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私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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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57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私塾
分类号: G629.299
页数: 2
页码: 1023-10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宋元明到19930年永嘉县私塾的情况。其中包括茗屿塾、东山书塾、启秀斋、启秀斋等。
关键词: 永嘉县 教育 私塾

内容

宋元明以来,永嘉城乡私塾与书院同时存在,是科举时期士、农子弟最普遍的读书学习场所。入学童生年龄无严格规定,无一定修学年限,无统一教材。蒙馆以识字教学为主,课程有《养正蒙求》(明时永嘉名儒梅颐所撰)、《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神童诗》、《千家诗》和《幼学琼林》等;程度较高的授以《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有的增设“杂字”、“尺牍”。一般采用单个教授,重读、认、写。读,有点读、还书(正读或背诵)、温书等;毛笔写字有描红、影格和临贴。经馆教授《四书》、《五经》和《古文观止》等有关古文,还讲授对子、平仄和试贴诗,习作“八股文”。宋代以来,私塾中影响较大的,江南有10余所。其中首创永嘉事功学派的薛季宣,曾于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五年(1155),在家设雅新学塾,其堂侄叔以及徐元德、王楠等先后来问学受业(据周梦江《叶适年谱》)。陈傅良、叶适等先后在温州城南茶院书塾、乐清白石北山书塾执教,其教学成绩均不在书院之下。明清时,楠溪较大的自然村都有私塾,茗岙、岩头、枫林等大村则一村数塾。他们大都延请宿儒名师主持或自己设馆教诲生徒。《族规》、《家训》规定,子孙们应以耕读为业,祠租、学田收入用以延师兴学,资助有志上进子弟读书应试。清德宗光绪(1895~1908)初年,五〓乡西下村胡璧生考取生员,终生享受族田租谷每年80担。永嘉陈遇春集资捐钱2800千(贯)存典生息,作为文士会试路费。继之岩头武举金振奎发起成立武成会,捐钱集资1000千(贯),对武生赴考进行补助。取得功名者一律载入宗谱。
  茗屿塾
  明成祖永乐年间(1403~1424),陈顺辰设于茗岙,延请戴时雨执教。
  东山书塾
  明英宗正统年间(1436~1449),胡叔珪在茗岙村东置读书楼,聘师教诲子弟。至世宗嘉靖年间(1522~1566),胡乔西率众在东山建精舍,改此名。
  启秀斋
  明世宗嘉靖年间(1522~1566),金守异设教于岩头六分祠堂左侧,后毁。
  林占春私塾
  清世祖顺治年间(1644~1661),林占春设塾于罗浮家中,影响颇广,有“学子莘莘,桃李芬芳,瓯之名士,多出其门”之誉。
  清末废科举后,私塾与书院逐步改办学堂。宣统二年(1910),留有私塾53所,童生1504人。民国元年(1912),学堂附近一里半以内的私塾一律停办。6年(1917),改良私塾。19年(1930)5月,举行私塾登记,劣者封闭取缔,优者改为私立小学,但山区仍有一些家塾。蒙馆一直延续至建国初才消失。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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