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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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67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医疗机构
分类号: R199
页数: 9
页码: 1171-1179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永嘉县卫生医疗机构情况。
关键词: 永嘉县 卫生

内容

民国25年(1936)9月,成立永嘉县卫生事务所,有职工9人,抗日战争爆发后停办。29年(1940)2月,成立永嘉县卫生院,院址初在城区城下寮,后迁至大同巷,人员约10人。30~32年(1941~1943),先后在永强、郭溪、梧埏、罗浮、永临、岩头、枫林、碧莲、沙头设分院,人员各4至6人。抗日战争中温州第三次沦陷时〔民国33年(1944)9月〕,县卫生院随县政府搬迁至枫林,后又搬迁至表山。34年(1945)6月温州收复,县卫生院迁回大同巷原址,人员27人。各卫生分院除碧莲分院维持至37年(1948)外,其他均于33~34年(1944~1945)停办。38年(1949)5月7日温州解放,温州市军管会接管了县卫生院。
  民国38年(1949)9月,双溪县民主政府在枫林设立医务所。1950年6月,医务所随县府迁至江北。8月,以医务所为基础建立永嘉县人民政府卫生院(简称县卫生院),院址先在龙桥,后迁至江心头。11月,县卫生院又随县府迁至温州市区,院址先在西郊的后营巷、下横街,后迁至窦妇桥。当时卫生行政及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均由县卫生院负责管理。1956年6月,县卫生院改称县人民医院。1984年10月,在瓯北镇创办永嘉县中医院。
  1952~1955年,先后建立了罗浮、岩头、碧莲3个区卫生所,负责全区卫生行政及业务工作。未建立卫生所的区,由所在地的中心联合诊所(中心保健院)代行区卫生所职责。1961年,5个中心保健院均改为区卫生所。至此,每个区均有卫生所。1979年改称为卫生院。区卫生院同时兼管辖区内的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工作。
  第一节 县医院
  永嘉县人民医院
  前身是永嘉县人民政府卫生院,创办于1950年8月。当时仅有职工6人,其中医务人员4人。租用民房,设西医门诊室、西药配方室、注射换药室和挂号收费室。医疗器械只有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注射器等。1954年,在温州窦妇桥购置两幢旧房作为院舍。1956年6月,改为现名,职工增至27人,其中医务人员22人,增设中医门诊室、中药配方室、妇产室、检验室、简易手术室和病房护理室,并设病床20张。1958年,医院随县治搬迁至上塘,仍租用民房。1960年,院舍建成。1983年,扩建门诊楼、病房楼、手术楼及动力间,共计4920平方米,以后又陆续扩建。至1990年,医院有职工226人,其中医务人员180人(含主治医师24人,主管护师5人,主管药师1人,会计师1人)。职能部门有院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财务科。临床科室有门诊部、保健科、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药科、伤骨科、五官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科、传染科、麻醉科。医技科室有检验科、药剂科、放射科、病理科、理疗科、特检室、营养室等。住院部分设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传染科5个病区,共有病床220张。医院有价值500元以上的医疗器械72种139件,包括200毫安、300毫安、500毫安X线机各1台、阿洛卡B超1台、B超记录仪1台、八道脑电图机1台、尿液自动分析仪1台、血球自动计数仪1台、一计数仪1台、生化自动分析仪1台及救护车2辆。医院占地2043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9635.85平方米,其中工作
  县人民医院门诊部
  县人民医院外科医师在进行颅脑手术(1987)
  用房6818.71平方米,生活用房2817.14平方米。1990年,接受门诊81377人次,比1956年增2.6倍。1990年,接受住院4772人次,比1956年增10.3倍。1990年的门诊、住院质量指标:治愈率58.94%,好转率38.17%,病死率0.63%,病床周转次数26.15,病床使用率82.45%,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1.10。
  永嘉县中医院
  创办于1984年10月,址设瓯北镇楠江中路,购买原温州肿瘤医院房舍3901.86平方米作为工作用房。当时有职工73人,其中医务人员61人,设病床100张。至1990年,职工增至123人,其中医务人员98人(含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16人)。职能部门有院长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财务科。临床科室:中医有内科、儿科、妇科、伤骨科、痔瘘科、针炙科、推拿理疗科,西医有内科、儿科、妇产科、外科、五官科、口腔科等。医技科室有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等。辅助科室有中药房、西药房等。住院部分设传染病、肝胆病、外科、内儿科、妇产科及康复6个病区,病床130张。医院占地769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804.92平方米,其中工作用房4726.86平方米,生活用房1078.06平方米。价值500元以上的医疗器械共20余件,包括200毫安X线机1台,B超1台,纤维胃镜1台,心电图机1台,牙科综合治疗机1台,骨质增生治疗仪1台及救护车1辆。中医各科通过临床实践,研制出多种较具疗效的汤头,其中有治疗急性肝炎的“茵虎青柏二金汤”,治疗慢性肝病的“益气活血抗纤汤”,治疗肾病综合症的“肾病二仙缓解汤”,治疗病毒性腹泻的“板兰蚤休四君汤”等。1990年,接受门诊79722人次,住院1766人次,分别比1985年增长2.9倍和4.3倍。1990年,门诊、住院质量指标:治愈率80.30%,好转率16.80%,病死率0.35%,病床周转次数13.63,病床使用率78.77%,出院者平均治疗日20.30。
  岩头地段医院
  前身为溪口区卫生所,创办于1952年6月,1953年4月,改称岩头区卫生所,院址设岩头镇仙清路。创办之初仅有医务人员4人。1969年增至21人,其中医务人员19人,始设病床15张。1970年10月,改称岩头地段医院,职工增至120人,大部分来自温二医下放人员,开设病床30张。1973年,原温二医人员撤回,职工减至45人,病床张数不变。1975年,改称永嘉县第二人民医院。1977年4月,恢复岩头地段医院名称。1990年,医院有职工62人,其中医务人员48人(含主治医师4人),设病床50张。医院占地5210平
  县中医院
  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210平方米。主要门诊科室有内儿科、外科、中医科、伤骨科、妇产科、五官科、中药房、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理疗科、B超室、胃镜室、心电图室等。主要设备有200毫安X线机1台、B超1台、心电图机1台、电泳仪1台、电热恒温干燥箱1台、救护车一辆等。1990年,接受门诊29226人次,住院1736人次,病房使用率41.61%。
  第二节 区卫生院
  碧莲区卫生院
  院址在碧莲镇,前身为碧莲区卫生所,创办于1955年6月,当时有职工7人,其中医务人员6人,设简易病房2张。1979年1月改为今名。到1990年,职工增至31人,其中医务人员28人(含主治医师4人,主管麻醉师1人),设病床30张。卫生院占地285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959平方米。门诊设内儿科、外科、中医科、伤骨科、妇产科、口腔科、B超室、心电图室、放射室、检验室、中药房、西药房等。主要医疗器械有200毫安X线机1台、B超1台、心电图机1台、大型麻醉机1台、人工呼吸器1台等。1990年,接受门诊35319人次,住院1029人次,病床使用率66.99%。1989年,被省卫生厅授予“文明卫生院”称号。
  四川区卫生院
  院址在巽宅镇,前身为巽宅乡联合诊所,创办于1955年,时有职工4人。1958年,改称四川人民公社中心保健院,职工增至12人。1961年11月,转为四川区卫生所,有职工1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人,设简易病床5张。1979年1月改为今名。卫生院积极实行改革,建立与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优良服务,面貌变化较大,1986年被省卫生厅授予“文明卫生院”称号。到1990年,职工增至1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人(含主治医师3人),设病床20张。卫生院占地1700平方米,有门诊楼2幢,建筑面积1420平方米。门诊设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中医科、伤骨科及中药房、西药房、放射室、B超室等15个科室。拥有B超、心电图机及30毫安X线机等医疗器械。1990年,接受门诊23336人次,住院385人次,病床使用率53.84%。
  县第二人民医院(岩头地段医院)
  岩坦区卫生院
  院址在岩坦镇,前身为岩坦乡联合诊所,创办于1953年3月,时有职工4人。1958年,改称岩坦人民公社中心保健院,职工增至10人。1961年11月,转为岩坦区卫生所,有职工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人,设观察床1张。1979年1月改为今名。到1990年,卫生院有职工1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人(含主治医师1人),设病床20张。卫生院占地2000多平方米,有医疗用房3幢,附属用房1幢,建筑面积共1600平方米。门诊设内儿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放射室、检验室和中、西药房。主要医疗设备有50毫安X线机1台,生化检验设备1套,腹部手术器械1套。1979~1990年,施行腹部手术300余例。1990年,接受门诊17964人次,住院188人次,病床使用率25%。
  沙头区卫生院
  院址在沙头镇,前身为沙头乡联合诊所,创建于1953年6月,时职工4人。1958年,改称沙头管理区保健院,职工增至10人。1961年,转为沙头区卫生所,时有职工1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人,设简易病床5张。1979年1月改为今名。至1990年,职工达1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人(含主治医师2人),设病床25张。卫生院占地3000平方米,有病房1幢,门诊、宿舍综合用房2幢,房屋建筑面积1230平方米。设内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放射科、检验室、中药房、西药房等门诊科室。主要医疗器械有30毫安、200毫安X线机各1台及一般检验设备。1990年,共接受门诊12011人次,住院294人次,病床使用率23.37%。
  永临区卫生院
  院址在桥下镇,前身为桥下乡联合诊所,创建于1955年3月,时职工7人。1961年11月,转为永临区卫生所,有职工25人。1979年1月,改为今名,职工增至4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0人,设病床10张。到1990年,卫生院有职工4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5人(含主治医师3人),设病床30张。卫生院占地2700多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400余平方米,有门诊楼2幢,病房1幢。门诊科室有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放射科、检验科及胃镜、理疗、超声波、心电图等科室。主要医疗设备有200毫安X线机1台,1500倍显微镜3台,超声波诊断仪1台,心电图机1台等。1990年,接受门诊52249人次,住院1349人次,病床使用率39.22%。
  罗浮区卫生院
  院址在瓯北镇,前身为罗浮区卫生所,创建于1952年6月,时职工7人。1956年5月撤销建制。1961年11月恢复,有职工11人,设观察床4张。1968年院舍落成,扩大门诊科室,病床仍为4张。1979年1月改为今名,职工增至5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7
  人。1984年9月,大部分职工转到中医院,医疗业务停止。1986年3月,全部工作移交给中医院。1989年12月再次恢复,有职工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人,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区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及医政药政工作,不从事医疗业务。
  注:①统计数含企业部门;②医师包括护师、药师、检验师和其他技师,西医士包括药剂士、检验士、其他技士等。第三节 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为集体所有制医疗事业单位。建国以后40年间,在艰难曲折中不断巩固发展,在改革实践中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1950年10月,梧埏区白象乡率先创办南湖中西医联合诊所。1951年,相继创办枫林、外垟、浦西3个联合诊所。1952年,全县有联合医院3个,联合诊所16个。由于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缺乏管理经验,联合诊所难以维持,纷纷解散。1955年,贯彻“巩固提高,稳步前进”的方针,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进行全面规划,统一安排。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联合诊所迅速发展。1957年,全县联合诊所73个,分所43个,达到乡乡有联合诊所和分所。这些诊所多数设在祠堂、庙宇、教堂内,少数租用民房。职工人数一般4至6人,均为当地或附近的医务人员。联合诊所资金由职工自筹,也有以药品、器械、用具折价充代,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资按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进行民主评定,如入不敷出,则按比例递减。多数诊所没有病床,设备简陋。医生看病,出诊占较大比例。
  1958年农村实现公社化后,联合诊所改称保健院,公社所在地为公社中心保健院,管理区所在地为管理区保健院。尚未建立区卫生所的,由区所在地中心保健院代行其职能。部分保健院一度实行公社社员医疗保健制度,规定每人每月收取0.03元保健费,由生产大队统一支付,保健院只向社员收取药费,免收门诊、出诊及一切手续费。陡门管理区保健院于辖区内设若干医疗点,医生分片包干,定人、定时进行巡回医疗。遇有临时急诊,可通过有线广播传呼。这样做得到医务人员和广大社员的拥护,一直坚持到1966年。其他保健院实行数月便停止了。在公社保健院办院的五、六年中,随着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医务人员业务素质的逐步提高,工作效能得以较好发挥,经济收入也相对稳定。不少保健院用集体积累资金建造院舍,并实行固定工资制。除医疗外,保健院还承担辖区内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任务,在“除害灭病”运动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1963年,管理区保健院改称公社卫生所。但在“文化大革命”中,正常工作受到冲击,规章制度遭到破坏,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下降,一些医疗单位甚至处于瘫痪状态。1971年,县革委会将公社卫生所的政治、经济及人事管理权限,下放给公社革委会。不到两年有120名不懂医务的人被安排到各公社卫生所,挫伤了老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一些单位经济陷于困境。1973年,县革委会重新决定,将公社卫生所的“三权”收归县卫生
  农村医疗(昆阳乡卫生院)
  局。在此期间,县卫生局对一些经济特别困难的医疗单位实行适当经济补助,包括基建及修缮费。70年代后期,大部分公社卫生所以国家拨款补助为主,逐年兴建新房,告别破旧的祠堂庙宇。国家还无偿拨给显微镜、电冰箱等医疗、防疫设备。
  1981年7月,公社卫生所改称公社卫生院,分所改称分院。1984年6月,又改称乡(镇)卫生院及分院。改革开放以后,个体行医人员猛增,直接影响了卫生院的经济收入,也冲击着卫生院中一些医务人员的思想。在新形势下,卫生院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县卫生局对卫生院按医院管理、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三项指标进行经济补助。部分单位集体经济巩固,效益良好,其中较为突出的有江北(今瓯北)、上塘、大舂、昆阳、界坑、张溪、陡门7个乡(镇)卫生院,1986年以来省卫生厅先后授予“文明卫生院”称号。但亦有部分单位处于解体或半解体状态。为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1988年5月,将乡(镇)卫生院下放给乡(镇)人民政府管理。1990年6月至12月,县卫生局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下,对处于解体、半解体的卫生院进行整顿,全县53个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渐趋正常。1990年,共接受门诊538046人次,住院22171人次。
  注:医师包括护师、药剂师、检验师、其他技师;西医士包括药剂士、检验士、其他技士等。
  第四节 企事业单位医务室
  20世纪50年代初,设在梧埏区原头陀寺的永嘉中学和设在岩头镇的济时中学均有医务室,分别有医务人员2人和1人。60年代,永嘉一中(今设在上塘的永嘉中学)、永嘉二中(今岩头区中学)及罗浮、碧莲、永临等中学都曾设有医务室,但除了永嘉一中外,其余都相继停设。上述学校医务室均无病床,医疗设备简陋,只能应付小伤小病。校医一般兼任卫生课教师。1990年,全县设有医务室的学校有永嘉中学、上塘中学、罗浮区中学、碧莲区中学4所,医务人员共6人。
  其他企事业单位中,早在1958年就设医务室的有县铁工厂。后来,县冶炼厂、化工 厂、木炭厂、农机厂、电瓷厂及县委党校、机关幼儿园等单位也曾设医务室。1990年,设医务室的只有化工厂和电瓷厂,分别有医务人员2人和1人。
  第五节 个体诊所
  建国初,全县农村有诊所、药店300家,其中西医诊所28家,中医诊所26家,有坐堂医生的中药店159家,问病抓药的中药店64家、草药店23家。1954年以后,大多数个体开业医生参加当地联合诊所。“文化大革命”中,在农村培养数以千计的赤脚医生。1976年后,许多赤脚医生转为个体开业医生。几年来通过考试考核,经批准开业的个体诊所不断增加。至1990年,全县有个体医生397人,其中有医士职称50人,中医士职称31人;有19.5%的诊所设在区、镇所在地,有66%分布在各乡、村,有14.5%在外流动。专业分科有内儿科、妇产科、外科、中内儿科、中妇科、伤骨科、针炙科、牙科及草药等。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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