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卫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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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68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卫生防疫
分类号: R199
页数: 10
页码: 1183-119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嘉县卫生、卫生防疫等情况。
关键词: 永嘉县 卫生 卫生防疫

内容

建国前,永嘉县无常设卫生防疫机构,只有在传染病流行时,才建立临时性的防疫组织。建国后,卫生防疫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卫生院负责。1956年6月,成立永嘉县防疫站,站址设县人民医院内。“文化大革命”后改名为永嘉县卫生防疫站。县防疫站初建时无用房。1962年,始建2层4间木结构的简易用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1978年开始,在上塘镇永建路先后建造3层5间化验楼、3层5间办公楼和3层9间综合楼,建筑总面积1490.57平方米。1988年开始,又在环城西路北端建造5层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2149.1平方米。1990年,职工共有6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7人(含主管医师5人)。设学校卫生科、食品卫生科、劳动卫生科、流行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慢性病防治科、计划免疫科、检验科、卫生宣教科及总务财务科。
  到1990年,县卫生防疫站设备初具规模,有500元以上的仪器162种,价值29.44万元。能开展30个微生物检验项目和65个理化检验项目,为疾病监测、卫生监测监督、流行病学调查及科研工作,提供了方便。
  县卫生防疫站
  县卫生防疫站检验人员操作气相色谱仪
  第一节 防疫保健
  传染病报告
  1951年开始,实行疫情报告制度。规定各区、乡每旬书面报告一次。1956年以后,逐步健全县、区、乡(镇)三级疫情报告网。1984年以后,区、乡(镇)均配备专职防疫人员,疫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得到加强。
  建国以后,在25种法定传染病中,永嘉县未曾发生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黑热病和鼠疫;1952年后天花绝迹;回归热和狂犬病各报告1例;猩红热、出血热和斑疹伤寒仅少数年份有个别病例发生。其他15种传染病均曾形成全县性和局部性流行。
  卫生防疫工作的持续开展,使传染病的发病率逐年降低。以20世纪50年代后期为基准,80年代后期的年发病率下降92%以上。最显著的是呼吸道传染病,下降96.8%;其次是虫媒及动物源性传染病,下降94.7%,肠道传染病下降不明显。死亡率与发病率同步下降。最显著的是呼吸道传染病,下降至零;肠道传染病、虫媒及其他传染病,分别下降97.8%和95.1%。1990年的发病率又比80年代后期平均年发病率下降58.7%,全年无死亡病例。
  50~80年代,传染病的发病例数居前五位的是麻疹、流行性感冒、百日咳、疟疾和痢疾,死亡例数居前五位的是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和百日咳。
  急性传染病
  鼠疫 民国31年(1942)冬,有一龙泉来客患鼠疫死在县城(今鹿城区)太史码头船上。32年(1943)冬,在西郊大桥头附近检出疫鼠1只,不久在同一地点发现首例鼠疫病人。此后疫情在西郊一带迅速蔓延。同年8月,桥头殿前村祁某患鼠疫客死庆元,家属将其灵柩运归家乡安葬,同时带回死者衣服杂物。不久附近各村陆续发现死鼠。33年(1944)6月,桥头村叶某患鼠疫死亡。当年仅桥头一村即发病50人,死亡36人。除县城、桥头外,疫情扩散至白云、朱涂、黄田、东岸、上塘及孤山等地。32~38年(1943~1949),全县累计发病1854人,死亡944人,病死率50.9%,病型主要为腺鼠疫。建国后,省鼠疫防治所第一防治站常驻永嘉,在疫区开展综合性防治工作,及时遏制人间鼠疫及鼠间鼠疫的发生。县卫生防疫站结合灭鼠灭蚤工作,每年在疫区进行一次疫源检索,迄今未发现疫情。
  霍乱与副霍乱 永嘉县霍乱的最早记录在清仁宗嘉庆二十四年(1819),当时曾持续流行4年。此后,在清代和民国各有7次记录。民国31年(1942)和35年(1946)大流行,主要在县城(今鹿城区),永临、枫林、碧莲、沙头、岩头等地亦有散发病例。31年(1942),发病404例,死亡99例;35年(1946),发病1379例,死亡152例。37年(1948)后无疫情。建国以后,永嘉县有9年发现副霍乱疫情,形成2次流行。第一次流行在1962~1963年7月下旬,共发病98例,死亡13例;发病率22.51/10万,病死率13.27%。流行高峰在1962年。第二次流行在1980~1987年,共发病283例,死亡5例;发病率20.04/10万,病死率1.77%。流行高峰在1980年。
  天花 清德宗光绪《永嘉县志》载,仁宗嘉庆十年(1805)春曾大流行,俗称“大客”。民国33~37年(1944~1948),全县共发病175例,死亡40例,病死率22.28%。建国后仅1951年发病18例,死亡2例,病死率11.11%。1952年后该病绝迹。
  白喉 建国后,全县年发病率在50/10万以上的共发生4次。第一次在1955~1957年,高峰在1956年;第二次在1959~1961年,高峰在1960年;第三次在1964年;第四次在1977年。80年代后无死亡病例。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建国后,全县年发病率在50/10万以上的共发生4次。第一次在1959年;第二次在1963~1965年,高峰在1963年;第三次在1967年;第四次在1980年。1985年以后发病率明显下降。
  百日咳 每年均有发生。有7年发病率在200/10万以上,其中1959年的发病率高达893.59/10万。80年代,发病率锐减。病死率一般在1%以下,1978年后无死亡病例。
  麻疹 俗称“小客”。80年代前,在小儿传染病中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占首位。先后出现6次发病率在1000/10万以上,其中1956年、1959年、1966年三次的发病率均超过3000/10万。80年代后,发病率锐减,除1983年外无死亡病例。
  流行性乙型脑炎 60年代中期连续4年流行,流行高峰在1966年、1967年,年发病率分别为44.86/10万和44.72/10万。病死率除1953年高于20%外,一般在5%~10%之间。传播媒介为三带喙库蚊、致倦库蚊和骚扰阿蚊。
  痢疾 民国29年(1940)起,每年均有疫情发生。36~37年(1947~1948),患病数均在300例以上。建国后有3次年发病率在300/10万以上。第一次在1955~1956年,高峰在1956年;第二次在1978~1980年,高峰在1978年;第三次在1982~1986年,高峰在1983年。第三次流行几与第二次相接,时间长达5年。病死率除个别年份外,均在1%以下。
  伤寒 建国后共发病690例,死亡10例。发病率10/10万以上的有6年。最高为1963年,发病率22.04/10万,流行于徐岙公社的樟岙及上湾大队,因及时防治,无一死亡。1962年后无死亡病例。
  疟疾 民国29~37年(1940~1948)共发病4831例,死亡103例,病死率2.21%。建国后共发病19094例,死亡19例,病死率0.10%。50年代有7年发病率在100/10万以上,60年代发病率显著下降。1983年后,县卫生防疫站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现症病人治疗和抗复发治疗。1987年后,连续三年发病率在10/10万以下,经上级考核,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基本消灭标准。死亡病例均在50年代。病原均为间日疟原虫。中华按蚊为唯一传播媒介。
  流行性感冒 每年均有发生,发病例数仅次于麻疹。有7年发病率超过500/10万。其中1960年和1967年发病率超过1000/10万。除60年代初死亡3例外,其余年份均无死亡病例。
  病毒性肝炎 1959年开始,实行疫情报告制度。30年来出现三次发病率超过100/10万,分别在1966年、1977年和1984年。在第3次流行后,发病例数一直居高不下。除1978年死亡1例外,其余年份均无死亡病例。
  脊髓灰质炎 民国33年(1944)发病80例,死亡43例,病死率高达53.75%。建国
  后有7年发病率超过10/10万,其中1978年和1982年发病率超过30/10万。由于普及计划免疫工作,近年来疫情明显下降,1982年后无死亡病例。
  恙虫病 俗称“六月客”或“恶疮”,在永嘉有较长的历史。1958年开始,实行疫情报告制度。至1990年,共报告918例,发病数冠于全省各县。流行于花坦、枫林、溪垟、孤山、岩头、东皋、五〓、港头及岩坦9个乡的59个村。其中花坦乡最严重,发病数占全县总发病数1/3以上。特别是溪北村,据1962年调查,该村的历史累计发病率高达493.7‰,即近半数村民曾罹此病。其流行地区相当集中固定。每年流行季节,始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终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高峰在7月份,即夏历6月间。此病流行有“大年”、“小年”之分。患者年龄多数在10岁以下。70年代后,发病率有所下降,病死率的下降非常显著。1961年后无死亡者。
  钩端螺旋体病 1965年7月,乌牛等公社发现钩端螺旋体病,8月初,发病人数骤增,共发病86例。。1965~1966年,在七都、乌牛、三江3乡局部流行。至1990年,共发病389例,死亡2例,主要保虫宿主为鼠类(沟鼠)。病原均为爪哇型。
  炭疽病 50年代报告7例。60年代报告30例。70年代报告1例。共死亡5例。其中1961年发病18例,死亡4例,地点在田垟公社的垟坑及寺前生产队,经突击防治及时扑灭了疫情。
  慢性传染病
  麻风病 建国前,无可考查。首例病人发现于1962年,发病于1954年。经多次普查,全县先后发现麻风病人32例,分布于15个乡(镇)的19个村,呈点状簇集分布。病人最多的乡(镇)为瓯北镇,计8例;最多的村为茗岙村,计6例。近年来经反复防治,取得显著成效。1990年,全县仅有现症病人1例,年发病率由1970年的2.34/10万下降至0.12/10万,达到部颁基本消灭标准。
  梅毒 建国前,城区及一些偏远山区有较多梅毒病人。民国24年(1935),城区5家药房销售“六〇六”针17216支。50年代初,县卫生院在偏远山区巡回医疗中,发现性病(包括梅毒、淋病)占总病例数3.7%。80年代初,县卫生防疫站在茗岙、西坑、张溪和岩坦4个公社进行调查,血检5098人,其中康氏反应阳性者83人,阳性率分别为3.82%、1.5%、0.23%和0.18%,但均无现症病人发现。
  地方病和寄生虫病
  丝虫病 俗称“流火”、“大脚疯”。建国后曾多次调查。1956年,在24个乡(镇)调查17961人,平均微丝蚴感染率4.36%;1959年、1960年,在全县普查278918人,平
  省、市基本消灭丝虫病考核验收团来永嘉考核验收
  均微丝蚴感染率2.86%;1978~1985年,再次在全县普查553563人,平均微丝蚴感染率1.20%。全县除黄南、潘坑、张溪、三江4个乡外,其余乡(镇)均有不同程度流行。抽样推算,全县约有丝虫病体征病人1600人。虫种为班氏丝虫。主要传播媒介为致倦库蚊。对以上三次调查中查出的感染者,均予以海群生免费治疗。1987年,对感染率在0.8%以上的352个村开展0.35%海群生药盐防治,共拌盐1034.28吨(含海群生3.72吨),药盐覆盖面279040人,人均服药盐3.71公斤(含海群生12.33克)。永嘉酿造厂和碧莲酿造厂并生产海群生酱油52.6吨(海群生含量0.25%)。1987年10月,经省市考核验收,平均微丝蚴感染率0.1%,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基本消灭标准。1989年5月,又经卫生部抽查复核合格。从此,永嘉县进入巩固防治成果和监测的新时期。
  钩虫病 俗称“黄肿病”,在全县广泛流行,对劳动力影响甚大,病死率高,旧社会有“一年黄,二年肿,三年背去葬”的民谣。1956年在39个乡50个村粪检36821人,平均感染率19.9%。1957年,在全县普查198558人,平均感染率27.3%,以岩头、碧莲、岩坦3区为最严重,感染率分别为74.7%、46.6%和40.8%。1961年,在四川公社粪检4685人,平均感染率约50%,其中应坑管理区感染率高达80%。60年代前,对查出的病人均予四氯乙烯等驱虫药免费治疗。近年来,虽然钩虫感染率尚高,但感染度已明显下降,对人体不复造成重大危害。虫种经鉴定为十二指肠钩虫和美洲钩虫。
  肺吸虫病 永嘉县为浙南较早发现肺吸虫病的县。首例患者于1959年被确诊。1961年、1962年,县人民医院在全县范围内普查,证实永嘉县为卫氏肺吸虫病流行区。在全县59个乡(镇)中,发现36个乡(镇)存在感染肺吸虫囊蚴的溪蟹,占全县乡(镇)数的62.2%。通过皮内试验,发现山区、半山区人群中肺吸虫的感染甚高,但确诊病人甚少。1979年后,县肺吸虫病防治研究小组多次深入山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流行区约占全县面积四分之三;北部山区最为严重,东部山区次之,西部山区较轻。疫区除卫氏肺吸虫外还有斯氏肺吸虫。第一中间宿主为浙江华溪蟹,第二中间宿主为川卷螺。主要感染方式为煨吃溪蟹。感染者多为小孩。对近万名临床上疑似的肺吸虫病人数百例,分别给予治疗。在疫区自开展以不生吃溪蟹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以来,溪蟹的肺吸虫囊蚴感染率和感染度均有明显下降。
  地方性甲状腺肿 为永嘉县山区的主要地方病。1984年5月,首次在全县开展病情线索调查,在85109人中查出1205人。1985年6月,对线索调查结果患病率在1%~3%的22个乡,复查7~14岁在校儿童12113人,查出病人242人。7~9月,又对线索调查结果患病率超过3%和7~14岁在校儿童甲状腺肿大率超过20%的11个乡进行普查,在94201人中查出2382人。以表山乡为最严重,其次为西源、五〓、黄南3乡。患者年龄组以10~15岁为最高,性别女多于男。主要为弥漫型,占98.1%。流行因素主要由于缺碘。1985年7月,给查出的患者及病区14岁以下儿童普遍投服碘油胶丸,共投服12561人。1988年9月,给防治对象再次投服碘油胶丸,共投服20677人。1989年9月,经省市抽查考核,平均感染率由防治前的6.15%下降至1.26%,7~14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由防治前的49.67%下降至21.67%。
  恶性肿瘤
  1977年8月,遵照上级统一部署,对1974~1976年恶性肿瘤死亡者进行回顾性调查。结果表明,三年中全县癌亡1750人,死亡率93.81/10万,占各种疾病死亡总数14.5%。在各类死因中,恶性肿瘤居第二位,仅次于呼吸系统(25.2%)而高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病之和(12.13%)。在各种恶性肿瘤中,男性居前三位的是胃癌、肝癌和食道癌,分别占37.74%、18.49%和14.48%;女性居前三位的是宫颈癌、胃癌和肝癌,分别占29.86%、20.43%和11.74%。男性高于女性,约1.5比1。年龄自40岁开始上升,60岁臻于高峰。据1977年岩头区统计,平均死亡年龄为60.1岁。1974~1976年的癌亡人数逐年递增,以1974年为100,1975年为109.7,1976年为117.4。平原沿江地区的恶性肿瘤死亡率明显高于半山区和山区。
  预防接种与计划免疫
  1950~1984年,永嘉县预防接种工作采取年度接种或突击接种方式。在此期间,接种各类疫(菌)苗在1000万人次以上。1982年,在全县编造防疫户口册及15岁以下儿童年龄分组卡。1983年,在上塘镇进行计划免疫个人承包试点。1984年,将全县防疫户口册由一户一卡改为一人一卡。1985年,通过试点对全县0~3岁婴儿发放接种证。1986年,继续在全县推广计划免疫定期接种制度,39个乡(镇)按月接种,14个乡(镇)按季接种。0~14岁的儿童接种数188878人,占同龄儿童总数89%。1987年,经温州市检查验收,建卡率99.52%,四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及麻疹疫苗)覆盖率86.19%,提前达到卫生部规定标准。尔后计划免疫工作进一步普及。1988年8月,由县府发文在全县推广计划免疫保偿制,至1990年底,经温州市卫生防疫站抽样考核结果,建卡率94.23%,四苗单苗接种率97.14%,四苗全程合格率92.38%。共有23个乡(镇)开展计划免疫保偿工作,入保儿童2353人,占应接种儿童数的26.6%。
  第二节 公共卫生
  爱国卫生运动
  除“四害”讲卫生 1952年12月,毛泽东主席向全国人民发出“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号召后,永嘉县掀起以反细菌战为主要目标的爱国卫生运动。1958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以除“四害”讲卫生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通知》后,爱国卫生运动转入以除“四害”(苍蝇、蚊虫、老鼠、麻雀,后改麻雀为臭虫)讲卫生为中心。之后几年,利用春节、清明、端午、国庆和元旦等节日搞卫生突击活动,并建立经常性制度,有效地消灭“四害”,使全县卫生面貌起了很大变化,出现如昆阳乡及
  陡门乡的翁山、上庄山等爱国卫生先进单位。1959年,全县掀起“学昆阳,赶昆阳”的爱国卫生运动热潮。昆阳乡经全国卫生检查团检查验收,国务院授予除“四害”讲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两管”“五改” 1960年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点转移到推广城乡公厕化运动。县城上塘镇首先开始取缔不卫生厕所,建立卫生、无害化的公共厕所,为全县做出榜样。四里乡(今茗岙乡)光塘垟村率先实现无害化、公厕化。为此在光塘垟村召开现场会议,总结推广。会后,全县掀起处理旧茅坑、建造新公厕的热潮,一大批村镇实行公厕化,大大改变农村坑多、蝇多、蚊多的不卫生状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两管”(管水、管粪)、“五改”(改厕所、改水源、改炉灶、改畜圈、改环境)运动。许多村镇如三江乡挂彩村,全村实行人畜分居,半数农户脱鞋入室,卫生面貌焕然一新。“文化大革命”中,爱国卫生运动基本停止。1978年4月以后,爱国卫生运动重新在城乡开展起来。在除“四害”、讲卫生和“两管”、“五改”运动中,均将改水、管水作为主要内容之一来抓,它对改善城乡卫生面貌,预防肠道传染病都起着很大作用。70年代后期,将改水、管水提到更重要的位置上。在半山区的岩头等地推广手压机井(少数机井装上小电动机),共建井2136个,受益4.48万人。在七都等地推广小口径灶边井,共建井240个,受益1000余人。1982~1990年,采取民办公助,先后兴建自来水厂(站)265座,总造价1024.5万元,受益34.22万人,解决部分城乡群众的饮用水问题。1984年2~4月,县卫生防疫站对全县饮用水的水质进行调查,并选点采样,结果表明,全县饮用水的水质基本良好,主要项目均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1988年,选点进行丰水期和枯水期两次水质全分析检验,其结果亦基本符合饮用水卫生要求。同时,对要求建造自来水厂的乡村进行水源卫生学调查,采样检验,为建造自来水厂提出科学依据。1988年以后,对永嘉自来水厂和清水埠自来水厂出厂水各选择5个点,每月进行水质监测一次。
  食品卫生
  民国14年(1925),城区(今鹿城区)大南门外善美南货店误将海洛因混白糖制作桂花糕出售,引起食物中毒,当天死亡120余人。建国后,较大的食物中毒事件有:1960年5月,岩头粮管所误将梓油当茶油出售,造成211人中毒,无死亡;同月,永嘉造纸厂、永临梨村、岩头小港和渡头村相继发生食物中毒,受害178人,死2人;1983年9月,县看守所在押犯人暴发食源性痢疾,发病107人,死1人;1987年10月,江北珠岙村余某摆喜酒,因吃了变质的熟食品,中毒56人,无死亡。
  60年代初,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多局限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1965年国务院转发卫
  手压机井
  生部等单位联合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后,食品卫生有章可循。“文化大革命”中,管理工作处于瘫痪。1978年,重新对集镇卫生进行管理。1982年国家《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布后,县防疫站设食品卫生科,加强对食品卫生管理监督工作。1984年,县人民政府任命3名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后增至10名)。1985年,各乡(镇)都任命了食品卫生检查员,并多次举办食品卫生监督员和食品卫生检查员培训班,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1985年以来,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发给健康证,持证上岗工作,每年复查一次。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审查合格发给卫生许可证。至1989年底,健康检查累计13483人次,体检率96%,检出各种传染病患者219人,予以调离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岗位。发放卫生许可证累计3739家,并对146个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建档。1983~1989年,对全县20大类食品以及餐具、容器、包装材料的监督监测计1427件,平均合格率为48.48%。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和监督监测36459户次,其中行政警告限期改进306户次,责令追回产品2户次,没收销毁产品175户次,食品3.4万公斤,折合人民币16.86万元;罚款175户次,金额1.75万元。
  学校卫生
  1955年,协助2所县级中学建立卫生制度,暑期集中培训各完小保健教师。但学校卫生在较长一段时间未予应有重视。1978年,在上塘地区中小学设立班级保健教师,实行晨间卫生检查制度,并对907名中小学生进行视力检查。1981年、1982年,又对上塘等9所中学、8所小学9729名学生进行视力检查,查出视力减退938人,占9.64%。其中小学生占6.25%,初中学生占9.73%,高中学生占21.42%;农村学生占6.46%,城镇学生占17.87%;男生占9.15%,女生占10.40%。分析视力减退原因,向学校领导提出改进意见。
  1986年以后,对永嘉中学、县实验小学等学校进行多次监测,发现小学生龋齿、中学生视力减退现象十分突出。卫生部门协助学校开展卫生知识教育,推行眼保健操,配合近雾视法和药物治疗,取得一定成效,并将此经验向全县推广。1982年以后,多次培训学校保健教师。至1990年底,全县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城镇中学66%,小学75%;农村中学21.4%,小学18.4%。学校建档922所,中小学生健康检查累计16.96万人次。县、区和乡(镇)中心学校开设卫生课的有45所,占学校总数的74.9%。
  劳动卫生
  1958年以后,城区划归温州市,永嘉工业空白,因此劳动卫生起步较迟。1979年开始,对全县39家工厂的“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排放进行调查,对145名接触粉尘的工人进行胸片检查,并对农村农药使用进行调查。对县化工厂的“三废”排放问题提出治理意见并督促执行,收到一定效果。1980年,建立职业病调查小组,对全县厂矿的铅、汞、苯、有机磷和三硝基甲苯作业工人的职业病作了普查,发现10家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危
  害。对370名直接接触工人进行健康检查,但未发现中毒病人。1981年,对县化工厂等4厂车间进行粉尘浓度监测,同时指导石棉制品厂安装除尘装置,使车间粉尘浓度下降50%。1985年以来,对全县粉尘危害较严重的40家厂矿企业定期进行粉尘浓度监测和接尘工人健康检查。1987年,对全县31家全民、集体企业及216家乡镇企业的劳动卫生进行建档,实行常规性的卫生监督监测。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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