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老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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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54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老区建设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983-984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嘉县老区建设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生活、生产扶持、基础设施建设等。
关键词: 老区建设 永嘉县 革命老区建设

内容

生活、生产扶持
  老区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据1952年不完全统计,解放战争中,溪口区、枫林区、藤桥区、沙头区被国民党军队烧毁房屋303间,受害174户,损失约44960元。长期以来,老区人民食不饱腹、衣不暖体、住不挡风情况普遍存在。1952年2月,县人民政府拨款18万元,解决溪口、枫林、藤桥、永临、渠口、沙头、三溪等老区“红点户”生活、生产困难,其中用于购买耕牛80头,修建房屋69间,购买被服550套,购买农具、生活资料5050元。1984~1985年,县人民政府拨款40万元,支持鹤盛、下寮、岩头、徐岙等20个乡镇发展种养业,其中种植柑橘8.5万亩、蘑菇200万平方米、芦笋1600亩,养羊4.1万头。1986年,发放老区发展商品经济生产资金31.2万元,帮助1580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企业、运输、服务业等。1987年,发放老区发展商品经济生产资金22万元,帮助2004户老区人民发展养殖业、种植业。1988年,发放老区发展商品经济生产资金12万元,帮助老区人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粮食加工业。1989年,发放老区发展商品生产资金9.7万元,支持发展商品生产406户。1990年,发放10万元,用于老区发展商品生产。
  1959年开始,第一次批准花坦乡抗战时期老党员林永千定期定量补助(简称定补)。到1983年8月全县101名抗日时期入党老党员全部批准享受国家定补,每人每月8元~12元。1984年对红军失散人员实行定补。1985~1990年,陆续对解放战争时期入党363名老党员批准定补,每人每月20元~25元,同时对革命战争年代作过贡献的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3467人,给予一次性临时补助,每人30元~50元。
  基础设施建设
  1982年,县民政部门下拨老区建设资金5万元,完成25项基础设施建设。1986年,国家投放老区建设资金45万元,建设老区村机耕路、桥梁、道路、学校等86个项目。1987年,民政部门拨款32万元,其中用于建设99个乡村电源电路11.4万元;建自来水设施4处7.8万元;修建校舍34处7.1万元;水利设施2项0.3万元;架广播线路19处2.22万元,其他2项3.2万元。1988年,国家拨款用于建设永嘉革命历史纪念馆和老区电灯照明、校舍维修共100万元。1989年,国家补助老区建设资金31万元,县各部门支持资金76万元,老区群众自筹资金315万元,共422万元,建电灯线路74处110公里,修建中小学校舍36所,建自来水工程22处,水塔23个,安装水管33000米,为13个乡村架设广播线路。1990年,省、市民政部门拨款20.9万元,县财政拨款21万元,完成152项老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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