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平安莲都”】2010年,根据浙平安办〔2007〕1号文件要求,省市区委开展平安建设的战略部署,全区以平安创建为目标和总抓手,以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为依托,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声势浩大的创建活动,开展平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平安氛围。同时,结合实际,全方位、深层次搭建平安创建平台,组织实施了平安校园、平安文化市场、平安网吧、平安楼院、平安交通等平安系列行动,将平安创建活动的触角延伸到各行各业,延伸到每家每户,充分挖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平安创建活动中的潜力,堵塞治安漏洞,为百姓构筑平安和谐稳定的屏障。如区民政局努力开展平安边界“创优”工作,区级界线已全部建立“两图一责”制度和定期走访联系对话制度,同时与其他7县市全部签订“平安边界”建设共建协议书;区经贸局以综治进企业为切入点,扎实推进平安企业工作;区妇联全面推进“平安家庭”创建,累计创建99842户,创建面达82.33%,社区、村妇女维权站建设覆盖面达100%;区林业局实现涉林刑事案件零增长,“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经平安办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最终考核确定:2010年平安莲都建设工作顺利达标,被扣96.16分,加28分, 共计得931.84分。
[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全区高度重视维稳工作,严格落实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岀对策措施,对可能会引发社会稳定或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为先期介入、化解提供科学依据,以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体为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乡镇(街道)负责管辖区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村、社区(居委会)开展经常性排查,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分析和报告。同时,定期开展维稳形势季度分析(每年不少于4次),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每年集中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不少于2次。在上海世博会期间,莲都区安保工作成效显著,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世博安保先进单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全区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把加强综治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作为维护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陈瑞商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对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了重要指示,要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抓好基层、夯实基础,真正使基层有组织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会后,区综治办进行了认真分析学习,并深入基层调研,制定下发了全年综治工作要点,把全面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夯实维护社会稳定根基,列入2010年工作重点,并进行具体部署和分解落实,为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打下了扎实基础。同时,区综治办加强检查督促,在5月份和7月份进行了专项督查,有力的推动了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落实。此外,区委办、区府办还联合发文“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莲委办〔2010〕12)中,明确综治委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由党(工)委分管副书记担任,并兼任综治工作中心主任。人武部长、派岀所长、司法所长兼任综治办副主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按照乡镇(街道)中层正职职级配备。建制镇(街道)明确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其他乡明确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了乡镇(街道)综治委及其办公室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基层综治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据统计,全区共建设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16个、较大村综治工作室(站)60个、社区综治工作室(站)22个、规模企业综治工作室(站)14个。在维护全区的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
【政法机关能力建设】区委政法委认真组织全区政法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通过专项整改活动,有效提高了全区政法系统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同时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建立专职督查员制度,指导全区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排摸化解工作,着力解决涉法涉诉的重复访、缠访、无理访和异常访等“四访”疑难案件。区委政法委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政法各部门结合贯彻《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体系,切实落实信访责任制,健全工作台账,切实罢访息诉一批案件。2010年全区涉法涉诉信访结案38件,化解32件,化解率84.2%;进京访案件18件,解决14件,化解率77.7%。
(林琳)
公安
【概况】2010年,全区公安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深入践行“两个最大”理念,以深化“三项建设”为根本,以推行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3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以上海世博安保为重心,全面稳固根基,不断增强实力,确保了辖区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持续良好。全年全局共有99名民警和7个集体受嘉奖、4个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14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1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28名民警(协警)和4个集体获通报表扬。岩泉派出所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先进集体”。
【情报信息及重点对象稳控工作】继续借鉴、完善北京奥运会和国庆60周年安保情报信息的成功模式,紧紧围绕上海世博安保中心工作,不断推进情报信息工作制度化建设,巩固“大情报”格局成效明显。全年共搜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839篇,经分析研判采编有价值信息655篇,被省厅、市局共录用324篇,有力促进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为上级领导提供了高质量的决策参考支持。其中,国保线上共掌握上报各类预警性、内幕性社会动态情报信息专报140期,被区委、区政府录用102期(条),市局录用90期(条),省厅录用25期(条),部分特别重大的情报信息得到各级领导签批。6月2日,被评为2009年度全区信息工作一等奖。
【不安定因素及时化解】积极开展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隐患专案经营工作,积极预防、稳妥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苗头,各种不安定因素均得到较成功的化解,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局共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82起,无一发生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及信访案件。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案件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同心房地产公司、三农公司、银泰集团等事件的处置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出特殊职能作用。各派出所加强基层调解工作,努力将各种矛盾纠纷调处在萌芽状态,全局全年共排解调处征地、医患、劳资等各类矛盾纠纷9884起,大大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公安信访工作】 以“迎世博、清积案”专项行动为载体,落实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和基层一把手接访责任制,并认真开展局长亲自接访的“集中开门接访”等活动,全力抓好重点涉法信访案件的化解稳控工作,有效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解决了一批信访问题,在公安信访环节上实现了世博期间“无莲都区的人到上海滋事”的目标。全年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406件,其中,初信初访167件,办结140件,办结率达97.86%。另外,分局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触犯法律的上访人,共有3人次被依法处理,有效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各类安全保卫工作】分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先后圆满完成包括上海世博会、全省体育大会等“四会合一”盛会、广州亚运会、校园安保等各种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确保万一无失。世博安保工作稳步发展,始终保持“零输岀”、“零爆发”,实现“工作稳步推进、对象稳控本地、治安持续平稳”的良好局面。由于成绩突出,分局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世博安保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校园安保工作扎实有效,确保了莲都辖区不发生任何校园安全恶性案事件。
[打击刑事犯罪】 公安分局积极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行动、打黑除恶、打击防范涉枪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区共立刑事案件5675起,同比上升0.12%;共破获刑事案件3261起,其中破年内案件2467起,破案率为43.47%。故意杀人案、故意伤害致死案立5起破5起,破案率为100%;强奸等五类案件立14起破14起,破案率为100%;入室盗窃案立1886起破830起,破案率为44%;“两抢”案件立213起破86起,破案率为40.38%,其中,抢夺案件立案109起,同比下降23.78%;抢劫案件立案104起,同比上升31.65%。全年的大要案均得以成功攻克。1月,成功破获市局2010年度第二批挂牌督办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撬卷帘门盗窃系列案件55起,涉案价值20余万元。3月,分局在省、市公安的指导协助下,经6天6夜,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吴传伟,破获“尚兴祥金楼特大盗窃案”,并如数追回价值200多万元的黄金饰物。4月,成功捣毁了分别以陈胜利、宋伟林等人为首的两大涉恶团伙,先后抓获涉案人员52人,刑拘在逃17人。4月下旬,快速抓住性侵幼女犯罪嫌疑人柳俊杰,经深挖共破获7起强奸、猥亵幼女案。
6月,破获本色酒吧西门口一男子被群殴致死案,并摧毁一个涉恶犯罪团伙。9月,破获碧湖石牛村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12月,破获夜间对单身女性掐脖、捂嘴抢劫金首饰系列案件等。区委书记陈瑞商对公安侦破大要案的成效非常满意,曾专门作出批示。从9月17日起开展的为期半年的“农村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11年1月20日,共收集农村涉黑涉恶线索177条,落实案件经营96起,查破相关案件66起,刑拘151人,行政处罚“十类对象”329人。对此,省市各主流媒体持续关注、跟踪报道,省厅、市局都予以充分肯定,市委要求在全市推广莲都经验,全市各兄弟县公安局先后到区公安局学习取经,在全市形成以点带面的整体效应。
【打击、预防经济犯罪】经侦部门及各派出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扎实推进经侦信息化,充分发挥“打击、服务、参谋”职能,继续完善经济犯罪防范警示制度、警企联系制度,积极开展打击“假发票犯罪”、“信用卡犯罪”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力维护了莲都的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5起,立案21起,破案16起,涉案价值248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移送起诉12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其中,在侦办TCL集团丽水办事处原职员夏红凯职务侵占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该办事处在财务、物流管理存在的较大漏洞,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帮助其有效堵塞漏洞,得到了该企业的高度赞誉。另外,分局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取得较突出的成绩,共开展了15次统一行动,遣送传销人员149名,刑拘2名涉嫌非法拘禁的传销分子。同时,打击假发票犯罪、打击信用卡犯罪等专项行动的成绩在全市均位列第一名。
[社会治安面整治】 公安分局结合严打整治行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等,不断加大对治安案件的查处力度,社会治安面保持平稳态势,没有出现剧烈起伏,整体秩序良好。全年共查处治安案件10509起,同比上升0.83%;结案8078起,同比上升6.09%;查处各类违法人员13920人,同比下降3.79%。强力开展“护城系列行动”共出动警力1307人次,侦破各类案件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其中逃犯3名),查处违法人员68名,查处违规旅馆、网吧等48家,消除各类隐患23处。继续严格实行“黄赌毒”管控责任倒查追究,并获得较好成效,没有出现“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反复回潮,群众反响较好。全局共查处“黄赌毒”案件768起,打击处理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2221人,其中行政拘留1211人。其中,查获涉及场所的一批大案,分别是“花样年华KTV”组织淫秽表演案、“米兰假日大酒店”组织卖淫案、“浪涛沙浴场”组织卖淫案、“黑蝙蝠酒吧”容留吸毒案、“华亭宾馆美容厅”组织介绍卖淫案、“国际大酒店桑拿中心”卖淫案等等,社会反响很好。特别是“2009年12•26”特大贩毒案,先后抓获涉毒人员97名,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3人(上网追逃3人)、行政拘留64人,缴获各类毒品600余克,该案打击处理人员之众、缴获毒品之多、社会影响之大,创下丽水禁毒史之最,打击处理人数之多在全省同类案件中也较为罕见,得到省、市各级领导充分肯定。岩泉所荣获“全市禁种铲毒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分局禁毒大队被评为“全省公安禁毒系统先进集体”。
[公安行政管理】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公共安全领域的公安消防、民爆危险物品及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以“利剑行动”、“治爆缉枪”等专项行动为载体,严查、严管、严控,确保了辖区不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特大案(事)件。大力整治旅馆业、网吧业、汽车修理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典当业和二手手机市场,建立健全四项经营管理和阵地控制长效机制,其中尤其重视以网吧、旅馆业、暂住人口等为重点的基础性管理,凸显实战效能。通过各项基础性管理和阵地控制,全年全局共抓获逃犯265名。全区共网上登记流动人口143861人,登记出租房屋25980户。流动人口、岀租房屋登记率、人户一致率接近或达到省综治办考核目标。通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直接发现或协助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1名,其中网上在逃人员10名。
【基层基础工作】公安分局以农村和社区警务室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百名机关民警进警务室”活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活动中,各机关科室及业务大队民警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创新思路,确保每月不少于3次参加联系警务室的各项社区警务工作,并针对性开展指导监督,达到各警种交流练兵、优势互补的效果,新时期“枫桥经验”得到全面深化。8月6日,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分局被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公安信息化建设】公安分局根据科技强警的各项规划,从实战出发,在建设中真抓实干,加快公安信息化建设步伐。通过各方的努力,市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天网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已完成市区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前端基础设施547处,立杆505根,安装摄像头840只,已上线视频283路。同时科技化、信息化、实战化三合为一的指挥中心、情报中心、视频监控中心于下半年完工并投入使用,专门培训配备20名专业协警对视频系统传回的信息进行24小时监控与同步处理,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实战效能。另外,刑事技术室为侦查破案实战提供了重大的科技支持,并于2010年3月被公安部评定“全国一级示范刑事科学技术室”,分级分类现场勘查机制还被市局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市刑侦系统推广。
【公安法制工作】 公安分局通过各项执法工作,全年共査获涉嫌刑事犯罪人员1129人,其中刑拘891人,取保候审233人,监视居住7人,逮捕739人;共查处违法人员2478人,行政拘留1725人,劳教28人,无重大执法问题发生。【警务保障工作】公安分局认清形势,面对全区财政收入整体下滑现实,积极按照区政府提出的“严格控制各类经费过紧日子”的要求,立足现有硬件条件下,完善制度抓规范管理,努力通过内部挖潜,优化资源配置,使警务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占地面积775平方米、总投资约140万元的双溪派出所办公大楼正在建造中;白云派出所办公新楼的选址及设计工作已完成;总投资约300多万元的各派出所功能区物理隔离改造已接近完成,基层办公条件得到很大改善;新指挥中心暨治安视频监控中心共投资297万元,于11月20日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警务装备上不断更新完善,共投入装备建设经费600多万元,有力提高全局的警务保障水平。
【公安队伍建设】公安分局明确目标,找准载体,强化队伍管理,不断增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的部署,分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等,进一步加强了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政治建设。分局积极参加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各种比武并屡获佳绩,刑事技术室荣获全市“指纹破案竞赛活动”第一名,民警徐志波荣获个人第一名;民警周颖在全市指挥中心系统大练兵中,勇夺情报信息岗位第一名;全市公安法制岗位业务技能比武中获团体第三名,陈晓峰同志综合成绩名列全市第一名。分局全体民警以实际行动践行爱民利民,深入开展了“大走访”,进一步融洽警民关系,获得了较高的群众满意度,涌现出一批服务百姓的先进典型,如白云派出所民警张红兵、紫金派出所民警厉武伟等。分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队伍管理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具有公安特色的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钢铁的警纪治理队伍,继续保持“队伍无重大违法违纪”。分局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得到公安部领导的充分肯定,相关典型经验材料被作为莲都区唯一入选的正面案例、全市公安系统唯一入选案例录入《丽水市深化作风建设典型材料》一书中。
【为民服务工作】 公安分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全体民警以实际行动践行爱民利民,进一步融洽警民关系,获得了较高的群众满意度。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区公安机关严格执行110接处警着装携装有关规定,对警情做到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切实将群众的安危和利益放在首位。全年共接处警37561起,有效接警35386起,其中解决各类纠纷9649起,救助群众2350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水上派出所在为民服务领域发挥特殊的职能作用,成功救助落水群众14名,打捞水中尸体32具。分局为群众提供高效的户政服务,不断加强公安窗口建设,落实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其中办证中心和各基层派出所以全面推进二代证换发工作为重点,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户政工作顺利开展。全区全年已累计受理群众:申办二代证24016张,迁入3515人,迁出3379人,出生5064人,死亡注销2637人,分户12215户,办理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2000多人次,服务工作深得群众好评。办证中心被认定为“市级青年文明号”。
【公安宣传工作】公安分局全面加强内外宣传工作,内部宣传方面,紧扣世博安保、“农村打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在本局主页“莲都公安要闻”和“社区警务动态”栏目编发信息558期和517期,编发上海世博安保专题栏目工作信息322篇,印发农村打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简报17期,较好地反映了全局工作的整体动态。并及时总结挖掘工作亮点上报,共被公安部录用1篇、省厅录用13篇、市局录用111篇。对外宣传方面,共在中央、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发稿1106篇(条),其中国家级15篇,省级201篇,市级890篇,宣传总量和质量在全市公安系统中独树一帜,并连续3年获《平安时报》新闻宣传工作一等奖,连续6年荣获“丽水日报社优秀基层新闻报道单位”称号。特别是2010年3月,莲都区公安分局与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与法》栏目合作拍摄播出侦破“3・6”尚兴祥金楼特大盗窃案专题片《第三只眼》,该片被省公安厅视频中心、莲都区政府网站转载,点击量很高,社会反响良好。
(李为文)
检察
【概况】2010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积极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争创“省级先进检察院”为目标,以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着力点,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落实“浙江省基层检察院分类考评办法”为抓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莲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院综合考核成绩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分类考评中名列前茅,被评为“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促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完善提前介入侦查、召开联席会议、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备案等工作制度,合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05人,提起公诉1035人,其中,批捕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以及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659人,提起公诉613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0人。
注重深化检察职能作用。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进“检调对接”机制建设,依法深化检察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罪、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的轻伤害犯罪等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11人。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建立健全适合办理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犯罪案件的办案机制和方式,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强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调处工作,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息诉10件。对不予抗诉的案件,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有效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帮教管理,其中帮教的一缓刑犯因作岀重大技术革新,被法院裁定减刑,这在丽水市尚属首例。
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办理的民事督促起诉类案和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分别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一、二等奖。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和热点敏感案件,把握好办案时机和办案重点,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案件善后和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涉检信访风险预警评估等机制制度,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及时掌握群众诉求与涉检矛盾纠纷,并按首办责任制原则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对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给予救助。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惩防并举的反腐败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围绕大局履行职责,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准确把握当前反腐败形势,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加强侦查指挥协作以及与执法执纪部门的协作配合,有效整合办案资源,提高了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依法立案査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件16人,其中,受贿、行贿5万元以上大案13件,科级以上干部13人。依法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因渎职行为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重特大案件4件,科级以上干部3人,该项工作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分类考评中名列第四。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依法规范文明安全办案。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法院审结后有罪判决率100%。强化内部执法办案监督,重点围绕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认真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改革,按要求提请上级检察院审查逮捕自行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20件20人,上级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3件3人,加强了对自身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制约。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进一步规范受理举报、初查、立案、侦查等环节的办案程序,完善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将同步录音录像随案移送批捕、起诉,并通过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了对办案各环节的监督。
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以区检察院作为党委统一领导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平台,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在建重点工程开展预防专项督导,并在近年来职务犯罪多发行业部门中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就有关情况提岀预防调查和预防建议40份,积极帮助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大力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宣传教育,接受预防咨询117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教育1500余人次,并分别在丽水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开展了《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预防宣传效果。积极促进政府有关部门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情况作为公共资源领域的准入环节,共向社会提供查询386次,有效从源头上预防犯罪。
[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坚持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制度建设多管齐下,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得到全面加强,执法司法环境进一步改善。
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办案、侵犯人权以及漏捕、漏诉等问题。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6人。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犯罪案件监督立案17人,已作有罪判决16人;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9人,该项工作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分类考评中名列第二。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追加起诉8人,均已作有罪判决,其中追诉的一贩卖毒品案犯被判有期徒刑15年。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侦查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均被采纳,该项工作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分类考评中名列第二。
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以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因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的案件为重点,依法坚决纠正错误裁判。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均被市检察院采纳,并全部获得法院改判,该项工作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分类考评中名列第二。对裁量不当已生效的民事或行政申诉案件提请抗诉18件,被市检察院采纳17件,提建抗案件经法院再审审结的16件案件中,改判或调解结案12件。对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民事案件,依法督促起诉43件,督促追回国有资产损失52万余元。积极发挥再审检察建议在民行监督中的作用,对不属于抗诉案件范围但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提岀再审检察建议,其中2件已被法院采纳并启动再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分类考评中名列第一。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公、检、法、司四家的经常性联系制度以及与矫正对象不定期谈话制度,及时纠正和防范不良监管倾向。对社区矫正中的违法问题向执行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23件,涉及监管对象84人,其中14名违反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监外罪犯已被收监。依法拓宽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对行政执法中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有效监督纠正了行政执法违法行为。
【自身建设】坚持以建设公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为根本,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夯实检察基础工作为支撑,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作风建设年”、“莲都先锋”创先争优等一系列学教争创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提高争创意识、能力和水平,提升检察职业形象。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35次,培训达120余人。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加强检察理论调研,在相关法学刊物上发表检察论文25篇。继续通过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习、招录、选调等方式,培养干部,广纳贤才,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69%,硕士研究生7名,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增强了队伍活力。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检察工作规范制度,进一步明确案件办理等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程序、时限和责任,并设计办案流程图,形成涵盖全部检察实务的制度规范体系,确保依法、规范、文明、高效执法。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自身惩防体系建设,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契机,深入查找自身在诉讼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监督手段的适用,切实提高法律监督权威和公信力。
夯实检察基础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形成浓厚的争先创优干事氛围,连续3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在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反贪局、公诉科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4名干警被荣记个人三等功。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基础工作和检察改革的部署要求,重新谋划布局碧湖检察室,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基层执法司法公正的一线阵地。加快推进科技强检,全面优化升级检察专线网,实现侦查监督、公诉、民行等部门网上办案,为检察工作适应新形势要求和创新发展提供了科技支撑。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党的领导和接受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认真办理党委、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具体措施。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加强与检风检纪特邀监督员、民主监督员的联系,主动向他们通报检察工作,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傅金霞)
审判
【概况】2010年,区法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中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创新特色审判模式,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年,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832件,结案6341件,结案率为92.81%,审、执结标的金额7.09亿元。审判、执行工作保持了良好运行态势。
【刑事审判】 刑事审判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与全区打黑除恶活动,推进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15类案件的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公正和均衡。同时,认真贯彻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严把案件证据关。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19件980人,结案517件978人,审结率为99.61%,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下降6.82%和6.85%。
从严惩处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年共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89人,共对14名已经取保候审但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被告人依法决定逮捕并判处实刑。严厉打击侵财型犯罪行为,共审结抢夺、抢劫、盗窃和诈骗案件共250件414人。依法打击社会影响恶劣的涉毒、涉赌犯罪行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5件71人、开设赌场等犯罪案件32件132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犯罪和共同犯罪,共审结3人以上犯罪案件90件505人。对多名被告人的刑事案件做到周密部署,科学调配警力,全年押解、庭审“零事故”。依法惩处利用公权力犯罪行为,共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从宽教育轻微刑事犯罪被告人。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罪犯和初犯、偶犯、过失犯的处罚适用宽松的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全年适用缓刑237人,缓刑率为24.23%。当前青少年犯罪仍处高发态势,全年审结青少年犯罪340人,占全年刑事被告人总数的34.76%。区法院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在全市率先推行《关于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社会调查的办法》。公开聘请8名社会调查员,全年共对10名未成年被告人通过走访等方式开展社会调查并出具评估报告,查找分析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为法院适当量刑提供参考,同时利于妥善开展有针对性的矫正和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民商事审判】 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432件,审结3190件,审结率为92.95%,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94亿元。
高度重视保护涉案民生。抓好民本司法,不断提升司法解决民生问题的水平。及时组织学习和正确适用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统一裁量尺度,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依法保护公民尤其是涉“三农”人身财产权益,审结人身损害、宅基地纠纷、相邻关系、财产权属确认等案件645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549件;妥善
处理借贷纠纷,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253件;发挥社会价值引导功能,一审审结全国首例“QQ相约自杀”新类型案件,引起全国各大媒体广泛关注,对呼吁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心理健康、督促互联网企业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及推动网络立法起到了积极作用。
加强纠纷调解工作力度。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商事审判的全过程,妥善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纠纷。全年调解或调解撤诉各类民商事案件1397件,占43.79%,除公告、缺席判决案件外,可调案件调解率达59%。注重发挥“调解速裁中心”优势,着力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司法便利。全年在立案阶段就通过速裁程序解决纠纷540件,其中调解400件,占74%,平均办理天数仅为9.8天,其中受理当天审结案件195件。完善每月乡镇巡回审判工作模式,探索通过审判方式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新途径,共裁定确认案件6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等多元化方式解决诉求。特别是碧湖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大调解”网络功能,依靠乡镇、村委基层调解组织力量,通过细致周到的司法服务,全年调解率为55.56%,连续2年审结案件“零上诉、零上访”。
【行政审判】充分发挥法院与行政联席会议作用,始终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妥善审理涉及林业、环境污染等行政诉讼案件,促进莲都区生态文明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5件(其中青田、缙云、松阳等法院移送管辖案件20件),审结44件,审结率为97.78%。受理、审结行政非诉案件62件。
以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为契机,提升行政协调工作效果。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作用,发出《出庭提示书》和《出庭建议书》21份,公安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1件次,其中第一负责人出庭7件次。将行政协调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全年成功行政协调案件20件,占结案总数的45.45%,其中经协调原告主动撤诉案件13件。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纪念宣传活动。派员到部分行政机关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就行政审判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发送《司法建议书》;邀请25家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现场观摩典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上街开展行政诉讼法律咨询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工作】执行工作全力抓好“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大体系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774件,执结2528件,执结率为91.13%,执结标的金额2.12亿元。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与公安、工商、银行、房地产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和协助执行工作,提升执行效果。全力保障重点工程建设,依法对项某房屋予以强制拆迁。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如对张某等3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震慑了恶意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加强财产查控和处置力度,全年财产保全171件,保全标的价值达9980万元,共委托评估案件55件,拍卖标的物56件,合计拍卖价款2816万元。
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制度,制定关于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若干规定,全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23件27人次,有效执结各类案件16件。规范集中查询制度,指派专人集中查询,提高执行效率。全年共向银行集中查询60批次2468人次,依法冻结和划拨被执行人财产。
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案件的追赃工作,努力实现资产最大化,尽可能挽回被害人损失。组织开展年底欠薪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
【审判管理】 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效率年”活动,全面运用全省统一的数字化、自动化案件质效评估系统,强化动态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质效分析会,对各
庭实施每月“体检”,认真剖析,及时整改。创新管理模式,努力解决鉴定、送达难题。加强司法鉴定申请的审核工作,尽可能减少非必要鉴定,加强与鉴定机构沟通和督办,减少鉴定耗时。增强送达力量,及时送达司法文书,加快审判流程。加强审限跟踪管理,推行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和督办制度。开展全院大办案活动,综合部门也参与办案,全力提高各项案件质效考评数据。全年,区法院平均审理天数、平均审限天数和平均执行天数同比分别缩短了35.00%、33.17%和15.43%。
[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常抓不懈。积极组织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等活动,保证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建带队建”,组织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彰显党员法官风采。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严格执行《莲都区人民法院人才工作规划》,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严把进人关,加强法官特别是年青法官的培养,着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加强教育培训和调研工作,注重理论与实务的结合,不断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和审判水平。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完成18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文化建设】大力推进特色文化培养。将特色文化融入法院各项工作中,积极弘扬法院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形象。依托建院60周年庆祝活动平台,组织了以“金色的天平”为主题文艺汇演活动,获得高度评价。完成了《莲都审判志》编纂和出版工作,该志系统回顾和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区法院审判改革和发展历程。鼓励干警积极组织开展篮球赛等团体体育运动。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多管齐下,全面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确保司法廉洁。
【审判监督】坚持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等外部监督与进一步加强法院自身内部监督有机结合,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按照《丽水市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主动向人大报告法院重大工作部署、法庭设立和重大案件办理等情况。7月份,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了民商事审判工作报告,区法院认真落实了审议意见。做好院长、班子成员以及中层干部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工作,通过主动邀请各级代表、委员视察、指导法院工作、旁听庭审以及上门走访等形式,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法院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院领导参加“百姓热线”电台上线直播节目、定期编发《莲都法院报》、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网上公布开庭信息、设立并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和邮箱,进一步增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将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自身内部监督。加大对信访举报投诉、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再审、终结执行程序等案件的评査力度,对存在案件质量问题的案件分别追究责任。
【基础建设】 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司法环境有了明显的加强和改善。
法庭布局有新突破。根据丽水经济开发区的发展特点,为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10年5月31日经省高院批准设立首个省级开发区人民法庭即南城人民法庭,并于10月11日举行揭牌仪式,正式开始受理案件。
办案环境显著改善。积极争取各方资金支持,完成新审判大楼建设并于5月1日投入使用,新增占地面积约0.8公顷,新建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并对旧楼进行改造,总投资约3000万元。目前,大中小审判庭增至18个,从根本上解决了庭审场所匮缺的问题,大大改善了办案条件。同时, 加强审判大楼安保工作,通过安检、监控和巡查等措施,为群众诉讼创造更为安全的司法环境。
信息化建设成效突出。稳步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完善法院系统三级联网衔接,在抓好外网网站建设同时,建成特色内网网站,将办公自动化系统融入网站功能,促使区法院信息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张庆华)
司法行政
【概述】2010年莲都区司法局坚持以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有关“法治莲都”建设的精神,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召开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区委区政府还将“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列入了专项督查。莲都区“五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入。组织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干部(职工),、教职工进行普法建档考试。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契机,深入开展“服务新农村法律进农家”活动。编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专题宣传资料,录制成广播,利用流动普法宣传车深入各乡镇集市广泛宣传。开展莲都区中小学法制征文活动并进行评选、颁奖。开展以“关爱职工”为主题的法律咨询活动。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2010年世博会期间,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农村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为全民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营造浓厚氛围。
【依法治理工作】“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省、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逐步提高,2010年,万象街道凤凰社区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社区”,碧湖镇古井村等4个村(社区)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制定“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明确创建内容、考评标准。2010年,莲都区瓯宝安防、莲都供电局两家企业被评为市级“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单位。
【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每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有重点地做好重大节假日、世博会、亚运会期间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涉校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工作。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与卫生、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合作,2010年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010年,全区各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査158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5起,制止群体性械斗8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件,各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2244件,成功调处莲都年鉴(2011)
2207件,成功率达98%,有力维 护了社会稳定。2010年组织调处 了一批大案件,如成功调处15起 非正常死亡案件,涉案金额达到 390余万元。
【基层司法所建设】 对司法所 称谓、内部设置、规章制度和工 作程序等进行统一规范,工作纪 律、民间纠纷受理程序等制作成 图版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10年1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 均已完成,雅溪、碧湖、老竹3 个直属司法所还配备了司法所专 用汽车。2010年,司法所工作人 员除享受局机关工作人员福利待 遇的同时,还享受每月150元~ 300元司法助理员补贴,进一步 激发了基层司法所人员工作热情。 2010年新招考6名公务员全部下 派到直属所,确保每个直属所都 有2 ~ 3名专职工作人员。选派 4名司法所长参加省厅组织的业 务培训班,结合人民调解工作对 司法助理员、司法所工作人员进 行了全面培训,共培训司法助理 员16名、司法所工作人员38名。
【社区矫正工作】2010年社区 矫正“护城河”工程全面落实, 圆满完成上海世博会“护城河” 工程。2010年启用运用手机定位 管理平台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 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2010年全 区16个乡镇(街道)累计接收社 区服刑人员1268名;累计解除社 区矫正810名,2010年新增213名, 在矫总人数达653名。目前在册 社区服刑人员458名。无脱漏管,
脱漏管率为0,再犯新罪3名, 再犯率为0.46%。
【安置帮教工作】2010年共 办理接待归正人员227人,并全 部建立个人档案,建档率达到 100%。早发动、早布置,保质保 量完成2005年度160名刑释人员 重新犯罪情况的调查统计和监测 工作。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一 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教制度, 落实帮教措施。2010年正式启用 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刑 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更为规范 化。2010年归正人员重新犯罪13 人,重新犯罪率2%,有效控制在 3%以内。
【法律援助工作】 每月15日区 委区府领导接待日,指派律师一 起参与上访、信访处理工作,积 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指派 援助律师担任莲都区纪委特约信 访员。2010年省厅督办的2个挂 牌案件,经援助律师调解均息访。 2010年莲都区16个乡镇(街道) 355个行政村(社区)都聘请了 乡村法律顾问,实现了乡村和 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2010 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 援助案件254件,法律援助案件 数量与2009年同期相比,增长了 20%,较好地完成年初各项工作 目标。
[依法行政工作】2010年对行 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及各项制 度、办法进行了重新修定,有效 保障行政执法制工作的组织实施。
依托区政府网站和莲都普法网, 实行政务公开,将机构概况、业 务工作、行政执法等内容上网公 布,及时发布与群众密切相关的 消息,设立意见箱和电子信箱, 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 现系统内部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提高办事效率。目前,本局已有 7名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另有4人已通过省司法厅的执法 培训。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积 极部署,认真落实“创先争优” 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研究 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领导联系点, 多次进乡进村,深入基层做好法 律服务工作。组织局党支部党员 干部签订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 书,承诺书通过区委创先争优活 动平台进行公示,并在全局党员 干部中进行交流,做到创先争优 活动全局党员全覆盖、全参与。 开展“创选争优”活动与奉献爱 心相结合,“七• 一”前夕组织 党员开展向特困党员帮扶,并对 困难、帮扶对象进行走访。邀请 党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宣 讲团”,深入学校、企业,开展 专题法制教育讲座。同时,开展 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组织学 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 从政若干准则》,制定完善了财务、 物资采购、.人事管理、公车管理 等多项制度,进一步严肃纪律, 严格规范,加强监管,促进司法 行政队伍建设再上一台阶。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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