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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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 2008》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145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F832
页数: 2
页码: 161-162
摘要: 200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争创“省级先进检察院” 为抓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促进公正执法,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关键词: 莲都区 检察

内容

【概况】200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争创“省级先进检察院” 为抓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促进公正执法,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检察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被省检察院命名为省级“先进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信息四项工作获得第一名;审查逮捕、监督撤案两项工作获得省检察院表彰。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453件849人,提起公诉539件922人。对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增强打击实效。对重特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适时引导侦查取证,严格依法把关,确保案件质量。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案流程,推行案件繁简分流、不捕案件说理、不起诉书说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改革举措,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适用,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主动融入党委、政府的大信访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努力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受理信、访63件次,妥善处理群众集体访7件次,办结初查案件7件,办理涉检案件1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对于初犯、偶犯、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慎用逮捕措施,依法适用不起诉,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60人、不起诉5人。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小组,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根据案件情况,依法从宽处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做好“举报宣传周”、“反渎职侵权宣传月”等宣传工作,组织干警利用上街下乡、上警示教育课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强化“青少年维权岗”建设,选派干警到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4名干警主动报名成为青少年服务台志愿者,为青少年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件11人,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办案中,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规范执法、文明办案,依法独立办案能力进一步增强。坚持打防并举,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抓好对《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宣传,促进各预防共建单位学习、贯彻该条例;会同区教育、卫生、供电、交通等部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典型案例安排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增强警示教育的感染力与渗透力;对雅一电站等重点工程有关设备采购公开招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编发《职务犯罪预防》专刊,发送到区人大代表、区直有关单位、部门及乡镇。
  【加强诉讼监督】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增强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建议和监督立案10件10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建议和监督撤销案件11件11人。向侦查机关书面或口头提出纠正意见37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发现漏罪漏犯并及时增诉漏犯11人。对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抗诉条件的,提出刑事抗诉2件。办理民事提请抗诉案件3件,建议提请抗诉案件9件,建议提请抗诉案件被市院釆纳8件;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29件,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对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及时做好申诉人的疏导、息诉工作,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全年开展3次专项检察,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检察建议6份,均被采纳;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督考察,针对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督促规范。
  【强化内部执法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联系人大代表制度,通过编发《检察工作信息》、邀请视察、召开专题座谈等多种渠道,有效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组织开展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专项评议,认真撰写报告,积极落实整改。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选任5人为检查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并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对1起拟作撤案处理的自侦案件进行监督评议。切实完善内部监督制约,以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为重点,健全完善执法岗位职责和业务工作规范,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强化内部制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检务督察制度,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弘扬队伍正气。
  【检察队伍建设】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作风建设年等主题教育活动作为推进队伍建设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载体,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讨论等形式,强化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争创省级“先进检察院”,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完善管理机制,狠抓工作业绩,检察工作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高。研究制定年轻干警培养计划,加大专业化人才的培育力度,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检察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加强。渎职侵权检察科获批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新增职务犯罪预防科;新增人员8名,反贪局长、反渎局长高配到位;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强检,对信息技术平台和基础装备进行改造和完善,侦查技术楼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开通检察门户网站,建成互联网信息宣传平台,接入全区电子政务网,逐步推行网上办案、网上公文流转,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2008

《莲都年鉴 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莲都年鉴2008》记述时限从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设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莲都区人民政府、政协莲都区委员会、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等30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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