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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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5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赈灾
分类号: D632.1
页数: 3
页码: 968-97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元年(1912)至1990年永嘉县赈灾的情况。
关键词: 民政 永嘉县 赈灾

内容

民国元年(1912)8月27日至30日、9月12日,永嘉两次遭强台风袭击,瓯江沿岸及附近许多地方发生数百年罕见特大洪水,濒江200余村庐舍飘荡,田园塌坏,哀鸿遍野。永嘉县议会第一次常务会议下拨当年县税1万元,向外购运大米救济灾民,发动灾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此后逢灾,政府虽有救济,但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民生凋蔽。
  建国后,每逢自然灾害,人民政府领导灾区人民全力抗灾救灾,本着生产自救、节约渡荒、群众互助、辅以政府必要救济的精神,帮助群众切实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问题。
  1950年夏,永嘉虫灾严重,枫林、溪口、沙头、永临等地农作物减产七成。7月初,山区旱灾,酿成饥荒。全县断粮2317户,采野草充饥,饿死16人。县人民政府开展社会互助,发动灾民开荒扩种粮食作物3244亩,运销木炭450吨、土纸330吨,共换米36.92吨,并辅之补助救济,拨放大米85.5吨,重点赈济300余户贫困烈军属和1700户困难户。
  1952年7月19日至22日,遭台风袭击,洪水泛滥,淹没农田16.6万亩,冲毁民房214间、陡门5座,死22人。灾后,华东局、浙江省人民政府派代表团来灾区慰问,拨放救灾谷60吨、人民币170多万元。县慰问团赴灾区发动群众生产自救,拨放农贷购化肥400吨,并组织医疗队巡回治疗。
  1953年8月17日,12级台风挟带冰雹袭击县境,全县倒毁房屋380座954间,堤坝26处,桥梁8座,损毁农田水利设施8351处,100余船只沉没,伤亡121人,拔倒树木18万余株,化肥浸淹2余吨,仓库粮食损失近30吨。灾后,县人民政府向灾区拨款70万元赈灾,发动群众互助安置住房,领导灾民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庄稼,兴修水利,恢复生产。
  1957年5月11日下午,县境北部遭冰雹和龙卷风袭击,风力10至12级,四川、岩坦、鹤盛、永临受灾严重,死1人,毁房588间,粮食损失112.99万公斤,国家拨款64826元救灾,解决灾民吃饭、穿衣、住房困难。
  1960年6月10日,总库容1300万立方米的新开垟水库大坝决口,沿溪的黄坦、梨村、䂼头、大沸下、金村等9个大队1610户遭灾,冲塌民房2609间,损坏952间,淹死25人,伤18人。县人民政府当即领导群众生产自救,拨给救灾物资棉被722条,棉衣3827件,大小衣裤64262件(条),以及现金、粮食、木材等,划定32.81亩土地安置灾民874户重新建筑房屋。此后,在1964年又拨款35万元,木材1440立方米,给1287户灾民修建住房。
  1960~1962年,人民生活极度困难,粮荒严重,饥民以草根、树皮、糠麸为食,出现饿病、乞讨、逃荒。1961年开始,县委、县人委发动群众“十边”开荒,进行生产自救。3~4月,动员全县医务人员,协同省、地医疗队,组织89个工作组,开展治疗浮肿病、妇女闭经、子宫下垂等工作,解除饥民疾苦。
  1965年8月20日,13号台风过境,全县耕地受淹12万亩,毁房3784间,死亡24人。灾后,浙江省委、省人大,温州地委,永嘉县委、县人委派慰问团慰问,拨款救济,解决灾民吃、穿、住等生活困难,发动群众生产自救互济。
  1971年9月23日,台风挟带暴雨,降水量258毫米,全县农田受灾15万亩,147个大队被洪水围困,毁房500余间,死10人。上塘镇两次被淹,县机关办公室水深1米多,国家拨款34万元,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1972年,先后遭7号、9号台风袭击,共淹没耕地13.59万亩,毁房224.5间,死亡10人,伤3人,重伤9人。是年,中共永嘉县核心小组、永嘉县革命委员会发动群众进行秋季夺粮运动,突击抢种秋粮作物,加强田间管理,抢修水利设施,并拨救灾款48000元,木材30立方米,解决灾民吃、穿、住困难。省、市先后四次向灾民拨发自然灾害救济款34万元。
  1979年9月至次年1月,连续干旱130天,全县受灾面积17.82万亩,其中2万亩农田基本颗粒无收,粮食减产10700吨,国家拨款13.06万元救灾。
  1981年5月2日和9月21日,遭特大暴雨,受淹农田11.2余万亩,毁房247间,损坏水利设施96处,死伤11人。省、市共拨款4万元、原煤100吨、水泥70吨、钢材100吨,救济灾区。
  1982年7月29日至31日,遭9号台风袭击,风力达11级,楠溪江水位猛涨,全县40个公社遭灾,冲塌民房236间,损坏3000多间,淹田7.5万亩,损失粮食1500多吨,死12人。是年,省民政厅拨款15万元,扶持灾区。县委、县府组织500名干部深入灾区,带领群众抢收抢种,恢复生产。
  1985年7月31日和8月22至24日,6号、10号台风相继袭击县境,6万多户27万余人遭灾,农田受淹8.3万亩,倒屋423间,损坏房屋1.6余万间,死7人,伤13人,水利、交通设施损坏多处,总损失4426万元。灾后,省下拨木材70立方米、水泥100吨、原煤420吨、钢材2吨、救灾款22万元,解决灾民吃、穿、住困难。
  1987年7月27日,7号台风正面袭击七都、乌牛、三江、罗溪等15个乡镇,风力12级,受灾农田12.5万亩,减产粮食15000吨,损失财产4600余万元,伤25人,死12人。灾后,国家拨款28万元,其中用于灾民建房补助11.05万元。
  1989年7月21日,9号台风挟带暴雨过境,全县损失惨重,粮食减产2355吨。省、县共拨救灾款41.62万元,直接落实到23个乡镇灾民手中,温州市红十字会还资助旧衣服9万件,并募捐粮款支持灾区。
  1990年6月至9月,连遭3号、12号、17号、18号台风袭击,全县损失粮食60000余吨,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死8人,55个乡镇102.3万人次受灾。灾后,政府拨款62万元赈济,其中募捐资金8万元,帮助灾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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