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社保
综述
【概况】2012年,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精神,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盯目标、抓落实、重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劳动者维权等工作实现新突破,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均有新的成绩。全年通过公开招考录用公务员39名,开展12次事业单位招聘,共推出268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年国有企事业单位评审通过初级职称18人,推荐中级82人,高级29人;新增城镇就业135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22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21人,再就业培训607人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017人;净增失业保险参保7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7%;新增农民转移就业4631人,帮助解决农民就业岗位1417个,异地转移农民860人。莲都区所有185个农村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站,实现了莲都区所有农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全覆盖,市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稳步推进,实现了预期目标。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0503人,参保人数实际净增6368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分别为5347人、2531人,2486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增参保人数1956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27885人,参保率达到95%O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06起,主动介入劳资纠纷6起,其中童工案件10起,解救童工16名,涉案用人单位均已被行政处罚;拖欠工资纠纷86起,涉及人数1088人,为劳动者追回工资10534980.5元;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86起,涉及人数186人,其中以立案方式审理案件172起,同比增加109.8%,增加群体案件1件(46人),涉及经济标的696万元,法定程序内结案率100%,调解率97.1%,为当事人追回经济损失431万元。
人力资源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开展公务员考录的各项工作。2011年公务员招录报名I486人,考录公务员共39名。协同区委组织部开展优秀“村官”选拔乡镇副职的相关工作,招录2名乡镇副职领导。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大学生村官考录工作。在坚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进一步完善选拔机制,在专业技术要求较特殊的岗位,采取灵活应对的方式,适时转变招聘形式。组织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12批次,共招聘268名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岗位中,继续针对大学生“村官”实行政策倾斜,2011年内共有50余名大学生“村官”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队伍中。2011年共选聘大学生“村官”17人。及时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对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的、军队转业干部进机关的、符合调任条件的、提职的、公务员跨区域调动的进行日常登记。严格控制人员登记不超编制、不超职数。全年共登记76人,共完成公务员人员调配60余人次、事业单位人员调配200余人次。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完成区金融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批工作,并落实区畜牧兽医局、区社保中心等单位的参照人员过渡登记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河道管理所、水利管理所、区人才中心等参照公务员管理已上报审批。
【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自2010年10月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正式开展实施,重点是对各单位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事业单位最基础、最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结合相关政策,进行认真分析,反复核算,找准突出问题,逐一进行研究,寻求解决办法,确保结构比例的科学合理。至2011年全区220家应设岗事业单位,已有158家上报岗位设置方案,涉及368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全区目前在编事业人员84%以上。对已上报的岗位设置方案,严格审核,提升办事效率,压缩审批时限,现已核准并下发104份岗位设置方案。
【机构改革】做好新增、撤并、职能调整、人员编制核定和领导职数设置等工作。2011年5月底,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2011〕33号)文件对莲都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莲都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0个,2011年底区编委办已就提交的新三定方案请示与各有关部门进行初步沟通;积极与市编委办联系,做好市区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各部门顺利按新的机构体制运作;根据对莲都区幼儿园编制的调研情况和莲都区幼儿教育工作实际,完成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中心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单独设置工作,对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适当补充;为实现莲都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统一集中办理、规范运行、高效便民,批准26个相关单位设立行政审批(许可)科。全年共召开4次编委会,新增3个内设机构,更名2个内设机构;新设37个事业单位,变更15个事业单位,撤销1个事业单位;增设6个副科领导职数,高配1个正科领导职数、5个副科领导职数;新增101名事业编制。深入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全区事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通过网上登记管理平台,全年共办理设立登记4家,变更登记23家,注销2家,年检合格217家,尚未年检6家,不需参加年检1家,年检合格率96.88%。
【人才工作】根据丽水市莲都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莲委人办〔2011〕1号),结合莲都区实际,完成了丽水市莲都区“十二五”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组织开展了莲都区首批“125绿谷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经各单位推荐,组织专家评议,张健等5人为莲都区首批“125绿谷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叶江林等6位同志为莲都区首批“125绿谷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 积极组织、引导用人单位采取组团赴省内外招聘等形式,引进莲都区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2月份,莲都区组织了瓯宝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参加丽水市2011年春季(公益性)人才交流大会,提供了100多个岗位,达成意向性的人员76人。5月份,莲都区组团21家用人单位参加了“2011年浙江省丽水市一武汉大型综合人才交流洽谈会”,达成意向124人,当场录用19人。11月份.,再次组团赴四川省成都市举办“浙江省丽水市一成都人才招聘洽谈会”。
【职称评审】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坚持严把申报关、审查关,维护了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全年共评审国有企事业单位初级职称213人,推荐中级112人,高级31人。非公企业初级32人,推荐中级136人。组织全国经济、职称英语、会计、审计、执业药师、药学、建造师资格等各种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并获得相应资格共113人次。(人才开发管理科)【工资、福利和退管】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三步走的精神,在2009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和2010年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推出的基础上,2011年底对全区197家其他事业单位的1311名在职工作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同时对622名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费,人均绩效工资水平为35850元。全年完成了机关单位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审批工作,全区共审批1774人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完成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人员工资的正常晋升;对职务(职称)变动人员和调动人员及时调整、确定工资标准。对机关事业单位受违纪处分人员的工资进行了及时变动;对全区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进行调整,共有400多人调整了标准。办理干部职工退休手续121人、一次性抚恤费审批手续56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批手续17人。根据浙人社发[2011J223号文件,办理部分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批手续127人。
社会保障
【实施促进就业政策】发放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就业。全年共有1591人次申领社保补贴,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56万余元。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促进就业。对经多方援助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且生活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全年共为248名申请人发放生活困难补助34万余元。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实现创业。广泛宣传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信息,对各类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给予办理手续,与贷款承办银行作好情况对接,全年共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手续15人次,贷款75万元。对7名实现自主创业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1万元。调整了就业援助政策,着重提高了“零就业家庭”和持《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的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灵活就业援助标准和岗位补贴待遇。援助37人就业并发放就业援助金6.4万余元。2011年有10人在政府建立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见习,累计发放见习补贴2.7万元。莲都区已建农村社区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站兼职人员发放岗位补贴12.12万元。贯彻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9月下旬就业处协助完成市政府公布出台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起草和讨论,并在市区中山街举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活动、走访社区发放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资料。
【就业服务工作】开展了企业用工需求调查;通过就业失业登记系统掌握失业人员基本情况;通过人才服务机构了解高校毕业生流动就业情况。多种主题活动开展就业服务。2011年初,开展以“四送”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协助市就业局举办了2011年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开展 T2011年“春风行动”,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组织企业赴广西
等地进行招聘。2月中旬,组织雁皇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全州县参加劳动力招聘活动。9月份,带领“十足”便利连锁店赴陕西渭南参加技工人才校企洽谈会。加强培训机构监管及时开展技能培训。3月初,向社会公布了6家委托民办培训机构,设置了10多个专业供失业人员、省外来莲务工者、高校毕业生选择。全年莲都区共有607名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其中189人参加了创业培训。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安排相关人员随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到衢州市及所属区参观学习了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4月份组织召开了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推进工作会议。随后设立公布了莲都区创业园区并出台了入园扶持政策。6月份,开展莲都区创业先进典型推荐工作,收集创业项目。第四季度以来,对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创业指标进行逐项检查,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完善。继续推进农村社区保障平台建设。在去年建立的63个农村社区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站的基础上,今年8月份及时公布建立了所剩全部122个农村社区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站,提前4个月实现农村社区保障平台全覆盖。对城区所剩4个未达标的社区进行考核验收,实现了城区所有25个社区达到了充分就业社区。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好养老保险各项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管理,加强了数据库资料的整理,业务流程的完善,内控制度的制定,规范发放职责的落实等,极大地方便了离退休人员就近领取养老金,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保持在100%,未发生过拖欠现象。根据浙人社发〔2011〕18号文件精神,及时调整莲都区7621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人均增资164元,月均支出126万元;及时清理规范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统筹外待遇,人均增资129元,及时发放社区综合补贴,人均增发150元,及时调整108名简减下放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和326名职工死亡遗属生活补助费。2011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9294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8667万元,转移收入223万元,利息收入41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2011年共发放企业养老金18325万元,月均发放1527万元,累计结余为11942万元。2011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总收入426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4237万元,转移收入15万元,利息收入1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00万元。2011年发放养老金3522万元,月均发放294万元,累计结余1560万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根据丽政发〔2011〕59号文件,莲都区从7月开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月60元调整到每月70元,月均增41万元。根据浙政发[2011)9号文件,莲都区从7月开始对年满80周岁的待遇享受人员从4月份开始增发高龄补贴每人每月30元,共调整7649人,金额158万元。2011年度及时办理2955人年满60周岁居保待遇领取手续工作。截至2011年底,基金收入5624万元,支出4197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3630万元,丧葬抚恤金162万元,累计结余6215万元。结合莲都区实际及时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银行代缴代扣系统接口工作,同时对银行与公安部门信息库比对后的900条错误信息及时审核纠正。截至2011年底,通过银行代扣代缴78810人,征收保费821.88万元,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缴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工作平稳运行。年初完成246个机关事业单位8559人、破产改制5608人的个人账户划入工作,以及机关事业单位70岁以上1296人和特殊病种300元的划入工作。根据丽政发〔2010〕60号文件精神,莲都区从2011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了市级统筹,推行门诊统筹政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医疗保险实时联网结算,特殊病种从手工到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2011年累计住院5217人次,统筹支出4401万元,高额补充医疗支出84.6万元,门诊享受339705人次,个人账户支出2267.7万元门诊公务员支出402万元,门诊统筹支出245万元,特殊病种享受7160人次,费用支出217万元。加大对违规基金的稽核力度。自7月1日起,医保审核实行了实时审核,按月核对,住院费用审核面保持在60%左右。2011年共审出违规费用约70余万元,追回冒领养老金2起,金额7675元;对部分诊所、医院的违规行为作出暂停定点医疗服务的处罚;对所有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实际售价与医保刷卡价进行了比较,对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发出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截至2011年底,全区共参加医疗保险人员34986人,其中在职24982人,退休人员10004人。2011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9474万元(其中统筹收入5980万元,个人账户收入3494万元),支出基金708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4860万元,个人账户支出2222万元),累计结余656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1953万元,个人账户4607万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1年莲都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运行正常,基金收入4500万元,支出1428万元,累计结余6567万元。全年共172477人次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其中住院为3517人次,普通门诊164227人次,在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193人次,发生医疗保险用4996.1万元,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出为1552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平均报销比例为60.1%。
【失业保险工作】全年实现新增失业保险参保700人,年底在册参加失业保险15848人。全年累计换发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2757本。2011年,莲都区全年累计征收失业保险1096万多元,发放失业保险金506万元。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在排查莲都区属企业的基础上,对整个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培训,同时确定了每个企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失业动态监测工作。
【工伤、生育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运转正常。截至2011年底,全区工伤保险参保职工18218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14451人,支付工伤保险基金768万元,其中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支出527万元,伤残待遇支出77万元,工亡待遇支出112万元,其他支出(矽肺病)241万元;共支付生育保险基金181万元,其中生育保险津贴支出124万元,生育医疗费支出57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认真做好新农医基金的“支、管”,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报销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和职责;严格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2011年度,莲都区新农合参合人员227889人,参合率95%,全区新农合参合人员中共有195891人次得到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偿,补偿受益覆盖率为86%(含门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为59.8%,补偿支出5326万元,占当年基金收入的62.6%。
其中住院补偿13982人次,补偿金额5043万元,住院补偿率为44%,同比提高4.3%;普通门诊补偿109464人次,补偿金额283万元。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做好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工作。2011年,莲都区共有4个乡镇街道1956名被征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截至2011年底,全区累计参保人数达13300人,累计个人集体缴纳资金5825万元,政府补助到位资金2244万元,累计已有7877名符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条件的农民按月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工作】为妥善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和《浙江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部分参保人员待遇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22号)精神,在区政府和区人力社保局的统一部署下,区政府召开了实施养老保障相关政策工作会议,会议明确要求各部门严格把握政策,切实加强解释引导,深入组织政策实施,在力求把好事办好的同时确保面上总体稳定。截至2011年底,已办理一次性补缴5473人,补缴养老保险费1.7亿元,其中到龄已办理退休手续3588人,并终止了居保关系。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企业退休人员体检工作】根据浙劳社医[2008J79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12月起,为参加莲都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居民进行免费健康体检。2011年度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已全部结束,69276名参保居民参加了体检,参检率达73.5%,其中成年居民9146人,未成年人60130人。根据莲人劳[2007]70号文件精神,2011年8月全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全面开始,截至2011年底,共有2100人参加健康体检,其中异地健康体检18人。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围绕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至2011年全区企业退休人员6969名全部纳入社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o对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采取信函的方式进行了生存状况调查,对未及时反馈信息的退休人员取消了领取养老金资格,对部分为军转企人员及时上门做好走访工作,有效控制了他们上访的势头,为莲都区“平安莲都”的维稳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2011年,劳动监察工作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等为重点,加大主动监察和日常巡查力度,有序开展各专项检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春雨”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工资权益;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春雷”专项行动,保障劳动者求职就业权益;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春暖”专项行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及“春苗”行动,净化劳动用工环境。及时受理查处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02起,涉及民工1088名,追回被拖欠工资1053.498万元;查处童工案件10起,解救童工16名,涉案用人单位均已被行政处罚。开展对2010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共审查用人单位1057家,涉及动劳动者57832人。其中A级企业538家、B级企业309家、C级企业210家,并推荐诚信企业8家。联合安监、工商、经贸、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小砖窑、小作坊等“四小”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四小”企业57家,涉及劳动者人数1054人;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726份。联合区建设分局、交通局对建筑企业、康庄路工程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巡查,共巡查建筑工地31家、康庄路工地6家,收到各工程项目部都向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不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书37份。建立健全建筑企业、交通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2011年应急周转金财政专户205万元,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达1179.99万元,交通领域工资支付保证金365.716万元,审批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27家企业共计228.5万元,审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7家。加大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推广使用简易劳动合同文本1500份,帮助158家用人单位完善规章制度,较大程度提高了各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水平。同时,成立了莲都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负责全区劳动争议发生前后的预防指导和维权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共同构建莲都区“大调解”体系。在全区51家规模以上企业、16个乡镇(街道)、4个社区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全年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71件,涉及劳动者171人,结案171件,结案率100%,其中调解结案166件,调解率为97%,涉案经济标的数为825.16万元。
(张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