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县图书馆
温州永嘉县图书馆
机构用户
温州永嘉县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节 群众优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53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群众优待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963-964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嘉县建国后,对烈属、军属群众优待,主要由乡镇(公社)、村(生产大队)组织实施。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工农业生产发展,群众优待先后有三种形式。其中包括了优待代耕、优待劳动日、优待现金等。
关键词:
群众优待
永嘉县
拥军优属
内容
建国后,对烈属、军属群众优待,主要由乡镇(公社)、村(生产大队)组织实施。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工农业生产发展,群众优待先后有三种形式。
优待代耕
1950年,各区、乡成立优属委员会。对缺乏劳动力的烈军属、革命残废军人耕种的土地实行代耕制度,其方式有固定包耕、互助组代耕、发工票三种。受代耕亩数或工数,由烈军属、革命残废军人自报公议,群众大会通过;需工时,由优属委员会派工、抽工、献工去代耕。1951年,全县有3661户5126亩田地由群众代耕。
优待劳动日
1956年,群众优待形式由代耕制转变为优待劳动日,优待烈军属、在乡二等以上残废军人及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是年,全县有1447户烈军属、残废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得到优待劳动日31500工,户均22工。1959~1960年,农村人民公社实行工资制与供给制,各生产大队均办起公共食堂,优待劳动日曾一度停顿。1961年,群众优待有优待劳动日、优待现金、优待粮食。是年,全县1985个优待对象,得到优待劳动日60110工,优待粮食7481.5公斤,农副产品优待金1130元。1979年,优待烈属23户,军属960户,二等以上残废军人26人,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521人,共优待劳动日146870工。
优待现金
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开始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优待劳动日遂改为优待现金,同时对烈军属实行普遍优待,优待金采取“以乡(镇)统筹,平衡负担”办法,优待金额按乡(镇)、村经济水平而定。1987年,农村入伍义务兵家属702户,年筹优待金151632元,户均216元。1990年为743户,优待金185800元,户均250元,优待面达100%。对城镇入伍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解决办法:在职职工应征入伍,由所在单位予以优待,标准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50%,低于一级工工资,按一级工工资优待,经济效益差的单位,年优待金也不得低于200元;待业青年应征入伍,由父母所在工作单位负担,父母均无工作单位,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解决。1990年,城镇入伍义务兵家属297户,筹优待金74100元,每户年平均发放优待金249元。
此外,每年春节,乡(镇)、村要组织干部和群众代表,走访慰问烈属、军属、残废军人、复员退伍军人,敲锣打鼓赠送《光荣之家》画幅、年画及慰问品。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永嘉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