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社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莲都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11920020220000028
颗粒名称: 人事劳动社保
分类号: D035.2
页数: 4
页码: 143-146
摘要: 2005年,劳动监察大队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劳动保障监察省级先进单位,社保中心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就业处公共职业介绍所被团省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浙江省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优秀职业中介机构”的荣誉称号。另外,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40家,变更登记38家,注销事业单位3家,年检155个单位。
关键词: 人事劳动 劳动社保

内容

2005年,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妥地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加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开发,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通过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18人,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人;共评审通过初级职称372人,推荐中级职称244人,高级职称37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集体缴纳资金6008万元,目前已有2373名符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条件的农民按月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81247人,参保率达到了75.87%;企业养老保险应征基金3574万元,地税部门实际征收养老保险基金4()11万元,全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020万元;2005年共有13008人参加失业保险,收取失业保险基金520万元;全区净增就业岗位1014个,其中社区岗位开发416个,有712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受理拖欠工资投诉123件,追发工资159.9万元追回押金3.2万元,涉及民工741人,查处童工2名;全年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5件,涉及劳动者45人,双方当事人申诉经济标的133.36万元。2005年,劳动监察大队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劳动保障监察省级先进单位,社保中心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就业处公共职业介绍所被团省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浙江省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优秀职业中介机构”的荣誉称号。
  人事
  [机构改革】 在认真落实去年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措施基础之上,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农业、林业、文广、水利、计生等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编制,出台了 “三定”方案。建立和完善了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实行全员竞聘上岗、末位淘汰制。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浙江省关于深化完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不断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区政府不单独设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由区财政局履行国有资产岀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将区发展计划局改组为区发展和改革局,撤销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将其承担的职能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改组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局;将区计划生育局更名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区农林局分设为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将原在区委统战部挂牌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改为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将原在区政府办公室挂牌的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改为区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组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时认真做好机关事业机构编制和机关内设科室的管理工作,对区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区农林执法大队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整,将水阁派出所成建制划转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另外,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40家,变更登记38家,注销事业单位3家,年检155个单位。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入口关,在财政供养及机关事业单位用人上,一律实行公开考录或公开选调。全年通过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18人,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人。另外,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215人次,确认非领导职务100人次,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复退志愿兵及家属10人。同时,继续抓好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全年举办了国家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12期,共500多人次,分期分批对全区公务员、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轮训,建立培训与考核互动机制,把公务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与其考核、使用相结合。全年共举办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培训8期,共630人次。
  【人才工作】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精神,开展了我区“十一五”人才规划的编制工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兼任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区“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编制工作方案,认真实施课题调研,数据摸查,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已完成了我区“十一五”人才规划编制上报工作。落实了两个“引进国外智力”项目。一个是浙江红顶服饰有限公司申报的“针织服装面料组合性能开发”,另一个是丽水市天宇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申报的“汽泡黄酒酿造技术”。这两个项目均被人事部外国专家局列入“引进国外智力”项目。
  [职称评审】 认真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在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过程中,坚持严把申报关、审查关、说情关,维护了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全年共评审通过初级职称372人,推荐中级职称244人,高级职称37人。组织卫生、会计、经济、执业药师、药学等各种专业资格及职称外语考试报名共计39()人次,共组织9期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参加培训人数达648人。
  【工资、福利和退管】完成了2004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第十三个月工资)的审批工作,全区共审批600()多人的第十三个月工资;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
  考核称职以上在职人员正常晋升一档职务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共审批8000多人;对职务(职称)变动人员、调动人员及换岗录用人员、定级人员及时调整、确定工资标准,全年共有2000多人调整了工资标准;对机关事业单位受违纪处分以及考核不合格的22名工作人员的工资进行了及时汇报及变动;对全区精减退职人员、计划外临时工、遗属补助进行调整,共有415人调整了标准。办理干部职工退休231人。
  劳动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加强劳动监察,开展以劳动用工专项整治、禁止使用童工、清理拖欠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力度。认真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以清欠民工工资为重点的“春雨行动”,以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规范企业招用工行为的“春雷行动”,以查处非法使用童工为重点的“春苗行动”,认真维护好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大工资清欠力度。全年受理拖欠工资投诉123件,追发工资159.9万元,追回押金3.2万元,涉及民工741人,查处童工2名。同时,认真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工作,通过用工情况检查,企业书面审查,上门开展宣传发动,以规模以上私营企业为重点狠抓落实。2005年,莲都区有国有、集体企业8家,1064名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率100%,私营企业88家,用工人数7540人,已签订劳动合同人数5966人,签订率79%;平均签订率81.7%。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继续做好人事劳动仲裁工作。2()05年全年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5件,涉及劳动者45人,双方当事人申诉经济标的133.36万元,仲裁委员会通过调解、裁决维护双方当
  事人合法权益57万元,审结案件45件,结案率为100%。
  【再就业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转移就业】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转移就业。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下岗失业人员自身特长和需要,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开设培训专业,开设了计算机、中式烹饪、中式面点、缝纫工、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十多个专业;另外,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的时间空闲情况,分别开设了全日制、半日制、夜校和双休日培训班,方便下岗失业人员自由选择。全年共举办了12期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班,有613人参加了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全年共举办了21期职业指导培训班,接受职业指导的下岗失业人员达到1021人次。努力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就业转移培训,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加大组织力度,每期培训I班的培训专业和人数分解到村、社区,层层落实培训指标,责任到人,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经过多方努力,全区共培训劳动力和失地农民4418人。积极实施培训I就业“一体化”服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多渠道,多形式转移农村劳动力的机制,结合“山海协作”工程和“阳光工程”,积极实施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他们向二、三产业合理、有序的转移就业。经努力,全年有组织的劳务输出2710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712人。在二月份,市区联合举办了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共有140余家市内外用人单位前来招才纳贤,提供了6000多个就业岗位,全天有近万人参加,2265人填了求职登记表,其中达成就业意向68()人,当场录用295人。
  【再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开展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浙劳社就
  〔2005〕72号文件精神,开展了以 "多一份功夫落实政策,多帮一批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为主题的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全年共有712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并为170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了每人1000元的再就业补助款,为16个单位的425名再就业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补贴,发放了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共60()()元,6人签发了办理银行贴息贷款;有613人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712人享受免费再就业介绍。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浙江省社会保险征缴办法》及丽地税
  〔2005〕76号文件的规定,积极配合地税做好“五费合一”征缴工作。7月开始,社会五大保险由地税部门实行统一征收。经过努力,今年共有13008人参加失业保险,收取失业保险基金520万元,超额完成上级下达27()万元任务的192.6%,尚有滚存资金940万元。继续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再就业优惠证598本,累计已办理优惠证2638本。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开展就业援助,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开展了企业用工需求和社区岗位、就业情况专项调查,加强与有关部门、街道、企业、物业公司等单位的联系,加大就业岗位尤其是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今年全区净增就业岗位1014个,其中社区岗位开发416个,有712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3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根据莲政办发[2004]10()号文件《关于印发莲都区被征地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积极为失地农民
  “4050”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费,抽
  调人员对22个行政村的被征地农民 “4050”人员进行造册建档,今年共办理“4050”人员生活补助证1035本,发放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金105.7万元。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自2005年初开始,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市、区两级企业退休人员4825人已顺利移交社区,全区已有21个社区成立了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在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和社区均成立了劳动保障所(站),建立了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人员、经费、设施都已如期到位,并对全部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培训,并组织他们报名参加六月份省职业技能中心举办的劳动保障协理员资格鉴定培训,目前已有14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社保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共印制了10000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宣传提纲》并发放到每个农户家里,同时深入宣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相关政策,在31个城中村先后召开了42次各类会议,进行政策宣传、讲解,参会人员达5000多人次,真正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有关政策家喻户晓。同时,积极做好上门服务,会同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有关工作人员到各村现场办公,实行办理参保手续一条龙服务。全年共有31个村开展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初步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参保人数已达4141多人,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莲都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指标计划的243.59%。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集体缴纳资金6008万元,已有2373名符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条件的农民
  按月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制定了相关制度、职责,与区卫生部门、财政部门配合协作,认真做好新农医基金的“支、管”,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报销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和职责;严格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已确定了30家新农医定点医疗机构,大大方便了参保农民看病;参合人员资料修改工作已完成,全部录入计算机。2005年,参合人数达181247人,参保率达到了75.87%, 已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达到70%以上的任务。全年共收基金725万元,已审核报销4977人次,有效医疗费3271万元,结算支付医疗费用773万元。
  【养老保险】 做好养老保险各项基础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主动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继续开展清欠和破产改制企业双缴工作,强化了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渠道;积极与财政、银行、邮政等部门联系,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进一步开展对参保企业参保人数、缴费工资基数的稽核,防止跑冒滴漏,并不定期开展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堵住了养老金虚报冒领黑洞。严格执行政策,及时调整待遇。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完成我区各类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工作,涉及调增人员5197名,由原来的人均742元/月调增为人均791元/月,月人均增加49元。从2004年7月1日起补发的养老金200多万元,已于2005年2月2日前全部发放到位。同时完成了事业单位1462名离退休人员两年正常调资工作。全力做好养老保险费核定工作,做到申报到位、科学核定、严格把关,有效抑制了断保现象的发生和养老保险费的流失。全年企业完成缴费申报36家,机关事业单位完成缴费申报192家。2005年,企业养老保险应征基金3574万元,地税部门实际征收养老保险基金4011万元转移收入100万元,利息收入16万元,企业欠费与破产企业补缴收入1093万元,省调剂补助400万元,市财政补助400万元,今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020万元。发放企业养老金7323万元,月均发放547万元,当期正常收支缺口达3312万元,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为1474万元,支付能力为2.68个月。区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今年基金总收入2234万元,其中当期征收1933万元其他收入241万元,发放养老金2133万元,月均发放178万元累计结余1193万元支付能力6.7个月。
  【基本医疗保险】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完善“医、患、保”三方制约机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零
  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加强了医疗保险用药和诊疗项目管理以及基金的审核,签订了 “医疗服务协议”,逐步实现了定点机构(零售药店)管理规范化。9月份与市社保中心联合一起对43家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进行了暗访,对在暗访中发现问题的38家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进行了相应处罚,对20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医疗费用进行:3-5倍的罚款,同时暂停了38位医师三个月的医保处方权;在5月24日,区社保中心举办了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培训班,38家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约40余人参加了培训;完成了2004年度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审核工作。区社保中心查出来的2004年度违规医疗费72.6万元被全额扣回,其中门诊违规17.15万元,住院违规55.45万元,违规费用占总医疗费的2%。违规医疗机构:38家,定点药店6家,占医保定点机构的72%;及时更新了医疗保险服务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成功并入双
  机运行,确保了医疗保险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数据的安全。2005年莲都区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共有437个,总参保人数为22438人。全区征收医疗保险基金369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341万元,个人账户基金1354万元;支出医疗保险基金322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028万元,个人账户基金1087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019万元。
  【工伤、生育保险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运转正常。截至2005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349人,今年新增缴费人数1039人,实收企业工伤保险基金47万元,支付42万元,累计结余339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009人,实收企业生育保险基金39万元,支付32万元,累计结余125万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308人,累计收取保险费 :377万元,基金积累500万元,目前全区已有15人开始领取养老金。
  (骆英正)

知识出处

莲都年鉴

《莲都年鉴》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莲都年鉴》是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莲都区人民政府主办,《莲都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的综合性地方年鉴。本年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述丽水市莲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充分发挥资政、咨询、教化、媒介、存史的作用。本年鉴分类编辑,框架结构由卷首、百科、卷尾三个部分组成。除特载、专辑、文件选编采用综合性文章外,其他栏目均采用条目体。百科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条目是记述信息的基本形式,标题反映条目的内容实质。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