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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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52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公证
分类号: D926.6
页数: 1
页码: 95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26年(1937)2月至1989年永嘉县司法行政公证的情况。
关键词: 司法行政 永嘉县 公证

内容

民国26年(1937)2月,永嘉县地方法院建立公证处,指派推事负责办理公证事务。31年(1942),为推行公证制度,致函永嘉县商会等有关组织,但收效甚微,公证事务有名无实。
  1982年9月,永嘉县公证处正式成立,开始办理公证业务。次年,受理涉外公证434件,结310件;受理国内公证7件,结5件。1985年,办理国内公证691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666件,比上年增加19倍;办理外出人员的出生、婚姻、收养子女、未受刑事制裁等涉外公证392件,涉及日本、法国、美国等13个国家和地区。1988年,开始担任企业常年公证顾问,并开辟企业租赁、承包经营、产品购销、建筑工程承包、抵押、拍卖、招标、投标等新的公证业务。1989年,担任4家企业的常年公证顾问,办理国内各类公证824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509件;涉外公证1285件,受公证的外出人员涉及日本、法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美国等31个国家和地区。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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