隔离戒毒17人,责令社区戒毒48人,责令停业整顿2家。
  【和谐警民建设】以“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为载体,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工作生活作为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方向,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拓宽服务领域、改进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的工作效率。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真实了解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评价和意见。以“相约警务室”“警民恳谈”“警营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积极邀请政府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和群众代表等到公安机关参观、座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主动向特邀监督员报告工作。4月1日,在中山街丽水大厦门口举行“警务广场”活动,通过现场摆放24块宣传展板、派发小礼物、现场反扒演示、展示武器装备等方式全方位展示公安工作。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接待咨询人员1000多人次,收回调查问卷316份,收到各类意见、建议58条,形成了警民互动的和谐氛围。积极开展“校园走访评议”“法制教育进校园”等活动,设立法制宣讲员,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师生上法制课。水上派出所努力提高水上公安机关服务管理水平,消除不安全因素,全力创建和谐水域,共出警67次,其中成功救助落水群众15名,打捞水中尸体14具,并妥善处理涉及非正常死亡群体性事件4起。全区全年累计受理群众申办二代证327081张,人像采集率达98.54%,迁入2661人,迁出2556人,出生4374人,死亡注销891人。
  【公安宣传工作】通过创新同媒体沟通交流的方式方法、强化公安内外宣传的广度深度等,大力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和公安文化建设,增进警民和谐。内部宣传方面,在本局主页“莲都公安要闻”和“社区警务动态”栏目编发信息676篇和689期,印发农村打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简报11期,较好地反映了全局工作的整体动态。并及时总结挖掘工作亮点上报,共被省厅主页录用5篇、省厅专栏录用10余篇,被市局录用95篇。对外宣传方面,共在中央、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发稿1150篇(条),其中国家级15篇,省级205篇,市级930篇,宣传总量和质量在全市公安系统中独树一帜,与2010年相比有一定幅度增长,并连续四年获《平安时报》新闻宣传工作一等奖,第七次荣获“丽水日报社优秀基层新闻报道单位”称号。区公安分局专职宣传人员为公安系统唯一并且连续八年获得《丽水日报》《平安时报》优秀通讯员,同时还连续摘得丽水广播电视总台新闻协助优秀称号。同时选送的新闻作品《漆黑夜我们耳闻野兽叫声上山》在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浙江法制报以及浙江法治在线联合推出《开门评警所队长日记》新闻大赛评选中,在全省近40多篇作品中突颖而出,荣获二等奖。区公安分局创新社会管理,推行“积分制”奖励治安防控志愿者的做法在省厅《平安时报》头版头条刊发。据统计,2011年度,分局共在《平安时报》发表对外宣传作品61篇,其中头版11篇。
  (李为文)
  检察
  【概况】2011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十二五”规划要求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莲都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院综合考核成绩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分类考评中名列全省C类院第一,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公诉科、民行科、控申科等五个业务部门考核成绩均名列全省C类院第一。
  【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紧紧围绕建设“平安莲都”的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维护稳定的根本手段,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禁毒禁赌、打击“两抢一盗”等各类专项活动,深化提前介入、案件报备管理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全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捕案件497件757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95件1198A,其中依法批捕463件711人,起诉609件1034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査起诉10件37人。
  继续深化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不断深化其内涵,充分发挥检察环节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健全和完善“检调对接”机制,积极参与全区“大调解”体系建设,推进轻微犯罪刑事和解、民事行政申诉和解和涉检信访息诉和解工作,依法促成刑事和解、民事行政申诉和解、信访息诉和解案件42件,依法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捕6人,相对不起诉19人,调处促成民行申诉和解15件(其中1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民行申诉调处案件”),主动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10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精神,在办理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犯罪案件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依法从宽处理。
  积极妥善处置各类信访。坚持把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完善涉检信访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妥善处置各类信访,减少和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06件次,其中集体访1件次,所有信访案件均按首办责任制原则妥善处理,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完善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约访等信访工作机制,开展检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涉检网络舆情监控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群众诉求与涉检矛盾纠纷。加强涉检舆情的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有效避免了不良舆情的扩大与蔓延。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惩防并举的反腐败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及时转变执法理念,促进自侦工作转型升级,有效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健康发展。
  坚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区反腐倡廉工作大局,积极争取上级院的指导与支持,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坚定查办职务犯罪的决心和信心,形成打击职务犯罪合力。依法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件22人,其中受贿、行贿5万元以上大案15件,科级以上人员10人;依法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因渎职行为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重大案件1件,科级以上人员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推进自侦工作转型升级。面对新形势下自侦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转变执法理念,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创新办案模式方法,有效推进了自侦工作的转型升级,创下近年来自侦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的最好记录。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进一步明确、细化自侦办案相关规定,规范受理举报、初查、立案、侦查等环节的办案程序,开展自侦办案专项检查,强化对侦查办案各环节的监督,切实保证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全程同步进行,依法、规范、文明、安全的办案环境进一步形成。
  多措并举预防职务犯罪。结合办案,重点围绕职务犯罪多发行业、领域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针对性预防,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7次。认真完成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和预防调查,及时就其中存在的问题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大力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宣传教育活动,接受预防咨询57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69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其中在村级组织换届前后,向全区120多个行政村巡回开展换届选举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宣传,为新上任的700多名村干部作预防职务犯罪讲座或发放预防宣传资料,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预防宣教工作获得省检察院肯定。
  【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诉讼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执法司法环境进一步改善。
  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加大刑事侦查监督力度,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30人。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13人,已作有罪判决15人(含去年监督立案案件);监督撤案5件7人。追诉漏犯10人,漏罪6项,均作有罪判决,其中追诉的2名贩卖毒品案犯被判无期徒刑,一追诉案例被省检察院作为全省5起优秀诉讼监督案例之一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侦查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均被采纳。
  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以抗诉为主要手段,以定性错误、量刑畸轻畸重以及因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的案件为重点,坚决纠正错误裁判。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其中抗诉的一盗窃案犯的处刑由有期徒刑改为拘役。对裁量不当已生效的民事或行政申诉案件提请抗诉7件,被市检察院采纳4件,抗诉案件经法院再审改判11件(含2010年提抗案件)。对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民事案件,依法督促起诉31件,帮助追回国有资产50余万元。积极发挥再审检察建议在民行监督中的作用,对不属于抗诉案件范围但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其中1件被法院采纳并启动再审后获得改判。
  加强刑罚执行和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规范落实,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掌握监外罪犯的监管动态,及时纠正和防范不良监管倾向,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23件,其中11名违规情节严重的监外罪犯已被收监。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联合区纪委(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牵头,与区公安分局等11家区属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共同签署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形成预防和打击犯罪合力,对一起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及时监督相关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扎实推进检察基础工作】坚持建设“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加强检察基础工作,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各项检察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发展轨道。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网络轮训,促使干警的规范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各项检察工作规范制度,完善涵盖全部检察实务的制度规范体系。认真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案件报备管理的规定》,要求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涉及社会普遍关注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20余种情形,相关业务部门应向监察室备案,并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监督重点。认真开展执法办案专项检查,重点督察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办案习气,避免出现程序瑕疵案件,有效促进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的全面形成。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业务尖子和专家型人才的培养,坚持以提高检察理论知识和实务能力双管齐下,多措并举促进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大力推进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岗位需求及特点制订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30余次,接受教育培训140余人。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干警整体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工作中的难点和社会上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加强检察理论调研,参与的省法学会重点研究课题“网络舆情与司法应对研究”通过结题验收,21人次参加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并提交论文,其中9人荣获三等奖。以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习、招录、选调等形式改善队伍结构,培养专业人才,目前已有法学硕士研究生7名。
  加强管理科学化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推动队伍建设的全面加强,先后被评为“丽水市先进基层党校”,综合党支部连续四年被评为“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被市委授予“丽水市先进基层党组织”,2名干警分别被授予省级、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一系列学教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深化思想纪律作风建设,检察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契机,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推进了自身惩防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人本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实行民主决策,深化''一岗双责”,健全和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争先创优的干事氛围进一步浓厚,班子凝聚力和队伍战斗力日益增强,6个集体和12名干警获得省、市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检察院的表彰。
  加强保障现代化建设。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意见》,抢抓机遇,加强沟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检务保障进一步加强。顺利完成检察办公大楼的装修,办公办案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为安全、高效开展各项检察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加快建设碧湖检察室,争取设立了司法调解督导中心,内设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相关业务软件系统进一步推广和应用,现代化信息中心机房改造圆满完成,其经验做法被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中推广。加强司法警察规范化管理,完善办案工作区基础设施,保障法警依法履职。加强检察信息工作,报送信息质量不断提高,该项工作获得上级检察院肯定,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加强基础装备管理和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宣传稿件在新华社、《检察日报》等各大新闻媒体上刊发150余篇,进一步扩大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认知、理解与支持。继续开展扶贫结对、慈善捐赠、社区共建等活动,进一步树立莲都检察“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党的领导和接受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认真办理党委、人大交办的各项任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风检纪特邀监督员和民主监督员的沟通与联系,以寄送检察工作信息或要况、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有关会议等形式,主动向他们通报工作情况,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对策措施。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推行“阳光检务”,在检察决策和执法办案过程中注重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傅金霞)
  审判
  【概况】2011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贯穿法院各项工作始终,以全面开展“阳光司法”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等活动为载体,抓案件质量效率提升、法院文化塑造和审判作风转变,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受理(含旧存,下同)各类案件6898件,结案6417件,结案率为93.03%。其中,受理审判案件4071件,审结3745件,审结率为91.99%,解决诉讼标的金额4.28亿元;受理执行案件2827件,执结2672件,执结率为94.52%,执结标的金额3.66亿元。全年收结存案保持良性循环,各项主要办案质效指标明显提高,为全区“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刑事审判】刑事审判以依法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和加强普法宣传为切入点创新社会管理。2011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99件1025人,审结596件1022人,审结率为99.50%,有力维护了莲都区社会和谐稳定。
  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贯彻执行工作,宽严相济惩治犯罪。从严惩处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年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1人。严厉打击侵财型犯罪行为,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234件403人。依法打击社会影响恶劣的涉毒、涉赌犯罪行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5件42人、开设赌场犯罪案件42件116人,赢得了社会公众的认同。审结危险驾驶新罪名案件25件25人。依法惩处利用公权力犯罪行为,共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从宽教育初犯、偶犯、过失犯等轻微刑事犯罪被告人。全年适用缓刑260人,缓刑率为25.44%o完善和发挥社会调查制度功能,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75人,占全年刑事被告人总数的7.34%o
  全面落实扩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等工作,多种形式保障刑事被告人合法权利。共为136名无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同比上升81.33%。为聋、哑或少数民族被告人提供翻译13人次。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细化工作规范,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辩护人的沟通,听取被害人处理意见,保证量刑效果。
  不断拓宽和创新刑事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以点带面,着力改善守法环境。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报道了全市首例“摩托车酒驾入刑”和适用“禁止令”案件,以典型个案为例主动发布辖区开设赌场犯罪和村官犯罪数据、特点和后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有效威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选派3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新当选的村两委干部、企业代表、在校学生等各类人员旁听刑事案件庭审,共计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10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民商事审判】以积极融入“大调解”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创新社会管理。2011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437件,审结3119件,审结率90.75%,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26亿元。
  高度重视保护涉案民生。及时组织学习和正确适用8月13日开始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统一裁量尺度,突出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537件。其中,审结离婚纠纷案件427件,经调解和判决维持婚姻关系134件,占31.38%o努力提升司法解决民生问题的水平,依法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审结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493件,其中调解329件,占66.73%;针对辖区在后金融危机时期高利贷与民间借贷混杂,以及大量债务人刻意躲债、下落不明的特点,积极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科学分析辖区“三农”在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农业规模化经营过程中的出现的法律问题,积极支持和促进各项改革举措。加强纠纷调解工作力度。制订了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设立司法调解督导中心,对诉讼调解、巡回审判和诉调对接等方面工作进行完善。全年调解撤诉各类民商事案件1479件,占47.42%。除公告、缺席判决的716件案件外,可调案件调解率为61.55%。
  主动服务企业生存发展。出台《进一步为中小企业加强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规定诉调衔接机制、立案指导和“绿色通道”等便利企业制度;灵活运用保全措施,合理确定企业债务履行期限,严格甄别企业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穷尽协调和执行措施,建立涉企执行报告制度等具体措施,尽可能对辖区涉诉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提供司法助力。 全年,审结涉及辖区企业案件1060件,案涉标的金额3.68亿元。其中,调解涉企案件593件, 涉企案件调撤率为55.94%。
  [行政审判】行政审判以加强行政协调为切入点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法院与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功能,始终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5件,因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接受移送案件14件,其中青田法院移送管辖案件就达10件;共审结30件,审结率为85.71%。 受理、审查非诉行政案件25件。
  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驳回诉讼请求13件,占43.33%,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2件,占6.67%o利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将行政协调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共发出《出庭提示书》和《出庭建议书》34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5件次,出庭应诉率达83.33%,其中第一负责人出庭5件次。全年协调撤诉行政诉讼案件11件,协调撤诉率达36.67%。尝试非诉审查案件协调工作,全年经协调被申请人主动履行义务后行政机关撤回执行申请的案件共计5件。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针对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向区公安分局和区计生局分别发出《司法建议书》,相关建议均获采纳。邀请20位市政协领导和委员到庭观摩庭审,受邀到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和为全市首期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实务培训班作专题授课和交流,反映良好。积极开展行政案件简易程序试点工作,出台了《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操作规程》,并进行了试点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执行工作】全力抓好“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大体系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共受理执行案件2827件,执结2672件,执结率为94.52%,执结标的金额3.66亿元,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达到91.25%。
  创新执行方式方法,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与中院共同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宣传。同时,巧用执行威慑机制和惩戒机制,对有履行能力而逃避拖延的被执行人,用足用好罚款、执行迟延履行利息等法律手段,强化违法行为的惩戒预期。通过责令申报财产等途径,促使多家外地企业主动履行债务。高度重视系列案件执行工作,通过统筹部署、逐案分析、集中执行的方式,大力化解社会矛盾,执结了涉及南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詹晓春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系列案件,获得各方好评。利用村两委换届契机,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敦促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候选人及时履行义务,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加强财产查控和处置力度,全年保全案件160件,保全标的价值1.43亿元;全年委托评估案件49件,拍卖标的物36件,合计拍卖价款3758.8万元。加强执行和解工作,通过多元化手段促进案结事了,全年执行和解结案441件。此外,重视执行五大体系建设,通过网络和人民银行曝光被执行人征信信息;与公安机关联系,对决定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交由公安机关进行网上布控;同时,积极与工商、国土、城建、各商业银行沟通协调,完善执行查控机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服务大局】2011年,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司法的能动性,依法支持丽水市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创新环境案件特色审判。针对“十二五”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区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和考验,以及“生态立市”的要求,区法院院整合内部资源,成立了“环境保护案件审判中心”,对审理环境案件、打击环境犯罪、鼓励公益诉讼、宣传环保法规和协调职能部门等工作提出具体创新举措。《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对区法院的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
  组织开展“重点工程服务月”等活动,主动服务市区重点工程建设。组织走访了市土地储备中心、金丽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主动了解枇杷坏欧陆风情岛项目、金丽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规划和建设情况,详细了解工程建设遇到的涉法难题和司法需求,并提供司法建议。妥善做好城北区块非诉行政征迁案件矛盾调处和执行工作,采取多元化手段促使已经抵制拆迁多年的陈凤龙、周良韵2户拆迁户自愿签订拆迁协议,为城北区块建设有效减少了阻力。积极抽调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参与旧机场区块人员分流工作,区法院负责的2户已经100%落实。
  继续抓好政法委督办的28件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逐案分析研判,全力落实息访工作。同时,将控制新发涉诉信访案件和清理信访积案工作成效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对进程迟缓或效果不明显的信访积案进行催办督办。加强源头治理,推进落实风险评估、多元化解、约期接谈、情况通报、案件终结等工作制度,立、审、执、监协调配合,努力从案件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纷争。目前,上述案件已报结27件,化结率为96.4%。狠抓稳控工作,对矛盾易激化和有赴省进京上访苗头的案件及时进行仔细排摸梳理,提出防范对策,落实稳控措施,努力减少越级访人数。全年,共处理各类转办来信55件,直接来信89件,接待来访378人次。
  【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扎实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活动。召开了社会管理创新主题读书会,统一认识,明确目标,剖析问题,提振信心。创新文化建设平台,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干警的精神面貌;又从“最基础、最细节、最人性”的角度创新法院文化,以实实在在的贴心服务温暖群众。举行了庆祝建党90周年“永远跟党走”文艺汇演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鼓励党员干部争当先锋模范。通过《人民法院报》《处州晚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区法院离休干部陈冠冕的先进事迹,在全院范围内掀起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
  【人才队伍建设】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择优挑选资深法官为青年法官的导师,以三年为辅导周期,通过“传、帮、带”加强青年法官培养。将开展学术调研作为培养锻炼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2011年共在市级以上学术调研刊物发表、获奖24篇次,是去年的6倍。其中国家级2篇次、省级5篇次,调研工作从全市法院考核末位一举跃升至全市前列,荣获“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荣誉称号。
  【案件流程管理】以案件质量评估数据为主要依据,以案件评查和流程管理为手段,以完善案件质量效率管理体系为抓手,全面落实“阳光司法”工作,各类案件质量效率整体数据明显提高。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强调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审判流程和办案质量效率的动态控制和静态评查,强化对疑难、复杂、重大群体性案件的监督、指导职能;对案件程序事项、证据认定、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法定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实行案件质量问责制,加大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力度;开始逐步构建全院、部门和个人的三级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加大对信访举报投诉、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再审、终结执行程序等案件,以及每个案件裁判文书的评查力度,对存在质量问题的28件案件责任人按照《岗位责任制》规定给予了相应扣罚。结合本院特点,出台《诉讼(执行)案件归档报结实施办法(试行)》,全年共归档各类案件6439件,归档率提升至全省、全市前列,有效减少了抽屉案发生。
  【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了廉洁司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和换届
  纪律学习活动,集中学习了“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严禁”换届纪律和相关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法院风清气正的内部环境。制定出台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排查梳理9个大类135个风险点,为规范业务工作及防范廉政风险提供指引,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
  【监督体系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好院长、班子成员定向联络省、市人大代表工作,通过发放《联络人大代表函》、上门走访和邀请来访等形式,及时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院领导参加“百姓热线”电台上线直播节目、定期编发《莲都法院报》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将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司法公开、公正。
  【便民服务建设】建成了“温馨调解室”,将更柔性的圆桌调解和文化格言融入刚性的司法审判当中,受到当事人欢迎。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民商事案件调解,进一步提高了调解率。针对53省道交通事故多发的状况,南城法庭今年主动与交警部门沟通,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共同及时调处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效果。自7月底以来,共结案102件,调解后当庭自动履行率为81.52%,实际履行率达到100%。充分发挥调解速裁中心职能作用,逐步扩大民商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范围,将速裁方式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审结速裁案件440件,其中调解(撤诉)363件,调撤率为82.5%。
  【基础建设】基础建设逐步改善。以旧楼改造为重点,基础建设继续推进。坚持科学、环保、节约的理念,不断完善了大楼卫生和车辆管理等各项制度。完成了旧楼改造装修工作,新、旧楼外墙整体更加协调、美观。此外,数字法庭建设已经全部到位,车辆等装备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陈一娟)
  司法行政
  【概述】2011年,莲都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建设两项职能,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上上下下,几易其稿,8月份,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对全区“六五”普法规划进行审定,由区委、区政府正式发文。11月,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推动莲都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召开全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会,对全区“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六五”普法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为“六五”普法工作开好局、起好头。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先后召开“六五”普法动员会议,陆续出台各自的“六五”普法规划,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六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全区科级领导干部普法培训班,全区各乡镇(街道)、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450余名在职科级干部参加了培训。以“莲都论坛”为平台,邀请国务院办公室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赵振华举办“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学习会”强化普法工作。深化“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推进“法律进乡村”。编印专题宣传资料,录制宣传广播,深入各主要乡镇,在农村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换届工作氛围。深入开展“莲都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囿山小学、莲都小学、人民路小学等3个单位被命名为“莲都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创建“诚信守法企业”活动,明确创建内容和考评机制,推荐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申报市级“诚信守法企业”。深化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不断提高,岩泉街道九里村、万象街道丽阳门、碧湖镇大坑村、丽新乡吠岸村等4个村(社区)申报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万象街道大水门社区顺利通过省级“民主法治社区”的检査验收。截至2011年底,莲都区建成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0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个。
  【基层司法所建设】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工作,对各司法所办公用房做了较大调整。按照省厅要求,对司法所办公室的标识和标牌重新定做,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司法所建设。不断强化基层队伍建设,工作人员向一线司法所倾斜,2010年和2011年新招的8名公务员都分配到基层司法所,目前各直属司法所干部均达到2一3名以上,司法所人员占全局干部总人数达50%,基层基础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人民调解工作】截至2011年,全区共建立各类调解委员会405家,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6家,村社区调委会362家,跨村联片调委会1家,规模以上企业调委会8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家,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7家。全区人民调解员1450名。2011年,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60件,调处成功2412件,成功率为98%,其中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621件,医患纠纷7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5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起,此外,区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66起,为维护莲都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6月23日,丽水市委常委、莲都区委书记毛子荣在《人民调解员徐时海》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将其精神在全区弘扬、推广。全区以毛书记重要批示为动力,借助莲都播报、处州晚报等新闻媒体对我区的10名优秀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专题专版系列报道。同时组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在莲都区各乡镇、街道重点选择和培养2一3名调解能手,通过对这批调解能手的宣传和表彰,总结推广他们的工作经验,以此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社区矫正工作】2011年全区16个乡、镇(街道)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80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1064名。全年全区各级矫正组织先后组织集中教育3670人次,组织公益劳动2530人次,个别谈话教育1850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69人次;落实责任田83人,落实低保1人次,指导就业就学16人次;建立公益劳动基地21个,建立就业基地1个,建立教育基地3个。积极参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资格联审工作,审查村级组织换届候选人6647名,涉及全区315个行政村;参与党代会资格联审工作,审查候选人2000多名。根据省、市部署,2011年社区矫正工作重点是开展“三防” 专项活动,全力做好建党90周年安保工作,全区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精心部署,落实了 “一人一案、定人包案”管控措施。
  【安置帮教工作】2011年共办理接待归正人员205人,其中,刑释51人,缓刑125人,假释22人,其他7人,全部建立个人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完成对2006年度131名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五年的家庭、工作和生活情况监测、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调查,并开展了2006年至2010年五年内1129名刑释、解矫、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等450项内容的调查统计工作。会同矫正科积极配合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完成候选人资格联审工作。
  【法律服务工作】2011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办理法律援助案361件,其中民事案件178,刑事案件138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同比增长了24%,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在莲都区委组织部积极配合下,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开展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活动。5月24日组织律师与丽新乡吠岸村、大港头、碧湖、雅溪等10个乡镇、村居进行视频连线,通过在线视频解答法律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加强区中心、乡镇援助站、村居联络点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全区16个乡镇355个村居(社区),乡乡有援助站,村村有联络员。9月,成立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林业局工作站,进一步满足困难林农涉林法律需求。积极开展律师走访中小企业活动,落实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承诺工作,开展“送法律送温暖律师行”大行动。指派律师积极参与信访和非法集资案的处理工作。积极维护莲都社会的稳定。
  【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区法制办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7月份,区司法局根据丽水市司法局〔2011〕46号文件要求,重新制定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积极组织参加行政法制培训和法制业务学习。2011年,区司法局已有7名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4名已经过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根据区府落实行政审批职能整全和集中改革工作要求,2011年,区司法局设立行政审批科(增挂在行政法制科),负责对局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同时,对基层、律管、法援等领域的案件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等进行全面审核和评査。2011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作风建设】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参观由省委主办的“光辉历程、生动实践一一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展览”、观看中央政法机关光荣传统教育报告会光碟、唱红歌等方式,增强全体党员干部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支部职能、岗位要求和工作任务,党支部和党员作出公开承诺,同时,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对公开承诺事项逐项对照检查和点评,使承诺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开展风险教育,建立防控措施,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作书面廉政承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取得实效。深化作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廉洁执法。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加强专业素质教育。结合队伍整体素质的实际,有针对性、按计划进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办公室)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2

《莲都年鉴201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记述时限从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特载类目收录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莲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区政府工作报告、莲都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政协第十四届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区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本年鉴分类编辑,框架结构由卷首、百科、卷尾三个部分组成。除特载、文件选编为综合性文献外,其他栏目均采用条目体。百科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条目是记述信息的基本形式,标题反映条目的内容实质。 本年鉴共设29个类目,依次是:特载、大事记、总述、中国共产党莲都区委员会、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莲都区人民政府、政协莲都区委员会、中共莲都区纪委•莲都区监察局、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侨务•台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法、武装、农村经济、林业、工业•经济•商贸、旅游、交通•信息、财政•税务•金融•保险、城建•城管•征迁、经济管理、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社会生活、乡镇•街道、文件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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