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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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 2008》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263
颗粒名称: 宗教工作
分类号: D635
页数: 2
页码: 284-285
摘要: 全区共有三个宗教团体,分别为基督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佛教协会,天主教爱国组;有基督教、天主教、佛教、伊斯兰教、道教五大宗教;宗教工作基本原则和立场是“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宗教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关键词: 莲都区 宗教工作

内容

【概况】全区共有三个宗教团体,分别为基督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佛教协会,天主教爱国组;有基督教、天主教、佛教、伊斯兰教、道教五大宗教;宗教工作基本原则和立场是“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宗教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做好宗教安全稳定工作】2007年,贯彻落实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完成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指标;举办各类大型非通常宗教活动的宗教活动场所有6处,共7起,参加人数共计18000人次,未发生安全事故;10月下旬,及时处理一起突发性事件;化解了基督教东城教堂活动场所与丽水市浙西南农贸城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矛盾;帮助处理四果庵财务、卧龙寺承包、化城寺纠纷、峰源乡个别村民未经批准私自设庙、天主教堂与江滨中学建房冲突及富岭周前村天主教房子在进行修理期间与村民间摩擦等,保持宗教界与社会的稳定。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2007年8月24日夜,对莲都区两处非法宗教活动进行了查处,打击了非法宗教活动的气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历时两年多时间,在与浙江省民宗委和丽水市民宗局进行多次对接后,再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确定由莲都区民宗局在莲都区范围内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6项。区民宗局已于9月17日报送区法制办,区法制办统一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告。9月26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三岩寺天王殿、厢房等房产划归莲都区佛教协会管理,同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三岩寺宗教房产落实终于有了圆满结果,实现佛教信教公民多年夙愿。9月29日下午,根据国务院关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工作方针,以及省民宗委和市民宗局《关于认真做好“十一”“十七大”期间稳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召开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的维稳工作座谈会,部署工作,确保“十一”中共十七大期间莲都区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根据浙江省民宗委《关于开展全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工作的通知》(浙民宗发〔2006)19号)和丽水市民宗局《关于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工作的通知》(丽民宗(2006)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民宗局经过会议部署,宗教活动场所自查,深起勇气入基层进行调查,根据两类场所的区分标准严格把好审核关后,登记证换发工作11月底保质保量完成,确定莲都区57处宗教活动场所,寺观教堂13处,占22.8%;固定处所44处,占77.2%。7月、11月分别做好了省基督教两会和市、区人大对莲都区天主教和宗教工作的调研。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2008

《莲都年鉴 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莲都年鉴2008》记述时限从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设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莲都区人民政府、政协莲都区委员会、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等30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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