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控诉申诉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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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51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控诉申诉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95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建国初期至990年永嘉县控诉申诉检察的情况。
关键词: 检察 永嘉县 控诉申诉检察

内容

建国初期,信访由秘书兼理,没有专人负责。1956~1960年,来信来访增多,共收来信1386件,接来访1009人次。1979年,检察院设专职干部负责信访工作。1984年,增设信访科,受理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案件。1986~1987年,根据来信来访反映,对历史案件进行复查,属于冤假错案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125人,依据复查核实,分别酌情给予处理。1980~1990年,共受理人民来信14616件,群众来访7913人次。均做到分门别类,直接答复1867件,转有关部门处理9943件,自办777件,协助外地查处104件。自查1925件案件中,本着有错必纠态度,采用一案一回头办法,进行检察处理。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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