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莲都区林业工作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中心,以“以林富民、以林促工、以林兴旅、以林美居、以林减排”等“五林”战略为统领,以增加农民收入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切实提高林业科技支撑能力、林业富民能力和生态保障能力,绿化造林和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圆满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全面加强,兴林富民示范村镇建设与村庄绿化工程成效显著,林政资源和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序开展,林业产业平稳快速发展。全区实现林业行业总产值163952万元,同比增长8.03%,其中:第一产业75994万元,增长0.55%;第二产业37735万元,增长6.01%;第三产业50223万元,增长23.77%。
造林育林
【绿化造林】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区迹地更新8563.6亩,完成省厅下达计划的120.1%;封山育林10975亩,完成计划的110.0%(其中新封3795,完成计划的132.5%);林木抚育12009亩,当年新育苗10亩;低产林改造202亩,完成计划的101%;建设高效林业基地20200亩;全区造林用苗量为124万株,其中容器苗造林株数达64万株,占总苗量的51.6%;零星四旁植树8.7万株;造林突出生态优先原则,苗木主要采用香樟、木荷、杜英等,同时大力提高容器苗栽植比例,确保了造林质量,造林成活率在90%以上。
【生物防火林带】经过周密规划,坚持与绿化造林实行“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全年共营造生物防火林带80.3公里(折合2121亩),完成计划的100.4%;在树种选择上采用木荷、杨梅等防火树种,造林质量较好,成活率达90%以上。逐步形成了高密度、高标准、高效益的生物防火林带网络体系。
【阔叶林发展工程】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目前共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4397亩,其中人工造林679亩,补植改造1693亩,抚育改造1525亩。主要位于金丽温和“两龙”高速公路第一层山脊线范围内的联城、大港头、雅溪镇及东西岩景区周围的丽新乡、老竹镇。造林补植均用大苗,以迅速形成绿化效果,实现树种多样、林分优质.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
【全民义务植树】2008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8周年,莲都区开展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义务植树活动,全区掀起了党政领导带头、军民携手共建、社会积极参与的造林绿化热潮。坚持义务植树与城区周围山体和道路两侧绿化相结合,重点安排在高速公路两侧山体及东西岩风景区周围,积极做好规划设计、苗木调运、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等工作,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确保植树一片、成林一片。据统计,全区实际参加义务植树19.2万人,占应参加人数的87%;植树总株数61万株,人均植树3.2株。兴办乡镇以上领导人绿化点5个,造林180亩,新建义务植树基地2个,造林面积300亩。
【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足额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共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61.61万元。其中: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541.99万元,涉及到17个乡镇街道、2个国有林场、168个行政村13401户。集体补偿公益林面积19.47万亩,补偿资金214.26万元,由各乡镇街道统一拨到村集体账户;个人补偿公益林面积25.26万亩,补偿资金277.82万元,全部打入个人存折专户;2个国有林场补偿公益林面积4.09万亩,补偿资金49.91万元;下达管护费119.62万元。建立了莲都区重点公益林地藉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有效地对莲都区52.5万亩生态公益林的林木生长、管护组织等情况全面进行动态管理,实现信息数据的网络化。对生态公益林的资源及生态状况进行动态监测,设立监测点11个,建立了区、乡、村三级监测网络体系,及时掌握生态公益林年度生长状况。建立了区、乡(镇)、站、村四级管护体系,自上而下实行层层监管,促进“护林队伍”“监管责任”“封禁措施”三落实。在管护制度上,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场签订了乡级管理责任书20份;各乡镇街道与相应林业工作站签订监管责任书17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场落实管护人员194名,全部签订管护合同并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制作和安装大、中型生态公益林管护宣传牌123块,分别设立于生态公益林区的主要入山口处或各村的显要位置。重点生态工程顺利实施。被省林业厅命名为2008年度“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示范县”。
【村庄绿化】专门成立村庄绿化办公室,在做好调查摸底、规划设计、苗木招投标以及设计评审等工作的基础上,采取签定绿化责任状、建立联系人制度、百名林业干部具体指导等措施,圆满完成了100个村的绿化任务,栽植绿化苗木70多万株,绿化面积40余万平方米,完成投资额1580万元。全区40个村获得省、市、区绿化示范村称号,其中丽新乡黄岭上村、太平乡小安村和碧湖镇堰头村、郎奇村、下圳村等5个村被评为第五批“浙江省绿化示范村”,碧湖镇的保定村、任村等16个村被评为市级绿化示范村,丽新乡山村、马村等19个村被评为区级绿化示范村。百村绿化工程的实施,极大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提高了村民的生活质量,绿化美化了家园。
【兴林富民示范村镇】2008年度兴林富民示范工程投入资金达250万元,建设林道路13公里,蓄水池15个,培训林农5687人次,科技干部联系村镇累计达到24人次,局级以上领导督查指导累计9人次;圆满完成3个省级示范村(仙渡乡滴水岩村、南源村,太平乡横岗村)和1个市级示范乡(仙渡乡)、1个市级示范村 (黄村乡黄村村)的建设任务。
【科技兴林】制定莲都区《关于全面落实林技人员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林技推广体系的实施意见》。设置1个区级林业技术推广中心,8个区域林业技术推广服务站,明确了林技推广的责任体系、培训体系和考核体系,优化了莲都区的林业技术推广服务。派驻科技人员针对各受灾村具体情况,因村制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新建立了高山茶叶、瓯柑苗木培育、油茶抚育、速生丰产林建设等12个示范基地和示范工程。举办多种形式的送林业技术进村入户活动,组织林业灾后重建“三下乡”工作组、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现场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服务、分发技术资料等,共举办196次各种形式的培训和指导,共惠及林农10515人次,发放技技术资料11050份,解决灾后问题52个。林业科技人员帮扶的17个项目,取得显著的成效。南方红豆杉、香榧等生产规模不断增加。
【林业基地建设】结合林业灾后重建工作,在峰源乡、大港头镇、黄村乡、双黄乡、仙渡乡、丽新乡、雅溪镇等毛竹重点乡镇实施万亩低产林改造,共改造低产竹林12599亩。全区共落实竹林道建设计划65.1公里,其中新建设43.4公里,扩、修建21.7公里,分布在8个乡13个村。至2008年底止,已开工41.3公里,已建成14条35.4公里(其中新建18.7公里,修扩建16.7公里),完成土石方填挖26.3万立方米,完成路面铺设6.9万m2,累计投资266万元。采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方式,改造油茶低产林10000亩,主要分布在碧湖、大港头、高溪、黄村等乡镇,带动了全区油茶生产工作。完成了《莲都区油茶产业恢复和发展规划》,根据莲都区油茶林现有基础,结合现代油茶生产技术和本区域发展空间,规划了莲都区在今后5-8年内的具体目标。
【林业企业培育】新增“丽水市处州山茶油开发有限公司”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兴达笋竹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市级林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丽水市五里亭果园”为市级林业观光园区。丽水春秋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在大港头镇的“森老大”牌板栗基地3000田、天则果业在高溪乡的香榧
基地1000亩被认定为2008年度“浙江省森林食品基地”(浙森认〔2008〕2号)。创建市级森林食品基地一个,即处州山茶油有限公司,油茶基地面积3000亩,辐射面积3万余亩。组织3家规模林业企业,参加2008年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并参与评优。浙江丽水处州山茶油有限公司的“处州牌山茶油”荣获“森林产品金奖”。丽水春秋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森老大牌板栗”和丽水六江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的“六江源牌山茶油”获“森林产品优质奖”。林政资源管理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2008年,资源林政管理有序,没有突破限额。为有效清理雪灾林木毛竹,及时下达了采伐限额,简化审批手续,对重点区位地段的公益林受灾林木清理山场,组织现场勘察,指导清理作业设计。全区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893份,其中:林木采伐证1783份,计采伐蓄积100186立方米,占区管限额总量的69%;毛竹采伐证110份,采伐毛竹62万株,占毛竹计划的34%;完成木材生产计划60350立方米,占木材总量的79%。实际采伐量未突破省下达的各项限额指标和木材生产计划,确保了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地增长。
【木材经营加工流通管理】共签发木材运输证5400份,出运木材6.1万立方米,其中本地商品材1.4万立方米,占木材生产计划的23%,本地商品材出运未超采伐计划。木材检査、巡查人员严格依法检查,没有发生公路“三乱”行为,共查处违法运输案件184起,涉案价值23万元。
【林地资源管理】严格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认真执行林地定额制度,全面实行重大项目征占用林地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共审核审批长期使用林地项目14起,计面积44.3公顷,定额节余4.7公顷。严格按规定办理征占用林地报批,共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11起,面积6.6706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742710元。及时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共查处林地案件3起,罚款5.4万元,计面积0.76公顷。并根据国家林业局的林地督查结果,对省重点工程务岭根垃圾场超面积使用林地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及时落实了整改措施。莲都区的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82.1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达33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在80%。这三项森林资源主要指标均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
【野生动植物管理】加强狩猎组织管理,取消了10个违反有关规定的猎民资格。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共张贴宣传挂图1000余张,铲除罂粟原植物1220余株。与市林业局、森林警察支队、工商局组成联合行动小组,开展代号为“飞鹰行动”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0多人次,检查野生动物经营场所60处、野生动物活动区域5处,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4起,行政处罚4人,收缴野生动物20只、蛇酒4瓶、野猪肉5公斤,涉案价值5000多元。联合市森林警察支队在城区及重点地段开展林业综合执法巡防活动25次91人次,巡逻里程3110公里。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265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立案20起,破获20起,林业行政案件245起,林业行政处罚245人,罚款430772元。
【湿地保护管理】积极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利用规划,认真开展瓯江九龙国家级湿地公园以及大山峰、葑
洋湖湿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大山峰森林公园的保护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受灾木采伐清理,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受灾森林植被。
【森林消防】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森林防火宣传,宣传车巡回宣传里程达5000公里;与区教育局联合开展了中小学生“五个一”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三篇优秀作文参加全市评选获奖;向各乡镇、街道发放宣传磁带、光盘50套,森林消防挂图300套,刷新了马头山和挑山的两块大型宣传牌;发送森林消防短信3000多条,在高火险天气通过《莲都播报》播出滚动字幕,并将火情信息发送到各乡镇、街道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手机上。严肃处理火灾肇事者,并将判决布告张贴至各自然村和社区,使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取得实效。开展野外巡查行动,在村庄主要出入口、坟区和重要地段设卡检查;共出动车辆340台次,巡查设卡16481人次;收缴火种586人次,蜡烛202公斤,纸钱30公斤;制止违法用火行为1790人次,行政处罚431人(其中:警告400人,罚款1人200元,其他处罚30人)。全区各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并在10月24日圆满完成了首次全区森林消防队伍演练,进一步提高了作战能力。成立了区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制定了成员单位职责,增加了区消防办3名事业编制人员。区与乡、乡与村的森林消防责任状全面签订。制订了森林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修订印发了《莲都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制作了《莲都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提高了处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实行全年24小时森林消防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奥运期间、高火险天气和节假日等重要时期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全面掌握火情动态。但因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16次,森林火情38次,过火面积8598亩,受害森林面积4356亩,损失成林7258立方米,幼林19.5万株,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2.7%。,突破省、市下达的1%。控制指标;森林消防的其他各项考核指标远远超过2007年的全年数据,森林消防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对此,区消防办从严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和追究行政责任,对7起森林火灾的7名肇事者被判处有期徒刑,森林火灾受害面积较大的5个乡镇及有关责任干部受到通报批评和口头批评。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共进行有害生物调查121.6万亩次,测报准确率100%;产地检疫苗木0.4万亩、木材0.5万立方米、毛竹3.6万株,签发检疫证书2117份,种苗产地检疫率100%;积极推进无公害治理,无公害防治率100%,没有松材线虫病发生,无成灾面积。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运输雪压疫木”为主题的执法专项行动,共出动巡查人员512次,查获违章木材474立方米,其中松木310立方米,处罚非法运输木材款项61200元。
【森林资源流转】区林业局投入注册资金200万元,成立了区森林资源收储中心,专门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2008年,全区共完成林权抵押贷款36宗1348.3万元。同时,为了加强莲都区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有效预防林业灾害,减少灾害引起的损失,降低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政府投入133.4883万元资金对全区166.8604万亩森林资源进行了火灾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