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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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 2008》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267
颗粒名称: 民政工作
分类号: D632
页数: 30
页码: 287-317
摘要: 2007年,区民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服务市区、突破难点、发展自我、再创新业”的工作定位和建设“和谐莲都、平安莲都”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履行“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工作职责,在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上有了新突破。
关键词: 莲都区 民政工作

内容

【概况】2007年,区民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服务市区、突破难点、发展自我、再创新业”的工作定位和建设“和谐莲都、平安莲都”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履行“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工作职责,在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上有了新突破。完善城乡困难居民综合帮扶救助体系,出台了《医疗救助领导小组医疗救助专题会议纪要》,进一步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建立助困、助学、助医、助房、助就业和结对帮扶等“五助一帮扶”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分类施保”,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做好低保的调标和价格补贴发放工作。制定《莲都区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敬老院管理,采取“集中使用门诊费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并举和中草药辅助、政府负担和个人自负相结合”等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集中供养对象的医疗难问题。启动避灾工程建设,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争议裁定,提高避灾、抗灾的能力。初拟了《莲都区关于建立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制度的实施办法》,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落实自然增长机制,开展“关爱行动”,切实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医疗难、生活难、住房难”等实际困难。以“社区十件实事”为内容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星级社区”创建,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推进灯塔、城南、海潮等9个城中村的撤村建(并)居工作,完成9个村收储土地测量工作。以贯彻依法行政为基础,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有了新进展。
  (麻和凤)
  【抚恤定补】2007年末,全区有享受定补优抚对象1437人,其中革命烈士家属23人,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15人,现役义务兵352人,革命伤残人员177人,在乡复员军人414人、在乡退伍军人162人,在乡红军失散人员2人,参战退役人员292人。将963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和医疗救助范围。
  莲都区在乡残疾军人优抚金标准
  表17(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续:表17
  注:据浙民优〔2007]143号文件精神,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抚恤标准,在当地2006年优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含2007年自然增长机制提高部分)。
  莲都区在乡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标准
  表18(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注明:一、据浙民优〔2007〕143号文件精神,对在农村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补助300元。不符合评残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的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参照参战退役人员的补助标准执行。二、年增加补助费:
  1.据浙民优(2005)59号文件精神,从2005年1月1日起,1954年10月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在当地自然增长机制优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50元补助。
  2.据浙民优(2006)158号文件精神,在乡复员军人在各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240元补助。
  3.据浙民优(2006)158号文件精神,对红军失散人员再按照每人每年增加1200元生活补助。
  4.据浙民优(2006)158号文件精神,对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中的中共老党员,每人每年增加600元生活补助。
  5.据浙民优(2007)143号文件精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当地2007年自然增长机制优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200元补助。
  6.据浙民优(2007)143号文件精神,城镇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当地2006年优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含2007年自然增长机制提高部分);农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当地2006年优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5%(含2007年自然增长机制提高部分)。
  莲都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月标准表
  (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
  表19基础上单位:元/月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伤残抚恤金标准表
  (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续:表20
  【退役士兵安置】2007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144人,其中退役义务兵141人,转业士官3人。城镇安置31人,占21.5%,回农村安置113人,占78.5%;选择自谋职业就业的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29人;义务兵自谋职业率100%。发放安置保障金及退役士兵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993760元。投入经费12500元为25位2006年冬季退伍军人开展技能培训。为军地两用人才推荐用人单位有:莲都区政府后勤中心招保安;金龙房产公司招保卫;宁波公运集团招车站护卫;水阁工业区声达电器公司招保安,五联、市政府保卫、市人寿保险公司等。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2007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中央宣传部、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建军80周年纪念活动的意见》(中发)6号)精神,莲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至8月在全区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系列活动。区政府专门召开“迎八一军民座谈会”,区四大班子领导参加,总结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区委、区政府领导陈瑞商书记、任淑女区长等分别走访慰问驻莲部队,帮助解决部队建设需要地方支持的重点难点问题,征求部队对地方政府的意见和建议,送去慰问品计人民币49200元。丽水市市长陈荣高、中共莲都区委书记陈瑞商等领导参加市、区双拥办于7月27日在纳爱斯广场联合举办庆祝建军80周年联欢晚会暨绿谷风文化大蓬车进军营活动启动仪式,歌颂人民军队在各个时期取得的伟大功绩,颂扬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鱼水情谊。建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驻莲部队制度,通知成员单位八一前联系部队,实施有计划的帮扶。如区民政局为牵头单位等6个成员单位到区军队干休所送去慰问金3000元;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厚待革命功臣的热情,在社会上掀起关爱优抚对象的高潮,开展与部队结对活动,如万象街道召开重点优抚对象座谈会,给每一位代表人民币100元和1瓶金龙油,计16户人民币3400元;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一些实际困难,社会上形成了关心优抚对象,厚待功臣的良好氛围。各个时期的革命烈士都是时代的先锋、民族的脊梁、祖国的功臣,他们的精神光照千秋,永垂青史。2007年12月28日在万象山召开革命烈士纪念碑修缮落成揭碑仪式。
  (邹丽勇)
  【城乡最底生活保障制度】全区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940户4892人,共核拨低保金383万元。2007年7月份开始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居民家庭月人均从135元提高到149元,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从224元提高到248元。2007年发放春节慰问金共63.46万元,其中城镇居民14.70万元,农村居民48.76万元。2007年全年发放物价补贴共计金额103.59万元。
  (王春光)
  【救灾救济】2007年,莲都区先后遭受“圣帕”、“韦帕”、“罗莎”台风袭击,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灾后需重建恢复倒塌住房51户124间,修复损坏住房136户327间。下拨冬春和应急救灾救济款共182万元,救济受灾群众12000多人(次)。走访慰问困难家庭480户,敬老院6所,慰问金31万元;走访军转企困难干部61人,慰问金6.1万元。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慈善助学,通过“四个一千”工程、忠福慈善和市、区慈善总会(分会),资助孤儿困难学生196名,助学金37.8万元,较好地解决了莲都区困难学生入学难的问题。
  【农村“五保”供养】2007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重点是抓“一改、二制、三规范”。一改是加快推进城区幸福敬老院(青林中学)和双黄敬老院改造建设;青林中学投资150万元,改建面积3600多平方米,床位120张;双黄敬老院后楼改造投资10万元,增床位20张;目前两个项目基本竣工。二制是完善两制度:一是完善财务建账制度,敬老院的资金和财务账由区民政局统一建账管理,敬老院只设一名报账员,按敬老院供养人数、工作人员数和额度,一月一报一拨一结一公布,保障资金使用权合理安全;二是完善院长职责和工作人员工作制度,照章行事,安制办事,年底评议,奖罚有据。三规范是:规范老人生活起居和请销假行为,规范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和服务行为,规范老人生病救助和健康安全管理行为。目前,全区五所集中供养敬老院467名集中供养人员生活基本稳定,秩序安然,集中供养率保持在92%左右。全年下拨的228.15万元集中供养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医疗救助】2007年共安排医疗救助金23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7万元,区财政安排112万元,省补助66万元;救助城乡困难居民798人,支出医疗救助金285万元,超支52.7万元。发放慈善医疗救助卡400张,每卡500元,使400名社会困难群众得到资助,慈善救助重病困难对象62名,共支出慈善医疗救助金25万元。发放惠民医院医疗就诊卡5400多份,全区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就医可享受“十免十减半”优惠。建立了“五保”集中供养人员一年一体检制度,由敬老院所在乡镇卫生院负责体检,人年体检费100元。
  【星光计划】浙江省下达莲都区碧湖镇新亭村、石牛村,太平乡小安村等3个村为全省“农村老年星光之家”建设项目试点村,按照政府投入,乡村自筹,省里补助的资金筹措要求,共筹措资金74万元投入建设。其中太平乡小安村财政安排21万元,自筹36万元,省补助5万元,计62万元,完成建筑面积4800多平方米,内部功能齐全的老年活动中心暨“农村老年星光之家”建设项目;投资12万元建设碧湖镇新亭村、石牛村两个村的“农村老年星光之家”,石牛村基本完成,新号村尚在建设中。
  【避灾工程】根据省里要求,启动了避灾工程建设,全区布置12个避灾中心项目,已完成碧湖镇1个,太平乡1个,一旦灾情发生,两个避灾中心可临时接纳安置受灾群众300人左右,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争议裁定】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争议裁定取得初步成效,因自然灾害和意外灾造成5户住房倒塌的3次争议裁定,保险公司按裁定理赔到位,3户因灾倒房的农户共获得理赔资金3.6万多元,保障了因灾倒房户的基本权益。
  (傅品初)
  【民间组织管理】注册登记的民间组织99家,其中社团3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4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6)57号要求,莲都区8家行业协会于8月30日前完成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1家办理注销登记。86家应参加年度年检的民间组织,82家确定为合格,4家确定为基本合格,年检率为100%。
  (陈献生)
  【基层政权建设】以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为抓手,村民自治水平不断提升。2007年3月,全面推进了以“契约化管理、程序化运作、长效性推进”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共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深化提高三个阶段,从3月启动至10月结束。梳理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调动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决策和办事程序,提高村级组织“破解难题、操作到位”的能力。化解一批潜在的矛盾和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社区建设】首次推进以“实现全区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全覆盖、深化社区和城中村洁美工程、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加强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深入开展'欢乐莲城’活动、完善社区综治服务站规范化管理、推进撤村建(并)居工作、改善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基本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为内容的和谐社区建设十件实事,经过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五个多月的不懈努力,莲都区2007年度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十件实事得到全面落实,一些跨年度的项目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开展“星级社区”创建,调整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选派了14名优秀社区工作者赴杭州市下城区武林和天水两个街道进行为期近一个月的挂职锻炼,与《丽水电视报》联手开辟了《莲都•社区》专栏。
  (李勇军)
  【婚姻与收养管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条例》和《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2007年共办理婚姻登记3991对,离婚登记889对,补发结婚登记302对,补发离婚登记39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记录2956份,依法办理合格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共办理收养登记49件,其中办理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37件,福利机构抚
  养的弃婴(儿童)6件,三代以内血亲5件,继子1件。
  (杨鸿平)
  【殡葬改革】按照“生态莲都”建设的总体目标,区委区政府将“三沿五区”坟墓整治、生态墓地建设工作列入近几年重点和难点工作之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加快生态墓地建设的通知》(莲要办 (2007)83号)和《莲都区生态墓地管理暂行办法》(莲政办发
  (2007)29号),重新制定殡葬改革3年实施规划。莲都区共火化遗体2402具,火化区遗体火化率连续9年保持100%,迁移和治理“三沿五区”坟墓870余穴,投入生态墓地建设资金150多万元,其中财政补助40万重点扶持大港头、太平、碧湖、联城、雅溪、富岭等乡镇、街道建成11处有一定规模的生态墓地和骨灰存放处。10月16日,区民政局召开11个生态墓地建设村负责人和有关乡镇分管领导会议,会上与11个生态墓地签订了《生态墓地建设管理目标责任状》。
  (陈献生)
  【福利企业管理】2007年,莲都区10家福利企业实现工业产值27330万元,销售收入26406万元,比上年增长了4.3%。实现利润总额3930万元,福利企业共安排就业岗位735个,其中安置残疾职工332人,残疾职工五险参保总额为116万元,人均每年3493元,全部职工工资总额1486万元,年人均20217元,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周佩君)便民服务市区公交路线
  表21社会生活
  续:表21
  丽水火车站旅客列车时刻表 (2005年9月21日零时起实行)
  南下列车时刻表表22
  售票电话:1602170699续:表22续:表22续:表22
  注:金温线管内办客站停车点如超过三分钟均以到点加三分向旅客公布
  丽水客运西站行车时刻表
  表23续:表23
  注:发车时间如有变动以站内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2682000 (订票)2682018 (包车)2682016 (行包托运)
  丽水市公路客运东站发车时刻表
  表24续:表24续:表24
  备注:
  1.本站承接各地客运包车业务,安全第一,旅客至上,欢迎乘坐。
  2.班次如有变动以本站售票厅公告为准。
  3.咨询订票电话:2172133包车电话:2177303投诉电话:2177001。
  温州至全国各地民航班机简明航班时刻表
  表25续:表25续:表25续:表25
  民航售票服务处
  表26
  注:此提供的是2008年4月开始执行的航班计划信息,如公布的航班信息与售票处信息有出入,属正常情况,请以实时机票预订的为准。附:革命烈士名录
  表27续:表27续:表27续:表27续:表27续:表27续:表27续:表27续:表27续:表27续:表27续:表27续:表27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2008

《莲都年鉴 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莲都年鉴2008》记述时限从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设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莲都区人民政府、政协莲都区委员会、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等30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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