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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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 2008》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215
颗粒名称: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
页数: 3
页码: 237-239
摘要: 根据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市环保局莲都区分局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3月15日,丽水市环保局莲都区分局正式挂牌成立。丽水市环保局莲都区分局是市环保局的派出机构,又是莲都区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关键词: 莲都区 环境保护

内容

【概况】根据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市环保局莲都区分局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3月15日,丽水市环保局莲都区分局正式挂牌成立。丽水市环保局莲都区分局是市环保局的派出机构,又是莲都区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项目审批和批后监督管理。内设3个机构: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环境监察大队)、自然生态科。2007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建设为抓手,严格环境监管,主动服务,依法治污,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生态区创建、环境污染整治等工作,取得明显效果,莲都区已被认定为省级基本达标生态区。
  【生态区建设】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调整完善了生态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区委区政府、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成立了相应的生态创建组织,形成了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完善了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乡镇、街道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成绩列入年度政绩考核;完善了区领导联系机制,生态建设纳入区领导联系范围;完善了人大政协监督机制,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列入监督内容。完善了督查和月报制度,区委区政府督察室和区生态办、农办等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督查,对项目推进情况实施了月报制;完善了联合执法机制,对重点违法案件实行联合办案,整合执法力量;完善了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用足用活上级的扶持政策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突岀重点,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07年,全区生态建设投入资金2.73亿元,实施了一批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大整治,启动了98个村庄整治和丽新乡全乡整治、古堰画乡规划村连片整治、环南明湖沿线整治,共建成2个省级示范村,3个市级示范村,46个整治村,52个瓯江沿线村完成了以“五整治一建立”为主要内容的整治任务。以建设生态河川为目标,整治、规范、平复三管齐下,对瓯江干流上的30家采砂场进行了整治,共平复河滩近27万平方米,回填废弃石料30万立方米。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区新建垃圾中转站21座、处理点217座、固定垃圾收集房1323座、保洁车近300辆,全区垃圾集中收集率和无害化率均达到70%。推进康庄工程建设。共完成32个康庄工程项目。康庄工程累计通村率达361个村,通达率达98%,路面硬化率达90%。配合开展中心城市建设。完成社区和城中村道路硬化14400平方米,绿地改造4500平方米,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推进水利项目建设,开展黄村乡严鸟片、太平乡巨溪片和44个饮水困难村大力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使全区3.92万农民饮用水得到有效改善;完成河道整治14.2公里、河沟池塘整治10.4公里(亩);对3座水库实施了保安工程,完成45座病险山塘得以除险加固;开展了碧湖灌区郎奇子灌区二期节水工程和高溪子灌区一期节水工程建设。加快生态产业发展。发展生态高效农业,新增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5个436公顷、区级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41个541.2公顷,新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个、绿色食品认证1个。加快碧湖产业区块开发,基本完成首期0.98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东西岩景区和古堰画乡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300多万元,景点建设有序推进。加大生态乡镇建步伐。完成了仙渡、老竹、丽新、大港头等4个乡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太平乡小安村创建国家级生态村申报工作,丽新、大港头、太平、黄村、高溪等5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黄村、峰源、高溪、雅溪、碧湖5个乡镇被命名为市级生态乡镇,全区12个乡镇全部被命名为市级生态乡镇。完成莲都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
  8月份通过专家论证,年底通过省环保局审核。
  【污染物减排】建立减排工作机构,积极配合市本级开展调研摸底、污染物建挡、宣传等基础性工作。投资690万元,完成燕京啤酒(浙江丽水)有限公司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改造。完成了13家省“811”工程和24家面上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完成了大港头村、河边村、河边金村、玉溪村、老竹村、畎岸村、高溪村、竹溪村、均溪村等9个村的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建设和碧湖(含南山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前期等重点工程任务。
  【环境监管】加强环境现场监察。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实施现场环境监察,对南山工业园区开展了节假日、夜间的突击检查,对瓯江水域和黄村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现场监察,确保水源安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市局开展“飞行监测”2次,开展环境污染整治“绿剑”一号行动,对各类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共检查企业10家,责令整改企业2家,责令停产2家;联合有关部门对“十五小”企业和“新五小”企业打击取缔。积极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投入500多万元资金,大力度开展玉溪、碧湖、雅溪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基础设施,开展大力度的环境污染整治,达到整治要求,完成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任务。
  依法征收排污费和处罚污染行为。坚持依法全面征收排污费,2007年征收排污费37.2万元。大力度处罚环境违法行为,2007年共处罚金额27万元。加强环境信访投诉和纠纷调查处理。受理投诉18件,已办结12件,立案查处6家。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范环保审批工作。5月14日,在莲都区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了环保窗口,受理规划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业务,2007年全年共受理环保审批项目102件,做到公正审批,透明审批,确保环保行政许可质量。实施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合格率达到100%。开展污染源普查,完成普查方案编制和清查阶段工作。
  【生态环境宣教工作】支持开展“古堰画乡”杯全国摄影大赛,支持开展“中国摄影之乡”、巴比松油画创作基地、风情东西风俗表演等载体建设,在《丽水日报》、《处州晚报》及时报道环境保护建设工作,宣传莲都区农村环境整治的经验和典型,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普及力度。深入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绿色系列创建,创建国家级绿色社区1个、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社区4个、省级绿色企业2家、省级绿色家庭7户,市级绿色学校7所。
  【环境质量状况】全区地表水共监测15个断面,能满足水功能要求的断面有14个,达标率为93.3%。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07年市区空气质量达二级以上为304天。《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表明,2007年莲都区(市区)生态环境指数为93.2,环境状况评价为优秀,居全省11市区首位,连续4年稳居第一。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2008

《莲都年鉴 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莲都年鉴2008》记述时限从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设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莲都区人民政府、政协莲都区委员会、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等30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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