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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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595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教师
分类号: G451
页数: 6
页码: 1057-10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末到1990年永嘉县教师的情况。其中包括师资、待遇等。
关键词: 永嘉县 教师

内容

第一节 师资
  任用
  清末,废科举,兴学堂,堂长由知县委任,堂长聘任塾师或师范讲习所毕业生为教员。宣统三年(1911),经省检定合格的教员有20人。民国时期,公立中、小学校长分别由省、县行政长官或教育机关委任。私立中学校长由董事会聘任,中小学教员由校长聘任,报县审批。乡村初小校长由地方士绅或保长兼任。民国17年(1928),区立初级小学校长由县教育局委任。国民学校教员须经国民教员检定委员会检定,不合格者为代用教员。各类师范毕业的教员很少,向社会招聘、短期培训的较多,不少以私人关系聘任。24年(1935),短期小学教员登记100人,合格者48人。33年(1944),全县小学教员登记,合格者189人,占登记总数的7.1%;中学教员98人,被检定合格者47人,占47.9%。翌年,甲种教员登记经审查合格者150人,代用教员经试验合格者727人。抗日战争爆发至解放前夕,许多革命老区的小学教师,都由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担任。建国初,沿用聘任制,旧教职员一般继续留用。1951年开始,校长和教师由县统一调配,民办教师则由乡、村文教委员会自聘。1960年7月,从民办教师、社会青年和中学优秀生中选拔264人,充实小学教师队伍,同时选拔部分小学教师进初中,以补初中教师的不足。1962年10月,公职人员大精简,181名公办教师转为民办,831名教师回农村。1964年,聘用合同教师33人。1970年春,76%的公办教师“回队”任教,1972年予以纠正,是年,397名代课教师转为公办。1978年开始,重视民办教师的整顿提高,通过考核,辞退不合格者68人,对2356名合格者发给任用证书,并择优转为公办。同时允许连续任教二年以上者,报考二年制中师班进修,毕业后转为公办。1978~1990年的13年中,择优转为公办的1001人,通过中师进修转为公办的410人。1982年起停聘民办教师,试用合同制教职工。1978年、1986年接收“归队”教师,共56人。1987年起,合同教师连续任教满三年者也可报考二年制中师班,进修后转公。1987~1990年,还定向招中师生90人,毕业后回当地,以稳定贫困山区的教师队伍。1988年以后的三年中,有613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中小学任教。1990年,停聘合同制教职工,中学代课教师开始在各类不包分配的中专毕业生中聘用。是年,全县各类教学人员5437人,民办教师所占的百分比,从1979年的59.3%下降到19.9%。
  学历
  小学教师中,中师、高中毕业以上的:民国22年(1933)217人,占27.5%;1952年364人,占27.2%;1981年1505人,占46.8%;1990年1757人,占60.6%。初中教师中,高校毕业或肄业二年以上的:1953年17人,占39.5%;1981年126人,占16.2%;1990年533人,占53.6%。高中教师中,高校毕业或肄业二年以上的:民国33年(1944)75人,占76.5%;1981年86人,占81.9%;1990年162人,占97%。1990年,全县各类教学人员5437人中,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的760人,占14%;中专、高中3110人,占57.2%;初中1526人,占28.07%;初中以下41人,占0.02%。
  职称
  1987年6月,全县首次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是年,有3628名教师获得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1990年在职教师职称状况:中学高级25人(其中小学任教1人);中学一级286人(其中在中专任教8人),小学高级270人(其中幼儿教师4人);中学二级630人(其中中专任教8人,电大任教4人),小学一级1747人(其中幼儿教师18人);中学三级166人(其中中专任教1人),小学二级968人(其中幼儿教师8人)。
  第二节 待遇
  社会地位
  清末和民国初期,教师尚受人尊敬,地方当局常邀教师商议有关乡邦大事。民国时期,教师社会地位日益降低。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党又特制“保甘结”控制小学教师政治思想。进步教师屡遭迫害,尊师重教传统遭受破坏,加上国民党地方派别互相倾轧,校长频繁撤换,教师工作难有保障,备尝辛酸。
  建国后,人民教师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国家干部享有同等待遇。1952年,成立教育工会,教师成为工人阶级的一员,享受广泛的民主权利。历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委员会均有教师代表参加。一至七届党代会教师代表就达105人次,一至十届(第二届缺资料)人代会,有教师代表284名。一至四届政协委员会,有教师委员67名。1985年7月,县成立尊师活动领导小组。是年,国务院定9月10日为教师节,县委、县府、人大、政协召开大会隆重庆祝,并给285名教龄在25年以上的教育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开展各种慰问活动,并积极为教师办实事。对在1957~1959年因肃反、反右斗争扩大化被错误处理和“文化大革命”冤假错案中被伤害的教师逐一给予甄别平反。对在历史旧案中受株连或误伤的教师也都给予纠正,恢复其名誉。1987年,严肃处理了35起殴打教师案件。1990年,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努力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是年,教师中党员发展到1220人,占教师总数的比例,从1955年的1.2%提高到24%,成为振兴永嘉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
  生活待遇
  清末,小学教员收入一般较低,塾师更清苦。民国时期,教员薪俸则少得可怜。民国29年(1940),县立小学教员月薪为15~30元,区(乡)立小学教员月薪为10~15元,另加米贴8元;私立小学视筹资多少而定,每月最高45元,最低不足10元。关榕(烈士)在郑庄小学任教,一天的薪俸仅1升米。教员薪俸还常被克扣拖欠。34年(1945)1~6月,永嘉县立中学教员未曾领到分毫。35年(1946)11月,小学教员福利会向县议会请愿,索三个月的欠薪。翌年,小学教师工资实值不及抗日战争前五分之一。县立中学和许多小学纷起罢教,请愿索薪。
  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教师工资不断提高。1951年,月薪最低75公斤大米,区辅导小学校长为120公斤大米。翌年9月,实行工资分制,乡村公立小学教师月均工资22元,为1950年的2倍多;乡村民办小学21元(城镇民办24元);私立6元。1954年,全县教师工资调整,人均增加47%左右。1956年,实行货币工资标准制,月均工资34.38元,最高63元,最低18.7元。1958年,对担任巡回教学的山区教师补助月工资的10%左右。此后,进行四次低工资调整,至1981年,普遍升调一次。1983年,民办教师工资,每月人均由国家支18.75元,农民负担18.80元。1985年,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人均增资21元多。民办教师的工资也随之相应提高。1987年起,受聘教师的工资与职称挂钩。1990年,中学教师月均工资:全民96.71元,集体75.57元,民办68.80元(公助部分);小学教师月均工资:全民90.03元,集体74.47元,民办54.84元(公助部分);民办教师的民办部分工资,由原来以乡镇为单位统筹,改为全县统筹,从此与公办教师一样如期领到工资。山区教师按地区类别分别给予每月6元、9元、12元的补贴。
  教师的福利条件也逐步改善。1952年9月起,与国家干部享受同等福利待遇。1980年后,陆续增加班主任、教研组长、特级教师津贴和教龄津贴。为了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1984年后,将1028名户粮在农村的教师家属转为非农业户口。对大中专毕业、志愿在山区工作满10以上、配偶户粮在农村的教师,允许其一名子女转为非农业户口,陆续共解决了393名。1986年6月,开展师生平安保险。1989年起,满30年教龄的退休教师可领取100%原工资,农村的老、病、残民办教师可领本人基本工资60~75%的补助费。县教育工会建立互助储金会,先后二次发补助金11025元,解决了285人次的生活困难。1990年,临时补助59人,计人民币5470元。1986年以后,连续五年共安排178名优秀教师利用暑假到县外风景名胜地观光休养。
  第三节 培训
  短期培训
  清德宗光绪三十二年(1906),孙诒让在县城创办暑期唱歌讲习会。民国时期,举办各种暑期教育研讨会、讲习会、训练班12期,参训714人次。民国4年(1915),县署举办单级教授研究所,聘请外地学者曹祖参、顾旭侯、武亭兰等讲学50天,参训学员95人。27年(1938),举办战时教育人员训练团,从中选拔部分学员任校长、教员,发展了抗日救亡教育。1949~1965年,先后举办16期暑期校长、教师培训班和各种形式的政治、业务学习会。1978年以来,连续六个寒暑假组织全县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和中学英语教师进行新教材、新教学大纲过关辅导;先后组织学校领导、教师赴省内外重点中学听课30次;邀请教育专家、特级教师钱梦龙、邱学华等95人来永,组织了53场专题讲座和示范教学;嘉兴市教委扶贫讲师团来永讲学3天,另有7位教师在永嘉任教一年;全县先后举办法律、英语、口语训练、地理制图、音乐、体育等各种暑期培训班21次,受训1850人次;县教育局与妇联联合举办10期幼儿教师培训班,受训586人次,其中农村508人次。1985~1988年,先后两次组织教材过关统一考试,合格者计1225人;有1420人参加《专业合格证书》考试,发证509人。
  函授
  民国18年(1929),永嘉54人参加省教师函授进修。建国后,函授逐步成为教师业务培训的重要途径。1953年,永嘉设于温州师范学校的教师函授辅导站,在梧埏(现属瓯海县)试办1个班,学员50人。此后,逐步向各区扩散。1956年,全县分61组,配设辅导员61人,辅导组长1人,共有初师函授班5个,560人。课程有语文、算术、自然。此后参加北师大、温师院等校函授的中小学教师不断增多。1961年,永嘉增设函授部。1963年,采用多科并设,单科选学,分科结业的办法函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办。1974年,在中学教师中开办中文、数学函授,后因受“批林批孔”冲击而中止。1978年,县函授站恢复,招高师函授文、数两班,各64人。1979年,全县参加中师函授教师1390人。至1983年,高师毕业68名,其中文科48名,数科20名,享受和全日制大专毕业同等待遇。1983年秋,函授站并入县教师进修学校,建立函授部。至1990年,中师函授毕业516人;初师函授毕业144人。
  在职自学
  1984~1990年,参加高等自学考试的教师201人,已毕业6人。1987年开始,组织中师自学考试,翌年实行奖学,报考人数增至126人,成绩合格的有64人131科次。1990年,有学员858人,全科考合格毕业3人。
  离职进修
  20世纪50年代,先后10次选送政治条件好的校长或教师,到省、市干校和省教育学院、省师范专科学校、乐清师范、平阳师范学习、培训,期限少则半年,多则二年。1960年后,陆续选送小学教师到温州师范学院进修一年后任中学教师,其中1962年选送108人。1979年以后,教师进修以县教师进修学校为主要基地。至1990年,共办中师脱产进修班6期,毕业464人;校长、书记培训班5期,结业195人;各学科共进修14期,结业684人。1986~1990年,县教育局还选送174名教师到高师或中师委托代培深造。
  附 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名单
  吴思寿(1956年团中央扫盲积极分子奖章)
  吴梦菊(1960年省教育界先进工作者,1979年全国“三八”红旗手,1981年省特级教师,1983年全国先进少年儿童工作者,1989年全国劳模)
  缪彦林、金家庄、林定榜、钱松青、章学明、王启汉(1960年省教育界先进工作者)
  郑国恢(1981年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奖)
  黄宝胜(1982年省“五讲四美、为人师表”优秀教师,1988年省“报晖”基金会奖,1989年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祝华明、王国明(1982年省“五讲四美,为人师表”优秀教师)
  徐德松(1984年全国优秀班主任)
  叶希根、周崇来、朱朝国、瞿理英(1984年省“为人师表”优秀教师)
  徐秋玲(1984年省幼儿教育先进工作者)
  夏银龄(1984年省中学生暨业余体校运动会精神文明奖、优秀裁判员,1984年度省级优秀体育工作者)
  范锐(1987年省推广普通话积极分子)
  潘月娟(1987年省推广普通话积极分子,1988年省德育先进工作者,1989年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李永钦、王玉莲、郑建国(1988年省教坛新秀)
  卢承光(1988年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周福利(1988年省“报晖”基金会奖)
  周良东、麻德荣(1988年省“春蚕”奖)
  胡送友(1988年省体育教学优秀奖,1989年省体育卫生先进工作者,1990年“全国千名农村优秀体育教师”奖)
  郑继永、蒋雨华、唐洪象、郑九玄(1989年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朱宝珍、杨守尧、胡明权、谷球妹、应必龙、廖大华、麻传升(1989年省“春蚕”奖)
  李永钮、吴佩芳、胡恩顺、何文裕、高元林、张庆生、戴德送、周福欣、董志平、陈顺亲(1990年省“春蚕”奖)
  李长江(1990年省思想政治先进工作者)
  卢国华、朱宝禄、吕玉鸣(1990年省后勤先进工作者)
  徐定虎(1990年省教学仪器管理先进个人)
  陈岩锡(1990年省成人教育先进个人)。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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