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编 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671
颗粒名称: 第二十六编 卫生
分类号: R199
页数: 28
页码: 1171-1198
摘要: 建国前,永嘉县医疗卫生事业落后,霍乱、鼠疫、麻疹、天花、痢疾、伤寒、白喉、疟疾等多种传染病流行。广大农村缺医少药情况严重。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人民的身体健康。1950年8月,成立县人民政府卫生院,此后又相继建立区、乡(镇)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对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卫生部门认真贯彻“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等方针,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培训农村保健员、赤脚医生,推广新法接生。1952年,天花绝迹。1984年后,麻疹无死亡病例。1990年,全县有全民和乡镇集体医疗卫生单位72个,卫生技术人员1319人,病床741张,平均每千人占有病床0.91张,医生1.1人。饮用自来水的城乡居民36.8万人,占总人口的46%。人口平均期望寿命由1949年的36岁上升到75.79岁(男74.22岁,女77.57岁)。
关键词: 永嘉县 卫生

内容

建国前,永嘉县医疗卫生事业落后,霍乱、鼠疫、麻疹、天花、痢疾、伤寒、白喉、疟疾等多种传染病流行。广大农村缺医少药情况严重。
  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人民的身体健康。1950年8月,成立县人民政府卫生院,此后又相继建立区、乡(镇)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对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卫生部门认真贯彻“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等方针,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培训农村保健员、赤脚医生,推广新法接生。1952年,天花绝迹。1984年后,麻疹无死亡病例。1990年,全县有全民和乡镇集体医疗卫生单位72个,卫生技术人员1319人,病床741张,平均每千人占有病床0.91张,医生1.1人。饮用自来水的城乡居民36.8万人,占总人口的46%。人口平均期望寿命由1949年的36岁上升到75.79岁(男74.22岁,女77.57岁)。
  第一章 医疗机构
  民国25年(1936)9月,成立永嘉县卫生事务所,有职工9人,抗日战争爆发后停办。29年(1940)2月,成立永嘉县卫生院,院址初在城区城下寮,后迁至大同巷,人员约10人。30~32年(1941~1943),先后在永强、郭溪、梧埏、罗浮、永临、岩头、枫林、碧莲、沙头设分院,人员各4至6人。抗日战争中温州第三次沦陷时〔民国33年(1944)9月〕,县卫生院随县政府搬迁至枫林,后又搬迁至表山。34年(1945)6月温州收复,县卫生院迁回大同巷原址,人员27人。各卫生分院除碧莲分院维持至37年(1948)外,其他均于33~34年(1944~1945)停办。38年(1949)5月7日温州解放,温州市军管会接管了县卫生院。
  民国38年(1949)9月,双溪县民主政府在枫林设立医务所。1950年6月,医务所随县府迁至江北。8月,以医务所为基础建立永嘉县人民政府卫生院(简称县卫生院),院址先在龙桥,后迁至江心头。11月,县卫生院又随县府迁至温州市区,院址先在西郊的后营巷、下横街,后迁至窦妇桥。当时卫生行政及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均由县卫生院负责管理。1956年6月,县卫生院改称县人民医院。1984年10月,在瓯北镇创办永嘉
  县中医院。
  1952~1955年,先后建立了罗浮、岩头、碧莲3个区卫生所,负责全区卫生行政及业务工作。未建立卫生所的区,由所在地的中心联合诊所(中心保健院)代行区卫生所职责。1961年,5个中心保健院均改为区卫生所。至此,每个区均有卫生所。1979年改称为卫生院。区卫生院同时兼管辖区内的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工作。
  第一节 县医院
  永嘉县人民医院
  前身是永嘉县人民政府卫生院,创办于1950年8月。当时仅有职工6人,其中医务人员4人。租用民房,设西医门诊室、西药配方室、注射换药室和挂号收费室。医疗器械只有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注射器等。1954年,在温州窦妇桥购置两幢旧房作为院舍。1956年6月,改为现名,职工增至27人,其中医务人员22人,增设中医门诊室、中药配方室、妇产室、检验室、简易手术室和病房护理室,并设病床20张。1958年,医院随县治搬迁至上塘,仍租用民房。1960年,院舍建成。1983年,扩建门诊楼、病房楼、手术楼及动力间,共计4920平方米,以后又陆续扩建。至1990年,医院有职工226人,其中医务人员180人(含主治医师24人,主管护师5人,主管药师1人,会计师1人)。职能部门有院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财务科。临床科室有门诊部、保健科、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药科、伤骨科、五官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科、传染科、麻醉科。医技科室有检验科、药剂科、放射科、病理科、理疗科、特检室、营养室等。住院部分设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传染科5个病区,共有病床220张。医院有价值500元以上的医疗器械72种139件,包括200毫安、300毫安、500毫安X线机各1台、阿洛卡B超1台、B超记录仪1台、八道脑电图机1台、尿液自动分析仪1台、血球自动计数仪1台、一计数仪1台、生化自动分析仪1台及救护车2辆。医院占地2043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9635.85平方米,其中工作
  县人民医院门诊部
  县人民医院外科医师在进行颅脑手术(1987)
  用房6818.71平方米,生活用房2817.14平方米。1990年,接受门诊81377人次,比1956年增2.6倍。1990年,接受住院4772人次,比1956年增10.3倍。1990年的门诊、住院质量指标:治愈率58.94%,好转率38.17%,病死率0.63%,病床周转次数26.15,病床使用率82.45%,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1.10。
  永嘉县中医院
  创办于1984年10月,址设瓯北镇楠江中路,购买原温州肿瘤医院房舍3901.86平方米作为工作用房。当时有职工73人,其中医务人员61人,设病床100张。至1990年,职工增至123人,其中医务人员98人(含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16人)。职能部门有院长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财务科。临床科室:中医有内科、儿科、妇科、伤骨科、痔瘘科、针炙科、推拿理疗科,西医有内科、儿科、妇产科、外科、五官科、口腔科等。医技科室有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等。辅助科室有中药房、西药房等。住院部分设传染病、肝胆病、外科、内儿科、妇产科及康复6个病区,病床130张。医院占地769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804.92平方米,其中工作用房4726.86平方米,生活用房1078.06平方米。价值500元以上的医疗器械共20余件,包括200毫安X线机1台,B超1台,纤维胃镜1台,心电图机1台,牙科综合治疗机1台,骨质增生治疗仪1台及救护车1辆。中医各科通过临床实践,研制出多种较具疗效的汤头,其中有治疗急性肝炎的“茵虎青柏二金汤”,治疗慢性肝病的“益气活血抗纤汤”,治疗肾病综合症的“肾病二仙缓解汤”,治疗病毒性腹泻的“板兰蚤休四君汤”等。1990年,接受门诊79722人次,住院1766人次,分别比1985年增长2.9倍和4.3倍。1990年,门诊、住院质量指标:治愈率80.30%,好转率16.80%,病死率0.35%,病床周转次数13.63,病床使用率78.77%,出院者平均治疗日20.30。
  岩头地段医院
  前身为溪口区卫生所,创办于1952年6月,1953年4月,改称岩头区卫生所,院址设岩头镇仙清路。创办之初仅有医务人员4人。1969年增至21人,其中医务人员19人,始设病床15张。1970年10月,改称岩头地段医院,职工增至120人,大部分来自温二医下放人员,开设病床30张。1973年,原温二医人员撤回,职工减至45人,病床张数不变。1975年,改称永嘉县第二人民医院。1977年4月,恢复岩头地段医院名称。1990年,医院有职工62人,其中医务人员48人(含主治医师4人),设病床50张。医院占地5210平
  县中医院
  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210平方米。主要门诊科室有内儿科、外科、中医科、伤骨科、妇产科、五官科、中药房、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理疗科、B超室、胃镜室、心电图室等。主要设备有200毫安X线机1台、B超1台、心电图机1台、电泳仪1台、电热恒温干燥箱1台、救护车一辆等。1990年,接受门诊29226人次,住院1736人次,病房使用率41.61%。
  第二节 区卫生院
  碧莲区卫生院
  院址在碧莲镇,前身为碧莲区卫生所,创办于1955年6月,当时有职工7人,其中医务人员6人,设简易病房2张。1979年1月改为今名。到1990年,职工增至31人,其中医务人员28人(含主治医师4人,主管麻醉师1人),设病床30张。卫生院占地285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959平方米。门诊设内儿科、外科、中医科、伤骨科、妇产科、口腔科、B超室、心电图室、放射室、检验室、中药房、西药房等。主要医疗器械有200毫安X线机1台、B超1台、心电图机1台、大型麻醉机1台、人工呼吸器1台等。1990年,接受门诊35319人次,住院1029人次,病床使用率66.99%。1989年,被省卫生厅授予“文明卫生院”称号。
  四川区卫生院
  院址在巽宅镇,前身为巽宅乡联合诊所,创办于1955年,时有职工4人。1958年,改称四川人民公社中心保健院,职工增至12人。1961年11月,转为四川区卫生所,有职工1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人,设简易病床5张。1979年1月改为今名。卫生院积极实行改革,建立与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优良服务,面貌变化较大,1986年被省卫生厅授予“文明卫生院”称号。到1990年,职工增至1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人(含主治医师3人),设病床20张。卫生院占地1700平方米,有门诊楼2幢,建筑面积1420平方米。门诊设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中医科、伤骨科及中药房、西药房、放射室、B超室等15个科室。拥有B超、心电图机及30毫安X线机等医疗器械。1990年,接受门诊23336人次,住院385人次,病床使用率53.84%。
  县第二人民医院(岩头地段医院)
  岩坦区卫生院
  院址在岩坦镇,前身为岩坦乡联合诊所,创办于1953年3月,时有职工4人。1958年,改称岩坦人民公社中心保健院,职工增至10人。1961年11月,转为岩坦区卫生所,有职工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人,设观察床1张。1979年1月改为今名。到1990年,卫生院有职工1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人(含主治医师1人),设病床20张。卫生院占地2000多平方米,有医疗用房3幢,附属用房1幢,建筑面积共1600平方米。门诊设内儿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放射室、检验室和中、西药房。主要医疗设备有50毫安X线机1台,生化检验设备1套,腹部手术器械1套。1979~1990年,施行腹部手术300余例。1990年,接受门诊17964人次,住院188人次,病床使用率25%。
  沙头区卫生院
  院址在沙头镇,前身为沙头乡联合诊所,创建于1953年6月,时职工4人。1958年,改称沙头管理区保健院,职工增至10人。1961年,转为沙头区卫生所,时有职工1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人,设简易病床5张。1979年1月改为今名。至1990年,职工达1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人(含主治医师2人),设病床25张。卫生院占地3000平方米,有病房1幢,门诊、宿舍综合用房2幢,房屋建筑面积1230平方米。设内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放射科、检验室、中药房、西药房等门诊科室。主要医疗器械有30毫安、200毫安X线机各1台及一般检验设备。1990年,共接受门诊12011人次,住院294人次,病床使用率23.37%。
  永临区卫生院
  院址在桥下镇,前身为桥下乡联合诊所,创建于1955年3月,时职工7人。1961年11月,转为永临区卫生所,有职工25人。1979年1月,改为今名,职工增至4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0人,设病床10张。到1990年,卫生院有职工4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5人(含主治医师3人),设病床30张。卫生院占地2700多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400余平方米,有门诊楼2幢,病房1幢。门诊科室有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放射科、检验科及胃镜、理疗、超声波、心电图等科室。主要医疗设备有200毫安X线机1台,1500倍显微镜3台,超声波诊断仪1台,心电图机1台等。1990年,接受门诊52249人次,住院1349人次,病床使用率39.22%。
  罗浮区卫生院
  院址在瓯北镇,前身为罗浮区卫生所,创建于1952年6月,时职工7人。1956年5月撤销建制。1961年11月恢复,有职工11人,设观察床4张。1968年院舍落成,扩大门诊科室,病床仍为4张。1979年1月改为今名,职工增至5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7
  人。1984年9月,大部分职工转到中医院,医疗业务停止。1986年3月,全部工作移交给中医院。1989年12月再次恢复,有职工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人,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区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及医政药政工作,不从事医疗业务。
  注:①统计数含企业部门;②医师包括护师、药师、检验师和其他技师,西医士包括药剂士、检验士、其他技士等。第三节 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为集体所有制医疗事业单位。建国以后40年间,在艰难曲折中不断巩固发展,在改革实践中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1950年10月,梧埏区白象乡率先创办南湖中西医联合诊所。1951年,相继创办枫林、外垟、浦西3个联合诊所。1952年,全县有联合医院3个,联合诊所16个。由于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缺乏管理经验,联合诊所难以维持,纷纷解散。1955年,贯彻“巩固提高,稳步前进”的方针,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进行全面规划,统一安排。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联合诊所迅速发展。1957年,全县联合诊所73个,分所43个,达到乡乡有联合诊所和分所。这些诊所多数设在祠堂、庙宇、教堂内,少数租用民房。职工人数一般4至6人,均为当地或附近的医务人员。联合诊所资金由职工自筹,也有以药品、器械、用具折价充代,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资按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进行民主评定,如入不敷出,则按比例递减。多数诊所没有病床,设备简陋。医生看病,出诊占较大比例。
  1958年农村实现公社化后,联合诊所改称保健院,公社所在地为公社中心保健院,管理区所在地为管理区保健院。尚未建立区卫生所的,由区所在地中心保健院代行其职能。部分保健院一度实行公社社员医疗保健制度,规定每人每月收取0.03元保健费,由生产大队统一支付,保健院只向社员收取药费,免收门诊、出诊及一切手续费。陡门管理区保健院于辖区内设若干医疗点,医生分片包干,定人、定时进行巡回医疗。遇有临时急诊,可通过有线广播传呼。这样做得到医务人员和广大社员的拥护,一直坚持到1966年。其他保健院实行数月便停止了。在公社保健院办院的五、六年中,随着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医务人员业务素质的逐步提高,工作效能得以较好发挥,经济收入也相对稳定。不少保健院用集体积累资金建造院舍,并实行固定工资制。除医疗外,保健院还承担辖区内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任务,在“除害灭病”运动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1963年,管理区保健院改称公社卫生所。但在“文化大革命”中,正常工作受到冲击,规章制度遭到破坏,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下降,一些医疗单位甚至处于瘫痪状态。1971年,县革委会将公社卫生所的政治、经济及人事管理权限,下放给公社革委会。不到两年有120名不懂医务的人被安排到各公社卫生所,挫伤了老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一些单位经济陷于困境。1973年,县革委会重新决定,将公社卫生所的“三权”收归县卫生
  农村医疗(昆阳乡卫生院)
  局。在此期间,县卫生局对一些经济特别困难的医疗单位实行适当经济补助,包括基建及修缮费。70年代后期,大部分公社卫生所以国家拨款补助为主,逐年兴建新房,告别破旧的祠堂庙宇。国家还无偿拨给显微镜、电冰箱等医疗、防疫设备。
  1981年7月,公社卫生所改称公社卫生院,分所改称分院。1984年6月,又改称乡(镇)卫生院及分院。改革开放以后,个体行医人员猛增,直接影响了卫生院的经济收入,也冲击着卫生院中一些医务人员的思想。在新形势下,卫生院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县卫生局对卫生院按医院管理、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三项指标进行经济补助。部分单位集体经济巩固,效益良好,其中较为突出的有江北(今瓯北)、上塘、大舂、昆阳、界坑、张溪、陡门7个乡(镇)卫生院,1986年以来省卫生厅先后授予“文明卫生院”称号。但亦有部分单位处于解体或半解体状态。为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1988年5月,将乡(镇)卫生院下放给乡(镇)人民政府管理。1990年6月至12月,县卫生局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下,对处于解体、半解体的卫生院进行整顿,全县53个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渐趋正常。1990年,共接受门诊538046人次,住院22171人次。
  注:医师包括护师、药剂师、检验师、其他技师;西医士包括药剂士、检验士、其他技士等。
  第四节 企事业单位医务室
  20世纪50年代初,设在梧埏区原头陀寺的永嘉中学和设在岩头镇的济时中学均有医务室,分别有医务人员2人和1人。60年代,永嘉一中(今设在上塘的永嘉中学)、永嘉二中(今岩头区中学)及罗浮、碧莲、永临等中学都曾设有医务室,但除了永嘉一中外,其余都相继停设。上述学校医务室均无病床,医疗设备简陋,只能应付小伤小病。校医一般兼任卫生课教师。1990年,全县设有医务室的学校有永嘉中学、上塘中学、罗浮区中学、碧莲区中学4所,医务人员共6人。
  其他企事业单位中,早在1958年就设医务室的有县铁工厂。后来,县冶炼厂、化工 厂、木炭厂、农机厂、电瓷厂及县委党校、机关幼儿园等单位也曾设医务室。1990年,设医务室的只有化工厂和电瓷厂,分别有医务人员2人和1人。
  第五节 个体诊所
  建国初,全县农村有诊所、药店300家,其中西医诊所28家,中医诊所26家,有坐堂医生的中药店159家,问病抓药的中药店64家、草药店23家。1954年以后,大多数个体开业医生参加当地联合诊所。“文化大革命”中,在农村培养数以千计的赤脚医生。1976年后,许多赤脚医生转为个体开业医生。几年来通过考试考核,经批准开业的个体诊所不断增加。至1990年,全县有个体医生397人,其中有医士职称50人,中医士职称31人;有19.5%的诊所设在区、镇所在地,有66%分布在各乡、村,有14.5%在外流动。专业分科有内儿科、妇产科、外科、中内儿科、中妇科、伤骨科、针炙科、牙科及草药等。第二章 医疗队伍
  第一节 中医
  历代名医
  永嘉中医源远流长,早在南北朝,陶弘景曾来大若岩著书采药。南宋时,随着政治中心南移,永嘉医家辈出。王硕著《易简方》,列方130余则,后来多被《本草纲目》引用。施发著《察病指南》,其中“脉影图”创造以图示脉的先例;他又撰《续易简方论》六卷行世。卢檀著《易简纠谬方》,对王硕的《易简方》严词推鞫,在学术上开展论争。其他如屠鹏的《四时治要方》、夏元鼎的《崔公入药镜录》、王暐的《续易简方脉论》,皆为经世之作。特别是围绕《易简方》掀起的一场学术论战,推动了医学发展,形成“永嘉医派”。元代王与著《无冤录》,是我国古代法医学的经典著作,朝鲜、日本均予引译。其后,明代袁迁、项昕(著《脾胃后论》、《医原》)、翁朝缙、陶与让,清代李启河(著《医林释义》)、徐定超(著《永嘉先生伤寒论讲义》)、郑叔伦(著《修正丸散膏丹配制法全集》)、胡鑫(著《古三学之源流》、《医林述古》)等,皆因医术高超或独擅一术而名噪医坛。
  近代中医
  清穆宗同治六年(1867),张应羲在县城铁井栏首先创办通济医院。德宗光绪二十一年(1895),陈虬在县城(今鹿城区)小高桥下设利济医院。其后,中医医疗机构逐渐兴起。民国12年(1923)秋,工商界人士筹款创办永嘉普安施医施药局,地址在县城扬名坊,设中医内、儿、妇等科门诊,有一定规模,常驻中医10余人。
  民国年间开始有中医中药人员组织。16年(1927),成立永嘉县国药商业同业公会,据民国37年(1948)的会员名册记载,当时县城(今鹿城区)有国药商店107家。21年(1932),成立永嘉县中医师公会,亦称国医公会,有会员142人,会址在县城城隍殿巷。
  建国前,中医和中医医疗机构集中在城区。在农村中医诊所中,瓯渠的伤科在浙南地区颇负盛名,自吴承玕以来至今一门五代,自成伤科流派。在中药店中,清穆宗同治九年(1870),徐殿恩在枫林创办乾寿堂药号,是闻名远近的百年老店。
  中医中药学的继承和发展
  建国后,为继承和发掘祖国优秀医学遗产,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1950年3月,成立梧埏区中医协会。1951年12月,中西医协会筹备会合并,成立永嘉县卫生工作者协
  会。协会有会员614人,其中中医中药人员占四分之三。“文化大革命”期间,协会停止活动。1984年恢复协会组织。
  “师带徒”是培养中医中药人才的传统方式,建国后卫生部门十分重视这一工作。1960年10月,组织一批业务水平较高的中医共带学徒35名。1963年10月,对全县68名中医中药学徒进行普测考查,建立档案,然后划分年级,统一教材,确定指导老师。1964年3月,对学习三年期满的中医中药学徒进行考试,及格者发给毕业证书,承认其中医士、中药士学历。同年通过考试,吸收一批新的中医中药学徒。至1967年,共办了五届,有79名学徒毕业。1976年,一次招收124名。这些学徒大部分学满三年,通过县卫生局组织的考试,一般留在原单位工作。
  至1990年,除县中医院以中医为主外,全民和集体医疗单位均设中医科。中医中药人员分别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7.4%和30.2%。在中医中药人员中,有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22人。县人民医院中医中药治疗宫外孕,县中医院中西医结合治疗肝胆疾病,均取得显著成效。
  第二节 西医
  西医的传入与兴起
  清德宗光绪九年(1883),英国基督教会传教士苏慧廉等来温传教,间为群众治病,以引人入教,从此西医传入温州。二十三年(1897),英人约翰·定理在县城(今鹿城区,下同)瓦市殿巷创办定理医院,设病床22张,温州始有西医院。三十二年(1906),英人亨利·白累德捐资,在县城大简巷兴建医院,与定理医院合并,称白累德医院,有医生10人,设病床118张,并有X线机等医疗设备。民国5年(1916),法国天主教仁爱会修道士创办董若望医院,院址在县城岑山寺院,设病床200张。8年(1919)7月,地方爱国人士筹款创办瓯海医院,在县城古炉巷接受门诊,此乃温州人自办的第一所西医院。嗣后,私办的西医院、诊所日益增加。35年(1946),县城有伯兰氏等22家西医院、诊所。
  温州首家西药房为清宣统三年(1911)林禹臣在五马街开设的普益西药房。民国37年(1948),县城有百亨等5家西药房。
  民国25年(1936),成立永嘉县医师公会,会员53人,包括施德福、贝纳福等外籍医师。同年,成立永嘉医药学会,有会员118人,包括温属各县医师、护士、助产士及药剂生。
  西医医疗事业的发展
  建国后,西医医疗事业发展迅速。至1990年,有县级医院2所,区卫生院6所,乡(镇)卫生院53所。除县级医院医疗仪器设备比较齐全外,各区卫生院及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都配有X线机、B超、电冰箱、显微镜等。西医技术人员中有主治医师50人,包括内、儿、外、妇产、皮肤、眼、口腔等科。医疗技术水平也不断提高。县人民医院外科能做脑瘤
  切除术、硬膜外血肿清除术、食道下段癌开胸切除术、肾肿瘤切除术等,内科开展腹膜透析治疗急性肾衰。各区卫生院均能进行上腹部手术和三项绝育手术。
  第三节 医务人员培训
  卫生学校和卫生进修学校
  1958年9月,创办永嘉县卫生学校,校址在上塘镇岩垟村,招收学生93名,设医士、助产士两个专业班,学制3年。1959年8月,均作初级班处理。1960年8月,续招中级班33人,初级班54人。1961年8月停办。共有48名毕业学生分配到本县各医疗单位工作。
  1984年10月,创办永嘉县卫生进修学校,校址在瓯北镇原罗浮区卫生院,以短期培训为主。学校设实验室、图书室,购置各种人体模型、挂图及电化教具,有教职员工11人。先后举办在职职工参加的短训班7期,受训300余人次。
  在职函授和离职进修
  1957年,省中医进修学校在永嘉举办第一期中医进修函授班。全县约三分之一的中医参加学习,历时17个月,系统地学习了中医经典著作及临床各科。135名学员(其中西医11名)中经考试成绩及格的有122人,均发给毕业证书。
  1963年,省中医学院在永嘉举办第二期中医进修函授班。66人(其中西医11名)参加学习,学习内容与第一期大体同,时间1年又9个月。成绩及格者由浙医大中医学院函授部发给毕业证书。
  1988年,温州医学院、温州医学会联合举办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函授班,分内、外、儿、妇产等科。永嘉县38人参加,其中医师27人、医士11人。学习时间医师2年,医士3年。
  自50年代起,每年均选送若干名医务人员到上级医疗单位进修。80年代后,进修名额增加,范围扩大。至1990年,全县参加进修共82人次,时间多在半年以上。
  县卫生进修学校
  刊印的部分医学论文
  各类短期培训班
  至1990年,全县共举办30多期各类短期培训班,包括接生员培训班、妇幼保健员训练班、农业社保健员训练班、爱国防疫训练班、除害灭病学习班、急救技术学习班、寄生虫病调查学习班、会计学习班、针灸学习班、中药剂学习班、半农半医卫生班、赤脚医生培训班等,共7694人次。
  第三章 卫生防疫
  建国前,永嘉县无常设卫生防疫机构,只有在传染病流行时,才建立临时性的防疫组织。建国后,卫生防疫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卫生院负责。1956年6月,成立永嘉县防疫站,站址设县人民医院内。“文化大革命”后改名为永嘉县卫生防疫站。县防疫站初建时无用房。1962年,始建2层4间木结构的简易用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1978年开始,在上塘镇永建路先后建造3层5间化验楼、3层5间办公楼和3层9间综合楼,建筑总面积1490.57平方米。1988年开始,又在环城西路北端建造5层综合楼1幢,建筑面积2149.1平方米。1990年,职工共有6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7人(含主管医师5人)。设学校卫生科、食品卫生科、劳动卫生科、流行病防治科、地方病防治科、慢性病防治科、计划免疫科、检验科、卫生宣教科及总务财务科。
  到1990年,县卫生防疫站设备初具规模,有500元以上的仪器162种,价值29.44万元。能开展30个微生物检验项目和65个理化检验项目,为疾病监测、卫生监测监督、流行病学调查及科研工作,提供了方便。
  县卫生防疫站
  县卫生防疫站检验人员操作气相色谱仪
  第一节 防疫保健
  传染病报告
  1951年开始,实行疫情报告制度。规定各区、乡每旬书面报告一次。1956年以后,逐步健全县、区、乡(镇)三级疫情报告网。1984年以后,区、乡(镇)均配备专职防疫人员,疫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得到加强。
  建国以后,在25种法定传染病中,永嘉县未曾发生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黑热病和鼠疫;1952年后天花绝迹;回归热和狂犬病各报告1例;猩红热、出血热和斑疹伤寒仅少数年份有个别病例发生。其他15种传染病均曾形成全县性和局部性流行。
  卫生防疫工作的持续开展,使传染病的发病率逐年降低。以20世纪50年代后期为基准,80年代后期的年发病率下降92%以上。最显著的是呼吸道传染病,下降96.8%;其次是虫媒及动物源性传染病,下降94.7%,肠道传染病下降不明显。死亡率与发病率同步下降。最显著的是呼吸道传染病,下降至零;肠道传染病、虫媒及其他传染病,分别下降97.8%和95.1%。1990年的发病率又比80年代后期平均年发病率下降58.7%,全年无死亡病例。
  50~80年代,传染病的发病例数居前五位的是麻疹、流行性感冒、百日咳、疟疾和痢疾,死亡例数居前五位的是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和百日咳。
  急性传染病
  鼠疫 民国31年(1942)冬,有一龙泉来客患鼠疫死在县城(今鹿城区)太史码头船上。32年(1943)冬,在西郊大桥头附近检出疫鼠1只,不久在同一地点发现首例鼠疫病人。此后疫情在西郊一带迅速蔓延。同年8月,桥头殿前村祁某患鼠疫客死庆元,家属将其灵柩运归家乡安葬,同时带回死者衣服杂物。不久附近各村陆续发现死鼠。33年(1944)6月,桥头村叶某患鼠疫死亡。当年仅桥头一村即发病50人,死亡36人。除县城、桥头外,疫情扩散至白云、朱涂、黄田、东岸、上塘及孤山等地。32~38年(1943~1949),全县累计发病1854人,死亡944人,病死率50.9%,病型主要为腺鼠疫。建国后,省鼠疫防治所第一防治站常驻永嘉,在疫区开展综合性防治工作,及时遏制人间鼠疫及鼠间鼠疫的发生。县卫生防疫站结合灭鼠灭蚤工作,每年在疫区进行一次疫源检索,迄今未发现疫情。
  霍乱与副霍乱 永嘉县霍乱的最早记录在清仁宗嘉庆二十四年(1819),当时曾持续流行4年。此后,在清代和民国各有7次记录。民国31年(1942)和35年(1946)大流行,主要在县城(今鹿城区),永临、枫林、碧莲、沙头、岩头等地亦有散发病例。31年(1942),发病404例,死亡99例;35年(1946),发病1379例,死亡152例。37年(1948)后无疫情。建国以后,永嘉县有9年发现副霍乱疫情,形成2次流行。第一次流行在1962~1963年7月下旬,共发病98例,死亡13例;发病率22.51/10万,病死率13.27%。流行高峰在1962年。第二次流行在1980~1987年,共发病283例,死亡5例;发病率20.04/10万,病死率1.77%。流行高峰在1980年。
  天花 清德宗光绪《永嘉县志》载,仁宗嘉庆十年(1805)春曾大流行,俗称“大客”。民国33~37年(1944~1948),全县共发病175例,死亡40例,病死率22.28%。建国后仅1951年发病18例,死亡2例,病死率11.11%。1952年后该病绝迹。
  白喉 建国后,全县年发病率在50/10万以上的共发生4次。第一次在1955~1957年,高峰在1956年;第二次在1959~1961年,高峰在1960年;第三次在1964年;第四次在1977年。80年代后无死亡病例。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建国后,全县年发病率在50/10万以上的共发生4次。第一次在1959年;第二次在1963~1965年,高峰在1963年;第三次在1967年;第四次在1980年。1985年以后发病率明显下降。
  百日咳 每年均有发生。有7年发病率在200/10万以上,其中1959年的发病率高达893.59/10万。80年代,发病率锐减。病死率一般在1%以下,1978年后无死亡病例。
  麻疹 俗称“小客”。80年代前,在小儿传染病中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占首位。先后出现6次发病率在1000/10万以上,其中1956年、1959年、1966年三次的发病率均超过3000/10万。80年代后,发病率锐减,除1983年外无死亡病例。
  流行性乙型脑炎 60年代中期连续4年流行,流行高峰在1966年、1967年,年发病率分别为44.86/10万和44.72/10万。病死率除1953年高于20%外,一般在5%~10%之间。传播媒介为三带喙库蚊、致倦库蚊和骚扰阿蚊。
  痢疾 民国29年(1940)起,每年均有疫情发生。36~37年(1947~1948),患病数均在300例以上。建国后有3次年发病率在300/10万以上。第一次在1955~1956年,高峰在1956年;第二次在1978~1980年,高峰在1978年;第三次在1982~1986年,高峰在1983年。第三次流行几与第二次相接,时间长达5年。病死率除个别年份外,均在1%以下。
  伤寒 建国后共发病690例,死亡10例。发病率10/10万以上的有6年。最高为1963年,发病率22.04/10万,流行于徐岙公社的樟岙及上湾大队,因及时防治,无一死亡。1962年后无死亡病例。
  疟疾 民国29~37年(1940~1948)共发病4831例,死亡103例,病死率2.21%。建国后共发病19094例,死亡19例,病死率0.10%。50年代有7年发病率在100/10万以上,60年代发病率显著下降。1983年后,县卫生防疫站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现症病人治疗和抗复发治疗。1987年后,连续三年发病率在10/10万以下,经上级考核,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基本消灭标准。死亡病例均在50年代。病原均为间日疟原虫。中华按蚊为唯一传播媒介。
  流行性感冒 每年均有发生,发病例数仅次于麻疹。有7年发病率超过500/10万。其中1960年和1967年发病率超过1000/10万。除60年代初死亡3例外,其余年份均无死亡病例。
  病毒性肝炎 1959年开始,实行疫情报告制度。30年来出现三次发病率超过100/10万,分别在1966年、1977年和1984年。在第3次流行后,发病例数一直居高不下。除1978年死亡1例外,其余年份均无死亡病例。
  脊髓灰质炎 民国33年(1944)发病80例,死亡43例,病死率高达53.75%。建国
  后有7年发病率超过10/10万,其中1978年和1982年发病率超过30/10万。由于普及计划免疫工作,近年来疫情明显下降,1982年后无死亡病例。
  恙虫病 俗称“六月客”或“恶疮”,在永嘉有较长的历史。1958年开始,实行疫情报告制度。至1990年,共报告918例,发病数冠于全省各县。流行于花坦、枫林、溪垟、孤山、岩头、东皋、五〓、港头及岩坦9个乡的59个村。其中花坦乡最严重,发病数占全县总发病数1/3以上。特别是溪北村,据1962年调查,该村的历史累计发病率高达493.7‰,即近半数村民曾罹此病。其流行地区相当集中固定。每年流行季节,始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终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高峰在7月份,即夏历6月间。此病流行有“大年”、“小年”之分。患者年龄多数在10岁以下。70年代后,发病率有所下降,病死率的下降非常显著。1961年后无死亡者。
  钩端螺旋体病 1965年7月,乌牛等公社发现钩端螺旋体病,8月初,发病人数骤增,共发病86例。。1965~1966年,在七都、乌牛、三江3乡局部流行。至1990年,共发病389例,死亡2例,主要保虫宿主为鼠类(沟鼠)。病原均为爪哇型。
  炭疽病 50年代报告7例。60年代报告30例。70年代报告1例。共死亡5例。其中1961年发病18例,死亡4例,地点在田垟公社的垟坑及寺前生产队,经突击防治及时扑灭了疫情。
  慢性传染病
  麻风病 建国前,无可考查。首例病人发现于1962年,发病于1954年。经多次普查,全县先后发现麻风病人32例,分布于15个乡(镇)的19个村,呈点状簇集分布。病人最多的乡(镇)为瓯北镇,计8例;最多的村为茗岙村,计6例。近年来经反复防治,取得显著成效。1990年,全县仅有现症病人1例,年发病率由1970年的2.34/10万下降至0.12/10万,达到部颁基本消灭标准。
  梅毒 建国前,城区及一些偏远山区有较多梅毒病人。民国24年(1935),城区5家药房销售“六〇六”针17216支。50年代初,县卫生院在偏远山区巡回医疗中,发现性病(包括梅毒、淋病)占总病例数3.7%。80年代初,县卫生防疫站在茗岙、西坑、张溪和岩坦4个公社进行调查,血检5098人,其中康氏反应阳性者83人,阳性率分别为3.82%、1.5%、0.23%和0.18%,但均无现症病人发现。
  地方病和寄生虫病
  丝虫病 俗称“流火”、“大脚疯”。建国后曾多次调查。1956年,在24个乡(镇)调查17961人,平均微丝蚴感染率4.36%;1959年、1960年,在全县普查278918人,平
  省、市基本消灭丝虫病考核验收团来永嘉考核验收
  均微丝蚴感染率2.86%;1978~1985年,再次在全县普查553563人,平均微丝蚴感染率1.20%。全县除黄南、潘坑、张溪、三江4个乡外,其余乡(镇)均有不同程度流行。抽样推算,全县约有丝虫病体征病人1600人。虫种为班氏丝虫。主要传播媒介为致倦库蚊。对以上三次调查中查出的感染者,均予以海群生免费治疗。1987年,对感染率在0.8%以上的352个村开展0.35%海群生药盐防治,共拌盐1034.28吨(含海群生3.72吨),药盐覆盖面279040人,人均服药盐3.71公斤(含海群生12.33克)。永嘉酿造厂和碧莲酿造厂并生产海群生酱油52.6吨(海群生含量0.25%)。1987年10月,经省市考核验收,平均微丝蚴感染率0.1%,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基本消灭标准。1989年5月,又经卫生部抽查复核合格。从此,永嘉县进入巩固防治成果和监测的新时期。
  钩虫病 俗称“黄肿病”,在全县广泛流行,对劳动力影响甚大,病死率高,旧社会有“一年黄,二年肿,三年背去葬”的民谣。1956年在39个乡50个村粪检36821人,平均感染率19.9%。1957年,在全县普查198558人,平均感染率27.3%,以岩头、碧莲、岩坦3区为最严重,感染率分别为74.7%、46.6%和40.8%。1961年,在四川公社粪检4685人,平均感染率约50%,其中应坑管理区感染率高达80%。60年代前,对查出的病人均予四氯乙烯等驱虫药免费治疗。近年来,虽然钩虫感染率尚高,但感染度已明显下降,对人体不复造成重大危害。虫种经鉴定为十二指肠钩虫和美洲钩虫。
  肺吸虫病 永嘉县为浙南较早发现肺吸虫病的县。首例患者于1959年被确诊。1961年、1962年,县人民医院在全县范围内普查,证实永嘉县为卫氏肺吸虫病流行区。在全县59个乡(镇)中,发现36个乡(镇)存在感染肺吸虫囊蚴的溪蟹,占全县乡(镇)数的62.2%。通过皮内试验,发现山区、半山区人群中肺吸虫的感染甚高,但确诊病人甚少。1979年后,县肺吸虫病防治研究小组多次深入山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流行区约占全县面积四分之三;北部山区最为严重,东部山区次之,西部山区较轻。疫区除卫氏肺吸虫外还有斯氏肺吸虫。第一中间宿主为浙江华溪蟹,第二中间宿主为川卷螺。主要感染方式为煨吃溪蟹。感染者多为小孩。对近万名临床上疑似的肺吸虫病人数百例,分别给予治疗。在疫区自开展以不生吃溪蟹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以来,溪蟹的肺吸虫囊蚴感染率和感染度均有明显下降。
  地方性甲状腺肿 为永嘉县山区的主要地方病。1984年5月,首次在全县开展病情线索调查,在85109人中查出1205人。1985年6月,对线索调查结果患病率在1%~3%的22个乡,复查7~14岁在校儿童12113人,查出病人242人。7~9月,又对线索调查结果患病率超过3%和7~14岁在校儿童甲状腺肿大率超过20%的11个乡进行普查,在94201人中查出2382人。以表山乡为最严重,其次为西源、五〓、黄南3乡。患者年龄组以10~15岁为最高,性别女多于男。主要为弥漫型,占98.1%。流行因素主要由于缺碘。1985年7月,给查出的患者及病区14岁以下儿童普遍投服碘油胶丸,共投服12561人。1988年9月,给防治对象再次投服碘油胶丸,共投服20677人。1989年9月,经省市抽查考核,平均感染率由防治前的6.15%下降至1.26%,7~14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由防治前的49.67%下降至21.67%。
  恶性肿瘤
  1977年8月,遵照上级统一部署,对1974~1976年恶性肿瘤死亡者进行回顾性调查。结果表明,三年中全县癌亡1750人,死亡率93.81/10万,占各种疾病死亡总数14.5%。在各类死因中,恶性肿瘤居第二位,仅次于呼吸系统(25.2%)而高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病之和(12.13%)。在各种恶性肿瘤中,男性居前三位的是胃癌、肝癌和食道癌,分别占37.74%、18.49%和14.48%;女性居前三位的是宫颈癌、胃癌和肝癌,分别占29.86%、20.43%和11.74%。男性高于女性,约1.5比1。年龄自40岁开始上升,60岁臻于高峰。据1977年岩头区统计,平均死亡年龄为60.1岁。1974~1976年的癌亡人数逐年递增,以1974年为100,1975年为109.7,1976年为117.4。平原沿江地区的恶性肿瘤死亡率明显高于半山区和山区。
  预防接种与计划免疫
  1950~1984年,永嘉县预防接种工作采取年度接种或突击接种方式。在此期间,接种各类疫(菌)苗在1000万人次以上。1982年,在全县编造防疫户口册及15岁以下儿童年龄分组卡。1983年,在上塘镇进行计划免疫个人承包试点。1984年,将全县防疫户口册由一户一卡改为一人一卡。1985年,通过试点对全县0~3岁婴儿发放接种证。1986年,继续在全县推广计划免疫定期接种制度,39个乡(镇)按月接种,14个乡(镇)按季接种。0~14岁的儿童接种数188878人,占同龄儿童总数89%。1987年,经温州市检查验收,建卡率99.52%,四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及麻疹疫苗)覆盖率86.19%,提前达到卫生部规定标准。尔后计划免疫工作进一步普及。1988年8月,由县府发文在全县推广计划免疫保偿制,至1990年底,经温州市卫生防疫站抽样考核结果,建卡率94.23%,四苗单苗接种率97.14%,四苗全程合格率92.38%。共有23个乡(镇)开展计划免疫保偿工作,入保儿童2353人,占应接种儿童数的26.6%。
  第二节 公共卫生
  爱国卫生运动
  除“四害”讲卫生 1952年12月,毛泽东主席向全国人民发出“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号召后,永嘉县掀起以反细菌战为主要目标的爱国卫生运动。1958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以除“四害”讲卫生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通知》后,爱国卫生运动转入以除“四害”(苍蝇、蚊虫、老鼠、麻雀,后改麻雀为臭虫)讲卫生为中心。之后几年,利用春节、清明、端午、国庆和元旦等节日搞卫生突击活动,并建立经常性制度,有效地消灭“四害”,使全县卫生面貌起了很大变化,出现如昆阳乡及
  陡门乡的翁山、上庄山等爱国卫生先进单位。1959年,全县掀起“学昆阳,赶昆阳”的爱国卫生运动热潮。昆阳乡经全国卫生检查团检查验收,国务院授予除“四害”讲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两管”“五改” 1960年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点转移到推广城乡公厕化运动。县城上塘镇首先开始取缔不卫生厕所,建立卫生、无害化的公共厕所,为全县做出榜样。四里乡(今茗岙乡)光塘垟村率先实现无害化、公厕化。为此在光塘垟村召开现场会议,总结推广。会后,全县掀起处理旧茅坑、建造新公厕的热潮,一大批村镇实行公厕化,大大改变农村坑多、蝇多、蚊多的不卫生状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两管”(管水、管粪)、“五改”(改厕所、改水源、改炉灶、改畜圈、改环境)运动。许多村镇如三江乡挂彩村,全村实行人畜分居,半数农户脱鞋入室,卫生面貌焕然一新。“文化大革命”中,爱国卫生运动基本停止。1978年4月以后,爱国卫生运动重新在城乡开展起来。在除“四害”、讲卫生和“两管”、“五改”运动中,均将改水、管水作为主要内容之一来抓,它对改善城乡卫生面貌,预防肠道传染病都起着很大作用。70年代后期,将改水、管水提到更重要的位置上。在半山区的岩头等地推广手压机井(少数机井装上小电动机),共建井2136个,受益4.48万人。在七都等地推广小口径灶边井,共建井240个,受益1000余人。1982~1990年,采取民办公助,先后兴建自来水厂(站)265座,总造价1024.5万元,受益34.22万人,解决部分城乡群众的饮用水问题。1984年2~4月,县卫生防疫站对全县饮用水的水质进行调查,并选点采样,结果表明,全县饮用水的水质基本良好,主要项目均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1988年,选点进行丰水期和枯水期两次水质全分析检验,其结果亦基本符合饮用水卫生要求。同时,对要求建造自来水厂的乡村进行水源卫生学调查,采样检验,为建造自来水厂提出科学依据。1988年以后,对永嘉自来水厂和清水埠自来水厂出厂水各选择5个点,每月进行水质监测一次。
  食品卫生
  民国14年(1925),城区(今鹿城区)大南门外善美南货店误将海洛因混白糖制作桂花糕出售,引起食物中毒,当天死亡120余人。建国后,较大的食物中毒事件有:1960年5月,岩头粮管所误将梓油当茶油出售,造成211人中毒,无死亡;同月,永嘉造纸厂、永临梨村、岩头小港和渡头村相继发生食物中毒,受害178人,死2人;1983年9月,县看守所在押犯人暴发食源性痢疾,发病107人,死1人;1987年10月,江北珠岙村余某摆喜酒,因吃了变质的熟食品,中毒56人,无死亡。
  60年代初,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多局限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1965年国务院转发卫
  手压机井
  生部等单位联合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后,食品卫生有章可循。“文化大革命”中,管理工作处于瘫痪。1978年,重新对集镇卫生进行管理。1982年国家《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布后,县防疫站设食品卫生科,加强对食品卫生管理监督工作。1984年,县人民政府任命3名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后增至10名)。1985年,各乡(镇)都任命了食品卫生检查员,并多次举办食品卫生监督员和食品卫生检查员培训班,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1985年以来,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发给健康证,持证上岗工作,每年复查一次。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审查合格发给卫生许可证。至1989年底,健康检查累计13483人次,体检率96%,检出各种传染病患者219人,予以调离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岗位。发放卫生许可证累计3739家,并对146个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建档。1983~1989年,对全县20大类食品以及餐具、容器、包装材料的监督监测计1427件,平均合格率为48.48%。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和监督监测36459户次,其中行政警告限期改进306户次,责令追回产品2户次,没收销毁产品175户次,食品3.4万公斤,折合人民币16.86万元;罚款175户次,金额1.75万元。
  学校卫生
  1955年,协助2所县级中学建立卫生制度,暑期集中培训各完小保健教师。但学校卫生在较长一段时间未予应有重视。1978年,在上塘地区中小学设立班级保健教师,实行晨间卫生检查制度,并对907名中小学生进行视力检查。1981年、1982年,又对上塘等9所中学、8所小学9729名学生进行视力检查,查出视力减退938人,占9.64%。其中小学生占6.25%,初中学生占9.73%,高中学生占21.42%;农村学生占6.46%,城镇学生占17.87%;男生占9.15%,女生占10.40%。分析视力减退原因,向学校领导提出改进意见。
  1986年以后,对永嘉中学、县实验小学等学校进行多次监测,发现小学生龋齿、中学生视力减退现象十分突出。卫生部门协助学校开展卫生知识教育,推行眼保健操,配合近雾视法和药物治疗,取得一定成效,并将此经验向全县推广。1982年以后,多次培训学校保健教师。至1990年底,全县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城镇中学66%,小学75%;农村中学21.4%,小学18.4%。学校建档922所,中小学生健康检查累计16.96万人次。县、区和乡(镇)中心学校开设卫生课的有45所,占学校总数的74.9%。
  劳动卫生
  1958年以后,城区划归温州市,永嘉工业空白,因此劳动卫生起步较迟。1979年开始,对全县39家工厂的“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排放进行调查,对145名接触粉尘的工人进行胸片检查,并对农村农药使用进行调查。对县化工厂的“三废”排放问题提出治理意见并督促执行,收到一定效果。1980年,建立职业病调查小组,对全县厂矿的铅、汞、苯、有机磷和三硝基甲苯作业工人的职业病作了普查,发现10家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危
  害。对370名直接接触工人进行健康检查,但未发现中毒病人。1981年,对县化工厂等4厂车间进行粉尘浓度监测,同时指导石棉制品厂安装除尘装置,使车间粉尘浓度下降50%。1985年以来,对全县粉尘危害较严重的40家厂矿企业定期进行粉尘浓度监测和接尘工人健康检查。1987年,对全县31家全民、集体企业及216家乡镇企业的劳动卫生进行建档,实行常规性的卫生监督监测。
  第四章 妇幼保健
  20世纪30年代,白累德医院附设产科医院。后来,董若望医院和瓯海医院均设有产科。40年代,永嘉县卫生院及各分院均有助产士,主要工作是外出接生。此外,城区(今鹿城区)还有开业助产士。但广大农村依然旧法接生,城区(今鹿城区)接受新法接生也很少。
  1950年8月县人民政府卫生院建立后,重新开展妇幼保健工作。1951~1953年,先后成立梧埏区妇幼保健站、枫林区妇幼保健站和县妇幼保健站。县妇幼保健站有助产士1人,妇幼保健员4人,区妇幼保健站有助产士1人,妇幼保健员2人。1954年,县妇幼保健站接受门诊和住院接生,有产床10张,设有分娩室、婴儿室等。各区卫生所建立后,均配有一至二名妇幼保健人员。
  1956年6月,县妇幼保健站改为县妇幼保健所。因没有房子,长期借用县人民医院办公。搬迁上塘后取消门诊和病房,主要工作是下乡辅导。1958年,梧埏区妇幼保健站划归温州市,枫林区妇幼保健站并入岩头区卫生所。1969年,县妇幼保健所与县防疫站合并,1973年恢复建制。
  1981年8月,县妇幼保健所租用民房,开设妇保、儿保门诊。1984年9月,在上塘镇永建路建成一座综合楼,县妇幼保健所从此有固定场所。所内设有妇保、儿保、计划生育指导及总务财务等科室,有工作人员15人。1985年,在新址开诊。1986年,附设小天鹅托儿所。1988年,配备X线机、B超等价值6万余元的器械。1990年,门诊部设有妇保、儿保、手术、观察、B超、放射、中药、西药等11个科室,有病床8张。工作人员2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人(含主治医师4人)。
  县妇幼保健所
  第一节 妇女保健
  新法接生
  建国前,农村土产婆普遍采用旧法接生,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率甚高。群众把分娩比做“过生死关”,喻为“一只脚在棺材里,一只脚在棺材外”。大批新生儿死于破伤风,民间流传着“生一间,葬一山”的民谣。
  据1951年上半年调查,全县共有土产婆206人。8月,在梧埏举办首期接生员培训班,参加对象为土产婆和中年妇女,时间半个月。结业时签订“爱国接生公约”,建立按月汇报制度,赠送接生包(后改发接生箱)1只。此后各区相继举办接生员培训班。至1953年底,共培训接生员342名,89%的乡(镇)有接生员,多数乡有2名以上接生员。1954年后,除补训空白乡接生员外,重点是整顿已培训的接生员队伍,提高接生质量。因土产婆年龄偏高,多数是文盲,接受新事物较难,便将培训对象转到有初小以上文化的已婚中青年妇女,称助产员,学习时间适当延长。至1958年,全县接生员和助产员总数508人。1961年,基本上达到区有助产士,公社有妇幼保健员、助产员,大队有接生员。
  为了加强对接生员领导,除部分已参加当地联合诊所外,根据“自愿互利”原则,一村或几村联办接生站。1957年,全县共有接生站98个。1958年,以接生站为中心兴办产室、产院,到年底,全县共有产室105个、产院63个。其中芙蓉、黄村和礁华3个产院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1962年后,产室、产院先后停办。
  由于大力推广新法接生,1956年全县新法接生率达66.2%。梧埏、碧莲两区的新法接生率达95%。1958年全县新法接生率达97.5%。此后由于放松对新法接生的领导,致使旧法接生回潮,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上升。1978年后,对全县接生员多次组织复训。1988年后,新法接生率每年均保持在95%以上。1988年,全县领取合格证的接生员共388名。
  妇女劳动保护
  1958年后,将妇幼保健工作的重点转到劳动保护,提出妇女参加劳动“三调、三不调”,即经期调干活,不调水活;孕期调轻活,不调重活;哺乳期调近活,不调远活。提倡在妇女集体劳动的场地,设简易田头厕所。
  在大办产院的同时,各地办起妇女冲洗室,并提倡在经期使用月经带。岩头区芙蓉村的产院和冲洗室办得最好,县妇联和妇幼保健所在芙蓉召开现场会议,介绍推广,深受妇女欢迎。会后,全县许多大队和女工较多的工厂都办起妇女冲洗室或产室、产院。1962年后,产室、产院停办。
  妇女病检查和防治在1960年以后的三年困难时期,各地发现较多的女性患妇女病,主要是闭经和子宫
  下垂。1961年初,全县有闭经患者7103人,子宫下垂患者1238人。针对当时糖酒供应困难的情况,县商业局、卫生科下达供应妇女病患者糖酒的联合通知。有些大队办起营养食堂。在治疗同时,宣传劳逸结合。至年底,闭经治愈3804人,子宫下垂治愈206人,未愈病人的病情也显著减轻。
  进入80年代,卫生知识全面普及,妇女生活与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妇女保健工作重点转到疑难妇女病的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1986年,普查32个乡(镇),受检妇女11968人,查出妇科肿瘤94例,其他妇科病7702例,其中83.9%的患病妇女及时得到治疗。至1989年底,除个别乡外,全县妇女均进行一次以上以防治宫颈癌为中心的妇女病的检查和防治。
  围产期保健
  建国初,在推广新法接生的同时,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随着新法接生的普及,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人数逐年增加。80年代后,明确规定围产期,并正式推行围产期保健工作。1985年,全县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对孕产妇进行建卡,重点放在对怀孕12周的孕产妇早期建卡。在提倡住院接生的同时使用产程图。1990年,全县住院接生4818人,住院率56.0%;建卡3373人,建卡率38.07%;人均产前检查2.6次,产后访视1.3次;围产儿死亡52人,死亡率0.8‰;孕产妇死亡8人,死亡率9.42/万。
  第二节 儿童保健
  儿童健康检查
  建国后,除“文化大革命”期间外,每到“六一”国际儿童节均进行学龄前儿童健康检查,并进行评选健康儿童活动。1979年,按省卫生厅颁发的《儿童健康检查实施方案》,共检查23743人,获得全县男女儿童身长、体重、坐高、头围及胸围5项生长发育数据。1984年,又组织一次检查,共检查26085人。与5年前比较,5项数据均较为接近。在儿童常见病中,营养不良和佝偻病大幅度下降,龋齿明显上升。
  治疗小儿营养不良
  1960年,全县在发现众多浮肿病、妇女病的同时,也发现较多小儿营养不良和青紫病。据1961年初调查,共有患儿2449人。1961年4月,县商业局、卫生科下达联合通知,患儿可凭医师证明供应食糖,并免费供应本县食品厂生产的“肥儿糕”。共供应“肥儿糕”2.5万公斤。1962年后,患儿人数逐渐减少。
  婴幼儿系统管理
  1985年3月开始,县妇幼保健所开展婴幼儿系统管理,定期对儿童进行健康检查,以
  上述5项指标衡量儿童发育是否正常。在防治儿童疾病方面,以检查肺炎、佝偻病、贫血及腹泻四病为主。1988年9月后,在全县普遍开展。由于技术力量不足,至1990年底,除县妇幼保健所外,只有上塘等9个乡(镇)卫生院一直坚持正常管理工作。
  围产儿死亡回顾性调查
  1982年,对上塘、梅岙、岩头3个乡(镇)1980、1981两年的围产儿死亡进行回顾性调查。在1513名出生婴儿中,死亡28例,围产儿死亡率18.51‰;其中死胎4例,死产5例,0~7日死亡19例,主要为早产、窒息、溺婴。1988年,又对188个村1986、1987两年的围产儿死亡再次进行抽样回顾性调查。在79名死亡围产儿中,有窒息11例、早产7例、产伤6例、破伤风6例。
  第三节 妇幼卫生合作项目
  1989年3月,永嘉县被列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人口基金“发展中国基层妇幼卫生”合作项目县,联合国将支援5万美元的器械设备,合作期为1990~1994年。9月,县人民政府与省卫生厅正式签署关于项目配套经费协议书,三级配套经费分别为省级6万元,市级10万元,县级35万元,分5年配套安排使用,同时成立永嘉县妇幼卫生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确定山坑为山区试点乡。
  第五章 医政药政
  第一节 医疗质量管理
  医德医风建设
  1986年,县卫生局转发卫生部颁布的《医务人员守则》,并制订《医德规范》。各级医疗单位将“守则”和“规范”内容张贴(挂)在显要位置。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工作人员均挂牌服务,接受群众监督。有些单位还制订老残危重病人、老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优先就医照顾制度。1989年,开始在各医疗单位开展创“双优”活动,年终进行检查评比。
  按照“浙江省综合性医院文明医院检查评分表”,县医院和各区、乡(镇)卫生院每年进行以政治思想、服务态度、医疗秩序和医疗护理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检查评比。被省卫生厅命名为文明卫生院的有:四川区卫生院(1986)、江北乡卫生院(1986)、大岙乡卫生院(1986)、上塘镇卫生院(1987)、昆阳乡卫生院(1987)、碧莲区卫生院(1988)、界坑乡卫生院
  (1988)、张溪乡卫生院(1988)、陡门乡卫生院(1988)。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1984年,县卫生局委托县医学会举办“病历书写规范”和“门诊处方书写规范”讲座。1987年,组织高年资医务人员对各区卫生院进行检查指导。经连续三年的努力,县区两级医院的住院病历书写质量和门诊处方书写质量均有明显提高。
  急诊制度督查
  1986年,县卫生局深入县、区医院,对急诊和急诊室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各医疗单位均设急诊室(科),指定一位领导负责,配备必需的急救药品和急救设备,并建立有关规章制度。1987年,对县、区医院进行一次急诊应诊的模拟检查。1989年,又对两所县级医院进行一次突击检查。
  第二节 社会办医管理
  个体诊所的监督和管理
  1984年以来,全县个体诊所发展迅速,社会医药秩序出现混乱。1986年7月,县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60余人的医政药政管理队伍,对全县8个区(镇)和8个重点乡(镇)的医疗秩序,分片进行管理整顿。除取缔一批无证的非法行医者外,个体开业医务人员须遵照《浙江省个体开业医务人员暂行管理条例》,按指定地点、指定科目行医,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此后每年均进行几次管理,社会医疗秩序明显改观。
  医务人员业余服务管理
  1986年以后,在职医务人员业余服务现象明显增多,因放松管理,严重影响了本单位医疗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1988年9月,县卫生局制订《关于医疗卫生业余服务的若干规定》,1989年4月,卫生部下达《关于医务人员业余服务和兼职工作管理的规定》,及时纠正在职医务人员业余服务中的问题。
  第三节 公费医疗管理
  1953年10月,根据国务院及卫生部通知,成立永嘉县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医管会”),对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公费医疗。规定凡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凭县医管会制发的“公费医疗证”实行记帐治疗,医药费由就医单位及特约医疗门诊点列表汇总,按月上报县医管会审查后予以拨款。县医管会负责印制公费医疗统一处方笺,发给指定为公费医疗门诊点的私人开业中西医诊所使用,月终由门诊
  点将处方汇总向县医管会报销。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出现新问题。曾试行过“划区定点,凭证就诊,统一记帐”、“分级管理,定点医疗,包干结算”等多种办法。1989年,门诊经费实行“基础经费与工龄经费相结合,由单位包干使用”的新管理办法,成效较好,县医管会被省卫生厅、财政厅评为浙江省公费医疗管理先进单位。
  第四节 中药生产
  中药资源普查
  1960年9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中药材生产指示》,县卫生科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成野生植物药源调查队,深入岩头区进行中药资源普查。经三个月工作,采集中药标本534种,并选定孤山管理区北坑一带为中药种植试验场,山场面积2158.5亩。将其中270种移植到县卫生协会在上塘岩坪开辟的“百草园”中。许多基层医疗单位也建立“百草园”,其中碧莲区每个管理区保健院均有1亩以上的中药生产园地。
  中药制剂生产
  1959年4月,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在上塘镇岩坪村创办永嘉制药厂。主要从野生植物土黄柏(十大功劳)中提取黄莲素。其他产品有正气丸、左金丸、杜曲、药酒等20余种。同年6月该厂转为地方国营。1959年底,有职工27人,生产总值达3.8万元。1960年6月,并入县中西药公司。1971年11月,县卫生局在岩头镇溪南村筹建永嘉县中药制药厂,1973年3月正式投产。主要产品有黄连素、咳必清等。1980年停办。
  第五节 药品管理
  药品质量监督
  1978年12月1日开始,遵照国务院和省革委会通知,中药处方一律横写,中药剂量改为以克为单位,毫克为辅助单位。1982年9月,转发卫生部公布的《关于淘汰127种药品的通知》。文到之日起,各医疗单位一律停止使用淘汰药品。1985年7月国家《药品管理法》颁布后,县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整顿验收,300余名药品经营人员全部进行技术培训,发放59个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使药品进入法制化管理。1985年,县人民政府任命5名药品监督员,进一步促进药品管理的法制化建设。1986年永嘉县药品监督检验所成立以后,每年均组织一次药品质量检查,查出不少伪劣或过期、淘汰药品,予以销毁并罚款处理。
  麻醉药品管理
  20世纪50年代,对麻醉药品的使用条件较宽,凡持有开业许可证的医师及联合诊所中经过进修的中医,均可申请使用。1963年,开始限制麻醉药品的供应,县、区医院中个别高年资医师,经审批后方可临床使用。1989年11月,遵照国务院《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规定全县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麻醉药品考试及格者(共180人)才可使用。并规定麻醉药品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和专册登记,保存三年备查。建国后,在个别边远山村发现私种罂粟。据1982年调查,种植面积共约10亩,查获罂粟鲜果122.3公斤、罂粟乳汁0.75公斤。除发动群众铲除私种罂粟外,县公安局、卫生局发出严禁种植罂粟的通告。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永嘉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