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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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2011》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369
颗粒名称: 社会生活
分类号: C913
页数: 18
页码: 315-332
摘要: 2010年5月,莲都区遭受了特大洪涝灾害袭击,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影响。灾后重建恢复倒塌住房97户106间,修复损坏住房77户172间。下拨冬春和应急救灾救济款共146万元,救济受灾群众10000多人(次)。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慈善助学,筹措助学金72.79万元,资助孤儿、困难学生383名,帮助解决了困难学子入学难的问题。低保工作的运行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2010年9月至12月底,全区共有77人得到了即时结报“一站式”服务。实施了“五保”供养人员年体检制度,人年体检费100元。
关键词: 社会生活 人民生活

内容

【概况】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关心支持下,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区干部大会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依法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促进民利”职能。在社区建设方面迈上新台阶,新增城市社区3个,新建、调剂解决社区工作服务用房11处,通过省级“和谐社区工作先进区”验收;创新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及有肇事肇祸行为精神病人定点救助治疗工作,推进敬老院集中供养体制改革;创新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双拥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双拥模范城复检工作,莲都区民政局获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加快社区服务用房、撤村建(并)居、老龄和慈善事业建设步伐,成立莲都区慈善总会,筹集慈善资本金2000多万元;强化五个一票否决、民政专项社会事务、信息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了民政在构建和谐莲都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潘丽芬)
  【救灾救济】2010年5月,莲都区遭受了特大洪涝灾害袭击,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影响。灾后重建恢复倒塌住房97户106间,修复损坏住房77户172间。下拨冬春和应急救灾救济款共146万元,救济受灾群众10000多人(次)。走访慰问困难家庭665户,走访军转企困难干部45人,敬老院8所,慰问金46.75万元。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慈善助学,筹措助学金72.79万元,资助孤儿、困难学生383名,帮助解决了困难学子入学难的问题。
  【城乡最底生活保障制度】全区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401户(其中非农834户、农业5567户),7528人(其中非农1044人、农业6484人)。全年共核拨低保金(包括物价补贴和春节困难补助)1851.29万元(其中非农364.77万元、农业1486.52万元),并全部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1998年实施低保制度以来进行了7次调整提高,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由2007年的248元提高到312元,农村居民家庭月人均由2007年的149元提高到188元;低保对象月享受额度最高的:非农为月312元,农业为月188元;最低的:非农为月145元,农业为月100元。低保工作的运行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
  【农村“五保”供养】2010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重点是抓“巩固成果、深化制度”。一是巩固集中供养成果;集中供养率保持在92%以上,集中供养资金由315兀/月提高到352兀/月,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的生活不低于当地农村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拨付,足额到位;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医疗
  救助保障。二是深化敬老院体制改革;集中供养敬老院由原来乡镇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改由区民政局直接管理的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每所敬老院核定编制3人,并且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医疗救助】2010年区财政安排医疗救助金500万元,省补助是205万元,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97万元,全年人均享受救助3500多元,救助城乡困难居民1703人。2010年8月份率先在中医院开展了医疗救助即时结报救助方式,开展医疗救助即时结报“一站式”服务,符合即时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看病,只需支付自负部分,医疗救助部分由定点医院定期统一向医疗救助管理部门结算,方便困难群众。2010年9月至12月底,全区共有77人得到了即时结报“一站式”服务。全区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就医可享受“十免十减半”和30%的就医减免优惠。实施了“五保”供养人员年体检制度,人年体检费100元。
  【星光计划】2010年,省下达莲都区建设55个村的“农村老年星光之家”,莲都区积极行动,周密部署。9月中旬在老竹镇新屋村召开全区“农村老年星光之家”建设推进会,副区长卢彩柳作动员,区民政局局长管兴标作部署。各乡镇、村按照政府投入,乡村自筹,省里补助筹措资金的要求,共筹措资金58399万元,其中,省补助112万元,55个村自筹471.9万元。项目内部功能设置:有棋牌室、阅览室、电教室或老年电视大学、休闲活动室和健身锻炼场所,总建设面积近13877平方米。12月20日完成项目验收,年底通过省级验收。“农村老年星光之家”是项“民生工程”,极受群众欢迎,推进了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避灾工程】2010年,全区完成了峰源乡库坑村,碧湖镇平三村,大港头镇上庄村,联城镇金弄口村,雅溪镇西溪村,雅溪镇雅里村,仙渡乡张山后村,老竹镇大片村,丽新乡马村村,黄村乡黄泥墩村等10个避灾中心改建,总改建面积近2200平方米,可紧急转移安置灾民730多人。避灾中心内建有厨房、厕所、男女休息室,订有管理制度、避灾人员守则、运行机制和管理人员责职等制度。编制避灾知识和应急避灾操作手册。储备了应急避灾用棉被、棉衣、蜡烛、帐蓬等物资,确定了定点供应粮、米、油、盐、干粮、矿泉水等供给单位,一旦重特大灾情发生,随时可安置灾民避灾,保障生活。
  (金正武)
  【抚恤定补】2010年末,全区有享受定补优抚对象1078人,其中,革命烈士家属14人,牺牲和立功授奖名称和奖励标准病故军人家属13人,革命伤残人员175人,在乡复员军人31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90人、在乡红军失散人员2人,参战退役人员368人。将925名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新型医疗体系和医疗救助范围。
  [奖励金】 奖励莲都籍2009年度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和驻莲部队官兵147人,奖励金58100元。(详情见下表——莲都区现役军人立功受奖表)
  【优待金】2010年现役义务兵353人,共发放优待金3486900元。2010年度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调整为:
  (一)优待金标准
  1.非农户口和农业户口按2009年度优待金标准人均9400元执行。非农户口在校大学生入伍在此基础上按每人每年增发标准1000元。
  2.进藏兵优待金标准按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的2倍(不足15000元的按15000元发放)。
  (二)一次性奖励金标准
  1.高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青年当年入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2.进藏兵当年入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3.高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
  表9莲都区现役军人立功受奖表丽水市莲都区在乡残疾军人优抚金标准表丽水市莲都区在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抚金标准表
  (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表11单位:元/月
  丽水市莲都区在乡红军失散人员和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入伍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抚金标准表
  (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表12单位:元/月
  丽水市莲都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表13单位:元/月
  注明:
  一、按省民政厅、财政厅浙民优〔2010〕222号文件提标
  据浙民优〔2010〕222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10月1日起,已按照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市、县(市、区),提高部分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的不再调整,低于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补足:
  1.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抚恤标准,按2010年国家标准执行;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在当地2009年抚恤标准的基础上,按民政部、财政部按提标标准增加。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当地2009年标准的基础上,按民政部、财政部提标标准增加。城镇的每年分别提高790元、710元、670元;农村的每年分别提高480元、460元、440元。
  3.红军失散人员,在当地2009年标准的基础上,按民政部、
  财政部提标标准,每人每年增加780元。
  4.在乡复员军人,在当地2009年标准的基础上,按民政部、财政部提标标准,每人每年增加480元。
  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在2009年标准的基础上,按民政部、财政部提标标准,每人每年增加240元。
  二、年增加补助费:
  1.据浙民优〔2005〕59号文件精神,从2005年1月1日起,1954年10月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在当地自然增长机制优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50元补助。
  2.据浙民优〔2006〕158号文件精神,在乡复员军人在各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240元补助。
  3.据浙民优〔2006〕158号文
  件精神,对红军失散人员再按照每人每年增加1200元生活补助。
  4.据浙民优〔2006〕158号文件精神,对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中的老党员,每人每年增加600元生活补助。
  5.据浙民优〔2007〕143号文件精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当地2007年自然增长机制优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200元补助。
  莲都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月标准表
  (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表14单位:元/月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伤残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表15单位:元/年
  【退役士兵安置】2010年度接收安置退役士兵152人,其中退役士兵149人、转业士官3人。城镇安置37人,占24%;回农村安置115人,占76%,选择自谋职业就业的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35人,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100%。提标城镇退役士兵(二年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从2009年38000元提标44000元;在此基础上增服役1年增加2000元;生活补助费标准每人每月280元提标为每人每月312元。发放安置保障金及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1695600元。投入经费27500元为55位2009年冬季退伍军人开展技能培训。并积极为军地两用人才推荐用人单位有:优先推荐了30余人到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莲都公安分局保安服务公司和丽水市职业高中、中信银行丽水分行、丽水市工商银行等单位就业。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2010年创建第二轮省级双拥模范城的总体部署,于2009年7月份正式启动了双拥模范城的创建工作。3月18日,隆重召开了全区社会各界代表200余人参加的“双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上,莲都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联合对莲都区委宣传部等13个爱国拥军、拥政爱民模范单位,25位爱国拥军、拥政爱民模范个人和优抚对象先进个人予了表彰。
  2010年7月30号,浙江省纪念建军83周年暨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在省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双拥领导小组组长吕祖善主持会议。会议命名表彰了38个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78个爱国拥军和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及64名模范个人。丽水市被命名为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莲都区民政局被授予“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峰源乡正岙村村民叶美英被评为“省爱国拥军模范”。会后,《浙江日报》记者还专程赴峰源乡对叶美英爱国拥军的感人事迹进行了采访。
  元旦、春节、“八一”期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组成拥军优属慰问组先后对驻莲部队、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进行了走访和慰问,并送上了9.6万元的慰问金和价值6万多元的慰问品,表达了全区38万乡亲父老对驻区部队官兵的深情厚谊。2010年春节期间,在复员退伍军人中组织开展了以“政府关心、社会爱心、干部连心”为主要内容的“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区四大班子31名领导带头上门走访慰问了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复退军人94户,送去价值7万多元的慰问品、慰问金;61个区直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相关乡镇 (街道)走访慰问302户,乡镇 (街道)自行走访慰问了690户,区双拥办走访慰问151户。计集中走访慰问了困难复退军人1237
  户,送去慰问金近50万元,给他们带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春节前,区民政局还印制了1100多副对联和年画,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全面进行了慰问。
  (邹丽勇)
  【基层政权建设】2010年,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思路,重点健全完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正确指导高溪乡开展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为全区面上铺开积累了宝贵经验。
  【社区建设】2010年,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以中共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根据省、市、区有关和谐社区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服务市区、发展莲都、促进和谐”的战略部署,以打造全市社区建设第一品牌为目标,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十件实事为载体,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建设水平,探索社区工作新思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社区服务领域、规范社区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莲都区被评为“浙江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先进区”。加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设,推进了东升、朝阳、府前、大水门等7个新建和修缮项目的建设进度及三岩寺、金苑等4个社区的项目报批。拓展社区服务领域,“96345”市民服务中心新增服务站点3个,全年接到市民救助电话83160个,同比增长22.95%,回访满意率达99.8%。规范社区管理,重新修订了《莲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设立了社区工作专项经费,社工待遇在原有基础上人均增加200元左右,社区办公经费也在原有基础上上调1600元。农村社区通过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依托村级办公场所、老年活动室、文化室、闲置校舍等进行改造和扩建,2010年共投入80多万元,建成6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85个村经社区服务中心。
  (项赵洁)
  【福利企业管理】2010年全区8家福利企业实现工业产值45999万元,销售收入4262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299万元。福利企业共安排就业岗位1144个,其中安置残疾职工362人,残疾职工五险参保总额为175万元,人均每年4834元,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880万元,年人均25175元,保障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周佩君)
  【婚姻与收养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以严格执行《条例》和《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4512对,离婚登记1414对,补发结婚登记证1212本,补发离婚登记证168本,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记录8604份,依法办理合格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共办理收养登记58件,其中办理,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31件,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 (儿童)件22,三代以内血亲4件,继子女1件。
  (杨鸿平)
  【民间组织管理】注册登记的全区性社会团体45家,其中,行业性社团11家,专业性社团5家,学术性社团11家,联合性社团18家;区本级民办非企单位109家,其中教育类77家,卫生类6家,科技类15家,劳动类1家,民政类10家。40家社会团体和6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参加年度检查,107家确定为年检合格。
  (王春光)
  移民工作
  【概况】2010年,坚持以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围绕全区新农村建设大局,扎实推进滩坑移民尾留问题解决,移民后期扶持,移民创业致富、移民和谐稳定等工作,全区移民经济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全区移民人均收入5428元,比2009年增加766元。进一步完善各项移民工作管理制度,制定《莲都区移民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8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移民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调处各类信访案件131处304人次,进一步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管理系统,区本级举办移民创业致富技能培训班一期,培训移民54人。
  【滩坑水电站移民安置尾留工作】2010年,莲都区对滩坑移民尾留工作开展了集中攻坚“破冰”行动,尾留工作取得新突破。在生产用地调剂分配扫尾方面:莲城镇金周安置点已落实到位、老竹镇曳岭脚安置点正在稳步推进。在“两证”办理方面:全区滩坑电站移民安置及配套设施用地,已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通过规划局部调整后,也办理了相关手续,移民安置房和房产证的办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在公建项目方面:完成了滩坑移民安置点公建项目道路硬化规划修订有关工作,计划用两年时间分批实施。
  【滩坑移民调概资金发放工作】滩坑水电站调概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牵涉面很广,工作量很大的系统工程。2010年4月6日,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调概,10月26日省财政厅、移民办出台资金管理办法,12月8日丽水市政府召开滩坑移民工作专题会议,12月15日印发市政府85号会议纪要。同时,市政府制定调概资金发放实施意见,明确了资金发放相关要求,确保了政策统一和移民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11年1月,莲都区在动迁地(景宁和青田)工作组配合下,历时一个星期,完成了调概核签工作,移民户签字率达到99%以上,在充分公示的基础上,到2011年春节前,全区1223户移民除20户特殊情况外资金未到位,其余的全部安全如数如期平稳发放到户,共发放资金1700多万元。
  [大中型水库移民和谐家园行动】为进一步实现移民与村民“共建和谐家园,共创美好生活”的总目标,2010年,莲都区结合争先创优活动,从移民和谐融入、移民与安置地村民共谋发展、移民干部作风转变、真情帮扶困难移民等多方面着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移民和谐家园行动,实现广大移民增收致富、安居乐业的理想。
  一年来,莲都区通过开展“和谐稳定移民家庭”与“和谐稳定移民”创建评比活动,实现了移民工作从“政府要我干”转变为“移民我要干”,从政府“树典型”转变为“创典型”,从移民重“经济效益”转变为“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2010年,全区移民外出办企业、务工的人数比2009年增加18%,全区移民人均纯收入5428元,比2009年增长16.4%,低收入移民人数比2009年减少166人。
  【移民后期扶持工作】2010年,全区核登在册大中型水库移民共有12881人,其中核定到户移民12694人,项目扶持187人。1至12月,共发放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761.64万元。开展移民扶持工作,实施移民扶持规划,积极开展移民就业技能培训,全年共培训移民近380人次,做好项目扶持,指导帮助移民发展生产,提高收入。2010年,全区共完成移民项目154个,涉及6个大中型水库,56个安置移民行政村。共完成投资263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资金220万元、地方和其他投资43万元,4869名后扶人口受益。这些项目完成,促使安置点的农田水利、交通、道路、供电供水、排水排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饮水安全、教育卫生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此外,还大力开展移民创业致富活动,重点在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方面,在全区掀起移民“创业致富”的高潮。2010年,全区有徐正兴、徐乃勤两名移民被市移办评为全市“十佳移民创业能人”,碧湖镇移民办主任叶绍根被评为“全市十佳移民创业贴心人”,沈金发、夏祥林两名移民创办的自祥生态养猪场和瓯龙农产品产销合作社被评为“全市十佳移民创业基地”,碧湖镇红圩村被评为“全市十佳移民创业新村”,莲都区移办被评为丽水市移民创业竞赛优胜单位。
  【移民资金管理】2011年,莲都区移办狠抓制度建设,促进移民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定了《丽水市莲都区移民工作办公室深入推进权力制衡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权利运行,强化领导责任。制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滩坑水库和大中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移民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认真开展专项资金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审计提出的意见,区移民办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移民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地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完成对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检查整改工作。
  (潘瑞冰)
  残疾人事业
  【概况】2010年,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各项工作,全区残疾人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深入推进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开展残疾人危旧房改造、种养业、个体创业、特困定补、“助学”扶持和康复救助,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活跃残疾人文体生活,推进残疾人组织建设,落实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制定实施乡镇(街道)残联、社区残疾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组织“全国爱耳日”、“全国助残日”、“国际盲人节”、“全国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开展残疾人走访慰问、文艺娱乐、体育竞赛、座谈联谊、义诊、咨询服务等活动。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2010年6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提交了申报浙江省扶助助残爱心城市的申请,被省残工委列入浙江省第二批创建县(市、区)。被省残工委评为实施共享小康工程优秀单位、被市残联评为201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达标单位。莲都区视力残疾人邓旭霞当选为市十大杰出女性,肢体残疾人杨明友当选为莲都区首位残疾人政协委员。
  【残疾人政策制定】2009年初,省委3号文件、市委7号文件相继出台,对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出指导意见,2009年8月正式出台莲委〔2009〕18号文件《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莲都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政策依据。
  丽政令〔2008〕57号《丽水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2009年起正式施行,给莲都区残疾人在劳动就业、培训教育、医疗康复、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扶助提供了政策保障,让广大残疾人得到了实惠。为更好落实残疾人扶助政策,经过深入调研,联合区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制定出台了《莲都区残疾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莲残〔2010〕12号),进一步完善莲都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使孤残和贫困儿童得到抢救性康复治疗。联合区财政局、民政局、人劳社保局制定出台了《莲都区残疾人“阳光工程”实施意见》(莲残〔2010〕14号),着力改善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困难,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水平的差距。联合区建设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困难残疾人住房救助工作的通知》(莲建发〔2010〕36号),使农村困难残疾人住房救助工作更加规范。联合区财政局、妇联制定出台了《莲都区扶持残疾人来料加工就业工作实施意见》(莲残〔2010〕23号),促进残疾人在发展来料加工业中实现创业创新,切实帮助残疾人创业就业解决困难,开拓增收致富途径,改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状况。
  [残疾人扶贫救助】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2010年3月,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优秀单位。
  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根据广大重度残疾人家庭需求,把居家安养作为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的主要方式,落实居家安养残疾人184人。集中托养方面,落实在敬老院等机构集中托养的重度残疾人共62人。
  残疾人康复工程。根据康复工程的服务内容,会同卫生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初步筛查,并按照康复工程审批程序。其中:免费为残疾人安装假肢18条;为160名听力障碍患者免费配送了助听器;助视器免费验配3人;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279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6名;聋儿语训10名,抢救性儿童康复7名。
  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莲都区低保标准150%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截至2010年底,全区享受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的共2362人,其中:城镇对象284人,人均月补助金额312元;农村对象2078人,人均月补助金额188元,低保金由民政部门按季发放到人。
  继续推进残疾人扶持救助工作。通过乡镇、街道申报和调查复核:投入资金41.52万元,扶持残疾人发展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业79户(其中扶贫基地6个、示范户15户、大户58户),扶持个体创业33人,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补助20人,城乡困难残疾人定期补助141人;投入资金29.44万元,为农村持证残疾人参加新农医和城镇残疾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缴纳了个人自交保费,为农村残疾人家庭缴纳了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自交保费。投入资金5.5万元,补助546名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以经济实用、量力而行为原则,对居住条件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住房改造。
  开展扶残助学,落实《莲都区扶残助学措施》,先后给53名在读和刚刚步入高校的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发放一次性扶残助学金12.7万元。加强临时救助工作,一是在春节、助残日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邀请各级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参加,给困难残疾人家庭送去慰问金、慰问品;二是对因患病、意外事故等突发原因造成特殊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困难救助,并帮助残疾人解决其他实际困难,全年全区得到临时救助残疾人340人,救助金额18.9万元。联合市残联落实“两个一千工程”,向莲都区贫困残疾人赠送电视机110台、轮椅150辆。
  【残疾人康复】按照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康复人员培训,稳定开展白内障复明、聋儿语训、肢体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等康复项目,对聋儿、智力残疾和脑瘫儿童实施康复救助。充分发挥社区和乡镇中心村康复指导站的作用,联合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结合家庭康复,扩大残疾人康复覆盖面和康复水平。利用各种残疾人节日,开展康复和残疾预防宣传工作。3月1日,围绕“人工耳蜗—重建听的希望”的主题,区残联开始对全区200多名听力残疾人要求配送助听器的对象进行适应性筛查。3月2日在中山街举办“城乡联动,共同关注青少年听力健康——珍爱听力,快乐成长”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专家现场解答问题并宣传关于如何保护听力、耳聋预防、助听器的使用等方面的知识。6月4日,举办庆祝全国第十五个“爱眼日”活动,为老年朋友们上了普及眼健知识课,在全区中小学校发放了6500份普及眼保健知识资料。加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落实精神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通过系列康复工作,完成白内障复明279例,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8人,落实聋儿语训10人、智力残疾和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4人,对650名持证精神残疾人实行每人每年500元的医疗救助,供应拐杖、步行器等残疾人用品用具200多件。2010年6月底,莲都区残联开展脊髓损伤伤友“中途之家”全国试点工作,成立了脊髓损伤者“中途之家”领导小组,9月16日,由中国肢残人协会主席徐凤建为组长的中残联脊髓损伤者“中途之家”领导小组,专程到莲都区检查指导“中途之家” 试点工作。
  【残疾人就业】在安置残疾人就业方面,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就业的方针,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联系本地福利企业,进行集中就业;二是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异地就业;三是根据残疾人自身条件和特长,推荐残疾人就业,帮助残疾人个体创业和联合起来发展生产。举办区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参加市残联就业招聘会,通过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异地就业等途径,全年莲都区共实现残疾人就业73人。新增基地就业10人,个体就业33人,种养业就业21人。为促进就业,区残联继续加大残疾人培训工作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缺乏技术的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合理选择培训项目,增加培训时间,扩大培训内容,以此提高培训效果。全年组织举办残疾人种养业培训1期,电脑培训2期,来料加工培训1期,接受培训残疾人及亲属残疾人近200人次。另外还输送多名残疾人到省里、市里参加了就业技能培训。组织莲都区残疾人参加市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共夺得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2名,并获得团体总分第一的好成绩。
  【残疾人维权】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完善信访专项制度,由专人负责接待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坚持群众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亲自处理重要来信来访,直接听取残疾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58人次,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对残疾人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全力帮助,妥善解决;对违反政策不能办或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对残疾人反映强烈、集中的情况,深入一线开展调查,分析原因,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残疾人法律救济中心常年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中遭遇的法律问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己发生的侵权事件,及时为残疾人开展有效的法律救助。
  【残疾人文体】在努力提高残疾人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依托社区和残协,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丰富、活跃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8月,区残联与文化馆共同组织举办了首个“残疾人文化艺术周”活动。残联至灵民族乐团和红歌合唱团日常训练、活动场地得到落实。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分别在老竹镇陶村和碧湖镇郎奇村开展残疾人文艺演出活动,组织残疾人文艺下乡,丰富农村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和社区残协在社会上日渐活跃,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日益突出。春节、全国助残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全国肢残人日等节日期间,各协会纷纷自行策划、组织,分别开展联欢、游园、座谈、知识讲座、体育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既提高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又扩大了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影响。注重残疾人文体人才的培养,残疾人周丽勇、蔡庆伟的文艺作品深受业内人士好评,涌现出蔡余庆燕、丽龙、林渲淇等一批优秀青少年残疾人运动员,在各类体育赛事中取得佳绩。在12月举办的广州亚残运会上,莲都区残疾人运动员蔡余庆燕在女子400米自由泳-S9级比赛中为中国代表团夺得首枚金牌,并打破亚洲记录,在女子100米蝶泳-S10级和100米自由泳-S9级获得2枚银牌。蔡余庆燕等亚运、亚残运浙江体育健儿群体荣获“浙江骄傲一2010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年度特别奖” 。
  【残疾人宣传】不断完善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感召全社会关爱残疾人。第一,利用请示工作、专题汇报、重要活动等机会,积极主动地向区领导汇报全区残疾人工作情况,报送工作信息动态,让领导及时了解残疾人工作情况,并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第二,积极协调市、区两级各媒体,充分发挥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联谊会的作用,对残疾人工作重要内容、活动及残疾人典型事迹进行深入的报道,对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和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报纸上有文,电视上有影,电台里有声。第三,丰富并及时更新区残联网站内容,利用网络宣传残疾人工作政策法规,通报残联具体职能工作情况及工作动态,以服务为中心,实现政务公开和信息共享。第四、开展公益宣传,在车站、公园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各社区主要街道进行公益宣传,呼吁全社会关爱、理解残疾人,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还通过残疾人自身的事迹和活动,向社会展示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全区掀起了扶残助残的高潮。全年在市、区电视、广播、报刊进行相关报道100多篇次、悬挂宣传横幅60多条,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120多张,另外在省、市残联网站、杂志刊登信息40多篇,发放《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文件汇编》宣传手册1000本,编发残联简报12期,撰写残疾人工作调研文章2篇。全方位、多形式地宣传工作,为莲都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9月连线丽水广播电台《百姓热线》,听取网民与听众对残疾人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解答听众疑问,解说扶持残疾人的相关政策。全方位、多形式地宣传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为莲都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残疾人组织建设】切实抓好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和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与氷平。一方面,通过学习教育、业务培训等方法,加强残疾人工作者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与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者综合素质,以残疾人和广大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在“提高服务效率”上下功夫、求实效,继续打造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举办乡镇街道理事长培训班和乡镇街道专职委员培训班,对残疾人工作者进行政治理论、残疾人工作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手语培训,努力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夯实组织基础,履行职能,增强服务能力。各乡镇、街道由残疾人工作分管领导担任残联主席,由残联助理员担任残联理事长,各社区全部配备了残联干部,村、社区残协建设也有序展开,莲都区各残疾人专门协会日渐活跃,全区残疾人基层组织网络初步建立,11月初通过了市残联的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
  【残疾人其他工作】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根据中残联关于制发第二代残疾人证通知的要求,莲都区从2008年9月开始全面推开换发证工作,同时将办证与调查工作相结合,在残疾人领新证时同时进行其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的调查,完成数据录入。截至12月底,全区办领第二代残疾人证者共8926人(含水阁、富岭街道699人),已超出申领第一代残疾人证总人数(7917人)。
  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根据省残联要求,对白云街道北郭桥社区和大港头镇均溪村一调查小区中已定性的全部残疾人及其家庭情况,开展一年一次的监测工作,按月将台账数字分类汇总后上报到省抽调办。
  开展“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从2010年3月份开始开展爱心城市创建各项前期准备工作。6月初,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意申报创建扶残助残爱心城市,提交了申报扶助助残爱心城市的申请,被省残工委列入浙江省第二批已正式申报创建县(市、区)。7月20日,通过了受省残工委的委托的市残工委考察初审小组对莲都区创建爱心城市的考察初审。
  (叶舒敏)
  民族工作
  [概况】丽水市莲都区是浙江省民族工作重点县(市、区)之一,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査资料统计显示,全区共有汉族、畲族、回族、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仡佬族、纳西族、景颇族、土族、达斡尔族、羌族、布朗族、毛南族、仡佬族、京族、塔吉克族、普米族、俄罗斯族等39个民族成份,常住总人口451418人。其中:汉族426479人,占全区常住总人口的94.48%;少数民族24939人,占全区常住总人口的5.52%。莲都区少数民族人口居全省第二位,全市第一位,其中以畲族人口居多,有20386人。辖区内有老竹、丽新2个畲族乡镇,少数民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有10个,分别是老竹、丽新、碧湖、高溪、大港头、联城、白云、岩泉、水阁、富岭。少数民族人口占30百分以上的行政村44个,纯少数民族自然村195个。[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发展】2010年,全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收入4817元,比2009年增长15%;年人均收入在2500元以下的有1259人,占全区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2%,2500元~4000元的有12000人,占49.57%,4000元~6000元的有6000人,占24.78%,6000元~7000元的有2000人,占8.26%,7000元以上的有2950人,占12.19%。老竹畲族镇人均收入6252元,比2009年增长13.53%;丽新畲族乡人均收入6272元,比2009年增长7.95%。2个民族乡镇工农业总产值1.78亿元,比2009年增长8.24%。其中:工业总产值4674万元,比2009年增长16.88%;农业总产值13144万元,比2009年增长5.46%。全区44个民族村全部修通了公路、开通了程控电话、完成了电网改造,31个村实施了村庄整治,30个村实施了农民饮用水工程,37个村安装了调频广播,25个村安装了有线电视。2010年积极向省民宗委和省财政厅争取民族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共有16个项目得到扶持,经费100万元。
  【“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众增收帮扶行动计划”工作】自省委统战部实施开展的“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众增收帮扶行动计划”以来,莲都区结对帮扶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8个被结对的民族村已完成了20个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156.53万元。为了加强联系与沟通,4月22日至25日,区委统战部和民宗局对宁波市委统战系统结对帮扶工作进行了回访, 与宁波市委统战系统更加亲密了关系,为下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畲族“三月三”歌会活动】丽水市莲都区老竹畲族镇于2010年4月16日隆重举办了第十七届“竹柳新桥”“三月三”畲族歌会。来自省、市及兄弟市、县和本区的各乡镇、部门领导和嘉宾与当地畲汉群众共赴盛会,欢聚一堂。能歌善舞的少数民族群众唱山歌、跳畲舞,用自己特有的方式庆祝传统佳节,体现了浓郁的畲乡风情。晚上,围着篝火,畲族歌手们还举行了山歌对歌活动,齐颂共产党的好政策。
  【民族教育、卫生工作】根据丽委〔2007〕3号文件精神,继续做好莲都区民族教育券发放时少数民族学生民族成分的审核工作。在中考和高考前,及时为少数民族考生做好民族成分的审核工作,已完成了184份高考少数民族学生民族成分加分证明和363份中考少数民族学生民族成分加分证明,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更改了35份民族成分证明。2010年,莲都区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毕业升高中比例达98.6%,高中毕业升大学比例达78.5%。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的相关工作。
  【举办培训班】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和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村党员、干部素质,拓宽经济发展门路,增强致富本领,民宗局于11月2日至5日举办了以发展蔬菜种植管理技术为主的全区少数民族村干部科技培训班,会后还组织村干部去江西等地进行了考察。选派6位区管少数民族干部参加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民宗局组织的民族干部培训班,选送8位畲族农村青年参加由市民宗局组织,在市职业高级中学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少数民族劳动就业技能培训。
  【民族干部】2010年,全区少数民族行政干部72人,占全区行政干部总数的4.5%。全区在职少数民族行政干部,中副县级3人,正科级10人,副科级22人,区管少数民族后备干部5人,分别占全区领导干部总数的9.1%、8%、6.8%、4.85%。少数民族人口在千人以上的乡镇班子全部配有副科以上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建设、农业等职能部门也配备了少数民族领导干部。
  【开展省、市、区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工作的文件精神,集思广益,通过一票否决部门的审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省、市表彰了莲都区省级民族团结模范集体:丽新畲族乡人民政府;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区民宗局干部雷岳莲;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区财政局、老竹畲族镇人民政府、大港头镇利山村;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区农办主任雷金华、区侨台办主任刘夏莲、大港头镇统战委员林慧、莲都区清真寺管理小组组长王庆丽、丽新畲族乡山村村党支部书记蓝友真、老竹畲族镇郑坑村党支部书记雷悦林。
  (雷岳莲)
  老龄工作
  【概况】2010年,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60249人,占总人口15.58%,增长率7.14%。其中90周岁以上长寿老人683人,百岁老人11人(男性6人、女性5人)。全区老龄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着力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为宗旨,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强化基础、扎实推进,老龄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莲都区老龄办被评为“2010年度浙江省先进县(市、区)老龄办”。
  【基层老龄工作】全区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老龄组织健全,分管领导明确,工作机制完善。全区建有基层老年人协会337个,其中区直系统协会11个、社区协会22个、行政村协会304个(占行政村总数91.3%)。“浙江省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21个,达标率95.5%,规范化农村老年人协会187个,创建率61.5%。莲都区人民政府授予区供销社、白云街道办事处、老竹镇人民政府为“2009~2010年度老龄工作先进集体”,授予林华明(区公安分局)、沈祖仁(区供销社)、叶根平(白云街道)、周寿根(岩泉街道)、陈林伟(老竹镇)、蓝煜斌(雅溪镇)、蓝立新(丽新乡)7位同志为“2009~2010年度老龄工作先进工作者”,授予徐品高、赵日熙、林明新、王保青、曾叶明、周岳山、徐益君、陈益成、王公瑾、刘开禄10人为“2009~2010年度老有所为先进个人”。
  [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以完善生活照料网络、开展社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全面推进。成立了以副区长卢柳彩为组长的“莲都区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 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政办发〔2010〕61号文件),确立了“政府购买福利性服务,96345运行操作,社区服务作补充”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模式,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条件及申报程序,本年度133位有特殊困难的老人享受到了政府补贴的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以服务券的形式发放,人年均500元。
  【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成效显著,农村老年活动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全区新建、改扩建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室)55个(其中新建项目12个),总投资570多万(其中财政资金184万元、村集体资金投入391万元),新增老年活动室面积近万平方米。新建的“星光老年之家”内设老年人协会办公室、棋牌室、电视室(老年电大)、阅览室等,面积都在100平方米以上。岩泉街道岩泉村、老竹镇新屋村、丽新乡上塘販村、仙渡乡滴水岩村老年活动中心被评为 “莲都区二星级老年活动中心”。
  【助老济困】重阳节期间,开展了助老济困送温暖活动,对全区80位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劳动模范、老村干、老复退伤残军人以及孤、寡、残老年人进行了慰问,送去了每人500元的慰问金及大米、油等慰问品,同时也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爱。
  [老年文体活动】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全区老年体育人口达3.1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51%。成功举办了12个比赛项目和8个展示项目的第五届老年运动会,参赛人数1176人,为历届老年运动会参加人数最多、比赛项目最新的一次。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活动,并获得佳绩:岩泉街道、紫金街道、仙渡乡、丽新乡、高溪乡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并顺利通过验收,成为第三批小康型老年体育乡镇(街道);在丽水市首届老年歌手比赛中,莲都区刘志松、伍正兰分别以第一和第三名的成绩入选“丽水市十佳老年歌手”;在浙江省首届老年活动中心乒乓球邀请赛中,莲都区获得团体第四名和个人何长华第二名、庄志明第四名的好成绩;大港头镇的竹鼓在温州举办的浙江省老年体育展示活动中,获优胜奖;大港头镇被浙江省老年体协授予“老年体育特色之乡”称号、区老年体协被浙江省体育局授予“2006~2009年度浙江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老年教育】老年电大工作蓬勃开展:新增了6个教学班,碧湖郑榴娟第二敬老院、双黄敬老院两所养老机构也相继成立了教学班。大港头镇成立了退休教师电大教学班,填补了该镇老年教育的空白。全区老年电大学员5000人次,占老年人总数8.29%。
  [老年社会保障】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日益提高:全区42651位60周岁以上无养老保障、无固定补助的老年人,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月均60元),全年发放共计3070多万元;春节前夕给90周岁以上长寿老人发放春节慰问金每人200元;百岁老人每月领取营养补助金300元;60周岁以上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免费游玩公立风景区、免费法律援助;百岁老人医疗救助标准参照优抚对象标准执行。
  (刘晓云)
  关心下一代工作
  [概况】 莲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关工委”)是在区委、区政府直接领导下,以老同志为主体、由党政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从事青少年教育的群众性工作组织。围绕“关心下一代”这个主题,充分发挥“五老”(老干部、老专家、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作用,扶助“三失”(失学、失业、失足)青少年工作,建立了爱国主义教育组、科技扶农指导组、法制教育辅导组,社区工作协调组。学习《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开展区委宣传部部署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宣传教育】2010年,全区各级关工协积极配合主渠道及各部门工作的贯彻实施工作,在莲都开讲百场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将成功传给下一代”,共安排了15场次,有12300名中小学生、教师、家长参加聆听;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2010年共陪审未成年人案件28件。有效地保护了未成年犯罪人员的权益。对未成年人犯罪及帮教工作的特点、原因和帮教工作等问题撰写报告。与法院一起对本区的未成年犯罪人员开展“社会调查员制度”,对未成年犯罪人员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教育程度、学校、交友圈开展社会调查,从而有效地进行帮教。这项制度在全省乃致全国尚属首创。同时与电视台联合举办特别关注节目:《末成年人犯罪调查》,引起强烈反响,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组织网络】2010年,区关工委加大力度贯彻落实中关工委关于“抓基层、重调研、抓典型、带全面”的要求,在基层社区召开经验交流会和现场推广会,使关工委组织延伸到各社区、农村以及各中小学校。全区已建关工委组织全区12个乡镇、4个街道以及教育、政法,农、林、水系统成立了关工委组织,22个社区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协会,94座中小学调整和健全了关工委或关协组织。行之有效地推动了全区以至乡镇、村(社区)级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深入开展。
  【双百活动】①开展老科技专家联“双百”和“科技下乡”活动。充分利用莲都区农口系统的离退休老领导、科技农艺师、高级工程师等20余人,在丽新、富岭、仙渡、碧湖等实地察看了油茶、茶叶受冻情况并提出灾后管理措施。针对春冻灾后农事管理问题,如何使灾后不减收或少减收。② 积极推广绿色保健食品。举行了 “紫山药、紫番薯栽培技术宣传” 现场咨询。现场共有3000多市民前来咨询,发放种苗1000多株,发放宣传资料2800多份。③调研处州白莲保种及开发利用工作。学习外地处州白莲培育与管理经验,组织老科技人员到老竹处州白莲保种基地召开了现场会议。并向农民现场传授枇杷栽培、嫁接新技术,以及美国山核桃栽培、养殖禽畜粪养鱼、特色种植等工作。
  【帮扶活动】贫困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日益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不让一个贫困的学生辍学”已经是国家努力奋斗的一个目标,同样也是莲都区努力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近年来,莲都区委、区政府领导一直高度关注,2010年支出15万元帮助贫困大学新生。区关工委经过3个多月对莲都区境内5个高中学校中有80多名贫困学生进行摸底、走访、核对,颁发莲关工委[2010]5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由村委会(社区)推荐,乡镇(街道)关工委审核,统一上报区关工委核实,同时通过丽水电视台、《丽水日报》、《处州晚报》、《都市快报》、市关工委网络平台等媒体宣传,结对和受资助学生103人,全年发放助学金50多万元。
  【调查研究】2010年经过“五老”的帮助撰写《莲都区枇杷冻害情况调查报告》、《灾后果树夏季管理》、《莲都区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帮教工作情况汇报》、《关于塔下村建立生态果园情况调查》、《浙江省紫甘薯的开发利用现状对策》、《关于做好咸宜村油茶基地防旱保苗等问题的建议》、《让处州白莲重放光彩•莲都莲更多》等20多篇调研文章。
  (叶慧玲)
  人口和计划生育
  【概况】2010年,莲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良好,继续保持总体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连续第九年蝉联市级计划生育优胜奖。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区共出生3237人,其中计划内出生2974人,计划生育率91.88%;长效节育率80.97%,综合避孕节育率89.38%;统计误差率控制在3%以内;经费投入、计生队伍建设、全员人口信息库、综合治理等各项指标均达到市考核要求。
  【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年初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党政一把手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实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出现违法生育的,一律开除公职,党员出现违法生育的,一律实行严厉的党纪处分,出现实体违法生育未处理到位和处理到位未满5年的,不得作为村两委候选人;实行同奖同罚制,区联系领导、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计生局联系干部与所联系乡镇(街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考核直接挂钩,与所联系乡镇(街道)全体干部的经济奖罚挂钩;坚持计划生育综合协调机制,经常召开部门协调会研究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之策。2010年,全区共查处6例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案件,其中开除党籍6例;共审查单位696个、个人1552人,否决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资格291个;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3604人,否决36人。
  【宣传教育】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积极开展计生政策宣传服务,做到“人人有计生宣传单,户户有计生纪念品,村村有计生宣传牌,乡乡有生育文化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文化园地、宣传牌等宣传阵地建设,广泛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计生墙报,全面发放知识性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开展宣传车、有奖竞答等宣传活动。2010年,全区拥有大中型宣传牌19块、1200多平方米,宣传窗365个,永久性标语1700条,每乡镇2个以上生育文化园地,制作发放小折页、年画、围裙、雨伞等宣传品15万多份,发放“莲都区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卡”5000多份,接受咨询服务580人次。
  【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区无乱收费、乱罚款,没有因违法执法出现恶性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法律文书和程序规范,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加强。重抓了公职人员违法生育案件的查处。组织区纪委、计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协同深入调查,并依法对2例教师假结婚、假离婚违法生育案件进行处理,违法生育案件的当事人均被开除公职。狠抓富人违法生育案件的查处,2010年,依法处理了一起农村富裕户违法超生案件,通过对其夫妇的收入情况进行调查,征收抚养费12万元,起到了较好的威慑教育作用。各部门联动全力开展违法案件查处。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完善计生、法院、公安以及乡镇、街道等多部门联动机制,集中力量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确保足额征收到位,起到了较好的威慑作用,推动了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2010年,全区社会抚养费兑现率82.42%,共征收社会抚养费2103.82万元,达到历史最高金额。
  【流动人口管理】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积极构建“信息互通、管理互补、优质服务、双向考核、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服务模式。充分利用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流动人口协管员与社区计生服务员共同做好本辖区房屋出租信息登记、租住人员计生管理等工作,强化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并在城区4个街道全面开设一站式”办事窗口,实行计划生育、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从申报到办证的一条龙服务。针对外出流动人口,积极实行“主动式管理,互动式服务”。加强计划生育源头管理,健全外出重点对象“一对一”联系制度,乡、村两级均建有外出育龄妇女信息账册,真正做到“点对点落实、一对一联系”,实现动态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外出人群违法生育隐患。积极探索“以外管外”有效方法,通过在莲都区外出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计生协会、依托莲都区总商会异地分会和委托现居住地管理等,开展外出育龄妇女三查、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2010年,全区已登记暂住人口144643人,出租房屋25991户,检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22758份,与用工单位和岀租房屋主签订“社会治安、计划生育责任书”23391户,组织外来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5.4万人次,外来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管理服务率达90%。
  【综合改革】2010年,在全市率先提出实施“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居)创建工程”(简称“双创”工程),并以此为载体,完善乡村计生制度,着力计生过程指导,狠抓计生责任落实,全面夯实莲都区基层基础计划生育工作。科学设置评估标准。遵循“分类指导、梯次推进、整体提升”思路,将乡镇(街道)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大类,将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基本合格、整治”四大类。同时,充分考虑大村和社区控制计划外任务繁重、小村计生率波动较大、后进村历史基础薄弱等实际问题,合理设置村(居)创建标准,调动干部热情、激发工作潜力,推动整治单位向合格单位转化,合格单位向示范单位提升,示范单位进一步发挥示范效应。不断强化过程指导,完善村居计生制度和机制。推行党员干部“人盯人”计生包干制度,明确“住村干部和村两长包村,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包户到人”的工作机制,要求计生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责任主体,每个计划生育管理对象都有对应的责任人员。推行计生工作定期分析汇报制度,村计生服务员向村两长每月汇报,村两委计生工作专题研究会每季召开,村两长向乡镇党委政府每季汇报,乡镇领导点评各村计生工作每季开展。推行计生利益调节村规民约,要求乡镇(街道)按照“有约束、可操作、重实效”原则,重新梳理各村村规民约,将村民关注的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与其生育行为挂钩,实现村民相互监督、自我管理。鲜明突出绩效考核导向,严格实行人口计生工作“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多方面加大单位、住村干部、村干部奖惩力度。通报整治单位,把人口计生工作列为新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暂停拨付除救灾等必需款项外的政府性补助资金,根据“双创”评估结果发放住村干部计划生育住村(居)补贴和村两委成员及计生服务员的考核报酬。对列为“整治村”的村支记、主任,根据相应情况分别给予取消各类先进评选资格,连续两年列为“整治村”的则取消下一届候选人资格。同时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末位检讨制、黄牌警告制、同奖同罚制等制度,构建了“到底到人”的计生责任链和“无间无隙”的计生工作链,破解了计生工作“急在区里、忙在乡镇、断在村里”的问题,初步形成了区、乡、村三级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2010年,6个乡镇街道被评为示范,10个乡镇街道被评为合格,无整治乡镇街道;全区359个村居,评出示范村(居)68个,合格206个,基本合格63个,整治22个。分别给予示范乡镇、示范村居、联系示范乡镇单位和个人、先进工作者共计表彰经费1047500元。
  [优质服务】深入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10年新增奖扶对象120人,共1159人,每人每年720元奖扶金,发放奖扶金83.45万元;新增特扶对象10人,共84人,发放特扶金14.22万元。有6905户家庭得到了区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补助,共计金额144.34万元。2010年,区计划生育公益金基金每年保底资金额由10万元增加到20万元,其中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父母不再生育的家庭补助由3000元提高为7000元~1万元。认真落实计生技术服务。关注育龄妇女健康,定期上门随访,做好访视登记,基本做到应访尽访。努力开展优生“两免”服务,全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10年度,参加婚检的3306人,婚检率80.49%;参加孕前优生检测的2417人,检测率72.58%。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积极开展爱心助学关怀行动,区计生协会重点救助了17位计生家庭父母死亡或得重病的毕业生,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助学金,共计发放助学金4万元,帮助继续升学。开展了 “微笑行动”服务,为3名计生家庭唇腭裂患儿提供免费治疗,并分别给予800元的生活补助。
  (刘丽娥)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1

《莲都年鉴2011》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莲都年鉴》是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莲都区人民政府主办,《莲都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的综合性地方年鉴。本年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述丽水市莲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充分发挥资政、咨 询、教化、媒介、存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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