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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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2011》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348
颗粒名称: 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
分类号: D034.3
页数: 5
页码: 100-104
摘要: 2010年,在中共莲都区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两大目标,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全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常委会

内容

【概况】2010年,在中共莲都区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两大目标,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全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二)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监督;(三)深化对财政预算和经济计划的审查;(四)推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五)做好选举法的学习贯彻工作;(六)依法行使人事任免和监督权;(七)提高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八)完善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九)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十)抓好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若干规定(试行)》,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査工作。全年
  备案审查区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3件。
  [人大宣传信息工作】 组织“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三十周年”系列活动,编印出版《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志》。贯彻落实全市人大信息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力度。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的重要会议、举行的重大活动、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时通过电视、网络和刊物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全年有60多篇信息稿件和调研文章在全国、省、市级媒体上发表。
  【十佳区人大代表评选】 在各代表中心组推荐的基础上,经区人大常委会投票评选,孙菊美、杨华军、李晓明、钟海玉、李道伟、李增林、陈志标、徐建平、王华伍和徐光年等10位代表当选2010年度“十佳区人大代表”。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
  【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3月9日~12日在莲都区会议中心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96名,列席人员17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区长杜兴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新云所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积华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小刚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以上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莲都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莲都区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批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依法补选杜兴林为区人民政府区长,兰仁生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刚为区检察院检察长,许卫东、叶志军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2件,涉及财经交通、农林水、社会保障、城乡规划建设、科教文卫和政法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讨论,并经主席团会议同意,将代表章金友领衔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做强特色产业园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议案》和代表纪绍元领衔提出的《关于在莲都区碧湖产业区块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优惠政策的议案》两案并为一案,列为本次大会议案。其余20件议案作为建议,与大会同时收到的60件代表建议一并交区政府及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负责答复代表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2010年,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共举行9次,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6项,作出决议、决定14个。
  1月18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于3月9日~12日召开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3月1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听取了关于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评选出2009年度“十佳区人大代表”。
  4月30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表彰了2009年度全区基层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和“十佳区人大代表”,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会议审议并同意了区政府《关于将联城白前城郊农民新社区一期项目贷款本息资金纳入区本级年度预算的报告》。会议许可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对有关区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6月8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区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7月2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莲都区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和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莲都区太平叶论坑等区块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议案》并作岀决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加强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的意见》和 《莲都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3项制度。会议许可对区公安分局对有关区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8月24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9年度区财政决算及201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审查并批准了2009年度区财政决算。
  10月29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学前教育专项工作报告,通过有关人事进行任免案。会议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11月29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评议了区交通局和建设分局2007年以来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分别提出评议意见。会议通过有关人事进行任免案,许可区公安分局对有关区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12月31日举行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议案、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有关人事进行任免案,许可市中级法院对有关区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2010年共举行13次主任会议。1月13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和区人大代表补选事宜,通报了区委常委会人事任免事项。
  2月22日,召开区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有关事宜,提出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草案。会议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查通过2009年度“十佳区人大代表” 的候选人名单。
  3月17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常委会领导的分工。
  4月22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有关事宜,讨论通过2010年工作计划、常委会监督事项和常委会审议议题等3个意见征求稿。会议确定了2009年度6个基层人大工作先进集体。
  6月4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有关事宜。
  6月25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有关事宜,研究区人大常委会成立30周年的活动方案。会议讨论通过《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加强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的意见》等两项草案,决定交常委会审议通过。会议传达了区委常委会的会议精神。
  7月16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关于莲都区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对区人大常委会成立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稿进行了集体修改。
  8月19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有关事宜,通过了对区交通局、建设分局的评议方案,提出加强人大信息工作的举措。
  8月20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第六轮机构改革方案的预汇报。
  10月22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有关事宜。会议传达了区委常委会议精神,研究了机关社会综治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
  11月19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听取和审议了碧湖一大港头总体规划修编情况。
  12月22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有关事宜,确定与山东金乡县人大常委会缔结友好关系。
  12月30日,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研究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有关事宜。
  法律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执法检查】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上下联动的方式,对莲都区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检查。7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报告,提出“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等审议意见。区政府落实整改措施,加快乡镇水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水污染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推动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督查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常委会督查科技成果转化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听取区科技局落实意见情况的汇报,实地视察了企业科技研发和应用情况。
  与市人大常委会农资环工委联动,跟踪检查农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推动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了农产品加工园区的落实和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
  【学习贯彻选举法】 修改后的选举法落实了十七大提出的“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要求。常委会组织全区人大干部和全体区人大代表,开展选举法专题学习;结合换届选举工作,听取代表们的建议。指导乡镇人大对选举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向上级
  人大反映基层所提的问题和建议。
  工作监督
  [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等执行情况报告】 听取和审议200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2009年度区财政决算。针对2010年财政收支平衡面临的严峻形势,常委会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量力而行搞建设,防范和规避莲都区的财政风险;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控制实施细则(试行)》和《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了政府投资资金的管理和项目概算的审核。听取和审议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及部门完成全年经济工作任务,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
  [听取和审议民商事审判专项工作报告】7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民商事审判专项工作报告,向区法院提出了“增强服务大局理念”、“加大调解工作和审判监管力度”、“加强队伍建设”等建议,促进了法院更加公正、高效地为民司法,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学前教育专项工作报告】10月,抓住“幼儿入园难”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学前教育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当前学前教育中的“优质教育资源缺乏”、“网点布局不到位”和“不规范办园行为依然存在”等问题,提出了“明确指导思想,科学规划幼教体系”、
  “落实政府责任,夯实学前教育基础”、“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资金激励机制”、“加强行业管理,引导幼教和谐发展”等意见和建议,交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
  [听取区“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12月,常委会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更加重视民生工作”、“突出人才优先战略”、“保护和开发本土文化资源”、“发挥生态优势,打造宜居城市”和“注重社会公平正义” 等建议,为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规划作了准备。
  决定重大事项
  [制定出台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7月,依据省市规定精神,结合莲都实际,制定出台《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为常委会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审议区政府提请的议案】4月,常委会审议区政府《关于将联城白前城郊农民新社区一期项目贷款本息资金纳入区本级年度预算的报告》,作出决议,同意将联城白前城郊农民新社区一期项目贷款本息资金纳入区本级年度预算。要求区政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法定手续,负责监督执行,并在项目完工后及时回笼资金偿还贷款。
  7月,常委会审议了区政楸关于提请审议莲都区太平叶论坑区块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议案》,作出决议,同意将该区块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资金贷款本息逐年列入财政预算。要求区政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法定手续,并负责监督执行。
  人事任免和
  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人事任免】7月,修订《莲都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对拟任命的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进行任前公示。同时,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表态承诺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全年依法及时任免国家机关干部47人次。
  【对任命干部的监督】9月至11月,常委会对区交通局和建设分局的工作开展了评议。通过座谈会、向全体区人大代表发函、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对区交通局、建设分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常委会进行会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分别提出整改意见。
  坚持主任(扩大)会议听取政府部门工作汇报制度,先后到区民政局、食品药监分局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坚持“三
  官”(法官、检察官、警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年终,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局长和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作述职报告。
  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大会议案1件、代表建议74件。常委会及时召开会议集中交办建议,由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参会受领,实行会风督查通报。代表工委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把建议办理情况作为全年督查的重点。74件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办理,代表们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10月~11月,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采用听取部门工作汇报、查阅卷宗和走访相关代表等方式,对区交通局、水利局、财政局、农业局和建设分局等5个部门承办的157件建议进行检查,占到了本届代表建议总数的近50%。重点督查建议中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和C类件(因受条件限制,以后研究解决)的落实情况。抽查的157件建议中,有32件B类或C类件,转化为A类(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落实率提高了21%;7件C类件转化为B类。一些代表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百名区人大代表述职活动】
  10月中旬到11月底,上百名区人大代表根据代表法的相关规定,向选区的选民代表报告“参与代表活动”、“反映社情民意”和“模范遵守法律”等方面的情况。选民代表们在听取代表的述职报告后,以无记名的方式对代表履职情况作岀“满意”、“基本满意” 或“不满意”的评价。
  【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根据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的要求,继续坚持常委会负责人下访、接访和阅批重要信访件制度。做好两会、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重要信访件交“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办理,并跟踪督办。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92件,接待来访283批次。通过领导批示、电话催办、信函督办、跟踪督查等方式,提高了办理质量,促使有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陈晓宁)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2011

《莲都年鉴2011》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莲都年鉴》是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莲都区人民政府主办,《莲都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的综合性地方年鉴。本年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述丽水市莲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充分发挥资政、咨 询、教化、媒介、存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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