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09年2月13日在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莲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新云
各位代表:
我受丽水市莲都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8年工作回顾
2008年是极不平凡之年,也是莲都区克服各种困难,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推进的一年。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莲都区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认真实施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围绕中心谋发展、加强法治促和谐、关注民生强基础、求真务实重创新”的总体要求,为促进莲都科学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积极开展工作监督,着力推动科学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立足议大事抓要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紧紧围绕 “三区”战略,紧扣发展主题,精心组织视察调研,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及时提出相关建议,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常委会及时听取和审议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07年度区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莲都区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调整2008年度财政预算指标的决定,针对存在问题分别提出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积极跟进整改措施。在计划执行方面,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工业经济增长,着力推动旅游开发,更加重视民生保障,继续保持了莲都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财政管理方面,执行审计报告的相关建议,健全制度,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规范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常委会还听取了《莲都区“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听取和审议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社会保障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代表和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为推进该项工作,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企事业单位走访调研,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提出了加强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建立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沟通协调机制等建议。区政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在社保中心新设了社保基金稽核科,聘请专家专司基金稽核,加强了与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医保监管工作得到加强;2008年职工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2203名,增收保险费1231万元。
听取和审议省级文化先进区创建工作专项工作报告,创建省级文化先进区,是落实省委建设“文化大省”要求的重要举措。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农村、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现场察看,听取各级情况介绍,审议提出了提高认识、全面发动,增加投入、加快发展,加强指导、提升品位,创新机制、壮大产业等创建工作建议。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对照创建标准,完善了乡镇文化广电站内部设施,加大了东海明珠、文化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城乡群众文体活动层次。
开展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调研。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为加快工程实施进度,促进新农村建设,常委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肯定前阶段工作成效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分类指导,完善机制、落实措施,明确职责、严格考核等建议,督促区政府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了结对帮扶等政策,实现动态管理,促进了农民增收。
此外,常委会还组织了茶叶生产发展、“五五”普法工作、司法文书传递情况等调研;联合区政协视察了食品安全工作;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瓯江流域生态林业建设情况调研。常委会对2007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情况和区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跟踪督查。督查中了解到,区政府和法院都能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政府及相关部门较好地落实了2007年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加快了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进度,已解决19余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完善了综合执行体制,提高了案件执结率。
二、认真实施法律监督,促进
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法律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区人大常委会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法检查等方式,推进法治建设,保障了宪法和法律的全面贯彻执行。
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初,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启动该项工作。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丽水市莲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若干规定 (试行)》,明确了审查对象、报送备
案的文件范围、报送期限和相关材料要求、审查的工作机构及审查操作程序等。全年备案审查区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22件。这项工作正在实践中不断推进与完善。
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推进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到基层实地视察,召开座谈会收集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推进宣传教育、强化组织领导和科学决策、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民众环保意识、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开展专项整治、构建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区政府认真落实,加快了村庄环境整治、畜禽污染治理、生态乡镇创建等工作,年末,碧湖污水处理厂工程破土动工,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通过市级预验收。
开展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査。由于司法机关之间对具体法律条文的理解存有差异,没能及时对典当骗租汽车犯罪予以打击,导致该类案件多发,并引发其他刑事、治安案件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公安机关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专项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区公安分局关于施行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汇报,深入基层派出所了解情况,走访区法院、检察院听取意见建议,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转变执法理念、加强和改进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政法部门间沟通协调、提高打击违法犯罪实效等审议意见。区公安分局积极回应,在执法检查期间起草了 《办理租(借)车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下发了该《意见》,有效遏制
了市区典当骗租汽车案件的高发势头,维护了社会稳定。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公安分局对审议意见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了落实措施。
此外,常委会还配合市人大开展了《浙江省华侨捐赠条例》实施情况调研。组织了《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实施情况检查,督促职能部门更好地承担起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监督、指导职责,区检察院、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营造了反腐倡廉的良好工作氛围。组织区“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监督法专题辅导报告会,强化了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
三、依法行使任免职权,强化任命干部监督
为提高被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识和法治观念,促使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鞭策践行诺言、勤政廉政,区人大常委会实行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表态制度,在常委会审议人事议案前组织拟任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并要求拟任人员在会上作任前表态发言。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后,常委会已召开全体会议7次,任免干部42人次。
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常委会试行了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常委会审议该部门工作之前,报告相关法律的学习和执法体会制度。同时,还试行了主任(扩大)会议听取政府部门工作汇报制度,先后到区林业局、卫生局、安监局听取局班子工作汇报,对这三个局的工作进行点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部门的工作。通过建立 “三官”(法官、检察官、警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加强了对司法机关干部的监督。年终,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局长和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述职。
四、扎实开展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为代表依法履职做好引导、提供服务,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应尽义务。常委会通过执行领导分头联系各中心组制度,市、区、乡镇各级人大代表逐级挂钩联系及人大代表与选民联系制度,畅通上下联系渠道,促进了代表作用发挥。
年初,常委会制定区人大代表活动计划,要求各个中心组的活动既要完成常委会统一部署的工作,又要体现各自的特色。一年来,围绕“关注莲都,情系人民”这一主题,常委会组织代表学习了十七大精神和监督法,开展了人代会会前视察调研,走访选民征集社情民意,还组织视察了市中心血站发展情况和市区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公路收费站及“窝棚区”管理等情况。代表联络中心每月定期开展活动。乡镇、街道组织辖区代表,有的视察江滨区块旧城房屋拆迁工作,有的调研流动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情况,有的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有的视察通村公路养护情况,形式多种多样,活动亮点纷呈。
常委会继续深化“强素质、树形象”学教活动和“构建和谐社会、争当十佳代表”活动。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为市、区人大代表作了“人大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讲座。通过学习培训,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发挥,代表中先进事迹不断涌现。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纷纷为四川地震灾区和低收
入农户捐款捐物,有的还主动看望慰问在丽水治疗的四川地震伤员,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形象。
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有议案2件,代表建议73件。人代会后,常委会及时召开建议交办会,将建议交区政府办理,并进行了督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把各部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全年的督查重点,和代表工委一起开展了办理工作“回头看”。常委会领导和委办负责人分头承担督办职责,督促各自联系的政府部门落实好代表建议。为了解关于加快碧湖中心镇建设议案的办理情况,召集碧湖镇、高溪乡的市、区人大代表约见碧湖镇负责人,就建设资金、政策争取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目前,代表建议已落实或基本落实17件,正在落实或列入计划的有27件。通过对6件不满意件的重新督办和沟通,建议件的办理全部达到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
五、着力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区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办法;组织乡镇、街道人大干部参加了省级培训;安排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轮流列席常委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例会。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办干部深入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对代表活动、乡镇人代会召开等工作进行指导。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还专题听取各乡镇人代会召开情况的汇报,进行了总结和交流。在常委会的关心下,各基层人大能依法议定重大事项,督促政府部门较好地落实人大决议,有序开展各项监督工作。
此外,常委会认真做好村(居)
委会换届选举的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派员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答复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方面的信访问题,纠正基层选举中的不规范做法。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提高素质、完善自身,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了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多措并举,努力提升政治和业务水平。
一抓监督法培训。不断拓展培训的人员范围和学习深度,除了在机关干部会议和人大代表活动中学习宣传监督法外,还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乡两级人大干部,参加监督法专题辅导报告会,促使加深理解,规范监督法的执行。
二抓机关建设。常委会办公室紧抓干部队伍建设不放松,努力建设服务型、效能型、和谐型、学习型机关。时刻绷紧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这根弦,严格落实了各项机关管理制度。领导干部都到基层作了蹲点调研,想方设法破解难题。机关同志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推进莲都新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领导所作的“人大机关如何更好地为三会服务”讲座;参加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培训,启用区人大机关网络办公系统。人大机关同志积极为汶川地震灾区和低收入农户献爱心,共捐款2.47万元,缴纳特殊党费2.75万元。人大机关在全区工作责任制年度考评中再次获得了优胜单位。
三抓信访工作。常委会领导积极参加“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分头到基层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尽力帮助群众解决矛盾和困难。各工委按职责分工解答相关领域的信访问题。办公室信访科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依法妥善处置来信来访诉求。一年来,共受理信访345件,其中,来信120件(包括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34件,群众联名信37件),来访225批次,445人次(其中,集体来访8批次,45人次)。重要信访件由常委会领导阅批,责成“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办理,并限期答复或报结,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通过信访工作,密切了人大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抓信息宣传。认真编辑《莲都人大》,精心维护莲都人大网站,及时刊登全区的人大工作信息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动态,服务领导决策,促进了工作交流。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作用,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上及时报道常委会作出的重要决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组建了莲都区人大志编撰工作班子,已着手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纵观一年来的工作,常委会始终与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了宪法、法律的遵守和执行。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及乡镇、街道人大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一府两院”的积极配合,更是全区人民支持、参与、监督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对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所有同志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
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对照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对照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对照党和人民的期望,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为: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督法的学习、贯彻和落实还需进一步深入;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自身建设还需与时俱进。对这些问题,常委会在今后工作中要努力加以解决。
2009年主要工作
今年是国际经济局势动荡的一年,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机遇和挑战并存。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提信心、促转型、扩总量、保增长”这一主线,突出民生民本改善保障这一重点,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再立新功。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区人大常委会今年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抓好自身建设
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
党的重大举措。区人大常委会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更好贯彻,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更好落实,以及《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的更好执行,努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要继续把政治理论和宪法法律知识作为业务培训的重点,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投身“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要及时总结莲都区人大工作经验,用以指导今后工作;善于借鉴上级人大和外地人大好的做法,推动莲都区人大工作上新台阶。要充分运用区人大网站平台,密切区内各级人大干部、人大代表的联系,以及与社会各界的交流。要忠于史实,客观记录历史,按计划完成莲都区人大志编纂的有关工作。
二、始终贴紧发展中心,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区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和《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健全监督机制,规范监督程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推动“促转型、扩总量、保增长”任务的更好落实。今年将对竹产业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工作、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中小学素质教育和教学质量、社区矫正工作、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区检察院自侦工作等情况开展调研或视察,适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相关的专项工作报告,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尤其是农业、农村的发展。同时,对2008年提出的各项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落到实处。对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 交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搞好相关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及时反映基层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
继续重视人大信访工作,把它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和搜集监督议题的重要渠道,通过督办信访个案,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三、不断强化大局意识,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进行人事任免
要坚持实现党的主张和充分反映民意的有机统一,依法及时对莲都区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有机统一,扎实做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及对所任命干部的监督工作。人事任免方面,继续执行好拟任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表态制度,客观审议,公正表决,任人唯贤。干部监督方面,一是继续实行主任(扩大)会议听取政府部门工作汇报制度,及时掌握部门工作动态;二是继续在常委会组织开展工作调研前,要求有关干部汇报学法、执法体会,督促知法守法,廉洁从政;三是要求政府组成部门局长和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年终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督促依法履职, 服务人民。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为民代言替民解难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人大常委会将通过督办代表建议和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努力集中民众意见,反映民众意愿,解决民众诉求,促进“一府两院”工作。首先是抓好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促区政府负责人领办重点建议,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其次是组织和引导人大代表履好职责,发挥作用。要加强区人大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组织好代表视察、调研、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等活动。严格落实“一府两院”重大事项向人大代表通报制度、“三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和代表联系制度,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代表有针对性地听取“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汇报。发挥人大代表联络中心在推进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方面的积极作用。继续执行区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和“十佳区人大代表”评选活动,促进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增强代表履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认真执行各项保障人大代表权益的法律和制度,积极为代表履职保驾护航。
五、继续强化培训指导,努力提高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街道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开展基层人大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活动,推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建立邀请乡镇、街道专职人大干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专职人大干部的业务培训,组织其参加有关调研视察活动。坚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工委分片联系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指导乡镇召集好人代会、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指导乡镇、街道人大监督好辖区政府部门的工作。
各位代表、同志们,今年是困难和机遇同在的一年,区委已适时作出了“提信心、促转型、扩总量、保增长”的决策部署。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莲都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区人民,坚定信心、转变作风、共克时艰,为推进莲都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