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阐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唯一号: 111630020210000326
人物姓名: 张阐
人物异名: 字:大猷
文件路径: 1116/01/object/PDF/1116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351.pdf
性别:
时代: 北宋
出生年: 1092年
卒年: 1165年

传略

张阐(1092~1165),字大猷。北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进士,历任严州兵曹掾,秘书省正字、校书郎兼吴、益王府教授等职。 南宋高宗绍兴十三年(1143)任秘书郎兼国史院检讨官,时秦桧拟拉张阐作谏官以作鹰犬。张拒说:“丞相见知,得老死秘书幸矣”,而被罢官。 绍兴二十五年(1155)冬,秦桧病死,朝廷起用张阐提举两浙路市舶,再召入任御史台检法官,升吏部员外郎,三十年(1160),改任祠部兼建王(赵眘,后为孝宗)府赞读。三十一年(1161)迁将作监,升宗正少卿。 绍兴三十二年(1162)六月,孝宗即位,升为权工部侍郎兼侍讲。张阐要求对金主完颜亮南侵时,“诸将以败为捷,冒受爵秩”事加以追究,得到采纳。完颜亮败死后,金人遣使讲和。应诏上奏时事者有数十名官员,惟张阐与王十朋指斥权倖,无所隐瞒,为孝宗所称赏。高宗皇帝及皇后尊为太上皇帝、太上皇后时,工部官员照例可升一级,而张阐推辞。有人劝说升一级可泽及子孙,张答:“吾能为子孙冒无功赏乎?” 孝宗隆兴元年(1163)拜工部侍郎。时台谏数易,阐力请增广谏员。旋升工部尚书兼侍读,时张浚北伐大败。第二年孝宗召集大臣讨论和战问题。许多大臣主张议和,国书、岁币之议已定,惟割唐、邓、海、泗四州未决,朝议意见纷杂。张阐谓“金势已衰,何必先示以弱”,主张“不与四州乃可通和,议论先定乃可遣使”。朱熹赞说:隆兴和议,知其弊害者甚少,认为金国为我世仇而不能议和者,惟胡铨、张阐两人而己。 孝宗乾道元年(1165),张阐引疾告老,除显谟阁直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孝宗问有何意见,张回奏:“许和则忘祖宗之仇,弃四州(唐、邓、海、泗)则失中原之心,遣归正人(指北方汉人南归者)则伤忠义之气,惟陛下毋忘老臣平昔之言。”回家后一月即病故。特赠端明殿学士。遗著有《奏议》及《藩邸圣德事迹》等。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