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成果奖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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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61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成果奖励
分类号: G322.755
页数: 6
页码: 1088-10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8年到1989年永嘉县科技成果奖励的情况.其中包括科技进步奖申报、评定及奖励等级、奖金、证书等。
关键词: 永嘉县 科技成果 成果奖励

内容

科技成果,原由县筛选推荐给省、市。1978年开始,每年奖励一次。1988年,制订《永嘉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科技进步奖申报、评定及奖励等级、奖金、证书等内容与要求。各项科技成果经县科技进步奖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县人民政府授予证书和奖金。1979~1990年,全县获得各级政府奖励的科技成果共109项(农业占58.5%,工业占36.5%,医药卫生占5%),其中省(部)级17项,市(厅)级59项。另有农业局获省、市级丰收奖16项,改进奖1项,攻关奖1项,达标奖1项;林业局吴持平个人获省(部)级奖励6项、市级荣誉证书13项,1988年还获中国林业学会首届青年科技奖。县气象局获1988年度省气象科技进步四等奖,该局金学谱获1981~1983年国际台风业务试验国家级荣誉奖,李有明获1989年国家气象局科技扶贫三等奖。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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