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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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55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干部
分类号: D630.3
页数: 8
页码: 991-998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永嘉县的干部队伍、干部管理、干部制度等。
关键词: 劳动人事 永嘉县 干部

内容

第一节 干部队伍
  建国初,永嘉县干部队伍主要由坚持地方革命斗争干部、南下干部、新参加工作干部构成。
  民国38年(1949)5月,双溪县民主政府成立。6月,在瓯江南北分别举办2期干部短训班,培训、录用278名工农积极分子和青年学生,担任乡级领导和充实县、区机关工作。是年,全县干部421人。
  1953年,全县干部增至1157人。其中女干部164人,占14.2%。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占15.7%,初中占38.9%,小学占45.3%;年龄25岁以下占44.9%,26~35岁占44%,36~45岁占9.7%,46岁以上占1.4%。县机关行政干部469人,其中南下干部12人,坚持地方革命斗争干部28人,军队转业干部2人,留用人员13人,民国38年(1949)元旦以后吸收414人,占行政干部总数88.27%。
  1956年,全县干部2391人。1957年开展“整风反右”运动,次年干部下放,1958年底减至1522人。1961年,继续调整机构,精减干部,1964年全县干部减为1182人。其中女干部147人,占12.4%。干部文化程度有所提高,高中以上占25.3%,初中占51%,小学及小学以下占23.7%。
  “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队伍发生变化:一是大批工人进机关,顶替到干部岗位工作,出现“以工代干”干部;二是在“批林批孔”运动中,突击提干290多人。中共中央〔1975〕16号文件下达后,对突击提拔的干部作出妥善处理。
  1978年以后,大专、中专毕业生分配和军队转业干部逐年增多,随着落实干部政策,引进科技人才,招收补贴工分干部,“以工代干”转正,招聘合同制干部,民办教师转公办,干部结构发生新变化,干部人数增多。
  第二节 干部管理
  全县干部的吸收、录用、升降、任免,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考核,向县委提出建议,实行“党管干部”原则。
  分级管理
  1950年,区长级以上干部调动和任免,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1953年,县级正副职干部由省委管理。县委各委的正副书记、委员,县委秘书、组织部组织员;各区委正副书记、委员,县府秘书、正副科(局)长以上干部,由地委管理。乡级党政正职干部也归地委管理。
  省、地委管理的干部,县委主要职责是进行监督、了解、教育、鉴定,提出提拔、调动意见,决定权属于省、地委;县委管理的干部,有关部门党组织可以提出提拔、调动建议意见,决定权在县委。人事部门对干部开展经常性考核工作,为各级党委正确、合理使用干部提供依据。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革委会政工组取代县委组织部和县人民委员会人事科,干部管理处于混乱状态。
  1979年,复建人事科,干部管理工作又走上正常转道。
  1984年,干部管理权下放,县委书记、县长由省委管理,县委常委和副县级干部由温州市委管理,其他各级干部分别由县委、区委、部委办局党组织管理。对干部录用、招聘、调动、离退休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等审批权限亦作相应调整。
  1987年,对在机关工作多年而没有提升担任实职的行政干部,评给相应的行政职务,全县共评定副主任科员135人,科员370人,办事员79人。1988~1990年,全县行政机关推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县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干部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以年终考核结果来确定县长奖金等级。
  专业技术干部管理
  1981年5月,成立永嘉县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农业、统计、会计、经济5个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由卫生系统单独组织进行。1980~1983年,全县有724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技术职称。
  1983年9月,全县职称评定工作暂停进行。
  1986年,按照国务院决定,改革职称评定工作,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有任期,并同工资挂钩。
  1987年4月,成立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农业、统计、会计、经济、中教、小教、卫技、艺术9个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
  1988年6月,增设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是年,全县有4605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职务32人,中级职务701人,初级职务3872人。有4501人被聘任,占获得任职资格人员的97.7%。未被聘任104人,包括离退休60人、政策规定不予聘任40人、返聘4人。
  1989年,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将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评审权限下放给各县。
  1990年,对全县434个企事业单位职务评审工作进行复查。涉及对象6440人,合格人数6411人,合格率达99.5%。对不合格的予以取消任职资格。
  第三节 干部制度
  吸收 录用 培训
  1949年6~7月,举办2期干部短训班和专训班,培训工农积极分子和知识青年278人,录用为干部;9~10月,又吸收录用80多名机关工作人员。1951年,全县录用干部51人。
  1952年9月,永嘉县学(即县委党校前身)创办,将干部培训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从1952年至1956年,全县共选送334名干部到华东军政大学、浙江革命大学和温州地委干校、工农文化补习学校等处培训学习。至1961年,全县录用行政干部949人,其中知识青年304人,工人积极分子40人,农民积极分子594人,小商贩11人。
  1965年,从农村青年骨干中选调64人作为公社工分加补贴(即半脱产)干部。这批干部于1976年转为国家正式干部。
  1979年,全县又招收补贴工分干部110名。
  1981年开始,采用组织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办法,通过文化考试,择优录用干部。银行、财政、工商行政和政法系统的招聘干部,在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表现好的城镇待业青年中招收和在全民单位在职职工中选调。到1990年底,全县共考核录用干部757名。
  1983年9月开始,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中“以工代干”人员进行整顿。至1985年5月结束,共830人办理工人转干部手续。
  1984年开始,从农村青年中招聘乡镇合同制干部。至1990年,共招聘428人。其中乡镇行政干部186人,乡镇专职人武干部67人,乡镇财政总会计60人,乡镇农科员57人,乡镇农业税干部38人,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20人。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大中专毕业生是国家干部重要来源。至1964年,接收173人。这一时期,绝大部分毕业生对口分配到工厂、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工作。其中派遣财贸系统12名,工业系统7名,农林系统18名,教育系统117名,卫生系统6名,行政机关13名。
  “文化大革命”期间,分配永嘉高校毕业生48名,工农兵大学生87名。
  1978年,对全县382名高校毕业生的使用情况作调查。在全民单位工作374人,其中属干部323人,属职工51人;在集体单位工作8人,其中4人是干部,4人是职工。有300人专业对口,学以致用。
  1980年起,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逐年增多。至1986年,全县共接收高校毕业生268名,中专毕业生673名,缓解了因经济建设发展而出现急需各类专业人才的局面。
  1987~1990年,永嘉共接收高校毕业生647人,中专毕业生639人,除师范毕业生较好分配外,其他各类毕业生因受行政机关控制增人、事业单位紧缩编制、国营企业面临转制等因素制约,出现“分配难”新情况。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1952年2月,首批接收安置由温州专署转业建设委员会分配的转业建设军人84人。
  1954年,国家实行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政策。至1963年,由军队转业到本县安置的干部88人,其中营、团级干部5人,连、排级干部83人,主要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另外,还安置复员退伍的军队干部5名。
  “文化大革命”期间,除1976年安置10名营、团级干部外,先后接收113名连、排级干部,户粮迁入当地,大多安排进工厂当工人。1980年,根据中央指示,恢复干部身份和工资级别,除另有原因外,余110人改办转业手续。
  根据上级规定,1990年县委发文给14名团级转业干部在政治上、生活上享有县级干部待遇。到1990年止,全县接收安置转业建设军人和军队干部411人。
  离休 退休
  1956年开始办理干部退休手续。至1990年,全县办理干部退休手续1173人。1964年开始,因老弱病残或符合退休条件的干部退休后,同意招收其1名子女顶替工作,1987年停止。
  1980年10月,开始实行干部离职休养制度。到1990年底止,全县已有555名干部办理离休手续。其中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人,抗日战争时期56人,解放战争时期498人。离休干部中享受地、师级政治、生活待遇10人,享受县、团级政治、生活待遇156人。
  干部离休后,原工资标准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其他各项生活待遇,都同所在地同级在职干部待遇一样,在医疗、住房、用车、生活品等方面优先照顾。
  1983年前,离休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管理。1983年12月,县委老干部局成立,离休干部归老干部局管理。是年开始,允许招收离休干部一名符合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以解决离休干部后顾之忧。1985年起,给离、退休干部发放住房补助费。
  干部离休、退休,较长时间都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批,1984年起,改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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