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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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 2008》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142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12
页码: 157-168
摘要: 2007年,根据省、市、区委开展平安建设的战略部署,全区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完善公共安全管理机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全区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企业、平安单位”等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
关键词: 莲都区 政法

内容

综述
  【推进“平安莲都”建设】2007年,根据省、市、区委开展平安建设的战略部署,全区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完善公共安全管理机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全区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企业、平安单位”等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年末,17个乡镇(街道)、88个较大村、25个规模企业达到了平安创建标准。区平安办通过完善考核标准,健全组织网络,落实人员配备,并在全区健全了平安办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平安创建季度分析制度,全区基本形成了平安创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平安创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全区紧紧抓住社会治安、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安全生产管理和社会公共安全等重点工作,有效破解了一系列社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2007年全区平安创建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考核得分取得了自2004年开展平安创建以来的最高分。其中:信访总量实现“四连降”,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实现下降,安全生产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
  【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全区牢固树立正确的维稳理念,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两大重点,着眼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切实强化特殊群体管控,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面落实信访案件包案制度,确保了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区维稳办及时调整了区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建设,将维稳组织网络延伸到各村、各社区。通过在全区重点部门、乡镇(街道)建立季度维稳分析制度,完善情报信息报送制度,确保情报信息渠道畅通。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活动,着力强化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大部分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妥善化解,较好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全区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民间纠纷951件,成功923件,成功率达97%。区委政法委结合“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活动,突出抓好全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排摸化解工作,通过强化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有效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通过完善司法救助管理体制,建立了统一的司法救助专项资金,有效缓解了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促进了部分涉法涉诉案件的罢访息诉。全区未发生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全年实现省“两会”期间零进京、赴省上访,全国“两会”上访零登记。
  【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全区政法机关牢固树立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融入各项具体职能工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强化打击力度和打击精度;强化审判执行和检察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了打击违法犯罪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统一。区公安分局狠抓大案要案侦破,通过开展“春季攻势”、“六月巡守”及“破竹行动”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暴力恶性犯罪和事关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指数的“两抢一盗”犯罪。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强化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9件1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同时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对雅一电站重建工程有关设备采购公开招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区人民法院成立“速裁中心”,规范庭前调解速裁工作暂行规定,及时化解各种民商事纠纷。通过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纠纷案件的及时、慎重裁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全区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新机制,在全市率先完成了管理机制的完善和优化,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外来人员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全区以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在继续推进基层综治网络延伸的同时,切实提高基层综治工作的规范化和实效性。全区高度重视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工作,确定重点帮扶对象,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办公场所,完善台账和制度建设,在全区17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规范化程度较高的综治工作中心,形成全区创安综治维稳新平台。全区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建设,在5个建制镇和太平乡、仙渡乡专设综治办。区综治办探索建立“综治工作片会”制度,积极构建沟通交流平台,有效提升了全区综治工作整体水平。全区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结合全区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其间共组织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25次,接受群众咨询2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份,宣传图片200份,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治安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全区深入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开展清理整顿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点专项行动,并组织沿线乡镇(街道)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铁路沿线及周边地区治安状况得到较大的改善,有效维护铁路及沿线治安稳定。全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
  【着力加强政法机关队伍建设】 全区政法部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机关作风建设为主线,以开展效能建设为推手,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
  区委政法委组织全区政法部门领导集中参加学习,政法各部门利用各种夜学、召开干警大会、每周学习会等时机开展学习,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中共十七大结束之后,全区政法机关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会议精神的热潮,各单位结合岗位工作特点,认真制订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学习讨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区委政法委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政法各部门结合贯彻《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体系,切实落实信访责任制,健全工作台账,切实罢访息诉一批案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陈波)
  公安
  【概况】2007年,全区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保稳定促发展创和谐是公安机关最大政治”和“三多三少”的最大政绩理念,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以中共十七大安全保卫工作为龙头的维稳工作稳妥有序,以专项行动为抓手的打击效能大幅度提高,以“治黄禁赌铲毒”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力度明显加大,以科技化、社会化、市场化为突破的防范能力多层面增强,以省优六连贯为导向的执法质量稳步强化,以社区警务为重心的基层基础更加扎实,以“亲民、爱民、利民”为理念的为民服务工作更加到位,以争B冲A为目标的打防控成绩实现历史性突破,以警纪整顿为依托的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确保了辖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持续良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大为提升,被区委、区政府分别授予2007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综治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以及“人民满意单位” 等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全区各部门中唯一同时获4项年度荣誉的单位。
  【情报信息及重点对象稳控工作】切实开展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工作,拓展情报信息来源的领域和渠道,坚持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并健全公秘结合的情报信息员网络系统,及时收集掌握大量预警性、内幕性社会动态信息。全年共上报各类情报信息72期,其中被市局录用57期,被省厅录用11期,莲都区政府录用79期次,王辉忠厅长批示2期,市委张成祖副书记批示8期,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40余期,为上级领导的决策提供了参考。
  【不安定因素及时化解】始终坚持“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总体要求,强化情报信息先导理念,努力做好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截至到12月底,全区共排摸不安定因素213条。在此基础上,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预防、稳妥处置,确保稳定,共成功化解了45条不安定因素,其中百人以上6条。
  【公安信访工作】全局上下认真对待每一起信访件,及时办结,争取还清旧账,不添新账。认真落实局长接待日制度,今年局领导共接待群众到访49起88人,负责接待的领导都跟踪督办,各承办单位认真对待,积极抓紧办理,使局长接待日的信访案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建立健全领导包案制、基层部门一把手接访制、信访案件办理通报制、责任倒查追究制、复杂案件部门共商联办制等一系列信访长效机制。全年分局共接受群众信、访379件,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8.32%;初信初访合计146件,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9.78%;办结率97%;息访息诉率100%。
  【各类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两会”、“三月三”、丽水摄影文化节等各类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任务,其中单场次10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12场。特别是在各级召开重大政治会议期间,分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万无一失:区“两会”期间,分局在区人大、区纪委的大力支持下,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及时查处两起人大代表贿选案,为会议的圆满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省“两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分局专门派员进驻北京、杭州,实行两地信息互通,成功实现了省“两会”零进京、赴省上访,以及全国“两会”零登记上访;对于中共十七大安全保卫工作,分局将此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紧紧围绕“严控重点对象、严守重点阵地、严防重点部位、严查重点物品” 等四个重点,以“百日会战” 为载体,全面开展排査、整治和管控,确保了莲都区在会议期间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案件、事件、问题,实现了零进京赴杭上访的预定目标。
  【打击刑事犯罪】2007年,根据辖区治安的实际状况,在不同阶段有针对性、有重点地部署开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春季攻势”、“六月巡守”、“打恶除霸”、“破竹行动”等专项行动,打击有力,成效显著。全区立刑事案件5871起,破年内案件2576起,破案率为43.88%,破年前案件739起;立案数同比下降7.03%,破案数同比上升8.46%。其中杀人案件立5起破4起,破案率为80%;两抢案件立305起破147起,破案率为48.2%;五类恶性案件立22起破22起,破案率为100%。全年每百名民警立刑事案件、破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数、提请批准逮捕人数、行政拘留人数分别是全市平均水平的3.2倍、3.2倍、2.9倍、3.1倍和3.2倍。特别是快速破获了包括被省厅列为2007年第一批挂牌督办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广州本田轿车被盗系列案件、“四一五”绑架勒索案、“四一七”杀人案、“四二〇”蒙面抢劫案、“六九”特大麻醉抢劫案、黄永豪非法集资案,以及成功侦破一起发生于2005年的陈年凶杀积案、快速侦破“九一”特大抢劫案等等,社会反响良好。
  【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经管案件9起,破案8起,抓获上网逃犯5人,采取强制措施12人,逮捕6人,取保候审4人,移送起诉11人,挽回经济损失达2135.8万元。尤其是对涉案数额巨大、受害面广、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分局本着高度关注民生、真心维护群众利益的观念,全力查处,尽可能地为受害群众减少损失。其中,成功查处了张文成的两处房产产权非法转移案、积极参与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杜益敏非法集资案及成功侦办省厅挂牌督办的黄永豪等人非法集资案,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注重打击的同时,着重从预防经济犯罪发生入手,开展经常性的预警工作,努力遏制新型经济犯罪案件高发的势头。如,我市首例网络基金诈骗案出现后,分局及时在报纸、电视及相关媒体上发布预警信息,增强了市民的防范意识。
  【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按照国家禁毒委组织开展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的总体部署和省人民政府《全省逐步实现实有吸毒成瘾人员零增长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2007年全省禁毒工作要点》,分局大力加强禁毒基层基础工作,依靠群众,摧网络、打团伙、破大案、扫零星、查场所、戒毒瘾,积极推进“无毒社区”创建,努力降低毒品需求,减少毒品供给,积极探索禁毒工作新机制,取得较大成效。今年来,全区共破获毒品犯罪刑事案件20起,抓获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39名,起诉涉毒人员41名,缴获毒品海洛因0.73克、麻古757片、摇头丸161粒、K粉1239.4克、冰毒377.635克;抓获吸毒违法人员236名,其中强制戒毒27名;劳教戒毒20名,吸食新型毒品189人次,吸食传统毒品47人次,查获涉毒场所6家,其中5家被停业整顿,1家因容留吸毒被取缔。
  【社会治安面整治】立足长效,以突破常规的“治黄禁赌铲毒”为重点,有力开展社会面的治安整治。全年共查处治安案件4746起,查处违法人员9064人,其中行政拘留1646人。特别是将“治黄禁赌铲毒”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根据发展变化的社会治安状况及时调整打击策略和打击重点,并对各派出所进行“黄赌毒”管控责任倒查追究。通过努力,1至12月份,全区共查处“黄赌毒”案件785起,同比上升12.6%;打击处理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3206人,与去年同比上升46.4%,其中行政拘留1136人,同比上升56.7%。
  【危险物品管理】相继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整治清理行动、民爆器材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等,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在6月至10月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中,共收缴土制爆炸装置“鱼雷”1308只、地雷1枚、手榴弹3枚、气枪11支、火药枪9支、猎枪1支、仿真枪20支、制式子弹110发、管制刀具139把,查处相关案件9起,处理涉案人员22人(其中移送起诉4人、刑事拘留9人、取保候审1人、刑拘在逃2人、行政拘留6人)。由于成效显著,分局被省厅评为2007年全省公安机关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大力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并本着“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的原则,召开全区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个人座谈会,管理、储存、审批培训会等,大力推行购买备案证明网上审批、一个月报送一次报表等合理有效的便民举措,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为了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行为,相继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抽调有关部门人员成立了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立即责令整改,对违法案件严厉查处。据统计,2007年共查处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的案件13起,其中经营企业4家,使用企业8家,限期整改1家,共罚款13万余元,没收易制毒硫酸1810公斤,盐酸200公斤。
  【保安服务业的管理与整治】 从3月份开始,对辖区所有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单位和组织、以及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组织从事门卫、保卫、护卫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摸底,并逐单位、逐人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共排查了中小学校、幼儿园340家,高等院校8家,机关、企事业、治安保卫重点单位417家,娱乐服务场所43家。在此基础上,抓好保安培训、非法保安的清理以及新增保安的派驻;将原企业的护卫队、门卫、小区巡逻队等成员全部转为保安;将公安机关内部聘请的辅警力量也全部转为保安。
  【社区警务建设】突破瓶颈,创新运行社区警务建设新机制。围绕流动人口管理难这个问题,分局立足实际,抓住全区暂住人口管理运行模式调整机遇,以全部暂住人口协管员和每年约370万元经费充实到社区警务室,通过借房、租房的形式解决城区24个警务室的办公用房,并着力完善社区警务的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强化,尤其是流动人口逐步实现实时管理,大大压缩社会“隐形人”的生存空间,促进了治安防控。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创建科技强警示范县(市、区)为契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积极构建科技化和市场化的治安防控机制。全面实施实战指挥系统建设:着力建设高科技的实战指挥中心,将所有信息化的情报系统、研判工具、参谋力量、指挥界面等全部集中起来,发挥其整体优势;大力开展视频监控建设:在现有98个治安监控点的基础上,尽财力与技术的可能扩大监控覆盖面;市场化经营拓展“110”防盗抢自动报警系统:从经营体制、专业力量、运行机制等方面筹划入手,全面实施“110”防盗抢自动报警系统的推广工作,扩大技防覆盖面,成效明显。
  【公安消防工作】消防安全管理有关部门在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每逢重大节日、会议,开展全面清查整治;加强了对乡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指导,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重点部署落实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小宾馆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范化建设及中共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百日大会战”活动等,成效明显。全区共发生火灾15起,同比下降了16.7%;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去年死亡人数为0),死亡人数未超出年初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控制指标为2人);无人员受伤,同比持平(上年零伤亡);受灾59户,烧毁建筑419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61.71万元,同比下降了28.79%;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公安法制建设】分局深入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这条主线,促进全体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细化量罚标准,制定下发了《涉毒场所处罚标准》等3个内部执法规范,将民警在查处黄赌毒等案件中的自由裁量度降至了最低,有效地防范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全年全局共查获涉嫌刑事犯罪人员1171人,其中刑拘923人,取保候审245人,监视居住3人。上述人员中,提请批准逮捕805人,批准逮捕778人,绝对不捕15人,批准逮捕率为96.9%,达到了省厅高于90%的要求;移送起诉1042人,起诉率为100%,准确率为99.5%,均达到省厅要求;退查10起,退查率为0.9%,达到了省厅低于5%的要求。经过努力,分局连续第六年获“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称号。
  【为民服务工作】以“亲民、爱民、利民”为理念,确保服务到位。分局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刚到莲都分局时,我就在全局民警会议上提出了必须牢固树立“亲民、爱民、利民”理念,以此为基础,全体民警进一步加强公安窗口建设,落实各种便民利民措施,获得了较高的群众满意度。特别是全局将二代身份证换发等户政工作作为一项“亲民工程”抓实抓好,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文明接待,热情服务,提前四个月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全年换发“二代身份证”工作任务,工作绩效列全市前茅,受到了市局、省厅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公安队伍建设】以作风建设为载体,打造如铁警纪,确保了队伍健康向上。政治建警,搞好班子建设和巩固队伍思想基础:局领导班子带领全体民警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会议精神为重点,不断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打造政治过硬的队伍;素质强警,继续开展“大练兵” 等活动,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从严治警,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等,确保队伍作风过硬、不出问题,而且,局领导以身作则,全体班子成员直接参与到最危险的一线战斗中去,率先垂范促进良好警风的形成;从优待警,促进队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改善民警办公环境,加强一线民警个人防护器材和装备配置,做细做实以情暖警的各项具体措施,以及积极为民警维权,特别是成功侦办了“七一七”暴力阻碍公务案,有力地保障了公安民警合法权益,提升了队伍战斗力。
  (叶慧琪)
  检察
  【概况】200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争创“省级先进检察院” 为抓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促进公正执法,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检察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被省检察院命名为省级“先进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信息四项工作获得第一名;审查逮捕、监督撤案两项工作获得省检察院表彰。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453件849人,提起公诉539件922人。对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增强打击实效。对重特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适时引导侦查取证,严格依法把关,确保案件质量。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案流程,推行案件繁简分流、不捕案件说理、不起诉书说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改革举措,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适用,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主动融入党委、政府的大信访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努力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受理信、访63件次,妥善处理群众集体访7件次,办结初查案件7件,办理涉检案件1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对于初犯、偶犯、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慎用逮捕措施,依法适用不起诉,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60人、不起诉5人。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小组,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根据案件情况,依法从宽处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做好“举报宣传周”、“反渎职侵权宣传月”等宣传工作,组织干警利用上街下乡、上警示教育课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强化“青少年维权岗”建设,选派干警到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4名干警主动报名成为青少年服务台志愿者,为青少年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件11人,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办案中,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规范执法、文明办案,依法独立办案能力进一步增强。坚持打防并举,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抓好对《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宣传,促进各预防共建单位学习、贯彻该条例;会同区教育、卫生、供电、交通等部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典型案例安排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增强警示教育的感染力与渗透力;对雅一电站等重点工程有关设备采购公开招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编发《职务犯罪预防》专刊,发送到区人大代表、区直有关单位、部门及乡镇。
  【加强诉讼监督】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增强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建议和监督立案10件10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建议和监督撤销案件11件11人。向侦查机关书面或口头提出纠正意见37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发现漏罪漏犯并及时增诉漏犯11人。对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抗诉条件的,提出刑事抗诉2件。办理民事提请抗诉案件3件,建议提请抗诉案件9件,建议提请抗诉案件被市院釆纳8件;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29件,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对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及时做好申诉人的疏导、息诉工作,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全年开展3次专项检察,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检察建议6份,均被采纳;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督考察,针对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督促规范。
  【强化内部执法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联系人大代表制度,通过编发《检察工作信息》、邀请视察、召开专题座谈等多种渠道,有效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组织开展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专项评议,认真撰写报告,积极落实整改。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选任5人为检查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并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对1起拟作撤案处理的自侦案件进行监督评议。切实完善内部监督制约,以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为重点,健全完善执法岗位职责和业务工作规范,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强化内部制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检务督察制度,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弘扬队伍正气。
  【检察队伍建设】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作风建设年等主题教育活动作为推进队伍建设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载体,通过召开座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讨论等形式,强化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争创省级“先进检察院”,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完善管理机制,狠抓工作业绩,检察工作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高。研究制定年轻干警培养计划,加大专业化人才的培育力度,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检察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加强。渎职侵权检察科获批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新增职务犯罪预防科;新增人员8名,反贪局长、反渎局长高配到位;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强检,对信息技术平台和基础装备进行改造和完善,侦查技术楼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开通检察门户网站,建成互联网信息宣传平台,接入全区电子政务网,逐步推行网上办案、网上公文流转,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
  (邹玲玲)
  审判
  【概况】2007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落实“三项承诺”,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司法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118件,办结4694件;其中各类诉讼案件3449件,审结3228件,审结率为93.59%,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5.30亿元;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669件,执结1466件,执结标的总金额6055.30万元。
  【刑事审判】2007年,刑事案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区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90件1030人,同比上升7.47%和12.08%;办结583件1021人,同比上升8.57%和13.95%。在受理的各类刑事案件中,侵财型犯罪居首,盗窃、抢劫、诈骗就达280多件。
  区法院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把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刑事审判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罪刑法定和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针对青少年被告人达406人,占全部被告人40.28%的现实,区法院依法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认真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争取更好的矫治效果。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机制,调解率、赔偿到位率均高达90%以上,保护了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07年,区法院依法审结了一批大要案,如被告人张文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杨美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余健峰等24名被告人贩卖毒品、聚众斗殴、窝藏案。特别是张文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个人、单位近700人,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3.60亿元。在审理过程中,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与有关方面紧密配合,实现“减少损失,维护稳定,经济安全”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民商事审判】民商事审判事关民生,与人民群众利益联系最密切。区法院注重运用法律调节手段,依法调处各种矛盾纠纷,保护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2007年,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22件,同比上升13.46%;办结2414件,结案率为92.07%,同比上升13.02%,解决诉争标的1.27亿元。2007年新收的民事案件中,借款案件就达925件,占35.28%,主要是因非法集资案引发的相关债权债务案件。
  区法院坚持“着重调解”原则,将调解贯穿于各个诉讼领域和诉讼的各个环节,引导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调解结案或经调解撤诉的占结案总数的45.80%。规范庭前调解速裁工作,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制定了《莲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庭前调解速裁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调解工作方法的指导意见》,为调解工作作了积极有益的探索。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区法院继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积极指导、帮助基层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全年共指导调解结案100余起,维护乡村的和谐稳定。注重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与行政处理的有机衔接。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款等纠纷案件,与乡镇、街道充分沟通,尊重他们的调处意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维护农村稳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针对医疗纠纷案件逐年增长的趋势,且该类案件的处理直接影响医患关系的和谐及全社会的稳定,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区法院于2007年9月,邀请市卫生局、医学会及市区5家医院代表进行座谈,就医疗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为更好地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作了积极的探索。
  【行政审判】全面落实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责,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及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8件,同比上升40.74%;办结34件,同比上升25.93%。共审查土地违章、计划生育等非诉行政案件197件,移送执行123件。
  【执行工作】为有效解决“执行难”,在区委、区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于2007年年初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并专门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潘世敏为组长,常务副区长王国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华军、法院院长陈积华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努力为攻克“执行难”创造一个良好的气氛。
  区法院积极探索和尝试新的执行方法,初步建立执行威慑机制,解决执行不力、不公问题,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全年区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466件,执行标的达6055.30万元,执结率为87.84%;有效执结876件,有效执结率为6&79%。完成浙江省平安市、县考核评审标准中执结率达到85%、有效执结率达到60%以上的要求。
  【司法为民】区法院在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努力践行“三项承诺”,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要求。加强立案接待大厅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2007年,区法院立案大厅被省高院评为全市首个“省级文明窗口”。从2007年4月1日起,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落实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免费提供辨护,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符合条件的95个案件的当事人缓交、免交诉讼费、执行费35.41万元。提高办案效率,强化法律文书送达机制,制定了《加强与规范文书送达工作的暂行规定》,努力解决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提高送达效率,缩短非审限用时。加强审限管理,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同时,区法院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司法公正。全面推行“随机滚动分案”制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对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使审判与执行有效分离,使执行与评估、拍卖有效分离。强化合议庭职责。合议庭要对案件事实证据关、法律适用关负责,同时,院长、庭长加强审判监督。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定了《关于案件评查工作的规定》,每月定期组织人员对已生效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通报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处理。
  【涉诉信访】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源头预防机制,做好判前析理、判后答疑工作,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纷争。坚持领导接访、联合接访等工作制度,建立处理涉诉信访的长效工作机制。狠抓稳控工作,对矛盾易激化和有赴省进京上访苗头的案件及时进行仔细排摸梳理,提出防范对策,落实稳控措施,努力减少越级访人数,确保全国和省有关重大会议的顺利召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区法院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审理各类刑事案件的同时,重视以案析法,对青少年犯罪分子开展延伸帮教和回访工作。由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中学法制副校长,结合典型案例上好各联系学校的法制课,刑庭的王燕芬、碧湖法庭的王毅曾多次给中山小学、碧湖中学的学生上法制课。组织学生开展座谈,采取一问一答方式,解答学生们的问题。通过媒体,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在市级以上媒体共发表各类稿件265篇,其中中央级以上15篇,省级以上42篇,市级媒体195篇,宣传专栏4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区法院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可持续发展工作,做到常抓不懈,切实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
  【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法院队伍是党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础保障。区法院不断创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保障司法的公正性。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班子的战斗力。坚持把班子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和能力建设;强调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提升人格魅力;团结协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班子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加强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在中共中央党校上的讲话,深入掀起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的热潮,深刻领会中共十七大的主题,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科学发展观、“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认识。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区法院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从解决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和司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2007年9月全省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统一考试,取得较好成绩。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坚持每月两个周一晚的夜学制度,组织干警以集中学习或分部门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以审判执行业务为重点,集中上业务辅导课。同时,2007年共选派28名干警参加省高院业务培训,区法院55名法官参加2007年10月份最高法院组织的基层法官轮训考试。通过学习培训、考核,广大干警的业务水平得到了更新和提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区法院进一步加强队伍廉政建设,全面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完善和落实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签订落实廉政建设责任状等形式,加强对法官业外活动的监督,规范法官与律师、当事人和中介机构的关系,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的发生。认真开展违法审判线索登记和案件质量评查,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确保司法廉洁。
  (黄玉香)
  司法行政
  【概述】2007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市区、发展莲都、促进和谐”的基本定位,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2007年,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抓好中共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和政治业务的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共十七大文件,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抓好各项学习和主题教育,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先后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作风建设年”等活动,从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等层面入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教育。此外,认真制定安排全年学习计划,完善并落实好夜学、每周学、个人自学、检查考核等制度,以确保实效。
  积极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精神,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专题研究部署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召开全局干部动员大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周密安排和部署,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同时,在各司法所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并将该项创建活动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相互促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更好发展。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从建立长效机制目标出发,深入查找和解决当前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新制定并完善了《党风廉政制度》、《机关AB岗工作制》等12项规章制度,从工作作风、纪律、执行能力等方面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切实用制度规范干警的行。进一步强化监督,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2007年,“五五”普法规划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全面兼顾,巩固成效,与时俱进,较好地完成了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任务。
  积极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制订和完善了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六类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活动。邀请浙江大学法学教授作《物权法》专题报告,区委学习中心组成员、区属各部门正股以上干部500余人听取了讲座,并组织全区462名科级领导干部和2194名一般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培训和学法建档考试。逐步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培训;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开展各类法制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的自律作用,强化内部学习和培训。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以“读一本法制书籍、看一场法制电影、开展一次法制实践活动”为主题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积极配合全区中小学校长、政治教师、法制副校长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并组织全区2724名教职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建档考试,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法制教育水平。切实加强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送法律书籍进村入户、法律咨询及“守法户”评选等活动。主动参与区暂住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为外地流动中共党员上法律课,印发法制宣传手册等形式,为外来务工人员依法维权提供帮助。
  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法律六进”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活动。在机关,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农村,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乡镇所在村及较大行政村建立20个法律科普长廊,及时向各村赠送法制宣传挂图和资料,定期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在社区,认真总结“法律进社区”经验,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在学校,切实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购买1000余套《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赠送给全区各中小学校的每个班级,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在单位、在企业,积极开展争创“依法办事示范单位”活动,稳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企”。进一步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质量。加强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指导,全面开展了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村级基层民主管理得到普遍提高,全区100%的村和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并积极参与了“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达标活动,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按照全面推开、逐年深化、整体推进的要求,全区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 达标率不断提高。
  深入开展面向大众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参与“浙江法治宣传月”、“一二四”全国法制宣传日、“三一五”消费者维权日、乡风评议等各项主题活动。编发面向不同对象的各类普法学习资料。在办好莲都普法网、法制短信、“普法天地”专栏的基础上,在农村远程教育网播放法制宣传专题片,制作2008年法制台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解读相关法律条文。
  【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抓好基层基础设施和司法所队伍建设。按照省厅对基础设施建设分3年逐步落实的要求,2007年7个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2008年的最后3个建设项目也已完成立项。基层司法所办公场所、设备明显改善,17个司法所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为适应工作需要,2007年初,及时调整了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副所长及司法助理员,同时,又面向全区公开招聘、选聘了16名司法协理员充实到基层司法所,选调2名司法行政人员充实到派出司法所,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
  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工作。按照丽政发有关文件精神,区政府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意见的通知》,成立了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得到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07年,全区调委会调解民间纠纷951件,成功923件,成功率达97%, 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3件,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月排查和重点疑难案件调处。每月对各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开展排查、梳理,对出现矛盾纠纷的乡镇(街道)进行跟踪和督促,对可能引起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2007年,基层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协助基层政府调处各类纠纷34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50次,解答法律咨询35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29件,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认真做好矫正对象的交接和新矫正对象的接收工作。自2006年被确定为丽水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单位后,莲都区认真贯彻省、市有关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精神,借鉴其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做法,按照依法、规范、有序和积极稳妥的原则,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6年,从公安移交接收了327名矫正对象,2007年新接收矫正对象198名。至2007年底,全区共有在矫对象373名,对矫正对象全部建立了矫正档案,纳入矫正管理。
  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设立专门办公室,增设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17个乡镇(街道)也相继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部分乡镇成立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初步形成了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至2007年底,全区共有专职矫正工作人员26名,志愿者153名,村(居)辅助人员369名。同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制定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工作流程、档案管理等制度,初步形成了莲都区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注重业务培训,严格执法检查。把业务培训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各基层所开展业务巡回辅导,并着重加强了执法检查工作,从组织建设、台帐建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落实上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考核,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开展脱漏管排摸,加大矫正监管力度。根据中央五部委、中央综治办有关部门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与区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联合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并作了动员部署。组织人员深入全区17个乡镇(街道)检查、指导专项行动,推动面上工作全面辅开。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的核对工作,查清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人员底数和脱、漏管情况,对脱、漏管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提出专项治理意见。加大社区矫正监管力度,使矫正工作不断向规范化推进,得到省厅领导好评,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安置帮教工作稳步推进】认真做好首次帮教工作。向归正人员宣讲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谈心活动,特别是做好特困归正人员解困帮扶工作,减少他们对社会的抵触情绪。并教育他们做一个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落实帮教措施,深入开展帮教。2007年共接待办理归正人员登记手续204件,落实“一帮一”结对帮教措施,并及时移交档案材料,确保基层司法所开展正常的帮教工作。全年帮教率100%,安置率98.55%,重新犯罪率为1.01%。
  开展人性化帮教。各司法所在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教过程中,通过上门走访,归正人员思想汇报等形式,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开展帮教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组织对服刑人员帮教工作,全年共开展了5批次可视电话亲情帮教活动。建立归正人员技术特长数据
  库,并与飞雁羽绒公司、欣和实业公司进行联系,为安置工作拓宽了社会基础。
  【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参与每月15日领导接待日的上访、信访处理工作,办理相关案件。2007年,接受政府指派办理涉法信访、调解纠纷、现场见证等案件7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畅通援助渠道,基本做到应援尽援。2007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6件,涉及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经济困难者等社会弱势群体达200多人次,接待来信来电来访800多人次,还多次到社区、乡镇进行法律咨询,为群众解忧答惑。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将服务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2007年,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以调解、和解、诉讼、仲裁等形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8件。
  (林慧)
  反邪教工作
  【党内教育工作】始终把握“知情才能重视”的工作思路,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校等为宣传阵地,通过邀请省、市反邪教专家作专题讲座、观看内参片、夜学等形式,通报莲都区同邪教斗争的形势与任务。2007年着重开展了“强化政权意识、抵御和平演变”党内反邪教主题教育活动,专门邀请了省委有关部门鲍钢主任为全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作专题讲座,实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提高了全区广大干部尤其是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敏感性,各部门、各单位对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程度明显加强。
  【防控打击工作】精心组织开展了防范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九评共产党”反动宣传煽动的专项行动,2007年成功破获莲都区邪教组织借助人民币进行反动宣和利用互联网下载打印散发反宣品案件,有力打击了“法轮功”邪教活动的嚣张气焰,“法轮功”顽固分子其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经常组织开展广播电视防插播演练,切实提高全区应对和处置邪教组织策划的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中共十七大召开前夕,迅速成功处置了一起莲都区有线电视光缆遭受破坏突发事件;积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防控,实现“零进京、零失控、零插播”目标;对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活动定期开展排摸,莲都区“香功”活动曾一度抬头,通过劝阻和思想教育,及时掐灭了有害气功的死灰复燃。
  【反邪教宣传教育】从2004年起在全区连续3年集中开展了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教育资料50余万份,农村干部群众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自2007年起,根据上级的部署,把反邪教警示教育由集中专题教育向长期性转变,创新形式,开展了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反邪教社会宣传实践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教育效果。目前,邪教组织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全社会同邪教组织斗争的良好氛围已初步形成。
  【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坚决贯彻中央的正确方针,积极探索建立了主管机构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主承办、有关部门配合”的办班模式,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成功积累了举办“走读式”学习班的经验,有效转化一批邪教组织痴迷者,提高巩固率。同时,防范工作前移,提前介入,积极开展对在监在所法轮功人员的帮教,促使他们在刑释解教后,能早日融入社会。
  【反邪教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莲都区基层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网络,及时调整各单位反邪教联络员、各乡镇街道反邪教专管员、各社区(村)反邪教信息员。结合平安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无邪教村(居、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各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完成“无邪教村(居)”创建245个,完成“无邪教社区”创建19个,达到了71%的创建率,超额完成了上级部署的创建任务。2007年还成立了反邪教协会,由区科协指导协会开展工作,通过组织反邪教图片展、科普宣传等活动,动员全社会群众参与到反邪拒邪队伍中来。
  【机构队伍建设】610办公室明确职能、把握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当好领导参谋助手,做好信息预测和情况通报;认真组织帮教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反邪教干部的战斗力;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开展"忠诚坚定,团结务实,创新有为,廉洁奉献”的610团队文化建设,610办干部的业务应对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江慧霞)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2008

《莲都年鉴 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莲都年鉴2008》记述时限从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设中国共产党丽水市莲都区委员会、莲都区人民政府、政协莲都区委员会、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等30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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