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全面建设“平安莲都”】2005年,根据省市区委开展平安建设的战略部署,全区加强平安建设针对性,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力度,着力强化公共安全,有效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良好保障,为全区人民构建和谐平安的生产生活环境。深化平安乡镇(街道)建设,全力开展以“三个一百平安示范工程”为载体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平安领导小组〔2005)1号文件部署开展创建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平安建设的基础工作。区委政法委制定了《莲都区实施“平安示范村居”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区创建150个“平安示范村居”,区公安分局分系统将全区100个创建单位——予以落实,区经贸局根据企业规模分类指导。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进行督促,区综治办结合半年度综治绩效考核及综治工作中心督查,区公安分局结合“四防”安全检查和治安安全单位创建,区经贸局结合生产指导,对创建单位进行全面督査。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经贸局认真组织年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年终综治考核与平安乡镇(街道)考核相挂钩,有效地加强了平安建设的基础工作,拓宽了平安建设的覆盖面,现120个平安示范村居、100个平安示范单位和100个平安示范企业均已通过验收。
【积极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全区高度重视维稳工作,严格落实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区委政法委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建设,将网络延伸到各村、各社区。全力化解市委维稳办下发的百人以上重大不安定因素,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各不安定因素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并要求定期报送相关情况。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依法、公平、公正、合理,充分运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各种方法,运用经济、法律、行政、道德等工作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共化解全区百人以上重大不安定因素11件。强化重点时段监控,确保大局平稳。在2005年11月底中央首长在莲都区视察工作期间,接待工作做到了安全顺利,受到了首长和省、市领导的肯定,市委、市政府作岀了对莲都区进行记功嘉奖的决定。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全区高度重视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工作,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重点,突出发挥综治工作中心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新型社会化管理方面作用,不断创新综治工作机制,在全区22个乡镇(街道)基本建立综治工作中心,形成全区创安综治维稳新平台,进一步加强了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包括了公安、信访、综治、司法、流动人口管理等主要部门,共配备综治专职干部55人。区委政法委从提高可操作性、加强内部的协调性入手,探索制订操作规程,分别创新制订综治工作中心内部管理规程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程,健全完善中心各部门工作职责、五联工作机制、工作中心台账制度,做到既规范科学又操作简便。针对五个不同工作阶段,制订五项工作表格,形成完整程序。全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全年共受理各类疑难重大矛盾纠纷76件,其中解决72件。全区从加强综治宣传,提高群众参与综治及平安创建意识入手,不断加强综治各专门工作,切实加强全区综治工作的基础。认真制订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平安在社区、法律进校园和综治宣传一条街三项活动先后顺利开展。活动期间全区共有30多个区直单位参与,城区主要街道悬挂横幅7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摆放法制图片200余张,各社区共出黑板报22期、张贴宣传标语38()余条,在各楼道张贴《建设平安莲都倡议书》39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2005年8月15日到9月期间,组织岩泉街道、紫金街道、黄村乡(简称二街道一乡)开展了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共清查莲都段内铁路沿线7家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当场告知无照经营的5家收购站点的违法经营行为,要求其在法定时间内到工商部门接受处理,与持照经营的收购站点签订了合法经营责任书,严禁其不得收购铁路路材路料。在今年9月份,组织开展“平安铁路•青少年行动”专项活动,开展了 “知路、爱路、护路” 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展示了图板、相关案例。
【努力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全区政法部门积极履行专项职能,坚持“以打促防、以防为主”的大治安建设思路。坚持严打严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打击重点,切实提高打击力度和精度。同时加强审判执行和检察工作,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打击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高度统一,有效遏制刑事案件高发,为全区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全年成功破获包括12件杀人案在内的一批大要案。特别是破获了《中华新青年》杂志假记者团伙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云山,省委领导均对该案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肯定了案件的侦破工作。不断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全面掌握乡镇农村涉外人员的基本情况。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的打击、控制力度,成功转化2名”法轮功”顽固分子。全年开展“两抢一盗”、“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破案追逃百日攻坚战”等专项行动,查破涉恶案件76起,打掉各类团伙16个,成功侦破蓝剑系列诈骗案等案件。全面开展防控专项活动,开展“解千家难,帮万户防”专项活动和冬季防
控月专项活动,有效降低发案数。全区积极创新外来人口管理办法,深化长效管理。在白云街道开展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指导思想的外来人口管理新模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外来人员用工单位中积极推广自我管理模式和在城中村积极推行委托管理模式相结合。
【着力加强政法机关能力建设】区委政法委认真组织全区政法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顺利完成了集中整改、健全制度和培训考核三个阶段任务。首先制定了全区开展整改活动意见,做到开展工作有章可循;其次抓住重点问题,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执法制度体系;第四是做好培训考核,提高政法队伍整体能力和水平。通过专项整改活动,有效提高了全区政法系统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同时着力加强政法委自身建设,全区率先在全市将综治经费列入预算,积极解决人员编制紧缺问题,在行政编制十分紧张情况下仍然给区委政法委增加了2名行政编制。强化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建立专职督查员制度,指导全区涉诉上访案件的排摸化解工作,着力解决涉法涉诉的重复访、缠访、无理访和异常访等“四访”疑难案件。区委政法委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政法各部门结合贯彻《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体系,切实落实信访责任制,健全工作台账,切实罢访息诉一批案件。全年全区共集中处理涉法涉诉“四访”疑难32件,其中已息诉罢访13件,根据相关规定结案11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廖慧)
公安
【概况】2005年,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在莲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打造“平安莲都”为已任,以牢固树立和落实执法为民思想为核心,以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保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抓手,创新理念,拓宽思路,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有力地维护了全区政治和治安稳定,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先后被莲都区委区政府评为“企业改革攻坚战先进集体”,被区政府和区防汛办评为“全区抗台救灾先进集体”,并被市防汛办推荐参评“全省抗台救灾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被省厅荣记集体三等功;在丽水市公安局岗位目标考核中获得第一名,被区委评为全区目标考核优胜单位;分局万象派出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被省公安厅命名为”一级派出所”;全局7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1个集体受到嘉奖,1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20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33名民警受到嘉奖。
【维护社会稳定】2005年,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继续坚持把情报信息收集研判置于维稳工作的首位,共收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4:3期(市级录用25件,省级录用5件)。并通过开展宗教领域非法活动情况调查、隐蔽力量建设、对营业性复印场所的调査取样等工作,进一步夯实维稳工作基础。在矛盾纠纷排査、疏导、化解工作中,大力推行 “事前抓排査、事中抓协调、事后抓跟踪”工作法,全年超前掌握各类动态信息300余条,疏理上报信息108条,通过前期工作化解矛盾纠纷63起,排查、受理民间矛盾纠纷6865起,成功调解6728起。出动警力4000多人次,成功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78件。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丽华村事件处置工作,适时打击处理徐月龙等7名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掌握“中华新青年”记者介入事件的动态信息,缜密侦查,查处“中华新青年”假记者犯罪团伙,为丽华村事件的成功处置创造了有利条件。创新“四定五访”工作举措,扎实开展开门大接防活动,投入警力452人次,接待群众113批167人,局长亲自接访97起,市局接待16起共计113起,办结率99%。及时办结余菊仙、彭仙根、王国龙等一大批疑难信访件,收到群众锦旗16面,感谢信8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出动警力2390人次,圆满完成“一节两会”、“1002”首长警卫等保卫、警卫任务28次。
【打击破案】2005年,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牢固确立打击是公安机关主业和打击是最有效防范的理念,围绕提高“犯罪成本”,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年共立刑事案件7636起,破2904起,破案绝对数同比上升21.4%;打击处理821人,同比上升21.09%;其中命案发14起破12起,破案率85%;五类案件发10起破10起;抓获逃犯163人,同比增长10%;人均破案数和人均打击处理数分别为全市公安机关人均数的3.6倍和2.5倍,列全省二类地区前茅;查处治安案件4595起,违法人员8281人。及时侦破了“2002•11•16”杀人案、“2•5”杀人案、“3•5”杀人案、“3•6”杀人案、“8•30”杀人、“6•10”绑架案、“9•12”百货大楼敲诈勒索案等一大批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要案;针对街面犯罪高发态势,调整警力部署,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全年通过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606起,占破案总数的20.9%。破获”五一”市区飞车抢夺系列案件,被省厅打防控专栏评为全省“十大经典案例”推广;强化情报信息在打防控一体化建设中的引擎作用,发挥信息制胜优势,主动进攻,实施从人到案、从物到案、从线到案、从情到案的多元化打击。全年收集盘活信息资源并形成有效情报132条,运用信息直接破案68起,带破案件242起;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结合莲都实际,瞄准主攻方向,把握打击节奏,适时组织开展了四次“战斧行动”,展开凌厉攻势,给犯罪分子以强有力的威慑;坚持“露头就打”,将“打黑除恶”工作制度化、日常化,落实领导责任追究制,出台挂牌督办制,成立治安特别行动队,严厉打击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全年查破涉恶案件76起,打掉流氓恶势力团伙16个;犯罪成本理论推进打防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被浙江省公安厅推广。
【安全防范】2005年,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克服警力紧张,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人口管理工作滞后等不利因素,超前谋划,负重拼搏,扎实工作,全年发案升幅5.98%,低于全市升幅5.22个百分点,为全市控案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围绕提高"犯罪成本",2004年12月至2005年5月,开展“解千家难,帮万户防”专项活动,上门走访10865家,走访企业(单位)717家,发放防范建议书9388份,发放《安防手册》2万册,査找防范漏洞1727处,落实整改1321处;民警参加巡逻9069人次,组织巡逻2000余次,新建巡逻队伍41支,发展义务巡逻人员2479人;梳理回访案件2764起,回访案件1977起。活动经验被省厅、市委推广,《丽水日报》、《平安时报》等均在头版头条报导。同时,分局采取多种手段,促进防范工作日常化、高效化。一是采取机关科室划片承包社区防范的方法,最大限度地提高街面见警率;二是在城区部署8辆新式电瓶巡逻车,不间断地在重要街道、案件多发区域开展巡逻;三是根据发案形势变化,适时组织武警和警犬上街巡逻,以强大声势瓦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心理。针对年关发案高峰,采取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从11月26日到12月25日开展“冬季防控月”行动,自我加压,设定控案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冬季防控月”期间,全区立刑事案件294起,与全年日均发案数相比下降48%。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2005年,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围绕流动人口管理和阵地防控两个难点问题,主动探索,大胆实践,取得明显实效。在流动人口管理上,按照“人户一致,以房管人”的思路,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出租私房管理在白云街道的试点工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未来的暂住人口管理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在阵地防控上,紧紧抓住高危人员管控这一重点,强化对旅馆、网吧、二手手机等场所行业整治,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督促落实四实登记,全年共查处违法、违规场所行业523家,限期整改313家,停业整顿47家;积极在场所行业物建情报信息员和耳目,提供各类有效线索182条,全年有3起卖淫女被杀案件通过阵地控制获得突破;依托信息网络优势,强化对高危人群的实时监控,全年通过信息报警抓获逃犯68人,破获案件117起。同时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整治力度,针对小转盘等地站街招嫖现象,组织各个层次的整治行动21次,通过“清、哄、赶、抓”等手段,全年打击卖淫嫖娼活动233次,查处违法犯罪人员526人;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街面聚众赌博和职业聚赌行为,全年查处赌博案件854起;加强对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管控力度,特别是针对群体吸食新型毒品问题,用重典,出铁拳进行整治,依法对未履行监管职责的“007”迪吧等4家场所作出了停业整顿和行政罚款处罚,场所群体吸毒现象基本杜绝。
【服务发展】针对重点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等难点工作,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创新“事前抓预防、事中抓协调、事后抓跟踪”工作法,依托社区警务,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及时收集各类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300余条,疏理上报信息112条,通过前期工作化解矛盾纠纷64起,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积极配合、协调处置,及时调査、固定证据,从严打击、保障进程”的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协调有关单位,切实抓好化解疏导工作,先后出动警力6000余人次,协调处置各类涉及重点工程项目的群体性事件167起。这一做法得到丽水市委高度肯定,专门派人总结经验,在市委信息推广。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全年破经济案件23起,抓获逃犯7人。成功破获了蓝剑系列诈骗案、特大卷烟非法经营用案、“9•12”特大串通投标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其中’9•12'特大串通投标案”为省厅挂牌督办案件,市委书记楼阳生等主要领导作批示。是丽水市迄今为止被公安机关侦破的案值最高的串通投标案,涉案的1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追缴了全部违法所得207万元。
【执法办案】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和“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等活动为契机,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改,进一步夯实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法制轮岗培训活动,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兼职法制员队伍,将素质好、业务精的民警聘任为各部门兼职法制员,负责本部门各类案件的初审、终审,会同部门负责人,监督指导本部门执法工作;制定《中层领导办案制度》,既提高中层领导的办案水平和作战指挥能力,更提高了中层领导在民警中的威信;抽调法制专家、办案能手组成了疑难案件研判小组,提高疑难案件的查处水平和质量;层层签订《执法责任状》,推出民警执法终身责任制度,启动个案执法监督,加强对民警的错案追究和违法办案的纠正工作。分局连续第四年被浙江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优胜单位,被省厅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队伍管理】2005年,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在队伍管理上重点突出“堵”“疏”结合。一是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结合莲都实际,确定了“软件硬件相结合,重在软件;教育管理相结合,重在教育;内容形式相结合,重在内容”的具体工作思路,做到重点突出,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制订了《2005-2007年全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实施方案》,出台了《莲都区公安机关内务建设规范(试行)》,确定万象派出所和联城派出所为正规化建设试点单位,全面铺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中,各单位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在正规化建设框架内,结合队伍实际,迅速行动,加紧实施,确保在队伍正规化建设上走在全市公安机关前列。二是进一步落实制度建警。健全和落实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下发《分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05年学习计划》,制定了《关于规范周二夜学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党委中心组成员、民警、职工和协警的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按制度落实、检查和监督,列入考核;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先进性教育和竞职交流活动,做到责任、内容、制度、重点四落实,通过经常性地交心谈心,沟通彼此心灵,倾听民警心声,搭准思想脉搏,纠正违法违纪苗头;继续开展重点关心民警关爱工程,对需要重点关心的民警,落实责任包干,做深做细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启动民警心理健康服务机制,成立民警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启动心理健康关注机制,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査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通了民警心理健康咨询热线,设立了民警心理健康诊疗室,广大民警反映良好;完善“政工例会”制度和“定期民警思想分析”制度,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打造“数字、效率、质量”公安,推行“分级负责,年月共考”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考核结果与责任挂钩,与民警的政治、经济利益挂钩,全省10多个县市公安局前来学习取经。三是深入开展大练兵。一练思想,在引导民警端正训练态度上下功夫;二练作风,在推进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与发展上下功夫;三练技能,在提高执法为民的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四练体魄,在磨练顽强意志、培养敢打硬仗的作风上下功夫。6月举行的全市首届公安运动会上,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代表队不畏强手,奋勇拼搏,夺得了4枚金牌、8枚银牌和8枚铜牌,团体总分第三名,集中展示了大练兵工作成果;11月中下旬丽水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大练兵等级管理考抽查考核,莲都公安分局成绩位居第二;在丽水市公安局组织的打防控技能考核中分局获得第一名。四是成功开展竞职交流。积极推行干部竞聘上岗制,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158人报名参加竞职,112人通过竞职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其中从副职提任为正职的20人,从一般民警提任为副职的29人。4名原中层正职领导落聘(其中3名聘为副职使用),8名原中层副职领导落聘。全局上下的工作积极性被进一步调动起来,立足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形成了你追我赶的新局面、新氛围。特别是竞职交流期间推出的民警择岗制度,体现了“人性化”的管理理念,不让一个民警掉队,同时也真正将队伍管理的责任和权利放到了科所队长的手里,形成了队伍管理上党委抓中层领导,中层领导抓民警的责任体系,推动队伍整体形象根本好转。五是心系群众树立良好形象。以开展“解千家难,帮万户防”专项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元旦春节期间的爱民实践活动,营造了为民、利民、便民、爱民的良好氛围,共走访扶贫结对对象37人;排查化解各类劳资纠纷15起,为79名外地民工追回了10万余元拖欠工资;受理各类求助27起,使28位老人、儿童、智障人士找到了亲人。特别是入夏后,在抗击历次台风侵袭过程中,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全警动员,周密部署,严阵以待,全力以赴,为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局民警夜以继日,坚守在抗台抢险的第一线。历次防台抗台工作中,该局共出警力830人次,救助群众270人。新华社、人民公安报、今日早报及丽水本地多家媒体先后报道了莲都区民警奋勇抗灾,竭诚为民的良好形象。分局被区政府和区防汛办评为“全区抗台救灾先进集体”,李益林、陈卿分别被授予市、区抗台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人口变迁】2005上,全区总户数138082户,总人口373840人,分别比年增加3812户和1078人,上升2.84%和0.92%,平均每户2.71人。全区总人口中,男性190975人,占50.08%; 女性182865人,占48.92%。男女性别比为104。全区非农业人口126857人,占总人口33.93%,比上年增加710人;农业人口人,占66.077%;
常住户口人2028人,占0.54%。全数4266人,出生率114%,死亡人数2375人,死亡率6.35%。。全区迁入人数6324人,迁出人数7043人。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5.07%。
(刘海勇)
检察
【概况】2005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建设“平安莲都”、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64人,提起公诉739人。对杀人、抢劫等社会影响大、危害大的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重大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型犯罪,集中力量从快办理,依法快捕快诉,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决打击金融诈骗、制假贩假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度,规范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程序,开展公诉庭考核、多媒体示证、提出量刑建议等,不断提高诉讼效率,起诉案件年度结案率、主诉检察官出庭率达100%,平均办案周期为9天。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对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重视加强群众信访工作,落实群众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推行重大疑难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积极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受理群众各类来信来访69件次,妥善处理集体访3件次、涉检涉法上访案件4件次。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责,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其中大案3件。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突出查办系统性职务犯罪大要案。集中査办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利、教育系统及重点工程沿线农村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还成功查带出丽水市水利局两起处级干部在防洪堤工程中的受贿大要案。健全办案机制,规范办案流程,严格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像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规范侦查办案行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办案,深入开展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多发行业系统预防、法制宣传警示预防。深入乡镇、部门、农村,为纪检干部和新上任的村双委干部上法制课,同案发单位签定廉政建设协议,与金融、国企、行政执法部门、乡镇机关等20多个部门建立职务犯罪预防机制。
【刑事侦查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对13件13人该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作出了立案侦查的决定,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时,监督侦查机关对5件7人不该立而立案的案件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切实保障无辜者不受刑事追究。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依法不批准逮捕61人,不起诉25人,发现漏罪漏犯并予以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5人。
【民事行政检察】对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抗诉条件且有再审必要的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8件,法院作出改判或调解结案。加强对社会公益性案件的办理工作,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件,法院均已作出判决,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00余万元。
【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考察管理活动的监督,发现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各类违法问题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7次,均得到纠正,同时,加强了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监督检察工作。
【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执法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规范办案流程,加强对初查、撤案、不批捕、不起诉、采取强制措施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自侦案件的外部监督,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和立案、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的制度。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一律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由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提出意见。经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撤销自侦案件1件。
【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按照政法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从6月份开始,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把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办案一线部门作为整改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着力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法律文书大检查、案件质量回头看、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清理等活动,依法清理已结案未处理的扣押款207万余元,分别上缴财政或返还当事人。针对查找出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办案流程,使办案工作项项有规定、事事有标准。
【接受区人大代表评议检察司法工作】8-11月,认真组织开展接受区人大代表评议检察司法工作活动,本着“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实事求是,自查自纠”的态度,认真开展自查,虚心听取评议,积极落实整改。对自査出的问题和向社会各界收集到的意见进行疏理归类,属于个性问题的及时落实解决,属于共性问题的努力从制度上、机制上进行完善,重点抓好区人大常委会有关2004年度52件58人不捕案件建议、意见的落实。经自查、评议、整改,认真负责地向区人大常委会递交了整改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这个报告。
【检察队伍建设】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提高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全年干警无违纪。大力开展学历教育、正规化培训和岗位练兵,1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3名干警获得法律本科学历,全员通过省检察院统一组织的专项教育培训考核。
(朱乐)
审判
【概况】2005年,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法院工作,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创建“平安莲都”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提供了优良的司法保障。全院共受理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4530件,其中各类诉讼案件2766件,审结2578件,审结率达93.2%,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1.778亿元;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64件,执结1594件,执结率达90.36%,执行标的总金额6072.17万元。坚持法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完善公正司法监督员制度,监督员每月10日、20日分组轮流在法院坐班接待群众对法院办案和干部作风的举报、投诉及信访反映;积极推行新的人民陪审制度,搞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4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17名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区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经区编委同意成立,并适当增加了事业编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区法院案多人少以及聘任制法警和书记员的问题。司法警察在保障庭审、机关安全和执行工作中,发挥了应有作用,并顺利通过了省高院组织的业务考核验收。2005年区法院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规范执法先进单位和全省法院规范司法工作先进集体。
【刑事审判】按照建设“平安莲都”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强化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0件706人,同比分别上升23.83%和24.42%,办结474件688人,同比分别上升21.85%和21.13%,审结率达98.75%。
在刑事审判中,重点打击了盗窃、故意伤害、抢劫和流窜犯罪,审结盗窃案件193件,同比上升28.7%,占刑事案件总数的40.72%; 故意伤害案41件,同比上升17.1%,占总数的8.65%;抢劫案30件,同比上升50%,占总数的6.33%。在生效判决中,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99人占罪犯总数的14.3%,外地罪367人,占罪犯总人数的53.3%。年底还成功地审理了被告人祝某某等7人的“非法刊物《中华新青年》假记者”非法经营、诈骗、敲诈勒索的重大案件。刑事审判始终突出 “快审快结”,公诉案件平均审限为13.5天,当庭宣判率达90.24%; 注意把好案件的证据关、事实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85%。在严惩各类严重犯罪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针对去年青少年犯罪319人,占总人数47.68%,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共达98人,占犯罪总人数14.2%的情况,高度重视,积极开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量刑重在教育感化挽救,并组织学生旁听庭审,以案讲法,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针对上半年山林失火案件较多的情况,选择六起案件在被告人所在地乡村进行公开审判,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效果,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依法保障人权原则,如对于少数民族和残疾的被告人这些特殊的犯罪人群,法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全年共为13名聋哑人和10多名少数民0族被告人聘请了翻译,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民商事审判】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237件,办结2055件,结案率达91.86%,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1.778亿元。为努力维护社会秩序,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民商事审判着重在强化案件质量和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或经调解撤诉的1026件,占结案总数的49.93%。民商事审判还十分注重培育全社会树立诚实信用的风尚,对不守信用的违约行为依法判令承担民事责任,如对近百户恶意拖欠通信资费的用户发出督促支付令。完善了民商事案件分流制度,使每一个案件都在审限内“提速”,以节约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年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1449件,占所办结案件的70.51%,平均审限33.8天。
此外,莲都作为丽水市交通枢纽,因交通事故引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居高不下,区法院通过内设机构调整,设置了民事审判第三庭,专门审理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共办结该类案件314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5.28%,为法院专业化审判,培养精通审理该类案件的专门人才,进行有益的尝试。
【行政审判】全年受理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1件,同比下降65.57%,审査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58件,同比上升6.76%。为规范行政执法,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实行听证进行审查,当面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确保办案质量。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与指导,走访案件较多的行政机关,召开了土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参加的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座谈会,以树立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的现代司法理念。通过行政审判,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立案和信访】2005年积极开展立案庭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活动,实行流水作业、一条龙服务,张贴承诺内容,并设立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争创一流服务。凡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即予以立案,同时及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确保当事人知情权。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在严格收费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采取诉讼费的缓、减、免,全年共缓、减、免诉讼费31.94万元,确保困难有理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彰显司法关怀。
认真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高度重视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和涉法上访的排査疏导工作,落实好人大等部门转交办信访件的办理答复。全年处理来信95件,接待来访553人次。集中力量对信访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对遗留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着力解决问题,2005年涉诉涉法上访人数大幅度下降。
【审判执行监督】为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区法院于2005年6月14日经区编制委员会批准,将审判监督庭与执行裁判庭进行合署,设立了审判
(执行)监督庭,集中力量,全面加强对所有审判执行案件质量的监督。全年受理并办结审判监督案件19件,审查裁决执行异议和追加变更等案件59件。强化了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和执行的监督,对案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监督、指导,谋求全院办案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年上诉案件206件,被改判、发回重审共34件,减去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供新证据而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的4件,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占结案总数的1.09%。审判委员会改变单纯讨论案件的做法,从总结经验教训入手,认真探索,遵循审判工作内在规律,讨论并通过了刑事、民事案件审判指导意见,以减少差错,提高案件质量。
[执行工作】按照“一穷尽、两分离、三规范”的执行工作思路,着力抓好执行工作,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较好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持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在执行工作中,采取集中执行、分片包干相结合等多种措施,努力缓解执行难。例如2005年4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清理计划生育非诉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对历年来的未执结计生案件逐一进行了清理排查,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同年6至7月,区法院又按照上级法院的指示,再次精心部署大规模的集中执行,执结一大批执行难案。我院突出组织赴外地执行的力度,全力处理“安托”、“碧啤”两破产案的遗留问题,办案行程涉及13个省45个县市,通过千辛万苦共从外地执行回来资金1627.35万元,各种车辆15辆等,实实在在为全区经济发展服务。针对土地违章占地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非诉行政案件仍是执行难点的状况,全院主动与土地、计生部门联系,制定了专门的执行方案,并密切配合,成功地执结了一批非诉案件,为服务市区、服务大局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专项整改活动】根据省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区法院党组就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对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把切实解决裁判不公、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纪律不严、行为不廉等问题作为重点来抓。组织审监、执监、纪检监察部门对2002年至2004年间被发回重审的或改判的和抗诉的以及上级督办和人民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案件再次进行了认真复查。院班子成员走访了部分乡镇和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了本院公正司法监督员座谈会、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和律师座谈会,听取对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作风方面的意见与建议。院党组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着眼于规范,着眼于制度建设,从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最基础环节和最基本要求抓起,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制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六方面的整改措施,提出了近期、中长期的21条具体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全院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特别是为克服“执行乱”,区法院认真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组织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执行款物、执行案卷的查千案活动,做到坚持严格依法、文明、规范执行。
【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和法院关于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分析本院队伍建设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要求。一是坚持把班子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加强院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和能力建设;强调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院领导亲自办案,发挥院领导带头示范作用,提升人格魅力;团结协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班子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二是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牢牢把握“触及灵魂,长效作用”的具体要求,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和队伍实际,认真学习,严肃评议,着力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激活用人机制,进一步整合审判资源。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8月份共有22名中层干部和32名干警进行了岗位交流,实行优化组合,以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各部门负责人上任后,马上进入角色,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目标和具体措施,使各部门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四是加强廉政建设。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开展违法审判线索登记和案件质量评查,经常性地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等,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案要办好、人不出事,年内未发生因违法违纪而受党纪政纪处理的人和事。五是强化学习培训,夯实思想基础和提高法律水平。坚持自学与集中相结合,坚持周一夜学不动摇,开设“法官之窗”阅览室,学习政治与法律,学习了宋鱼水、金桂兰等先进事迹;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讨论会,重点解决司法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司法管理和公正司法能力;选择近年来审判执行、司法保障和机关效能建设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和事件,对新上任的中层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分别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全体法官和书记员收看最高院录制的《法官庭审行为规范》系列电教片,进一步规范法官的庭审行为。
(蒋乐仁)
司法行政
【概况】2005年莲都区司法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根据区委“服务市区、突破难点、发展自我、再创新业”的基本定位,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为全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岀了贡献。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05年是
“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本年组织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按照省、市有关“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莲都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按照验收标准进行全面检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确保“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4月,区普法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等部门组成三个检查小组,对全区“四五”普法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对个别工作做得不够的单位提出改进意见。9月,市普法办对全区的“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査验收,并顺利通过。
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首先是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9月,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普法培训及考试,有413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及考试。一般干部职工的学法建档考试,以系统和工委为单位分集中考试和自学考试两种方式,参加人员为2064名。2005年共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3期,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其次是开展了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与教育局、共青团等单位一起,探索面向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方式,督促全区各中小学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的“四落实”,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为各中小学上好法制课,用大量的案例,教育学生遵纪守法。第三,探索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区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为依托,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编印《实用法律知识手册(二)》及《暂住人口管理服务相关法律知识》5000册发放给外来务工人员,为外来务工人员的依法维权提供帮助。
做好日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4月与区综治办联合开展了“综治宣传月”系列活动,利用社区宣传窗、黑板报开展平安莲都建设法制宣传。在重点集镇开展基层创安知识、《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4月19日,全区29个单位在中山街举行了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9000余份,展出法制板块80多块,解答法律咨询300多人次,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同时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进村入户”活动,把与农民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编成《实用法律法规手册》,免费发放给群众,全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6月制作开通了莲都区普法网站。该网站设立了普法教育、公证律师、法律援助、调解帮教等8个主栏目和新法传递、普法调研、以案释法、青少年学法、常识问答等普法宣传子栏目,为全区的普法宣传工作设立了一个新的平台。
开展“法律进社区”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在社区继续推行“五个一”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开展了“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指导社区开展依法治理,狠抓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在搞好创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创建工作,落实社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社区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在农村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进程,除指导90%的村做好该项活动外,还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达标活动,通过进一步规范“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按照“全面推开,逐年深化,整体推进”的要求,各乡镇(街道)50%的村达到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12个村(社区)申报了丽水市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社区申报了浙江省五星级“民主法治村 (社区)”。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005年,全区基层乡镇(街道)和村“双委”进行了换届选举,借此机会各乡镇(街道)调整充实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司法局派员多次到有关乡镇帮助做好指导工作。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94家,有263家基层调解组织在“双委”换届选举中进行了改选和完善。为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针对多数新上岗人民调解员的实际情况,区司法局举办了一期全区乡镇(街道)和重点村(居)人民调解主任、副主任及新上岗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有50余名。通过培训,提高了调解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调处能力。
自全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后,区司法局以建立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为契机,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协助乡镇(街道)落实办公场所和调解室,并将有关规章制度上墙,在软件和硬件上达到规范化要求。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与信访、综治、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和村(居)调委会、社区法律援助站等多层次的调解网络,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工作,结合“十百工程”和农村”先锋工程”,主动参与“平安莲都”建设。
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在排查时间上,做到从原有一季度排查一次缩短到每月一次,从基础工作做起,要求各乡镇(街道)对辖区进行普遍排查,并对上月排査出来的重大疑难纠纷在下月进行督查,已调处的纠纷分类归档,尚未调处成功的进行综合分析,寻找调处的突破口,进行定人限时反复排摸,先易后难,尽可能把思想工作做到家,及时化解纠纷。对有可能引起纠纷激化的因素,从制度、措施上逐项落实。并围绕重点工程建设、拆迁安置、土地征用款分配、企业破产重组、民师、军转干部上访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大规模排查,把人民调解预防纠纷工作做到前头、落于实处。据统计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1095件,成功1053件,成功率达到96%,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5件,防止矛盾纠纷引起激化的19件。
【归正人员接茬、登记和安置帮教工作】2005年共接茬归正人员211名,其中刑释人员159名,解教人员25名,缓刑人员4名,假释人员7名,其他人员4名。对211名归正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与归正人员逐个签订了《归正人员遵纪守法责任书》,并在窗口向归正人员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有关安置帮教工作政策精神,上好”第一堂”课。对211名归正人员全部建了“一帮一”结对帮教措施,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98.5%,重新犯罪为8名,重新劳教为零,重犯率为0.89%,重教率为零。并且开展了排查监测工作,根据省综治委、省司法厅的文件要求,对2000年刑释人员开展重新犯罪和定向监测工作。全区22个乡镇(街道)共发动综治干部、司法行政人员30余人,对2000年163名刑释人员开展了大规模的排查监测工作,发放各类表格500多份,走访了300多个村、社区,160多户家庭,从数据排查、回访的情况看,归正人员总体上表现较好,思想稳定,遵纪守法,能够自食其力,已成为守法公民。
【法律服务、公证工作】随着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推进,案件数量明显增多,全年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件,受援总人数达239人,其中民事案件158件,案件类别包括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工伤、损害赔偿等十个方面。刑事案件65件,案件类别包括盗窃、抢劫、贩毒等。同时,还配合政府及部门的工作,参加了区委、区府每月15日的领导信访接待日,配合区政府协调第二水厂土地征用和拆迁的政策研究工作,参与国资公司下属企业解散清算工作,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为开发区建设提供政策和法律帮助。
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方便管理,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认真做好法律服务所向中介机构的改制过渡工作。对法人资格、企业代码、缴税等重新进行登记,并按要求完成一年一度的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审注册,完成材料申报,执业资格证发放等正常性的业务工作。开展了对现有1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教育和执业水平整顿,同时对群众有反映的涉及社会上不规范的“黑诉讼”进行认真查处。全年两家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事务81起,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12件,解答法律咨询381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8件。
2005年处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8家,办理各类案件29件,其中民事案件28件,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3件,解答法律咨询1600人次。
根据省厅、市局的部署,2005年公证处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制定了《莲都区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自査自纠、查处整改、总结经验等四个阶段,主要内容为开展 “三项教育”、“四个规范”。
“三项教育”即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四个规范”即规范公证服务秩序、规范办证程序、规范公证处的运行机制、规范公证管理行为。经过半年的教育活动,公证队伍服务意识明显加强,制度建设逐步规范,管理工作更加有序,在省、市组织的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抽查中,公证处的各项指标得到了检查组的肯定。2005年,公证工作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这一工作中心,积极开拓自身业务,各项工作创出较好成绩。全年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8725件,比去年增加97%。
【队伍建设】2005年,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明显加强。一是抓了政治业务学习,安排好每月的学习计划,落实夜学、每周学制度,既学习政治,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又学习法律业务知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还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机关党工委的要求,安排好时间,及时组织党员干部收看电视教育片,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先进事迹的正面教育,努力工作,积极奉献,也通过一些反面的事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严格要求,自重自爱。同时进一步强化督查机制,做到每次学习有记录、有签到、有监督,确保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参学人员、学习次数、学习效果的“五落实” 。
二是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在全体党员队伍中认真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活动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学习动员阶段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党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并按要求做好笔记,同时将学习辅导课程编为15个专题分派给领导班子成员、支委委员,让其分头认真讲解。分析评议阶段,采取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部门和群众对局机关特别是局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整改提高阶段针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使存在的问题尽早得到纠正。通过先进性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全局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是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根据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2005年,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针对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重点部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所等部门)进行了重点学习动员,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专项整改。在律师事务所结合规范建设年活动对内部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对照“七个规范”的要求进行整改。在公证处专项整改活动中,还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组织公证人员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并对公证内部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査自纠,认真整改。通过专项整改活动,律师、公证等重点部门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四是抓了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出台了《莲都区司法局干部学习制度》、《莲都区司法局首问责任制》等多项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以法律服务窗口为重点,努力抓好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坚持上班签到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办事有投诉的,一律追査到底,坚决杜绝 “三难现象”,努力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吕贤芬)
反邪教工作
【加大排查打击力度】2005年,拓宽视野,结合社会治安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民族宗教排查和帮教转化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发挥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优势,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强防控工作;及时收集、梳理各种信息,掌握社会动态,适时开展专项打击。全区没有发生重大 “法轮功”案(事)件,涉案人员明显减少,总体形势平稳,促进社会政治稳定。
【反邪教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把警示教育与春节前后各地召开的有关会议相结合,与春节前后各地农村开展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相结合,与科普宣传相结合,与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综治宣传月”活动相结合,与乡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相结合,与农村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拓展宣传面,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继续利用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校、老年大学、机关夜学等阵地,深化党内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识邪、拒邪、反邪的自觉性和能力,促进反邪教工作的整体深入。
【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抓住“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提高水平”三个关键环节,对社会帮教工作进行再落实。按照“针对性、实用性”的要求,收集、编写培训教材,对帮教干部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社会帮教干部的帮教水平。贴近帮教对象的生产生活,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紧密结合,积极创新教育转化的方式方法,有效转化一批“法轮功”痴迷者,提高巩固率。通过以上措施,全区的教育转化工作水平和质量都有了新的提高。
【反邪教基层基础工作】开展创建“反邪教示范村(社区)”试点活动,探索和建立以乡镇党委为核心,农村党组织为基础,农村全体党员为主体,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反邪教工作网络,在乡镇(街道)、部门、行政村(社区)分别设立反邪教工作专管员、联络员、信息员。加强群众性健身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努力推广上级核准的健身气功和其他科学的健身方法。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在把反邪教工作纳入基层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比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其纳入到“平安莲都”建设等考核评比的指标体系中,夯实反邪教基层基础。
(江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