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1年(1932)杂捐类别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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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1020210000489
图表名称: 民国21年(1932)杂捐类别
起始页: 0801.pdf
结束页: 0802.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F810.424
关键词: 杂捐类别 税务 工商税

内容

表14-19 单位:银元 税目 起征年月 课税标准及税率或税额 地丁特捐 — 地丁银1两者征1元 自治附捐 民国元年(1912)12月加 地丁银1两者征0.4元 教育附捐 民国17年(1928)3月1日 地丁银1两者征0.15元 地丁串捐 民国元年(1912) 每串1张征0.025元 抵补金特捐 民国元年(1912)起,三改 抵补金1石者征0.5元 抵补金教育特捐 民国17年(1928)3月1日 抵补金1石者征0.2094元 抵补金串捐 民国元年(1912) 每串1张征0.025元 盐课附捐 民国元年(1912) 每篓附捐0.1元 会昌地丁学捐 民国元年(1912) 地丁两者带收银0.1元 屠宰附捐 民国17年(1828)8月 猪、羊每支附收0.2元、0.15元 警察捐 — 按营业大小定捐额 米谷牙照捐 — 甲8元,乙6元,丙4元 清道捐 — 每粪桶征1.1元 茶菜馆捐 — 以馆之大小定捐额 桥棚捐 — 以桥棚位置优劣定捐额 人力车捐 民国20年(1931)5月9日 每辆警察费2元,教育费1元 戏捐 — 每班捐8元或9元 炭捐 民国18年(1929)9月 每担大篓8厘,中篓4厘,小篓2厘 茅竹捐 — 50株起码,每株捐2厘 渔捐 — 每元捐1厘 砻囤捐 — 由瑞,平运到之米每元捐1分 电灯捐 民国17年(1928)4月 每打每月抽捐1分 电话捐 — 每个电话月捐1角 戏台捐 — 每戏一台捐3角 西郊山货捐 — 每元捐2厘 西郊陡门捐 — 每货过陡门值洋1元捐1分 东郊山货捐 — 出口货每元捐1厘 东郊纸捐 — 南面纸出口每担捐1厘 绅富捐 — 绅富认定 契税置产捐 — 因地基每亩带收1角 验契教育费 — 每张收1角 契纸价 — 每张收5角 经忏捐 民国18年(1929)8月 10% 筵席捐 民国18年(1929)10月 自2元以上者起捐5% 柑捐 — — 煤汽灯捐 民国18年(1929)7月 — 店屋捐 民国17年(1928)7月1日 15% 住房捐 民国17年(1928)7月1日 10% 治虫捐 民国18年(1929)7月 每两每石各1元 地丁项下带征弥补预算不足经费 民国18年(1929) 每两2元 区自治附捐 — 每两0.5元 各区保护月附捐 — 每两2元~4元 农行股本附捐七区 民国20年(1931) 每石3元;每两3元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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