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 征迁 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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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 2008》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211
颗粒名称: 城建 征迁 环境保护
分类号: TU984.2
页数: 7
页码: 233-239
摘要: 2007年,莲都区建设工作紧紧围绕“三市并举”和“三区”发展战略目标,各项建设事业取得稳步发展。村庄规划编制成效显著,全面编制完成299个村庄建设规划,提前两年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农民建房审批进一步加快。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关键词: 城建 征迁 环境保护

内容

莲都区建设分局
  【概况】2007年,莲都区建设工作紧紧围绕“三市并举”和“三区”发展战略目标,各项建设事业取得稳步发展。村庄规划编制成效显著,全面编制完成299个村庄建设规划,提前两年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农民建房审批进一步加快。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快速推进,全面建成农村垃圾处理设施,提前一年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环卫长效管理工作全面启动,200余个村庄开始环卫集中管理。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市区住宅室内违法装修势头得到有效遏止。物业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实现了全年零事故的预期目标。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建设分局采用中心组学习、夜学会、中层干部大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城市建设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宗旨意识和专业技能。同时局党组带头,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中,建设分局下属单位公用事业管理所被评为莲都区评议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碧湖建设管理所所长周志龙被评为“行风建设先进个人”,并被评为浙江省“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行风建设先进个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为莲都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城乡规划】城镇详细规划进一步推进,编制完成《大港头镇古堰画乡拆迁安置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大港头镇河边金区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莲都区老竹镇殿后、学铺、畲乡风情等3个区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区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全年投入560万元,编制完成299个村庄建设规划方案,基本实现全区村庄规划全覆盖;完成第3水平年滩坑电站移民前洋等5个规划编制;委托编制完成34个“十百”工程整治村村庄规划和古堰画乡区域21个村庄整治方案设计。
  【撤村建居】根据莲都区委、区政府撤村建居工作要求,建设分局及时组织人员,就莲都区撤村建居城中村、天宁工业区、社区基础设施和环卫保洁现状进行了全面摸底和调查,经分析测算,提出了合理改造、建设和精心维护管理思路、建议和建设项目方案,总投资估算需9000余万元。目前丽东村和天宁工业区两个共投资1500余万元项目已进入委托设计招投标阶段。
  【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全区困难群众住房状况开展了全面调查,通过对调查结果的细致筛选,结合轻重缓急、分批解决原则,并结合救助对象住房实际状况和救助对象的意愿,釆取新建、修缮等方式实施救助,逐步改善农村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全区基本完成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150户。
  【环卫管理】2007年度共投入760余万元,新建乡镇、街道垃圾中转站21座,焚烧炉6座,处理点111座。至此,全区垃圾中转站增至36座,沤肥中转场13座,焚烧炉14座,垃圾处理点131座,固定垃圾收集房1554座,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区全覆盖。按“政府出一点,集体出一点,村民集一点”的思路开展村庄环卫管理工作,使莲都区368个行政村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242个行政村实现村村有保洁,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理率均达到70%,走出一条适合山区
  发展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和管理的特色之路。投入200余万元对200余个行政村实行环卫集中管理,村庄垃圾处置严格按“户集、村收、镇转、区处理”的处理机制,长效管理按“属地管理、专人管护、群众监督、全民参与”的管理模式。共落实了近300名保洁和清运员,较为正常地开展了村庄环卫保洁和管理工作,农村垃圾集中收集与处置工作初显成效。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社区洁美工程,2007年度共投入1000余万元,共建成社区道路约3.4万平方米,长度近7公里,新增城市公共绿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中东升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投入529万元,整个工程完成道路建设总长度1624米,面积19138平方米,排、污水管道4476米,新增改造绿化面积6937平方米,新增不锈钢箱式垃圾房10座,东升小区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居住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极大提升。
  【村镇建筑工匠管理】推行农民建房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自8月份实施以来,全区共有150多户建房户参加了农民建房意外伤害保险。目前已有一例获得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村镇建筑工匠协会自治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开展了村镇建筑工匠资质年审和承接业务登记备案工作,协会通过2006年10月和2007年10月两期培训考核,共发展会员460多人。针对农民建房存在的诸多问题,于2006年12月组织成立了浙江省首个村镇建筑工匠协会——丽水市莲都区村镇建筑工匠协会。实现由协会组织全区的村镇泥木工匠进行规范化管理对此省建设厅给予了充分了肯定,并推荐其他县市建设局来区建设分局考察学习。全年共有桐庐、龙游、泰顺、永康等地建设部门来丽考察学习区建设分局的先进经验。
  【建筑业管理】一是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全年共有20个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合同价达15177万元,通过规范招标行为,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1833万元。二是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资格审查、登记、备案工作。共办理碧湖中学师生食堂等一批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件,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
  【房地产业管理与住房保障】根据丽委办(2007)2号文件精神,2007年建设分局成立了莲都区建设稽查执法大队。自挂牌成立以来,共接到违章装修举报案件420多起,已查处结案200多件,其余案件正在立案查处中,市区住宅室内违法装修势头得到有效遏止。
  2007年,市区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回暖、回升、转热、趋缓的过程。市场交易较为活跃,供求矛盾有所缓和,市场需求趋于理性,购房区域有所变化。由原来少数几家企业主导向中小企业共存的市场格局演化,并实现以市区为基础,施行一定度跨地域扩张发展。多家企业成功突破瓶颈,细分各地市场份额,取得成效。同时企业应市场需求不断优化提升产品品质,加强售后服务,提出“真城、善意、精致、完善”、“专业构筑品质生活,科技引领人居未来”、“品牌为基础,战略为导向,品质为中心” 的企业理念,引领房地产发展。
  建设分局积极协助和配合市建设局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和管理,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和实施以及前期物业管理的招投标工作。规范开展城市规划区外的房地产预售管理、市区物业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和市区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工作。
  2007年,各地以低收入群众为住房保障重点,立足于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难”问题,编制或出台实施《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全力保障廉租房资金落实,落实种类廉租房住房资金1025万元。到2007年底,享受廉租房住房政策家庭总数已达364户,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廉租已连续四年实现“应保尽保”。
  2007年莲都区共完成房地产投资额1.61亿元,开盘预售了南山职工集体宿舍、瓯江花苑和碧水庭园3个住宅小区项目。指导东苑、北苑、南明新村和阳光新村4个住宅小区组建了业主委员会。顺利完成了市区欣苑小区、接官亭农民公寓的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全年共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415件,市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各项制度不断完善。
  【农民建房】2007年建设分局从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着手,进一步简化农民建房审批手续。将现有的审批材料由8项减少到3项,以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全年共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718户,用地面积67009.6平方米;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440户,建筑面积99807.35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4户,占地面积7909.32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5户,建筑面积11050.01平方米。与2006年相比,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超出审批数91户,农民建房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市场监管】努力培育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动员布署,制定方案,发动企业自查自纠,开展检查抽查,依法进行查处。全年重点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8起,依法处理4起。省直评估公司丽水分公司、厦兴评估公司丽水分公司因被查出有违规经营行为被注销经营资格。完善市区商品房网上透明售房系统,建设二手房网上信息和交易备案管理系统,实现市场信息逐步对称,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市场经营行为。二手房网上备案系统经试运行适用,相关的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颁布施行。较好实施住房建设“十一五”规划,进一步强化住房结构调整。2007年推出商品住房开发用地7宗,除1宗地块90平方米以下套型比例占30%外,其余均为100%。
  【物业管理】在建设分局的指导下,市区灯塔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和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成功完成。东苑、北苑、南明新村和阳光新村业主大会筹备成立工作有序进行。2007年,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748万元,归集数量相当于前7年累计总数的一半多,累计归集数已达6014万元。当年开始按建安工程造价2%比例收缴物业保修金,累计已收缴29.7万元。全年提取物业管理管理用房0.54万平方米,累计己提取物业管理管理用房1.22万平方米。全市创省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1个,在报创省级示范住宅小区2个;怡景花苑项目被中房协、国家建设部授予“2007年度广厦奖”称号。
  【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建设“平安莲都”的要求,2007年建设分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施工现场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各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全年共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5次,共查工程90个(次),发出整改通知书60余份、停工通知书2份,实现了全年零事故的安全目标。
  【房屋拆迁】2007年,根据新的拆迁条例,结合实际,出台《丽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为推进旧城改造奠定良好基础和提供政策保障,严格实施拆迁计划管理。市区根据“三年铺开、五年完成”的要求提出旧城拆迁改造3年计划,成立旧城改造指挥部,开始启动近40万平方米江滨旧城改造工程。
  【城市园林绿化】2007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节约型园林绿化要求,以人为本,精心打造城市园林绿化新“亮点”。实施"拆墙透绿”工程和立体绿化工程,树立精品意识,在街头公共绿地里增加景石等园林小品和坐凳等休闲设施设置建设。道路绿带改造,大量种植乔木以及花草、灌木。加强市区绿化养护,推进机制改革,探索城市绿化管养市场化。全年,市区主干道公共绿地管养市场化率已达81.4%。组织开展“市树、市花”评选、“园林式单位、住宅小区"评选和城区公共绿地认建、认养、认管活动。4月,成立南明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完成南明山景区控制范围概念规划编制,着手南明山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修编,启动南明山景区“名人南明”入口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至2007年底,市区绿地总量达762公顷,公共绿地面积207公顷。其中,2007年新增绿地面积47.6万平方米。
  行政执法
  【概况】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莲都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于2007年3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依据丽委办(2007)2号《关于完善市区事权若干问题的意见》,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与莲都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合署办公,主要承担中心城区和丽水开发区以外的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应的执法职能,负责中心城区和丽水开发区以外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分局成立以来,本着“组建新队伍、推进新实践、展示新形象、开创新局面”的工作思路,致力夯实基础,稳步推进,锐意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全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丽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评为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分局筹建工作】丽委办(2007)2号文件下发后,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分局筹备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先后到杭州、宁波、永康等地进行考察,借鉴各地经验和做法,结合莲都区实际,确定“一办二科”、一个指挥中心和下设6个乡镇中队的机构框架,核定编制60名(其中,正式干部20名,协管员40人),领导职数5名。人员配置到位后,有干部16名,协管员40名。3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后,分局本着“节约、适用”的原则,迅速完成了办公用品、执法用车、服装装备等前期配置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完成了与市执法局、国土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事权交接、案件移交等衔接工作。
  【强化队伍建设】按照“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要求,从执法培训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入手狠抓队伍建设。注重抓好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员素质。成立伊始即利用三天时间组织全体队员进行准军事化岗前培训;工作中,针对执法队员暴露出来的业务知识欠缺等问题,及时举办规划、国土行政执法及办案实务等短期业务培训;组织正式队员参加省综合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注重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规范化管理。建立《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区行政执法分局、区建设分局建设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丽水市莲都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违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促进案件办理及时、准确、规范;制定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协管员管理试行办法》等制度,强化内部管理。
  【开展“两违”整治】筹建过程中,始终贯彻“一手抓筹建,一手抓整治”的方针,会同乡镇及各有关部门,抓好村镇“两违”清理整顿工作。开设热线电话,接受各类举报和咨询;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黑板报、广播、横幅、标语及创办《简报》等形式,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阵地;强化责任机制,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层层分解,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督查督办,各乡镇执法中队强化重点区域的巡查、整治及管理;落实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巡查、督查网络,实行每日巡查,及时掌握全区村镇“两违”清理整顿工作情况;实施拆违控违,针对“两违”整治工作中的反弹现象,采取重拳出击、保持拆违高压态势的方式,开展“抓重点,拆典型”的集中拆违整治行动;特别是“五一”、“十一”、等长假期间,实行与乡镇、国土、建设等部门联合值班,有效防止群众抢建行为发生。全年共接收电话举报512件,收到及处理信访件138件,编发《简报》17期,《专报》9期,报送各类信息56篇,出动执法车辆1812车次5426人次。调查统计"两违”户数2455户,“两违”总占地面积191843.68平方米,“两违”建筑面积358719.28平方米;查处案件570起,面积达87909.13平方米,拆除案件267起,面积达27785.96平方米。
  (朱云)
  征地拆迁安置
  【概况】莲都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迁办)为区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经费全额拨款,负责丽水市市区征地拆迁安置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征地管理科、拆迁安置管理科。2007年是丽水市经济建设跨越式发展之年,市区涉及的征迁工作项目数量之多、任务量之重,也是历年之最。城区共接到需完成征迁政策处理任务的项目共有84个(分解到街道为95个),总面积超533.33公顷,其中被市政府列入目标考核的项目有49个。
  【政策法规宣传】区征迁办贯彻落实全市“项目推进年”工作会议精神,举办全区“项目推进年”学习会,邀请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到会指导讲课,介绍项目前期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增强全区干部抓项目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新的《丽水市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出台为契机,做好“两个文件”即《丽水市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丽水市城市规划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暂行办法》的宣传发动工作,制定《莲都区宣传“两个文件”的工作方案》。印发“两个文件"宣传小手册,结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组织全区征迁干部进村入户宣传“两个文件”,让城区群众学习“两个文件”、讨论“两个文件”、明白''两个文件”,达到征地拆迁安置政策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区征迁办在多次集中研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区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莲政发(2007)7号文件),对拆迁安置工作的组织机构及相关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城区集体所有土地拆迁安置工作制度。还和区委宣传部合作,编写征迁工作有关政策,通过《便民实用手册》的形式,印发到各乡镇、街道,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征迁政策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职能科室。落实各科室工作人员,健全各科室工作职责。对城区4个街道配置了8位专职干部,第一次在街道设立征迁科并配备专职征迁干部,进一步充实征迁干部队伍,加强征迁政策处理的工作力量。加强干部学习培训,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拆迁办法讨论会等各种方式,不断加强各级征迁干部思想政治、征迁业务、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能够做到依法征迁、和谐征迁、诚信征迁。加强调查研究。定期、不定期开展共性问题和焦点问题的专题调研,召集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一线工作人员开展研讨,通过实例分析、问题剖析、归类汇总,作出建议意见,供领导参考决策。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方位提升征迁干部攻坚克难,破解难题,操作到位的能力。
  【征地工作】2007年莲都区征地工作完成指标超历史,共完成清场交地项目56个,面积达35&6公顷,清场交地率达到95.5%;完成政策处理的项目10个,面积达41.47公顷,占需政策处理项目面积的100%;完成土地征收协议签订项目17个,面积达163.6公顷,占需签订协议项目面积的99.3%,其中城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政策处理目标考核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拆迁安置工作】2007年是莲都区整体承担市区拆迁安置任务的起始之年,工作量是最大的。全年33个拆迁项目中,完成调查摸底的项目24个,896户,面积达187946平方米;正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项目20个,签约416户,已签面积107568平方米;腾空307户,已全部拆除的项目4个,加上部分拆除项目共完成房屋拆除的188户,面积66222平方米。
  【“两龙”高速公路项目】龙丽丽龙高速公路莲都段全长34.751公里,沿线涉及32个行政村。按照省、市指挥部“确保改建段2006年底建成通车,新建段2007年底建成通车”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时间安排,提出了“以最大努力不影响工程建设为首要,优先确保控制性工程建设,力争全面推进”的总体要求,经过33个月的连接艰苦攻坚,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两龙”高速公路全线在2007年底如期建成通车。其中共征收土地298.1公顷;拆迁房屋400多户10万多平方米;迁移11个单位的杆线:迁移光缆87公里,电力铁塔41座,电力、通讯杆1500多根。
  【玉溪引水工程项目】玉溪引水工程是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引水线路总长24公里,由进水口、22公里输水隧洞、2公里埋管、3处顶管等主体建筑物组成,出水口与俞庄前3水厂连接。工程永久占地12.53公顷,概算总投资1.904亿元。计划总工期二年。政策处理涉及3个乡镇(街道),16个行政村。经过沿线乡镇(街道)的积极努力,2007年底完成途径大港头镇一碧湖镇一水阁街道等24公里长的玉溪引水工程的征迁政策处理工作,使得按时建成通水。
  【和谐的征迁环境】征迁涉及面广,是一项政策业务性强,群众关心关注,政府高度重视的热点、难点工作。争取全区征迁干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了职能部门、街道乡镇、项目业主和村级组织的相互配合度。特别是加强同市职能部门的联动,最大限度地化解工作对象和落脚点在莲都区,而协调决策权在市本级的体制性障碍,进一步完善了市区沟通协调、合作协作、合力推进机制。加大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力度。对所有城中村的历史遗留问题和项目建设可能碰到的问题再进行一次梳理,找出问题的原因,分门别类,分清责任。该由市职能部门解决的,通过正当途径向市部门反映,协调解决;该由区里解决的,落实责任,限期解决。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结合“住村联心”、“创新强区、创业富民”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征迁干部深入基层与群众交心谈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在推进项目征迁过程中,同时兼顾群众利益,争取实现两者的统一和谐,实现业主、政府、群众多方双赢。征迁工作由于部署周密,安排有序,措施有力,方法得当,工作到位,全年没有出现一例集体访、越级访和群体访,堪称征迁工作的一大奇迹。
  (办公室)
  环境保护
  【概况】根据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市环保局莲都区分局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3月15日,丽水市环保局莲都区分局正式挂牌成立。丽水市环保局莲都区分局是市环保局的派出机构,又是莲都区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项目审批和批后监督管理。内设3个机构: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环境监察大队)、自然生态科。2007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建设为抓手,严格环境监管,主动服务,依法治污,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生态区创建、环境污染整治等工作,取得明显效果,莲都区已被认定为省级基本达标生态区。
  【生态区建设】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调整完善了生态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区委区政府、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成立了相应的生态创建组织,形成了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完善了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乡镇、街道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成绩列入年度政绩考核;完善了区领导联系机制,生态建设纳入区领导联系范围;完善了人大政协监督机制,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列入监督内容。完善了督查和月报制度,区委区政府督察室和区生态办、农办等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督查,对项目推进情况实施了月报制;完善了联合执法机制,对重点违法案件实行联合办案,整合执法力量;完善了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用足用活上级的扶持政策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突岀重点,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07年,全区生态建设投入资金2.73亿元,实施了一批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大整治,启动了98个村庄整治和丽新乡全乡整治、古堰画乡规划村连片整治、环南明湖沿线整治,共建成2个省级示范村,3个市级示范村,46个整治村,52个瓯江沿线村完成了以“五整治一建立”为主要内容的整治任务。以建设生态河川为目标,整治、规范、平复三管齐下,对瓯江干流上的30家采砂场进行了整治,共平复河滩近27万平方米,回填废弃石料30万立方米。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区新建垃圾中转站21座、处理点217座、固定垃圾收集房1323座、保洁车近300辆,全区垃圾集中收集率和无害化率均达到70%。推进康庄工程建设。共完成32个康庄工程项目。康庄工程累计通村率达361个村,通达率达98%,路面硬化率达90%。配合开展中心城市建设。完成社区和城中村道路硬化14400平方米,绿地改造4500平方米,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推进水利项目建设,开展黄村乡严鸟片、太平乡巨溪片和44个饮水困难村大力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使全区3.92万农民饮用水得到有效改善;完成河道整治14.2公里、河沟池塘整治10.4公里(亩);对3座水库实施了保安工程,完成45座病险山塘得以除险加固;开展了碧湖灌区郎奇子灌区二期节水工程和高溪子灌区一期节水工程建设。加快生态产业发展。发展生态高效农业,新增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5个436公顷、区级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41个541.2公顷,新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个、绿色食品认证1个。加快碧湖产业区块开发,基本完成首期0.98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东西岩景区和古堰画乡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300多万元,景点建设有序推进。加大生态乡镇建步伐。完成了仙渡、老竹、丽新、大港头等4个乡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太平乡小安村创建国家级生态村申报工作,丽新、大港头、太平、黄村、高溪等5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黄村、峰源、高溪、雅溪、碧湖5个乡镇被命名为市级生态乡镇,全区12个乡镇全部被命名为市级生态乡镇。完成莲都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
  8月份通过专家论证,年底通过省环保局审核。
  【污染物减排】建立减排工作机构,积极配合市本级开展调研摸底、污染物建挡、宣传等基础性工作。投资690万元,完成燕京啤酒(浙江丽水)有限公司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改造。完成了13家省“811”工程和24家面上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完成了大港头村、河边村、河边金村、玉溪村、老竹村、畎岸村、高溪村、竹溪村、均溪村等9个村的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建设和碧湖(含南山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前期等重点工程任务。
  【环境监管】加强环境现场监察。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实施现场环境监察,对南山工业园区开展了节假日、夜间的突击检查,对瓯江水域和黄村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现场监察,确保水源安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市局开展“飞行监测”2次,开展环境污染整治“绿剑”一号行动,对各类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共检查企业10家,责令整改企业2家,责令停产2家;联合有关部门对“十五小”企业和“新五小”企业打击取缔。积极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投入500多万元资金,大力度开展玉溪、碧湖、雅溪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基础设施,开展大力度的环境污染整治,达到整治要求,完成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任务。
  依法征收排污费和处罚污染行为。坚持依法全面征收排污费,2007年征收排污费37.2万元。大力度处罚环境违法行为,2007年共处罚金额27万元。加强环境信访投诉和纠纷调查处理。受理投诉18件,已办结12件,立案查处6家。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范环保审批工作。5月14日,在莲都区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了环保窗口,受理规划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业务,2007年全年共受理环保审批项目102件,做到公正审批,透明审批,确保环保行政许可质量。实施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合格率达到100%。开展污染源普查,完成普查方案编制和清查阶段工作。
  【生态环境宣教工作】支持开展“古堰画乡”杯全国摄影大赛,支持开展“中国摄影之乡”、巴比松油画创作基地、风情东西风俗表演等载体建设,在《丽水日报》、《处州晚报》及时报道环境保护建设工作,宣传莲都区农村环境整治的经验和典型,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普及力度。深入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绿色系列创建,创建国家级绿色社区1个、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社区4个、省级绿色企业2家、省级绿色家庭7户,市级绿色学校7所。
  【环境质量状况】全区地表水共监测15个断面,能满足水功能要求的断面有14个,达标率为93.3%。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07年市区空气质量达二级以上为304天。《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表明,2007年莲都区(市区)生态环境指数为93.2,环境状况评价为优秀,居全省11市区首位,连续4年稳居第一。
  (梅振众)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2008

《莲都年鉴 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莲都年鉴2008》记述时限从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设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莲都区人民政府、政协莲都区委员会、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等30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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