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08年,莲都区建设分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以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为重点,各项建设事业稳步发展。经批准成立了莲都区环卫管理所,将社区和城中村192万平方米的环卫保洁清运全面推向市场化,农村环卫长效管理实现全覆盖。完成首批67个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使农村面貌得到大改观。积极推进老小区和撤村建居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改造。简化农民建房审批手续,全面完成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启动室内装饰装修试点小区工作,市区住宅室内违法装修势头得到有效遏止。物业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实现了全年零事故的预期目标。
【项目审批】全年共办理浙江瓯宝实业公司1-9#车间、检测车间、科研中心等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61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2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9件,规划竣工验收26件。共办理施工许可31件,招标备案项目30个,有力的推进了莲都区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城乡规划】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力量对碧湖镇、大港头镇、雅溪镇的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对规划到期的下林、严溪等2个中心村及上县头等共10个基层村的村庄进行规划修编。同时根据省建设厅结对帮扶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建设分局完成对10个帮扶村的基础资料调查、收集与规划编制工作。
【农民建房】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建设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进一步简化了农民建房审批手续,将建制镇以外的农民个人建房从原有的 “一书一证”许可减少为只办理“一证”,会同乡镇和国土部门对农民建房进行联合现场踏勘、联合公示,大大加快了审批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全年共办理中心城区外农民建房审批816件,中心城区内农民建房审批初审358件。与2007年相比,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超出2007年审批数32户,农民建房审批数量逐步提升。
【环卫管理】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经区编委批准成立莲都区环卫管理所,制定《莲都区社区和村镇环卫管理暂行办法》和环卫作业标准,
划分了环卫保洁区块,制订社区和城中村环卫管理工作实施方案。6月底对社区和城中村192万平方米面积环卫清扫保洁服务进行市场化招投标,将社区和城中村环卫保洁清运全面推向市场化。通过推行环卫市场化,社区和城中村环卫保洁质量明显提升。
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评。建设分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省卫创建复评冲刺阶段的工作方案,分街道成立了四个工作联系小组,将创卫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个人,由局班子带队组织全局干部全面加强创卫工作。及时安排55万资金对已调査出的159处亟需修复的社区公共通道路面破损处进行全面修复(含挂牌整治路段)。对社区、城中村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共438座损坏的固定垃圾房进行了全面修缮和整理.确保环卫设施外观整洁并符合规范。对莲都区环卫市场化范围的22个社区和29个城中村内的无主建筑垃圾、无人管理垃圾、窝棚区、乱堆放等卫生死角进行了大排查。12月11日,莲都区顺利通过省卫复评。
农村环卫长效管理达到全覆盖。新建成垃圾中转站1座、焚烧炉1座、垃圾处理点10座、固定垃圾房1500座,在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全面完善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农村环卫长效管理工作,按村庄在册人口8元/人•年、流动人口4元/人・年的标准,对344个行政村(不包括水阁街道24个村)进行了环卫保洁经费补助。目前,各村普遍配备了环卫保洁、清运员,全面开展了日常环卫保洁,并对村庄垃圾实行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农村环卫长效管理覆盖全区。
【社区基础设施改造】社区公用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开展社区公用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包括平安小区改造项目在内的8个小项目,修建道路面积近5700平方米,改造社区绿地2700多平方米,并同步改造相应的排水排污设施。
天宁工业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天宁工业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总投资约271万元,整个工程将修建道路约9000平方米,增设排水管道2000米,改造绿地5000平方米,增设垃圾箱22只,安装路灯44盏。
撤村建居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完成大众、海潮、灯塔、丽光、后甫、厦河、芦埠、城南、丽南9个村的道路、排水、绿化、管线、环卫、照明等配套设施改造方案设计。
同时按照撤村建居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经费市区两张七三分成的原则,投入1400余万元,11月中旬原丽东村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工程开工,该工程包括道路修改建2.3万平方米、排水管道建设改造1.1万米,窨井1680只;绿化新植、补植和改造0.67万平方米;维修改造公厕1座,增设路灯80盏,增设垃圾箱约800只。
【房地产业管理】莲都建设分局与市建设局多次协调后基本明确了房地产管理职能,自7月份起,规范高效地办理了水木清华南苑等多个项目的小区初设方案(物业用房设置方案)审查、前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提取合同的签订等,为规范房地产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本年度共办理了强盛•碧水庭园、元正•瓯江花苑两个碧湖产业区块楼盘234套约7万平方米商品房预售手续,并成功代收了南山工业园区职工集体宿舍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保修金等资金约30余万元。
物业管理。2008年市区已正式成立星火商城、北苑新村、山水桂花苑、花园二村、正达阳光城等5个小区业主委员会;指导任期届满的同心新村、园丁新村业委会成功进行了换届选举。结合省级物管示范小区和区级花园式小区评选活动,积极开展物管小区评优创先活动,市区正达阳光城通过省级优秀物管示范小区的初评和复评并报省建设厅审批。通过积极参与省优评选活动,莲都区物管企业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地提高。
【创建“花园式社区、小区”】积极配合和丽水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活动,建设分局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花园式社区和花园式小区创建活动。制定了花园式小区、社区评比标准和评分办法,经过评比,共有怡景花苑、正达阳光城等10个小区获得花园式小区称号。
【内装饰装修管理】试点小区在市区水木清华苑、正达阳光城二个小区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试点工作,设立小区住宅装修执法执勤室。通过试点,小区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制度得到强化,小区居民安全、规范、环保的装修意识进一步提高,小区业主违章装修率明显下降,有效的遏止了市区违法装饰装修的蔓延势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试点工作效果初步显现。此项工作得到了兄弟县市建设部门的肯定,12月下旬缙云县建设局专门就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试点工作到区建设分局考察学习。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分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和“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5次。开展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巡查,全年检查工地现场160个次,发出安全生产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17份,停工整改书2份。对其中3个项目进行了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依法对7个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
【小液化气整治规范】按照《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和《莲都区“十小” 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要求,建设分局集中力量抓好 “十小”整规工作的省级试点一老竹镇的小液化气整治规范工作,多次组织人员赴老竹检查指导,帮助供应站经营人员落实站点位置,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指导站点区域设置。同时针对小液化气站点普遍存在无证经营、生活和仓库以及经营场所“三合一”、缺斤短两等一系列问题,建设分局深入开展了小液化气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督促各液化气供应站点切实加强安全管理,配备专职安全员及抢险设备,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彻底消除“三合一”现象。同时,加强对小液化气站点的从业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经过全面整改后,重新发放了燃气经营许可证。
【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分局及时编制完成首批67个村的污水处理初步方案设计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施工图设计,将施工图纸发放各乡镇、街道,并对各村设施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目前,67个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环境面貌进一步好转。
【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年初的冰冻雪灾,使莲都区不少农户的住房受损,建设分局结合2008年的农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会同区民政部门开展灾后救助重建,组织下属各建设管理所及相关技术工作人员积极主动为受灾户上门服务,对因灾需修复或重建住房的受灾户提供建房技术指导与服务。按省建设厅和市建设局要求,指导救助户全面开展工作,年度共完成120户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任务。
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强塘固房”工程的要求,建设分局启动全区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10月底全面摸清莲都区现有农村危旧房状况,共确定危旧房8703户,为下步制定岀莲都区2009-2012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计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数字城管】7月10日,数字城管平台正式投入运行,建设分局严格按程序办理,建立起一套内部运转的管理制度和程序,及时办交答复。接收事件中存在较多管辖范围不清,特别是物业与街道之间管辖范围不清时,及时给予协调处理。全年数字城管平台共接受指令2957件,结案2876件,结案率达97.26%。数字城管工作的顺利运行,使莲都区社区公用事业突发事件得到更迅速有效的处理。
行政执法
【队伍建设】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利用每月例会、夜学的定期工作讲评和专题学习日、报告会,组织队员学习,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以开展“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推进莲都新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个别谈心交流、入户访谈、外岀参观比照等方式,深刻剖析全局在解放思想上存在的现象和问题,及时制订措施进行整改。坚持以训促学、以考促学的办法,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和培训。采取聘请专人讲课、参加市局业务培训等方式,系统地学习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组织正式队员参加省国土资源厅举办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培训考试,全体队员皆通过考试,取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资格,增强了执法力量。全年,该局先后共组织各类专题学习12次,培训2期,军事化训练1期。开展规范化中队建设,于4月15日至17日,对基层中队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综合检查,内容涉及执法队伍建设、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案件的办理等工作,具体采取听汇报、看台账、查案卷等形式进行,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针对存在的工作纪律问题,在严格执行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莲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工作人员管理补充规定》。对队容风纪,工作效能、上班纪律等日常管理的重要环节进行细化考核,加大扣罚的力度,并采用了以科室、中队为单位进行管理,实行科室、中队负责人负责制的管理模式,注重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两违整治】一年来,该局认真履行执法职能,以“控新、减旧、治本”为目标,通过加大巡查力度、拆除违法建筑、严格案件查处、宣传教育引导等方式,深入开展村镇“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两违”反弹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建立健全巡查、督查网络,坚持实行日巡查制度,不断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春节”、“五.一”、“十.一”等假日期间,与各乡镇、国土、建设等部门积极协调、联合值班、定人定责、加强排查,对重点防控地域实行严防死守,及时掌握违法建设动态,对新出现的违法建设,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制止。并针对整治阶段中出现的一些典型“两违”案件,开展了违建拆除专项整治月等集中拆违整治行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震慑其他“两违”户。同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能够做出处罚的案件给予及时办理。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2498车次8807人次,巡查2630次,共查处案件614件,土地382起,面积为80747.23平方米,规划232起,面积为19987.21平方米。除案件428件,土地303起,面积为28944.75平方米,规划125起,面积为9333.91平方米。此外,还会同供电部门对“两违”建筑采取了断电措施,对14处违法现场实施了断电。全年共立案查处规划类案件6起,皆作岀罚款决定,罚款数额共计人民币147877.70元;立案查处国土类案件13起,其中,拆除并处罚款6起,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2起,没收并处罚款1起,单处罚款2起,罚款数额共计人民币289302.20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起。
【执法宣传】坚持宣传教育和惩治查处相结合,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规划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开展执法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利用宣传车,按照重点突出,全面兼顾的要求,拟订宣传线路,开展村镇建设管理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安排专人,设置问讯点接受群众法制咨询,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同时,注重信息报道工作,建立完善局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对执法过程中的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报道,引导正面舆论导向。1-12月份,共上报各类信息78篇,编写《执法动态》10期,《专报》15期,《简报》2期,基本形成了以电视、广播、报纸和自办《动态》等为载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宣传阵地。
【体制创新】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强化乡镇政府在行政执法和国土执法监察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在总结前阶段执法工作开展实践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积极探索,完成了《莲都区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莲执组[2008]1号)、《莲都区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莲政办发〔2008〕84号)、《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莲政办发[2008]52号)、《2008年度莲都区乡镇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莲执法[2008]35号)等文件的牵头起草工作。着手做好《丽水市莲都区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讨论稿)》《“两违”执法异常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前期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10月24日,召开了执法工作事宜交接会,与各乡镇签署了包括人员经费,执法装备等调配内容的财产交接协议,并将执法人员核定到各个乡镇。11月始,新的执法机制开始运行,乡镇政府对执法队员、执法装备等实行日常管理,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良好。
【党建工作】结合新的体制及人事变化,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团结协作。认真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针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班子成员积极深人执法第一线,进村入户、蹲点调研,了解执法工作现状,深入研究思考执法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积极探索乡镇行政执法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新思路、新方法,正确引导,科学决策,推进执法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抓好支部建设,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建理论、听取形势报告等活动,加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区里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与各科室、中队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
【其他工作】该局高度重视信访在执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将其列入与乡镇签订的责任书中,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强对群众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把重视来信来访中问题的解决作为查处违法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推动执法工作向纵深推进。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受理各类群众举报475件,电话305件,信访170件,其中上级转来交办单152件,来信来访18件,对所有举报和来信来访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反馈率达100%。在深入开展“两违”整治工作的同时,该局组织或参与了各项执法行动。安排执法力量参与了镇容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推进碧湖、大港头、雅溪、老竹等重点镇的镇容治理。为“古堰画乡”国庆举办的旅游节、老竹镇东西岩风景区“三月三”等活动开展整治工作。并应区工业园区的要求,协助园区,以执法服务企业,对园区内公共通道以及企业厂区外的违章建筑进行了调查摸底取证工作,共计调查违章建筑9处,非法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
环境保护
【概况】2008年莲都环保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生态市建设暨农村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环境保护暨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精神,认真实施《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以省级生态区创建为抓手,严格监管,主动服务,依法治污,全面开展省级生态区创建、环境污染整治、污染源普查、污染物减排等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生态区建设】以《莲都生态区建设规划》为指导,不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和政协监督、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量化生态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以生态建设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并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完善奖惩机制。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全区投资2.9亿元,顺利实施了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公共绿化景观等一批生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深入开展村庄整治工程建设,新创建2个农村新社区、3个市级示范村、45个整治村、10个精品村,村庄整治面累计达60%,高出全市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实现了全区368个村垃圾处理设施的全覆盖,配备村级保洁员426人,村庄保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定额补助,完善了保洁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垃圾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入资金1300万元,完成了67个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生活污水治理池3200立方米,埋设排污管道3.8万米,受益农户1万余户。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完成了63家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其中33家属省“811”工程项目),建成1家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全区生猪养殖存栏3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污染治理,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8.5%o投入资金800万元,在全市率先实施了村庄绿化工程,以环古堰画乡片、南明湖片和已整治的村为重点,完成绿化村庄100个,面积30多万平方米。推进各项水利工程,完成了山区片87个村的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解决了5.9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山区片农民饮水安全人口已达80%。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2平方公里,建设清水河道11.3公里,整治农村河沟池塘22.3公里(亩)。开展化肥农药污染治理,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31.4万亩,有机肥使用量达4300吨,比上年提高23%。建立“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示范基地9个、面积1660亩,带动面积3万亩。加强瓯江干流采砂管理,关停支流砂场12家,完成回填开采区30万平方米、平复弃渣7.5万立方米。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按照“提升主导产业,培育潜力产业”的思路,着力提升水果、蔬菜、畜禽养殖三大主导产业,大力培育茶叶、瓯柑、笋竹两用林三大潜力产业。水果种植面积达21万亩,蔬菜种植面积达17.5万亩,生猪养殖26万头,家禽养殖500万羽,新发展茶叶6000亩,总量达3.4万亩,新发展瓯柑5700亩,总量达1.4万亩,抚育笋竹两用林1万亩,总量达5万。新培育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5家、区级10家,总数达48家;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3家,总数达104家。目前全区共创建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1个、面积17.2万亩,区级403个、面积8.48万亩,有47只农产品通过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积极发展生态工业,鼓励企业实施节能项目、调整产品结构,开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试点。处州混凝土等3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红顶服饰等5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燕京啤酒(浙江丽水)等2家企业创成省级绿色企业,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了9%。生态旅游业提速上轨,明确了“秀山丽水,画乡莲都”的主题形象定位,充分打响“古堰画乡、风情东西、城市温泉、乡村农家乐”四大品牌。古堰画乡于2008年10月顺利开园;风情东西争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石牛城市温泉度假中心引进江苏昆山市南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引资5.5亿元;农家乐旅游蓬勃发展,全年新增农家乐经营户18家,正常经营点达66家,年接待游客50多万人次。2008年丽新乡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双黄乡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全区累计有8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
【污染物减排】2008年莲都区污染物减排工作的主要任务指标COD为51.44吨、SO为108.11吨。为推进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主要实施了以下措施:一是抓好项目减排。抓好项目审批控制,认真落实国家环保政策,严格限制污染企业进入,禁止严重污染和“十五小”企业发展,严格环境准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全年共否决了6件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以碧湖、雅溪区块为重点,深入小型黏土砖瓦行业污染整治,关闭、取缔了一批小型粘土砖瓦窑;开展非法高污染企业整治,取缔了一批废旧塑料粒、布头漂洗、牛皮清洗、钼矿选矿企业。二抓工程减排。开展了瓯江沿线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年共完成减排项目7个,完成COD减排量79.99吨,完成二氧化硫减排量115.2吨。
【污染源普查】莲都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历了普查准备阶段、全面普查阶段、总结发布阶段三个阶段,先后完成了污染源清查、普查对象确定、入户调查、数据登记处理、数据质量控制等任务。污染源普查严格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全面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普查工作机构和普查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普查;筹措足额经费,保障普查顺利开展;狠抓业务培训,提高普查人员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严格普査标准,确保普查质量。整个普查工作达到了领导重视、准备扎实、宣传到位、经费充裕、人员充足、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数据真实,保证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普查中共组织390余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分别对莲都区范围内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等3775家普查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取得了全区污染源数据。
【环境监管】一是调处群众环境纠纷,安排专人受理环境投诉,组织执法人员及时到现场处理,全年共接受污染纠纷投诉60起,全部处理完毕,获得群众好评。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信访案件大接访活动,出台重点环境信访积案一案一策、区别对待的措施,展开全面破解,有效地平息了重点积案纠纷。二是协助莲都区人大组织常委会成员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莲都区的环境保护法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有力地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取缔非法高污染小企业。针对莲都区废旧塑料加工、布条漂白、钼矿选矿、牛皮清洗加工等非法高污染小企业多发的状况,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整治联合执法,多次抽调环保、工商、电力、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执法,采取切断电源,暂扣原料、产品,推倒简易工棚,拆除主要加工设备等有力措施进行取缔,全年共关闭取缔19家,对高污染非法小企业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使群众反映强烈引起领导关注的高污染得到及时有力的治理,取得良好效果。四是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制订实施《莲都区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积极配合省市环保专项行动检査,强化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起,行政处罚12起,处罚金额16万元,依法收缴排污费40.1万元,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五是开展玉溪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创建工作,建成了一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大力度整治各类污染,全面完成了创建任务,并于2008年10月份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的考核验收。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一是规范环保审批。出台《丽水市环保局莲都区分局关于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加强区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建设,提高业务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办事制度,把好审批关口;端正服务态度,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全年共受理环保审批项目62件,否决项目6件,做到公正审批,透明审批,确保环保行政许可质量。二是认真实施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规定,对新建项目实行环保第一时间介入制,既严格审批,把好源头关,又做到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全区发展规划的项目,跟踪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积极与业主、上级环保部门及环评机构联系,及时批复建设项目有关标准及预审意见,做好协同配合工作,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确保了服务经济发展不滞后。强化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工业园区“三同时”验收率达到37.9%,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811”环保新三年行动】一是加大环境综合防治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按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把行政许可关,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对放射源、消耗臭氧层物质监管力度。二是深入推进瓯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瓯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制订
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和“万里清水河道”等工程建设,完成玉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工作。三是加大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和生态化改造力度。组织实施浙江丽水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规划及实施方案,进一步抓好园区生态化建设项目的落实工作。实施《浙江丽水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市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丽水工业园区环境整治。碧湖产业区块7条道路通过竣工验收,1万米污水管网和1.1万米的雨水管网铺设已完成,碧湖污水处理厂完成前期工作。“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得到了顺利实施。
【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积极推进丽水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认真实施《创模规划》、落实《创模实施意见》和《创模工作方案》,动员各部门、各街道社区和广大市民积极投入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加大“创模”宣传力度,开展“做文明市民建文明莲都”、“走进社区•美丽莲城” 等一系列活动,倡导市民环保健康生活理念,提高公众投入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的参与度。同时,在完善社区和城中村环境卫生设施基础上,按市场化动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市区环卫运行网络,加强社区和城中村环卫工作管理。开展河口村沼气示范村建设,进一步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提高采桑断面水质。
【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一全面落实《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加快推进以畲族文化、旅游文化、通济堰农耕文化、西溪古民居文化为主要内容的莲都特色生态文化建设,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和价值观。二是大力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依托《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环境保护工作,广泛宣传莲都区农村环境整治的经验和典型,全面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环保法律法规普及力度。以实施国务院“限塑令”和第37个世界环境日为契机,深化开展“抵制白色污染,洁净乡村乡村”宣传活动。三是加强环保人员培训,举办环保执法人员、乡镇、区直部门、重点企业环保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班,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专业知识和当前环境保护形势等内容的培训学习。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把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校园,构建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化的宣教格局,营造了良好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氛围。
【队伍建设】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分局班子建设,在班子内部形成了民主、团结的氛围,增强了组织活力。注重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坚持集中和自学相结合,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开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人民满意”的“三服务一满意”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等系列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责任考核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提高党风廉政意识,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环境质量状况】全区地表水共监测15个断面,能满足水功能要求的断面有14个,达标率为93.3%。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2008年市区空气质量达二级以上优良天气为360天。浙江省环境监测2008年公布的《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表明,2007年莲都区(市区)生态环境指数为93.2,环境状况级别评价为优,居全省11市区首位。
(梅振众)
征地拆迁安置
【概况】丽水市莲都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迁办)为莲都区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经费全额拨款,负责丽水市城区征地拆迁安置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内设三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征地管理科、拆迁安置管理科。
2008年,城区共接到新下达和2007年结转的需完成征迁政策处理任务的项目共有64个(分解到街道为67个),征地总面积610.09公顷,拆迁总面积290865平方米,其中被市政府列入目标考核的项目有35个、区考核项目29个。新增征地项目10个,面积38.18公顷。项目涉及城市道路、交通用地、水利工程、教育用地、其他公共事业用地、农民公寓等建设用地。另外,2008年还需完成“两龙”高速公路莲都段安置地和富岭连接线生产用房建设等扫尾工作,500千伏输变电第一、二期工程以及城区旧城改造、内河改造和城市道路“三大改造”工程和富岭开发区东扩等重点工程。
【征地情况】丽水市政府考核项目全部完成的项目有开发路、城北路东段、家具市场、白云森林公园入口区、中山街北段、丽水市教育实训基地、新建公寓、滨水公园等共20个,面积111.3公顷;未完成的项目有5个,面积145.47公顷(其中:报批程序未到位3个,面积135.6亩;业主未要求清场交地2个,面积9.87亩);根据“丽发改投资[2008]387号”文件已经暂缓交地的项目有市殡仪馆、浙西南革命纪念馆、寿元路一期、水东路二期、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武警教导大队迁建、好溪东岸防洪堤配套绿化工程共7个,面积22.3公顷。莲都区级考核项目全部完成的项目有9个,面积204.9公顷;新增项目完成交地3个,面积1.26公顷。
【拆迁情况】丽水市政府考核项目全部完成的项目有开发路、务岭根垃圾填埋场、囿山路东段、滨水公园、中山街北段、大洋河整治、新建公寓、大猷街(草签6户)等8个项目,共签订协议96户12026平方米;部分完成的项目有丽水职高迁建、长虹路、2026项目和白云森林入口综合区项目共4个;根据“丽发改投资[2008]387号”文件已经暂缓的项目有好溪东岸防洪堤配套绿化工程、寿元路一期、水东路二期、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庆春路中段和民兵武器装备仓库项目共6个;另外因尚未农转用、属历史遗留等原因没有完成的项目有白云花苑东侧地块、汽车市场、欧陆风情岛、绕城路、天宁经济适用房和天宁拆迁安置房共6个。莲都区级考核项目全部完成的有1个富岭东扩项目37户共约17000平方;部分完成的有丽水学院项目已签订协议23户约4500平方米、开潭电站倒灌区项目已签订协议33户约7000平方米、城中公寓项目已签订协议120户约17000平方米;其他江滨农民公寓、名人南明等项目正在努力做工作。
【安置情况】2008年共组织了开潭水利枢纽、汽车建材市场、江滨路、职高迁建、行政中心、两龙高速主线章庵、富岭连接线等7个项目共163户319套30220平方米安置房的抽签分配到户工作,这是市区首次对集体土地拆迁户进行公寓式住宅分配安置,开创了农民拆迁公寓安置的先河。
【内河改造项目】内河改造工程(大洋河一期)共拆除3952.028平方米,拆迁总户数67户,已全部签订拆迁协议,截至2008年12月底共拆除房屋面积占总数的99%。
【旧城改造项目】截至2008年12月19日,应签订房屋拆迁协议1223户,已签订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协议1221户,尚未签订协议2户,签约率达到99.9%。其中:选择产权调换4户,占已签协议户数0.3%;公寓安置:731户,占已签协议户数59.9%;货币补偿486户,占已签协议户数39.8%。未签订的2户中,一户为旅澳华人;一户为集体土地非法买卖。
【500千伏输变电】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送出及配套工程共分两期,一期共涉及莲都区8个乡镇街道,32行政村共148个塔基,在2008年2月18日接受任务,到3月底基本完成了所有塔基的政策处理工作,保障了输变电工程在2008年5月22日前顺利投产。二期共涉及莲都区4个乡镇街道,14个行政村共46个塔基,2008年9月底基本完成了塔基部分的政策处理工作,进入工程的收尾阶段。
【富岭开发区东扩项目】南四路、南五路已完成437亩清场交地工作。开发区东扩项目的政策处理,已完成145.6公顷土地征用协议的签订工作。截至2008年11月,其中46.67公顷被征土地完成打款;53.33公顷土地已进行了地类核对;剩余40公顷,其中20公顷进行了测量分户。截止到2008年11月完成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达20700M2。坟墓迁移点大梁山生态公墓建设已经顺利完成,已经启动坟墓迁移工作。东扩安置地已完成选址工作。
【“两龙”高速公路扫尾工作】“两龙”高速公路拆迁户安置地选址工作于2005年6月份开始,共确定堰后、松坑口、上南山、下南山、均溪、北埠、玉溪、连河、石侯、蔡村、陈店、章巷、齐村等13个安置点,用地面积为66098平方米。目前,在13个安置点中,已建好的有玉溪、堰后、下南山、章巷、石侯5个点;正在建的有陈店、连河2个点;抽签到户具有建房条件的有蔡村、上南山、松坑口3个点;尚未抽签的有北埠、均溪、齐村3个点。此外,叶村、大坑口、张墳和前垟共4个点的富岭连接线农民生产用房,已全部完工并交付农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