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户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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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50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户籍管理
分类号: D631.42
页数: 3
页码: 944-94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嘉县公安户籍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户口管理、人口统计和普查、居民身份证管理、出入境和往返港澳台管理等。
关键词: 永嘉县 户籍管理 公安

内容

户口管理
  民国17年(1928),以村里制管理户口,在城为里,在乡为村,以邻为单位,十户为邻,十邻为闾设长而治。次年6月,永嘉县政府整编村里户口,实施保甲制度。19年(1930),改村里为乡镇。31年(1942),全县10区176317户,编为1243保,14243甲。
  建国后,废除保甲制度,由县公安局会同民政部门接管,在治安股设户籍办事员,派出所设户籍警,管理户口日常工作。1950年8月,进行户口查对,并启用全国统一样式户口专用章、迁移证。1956年3月,户口统一归公安机关管理。1958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根据《条例》精神,对常住户口全部进行登记,以公社为单位,建立管理制度。1960年1月,严格迁出迁入的审查,遏制农村人口盲目外流。1985年3月,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农民自理口粮进入集镇落户的通知”,上塘、清水埠、桥头三镇成立农民自理口粮落户领导小组,派出所抽专人负责核发《自理口粮户口簿》,至年底,三镇共批办3434户13243人入镇落户。同年11月,县公安局向各派出所转发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对暂住人口进行登记发证。1986年,县人民政府根据上塘镇前村、后村、浦口、浦东、三元堂等村农业用地大半被城镇建设逐年征用,人均占地锐减的实际情况,由公安、粮食部门调查核实,要求将其中的3598人转为商品粮供应,上报市人民政府,1987年2月批准实施。1988年6月,县公安局将正常户口迁移审批权放到派出所,由所长批准即可办理。1990年,实行人口分层次管理,对各层次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人口统计和普查
  建国后至1955年,城镇人口由公安局统计,农村人口由民政部门负责,统计部门汇总上报。1956年,人口统计由公安机关统一进行。县公安局治安股户籍员,派出所户籍警(内勤兼),各乡镇文书负责人口统计工作,及时掌握人口变动情况,每年召开一次由县公安局负责户政工作人员、派出所内勤及乡镇文书等参加的年终人口统计会议,统计各年度人口增减情况。1990年底,全县总户数19.82万户,总人口80.92万人,其中男42.46万人,女38.46万人。
  至1990年,永嘉县进行了四次人口普查,县府抽调公安、统计、民政等部门组成普查班子,县公安局负责把好户口核对、复查、分类处理诸方面质量关。第一次人口普查标准时间,是1953年7月1日零时,普查结果:全县总户数97048户,总人口368367人,户平均数3.8人(不包括江南四区)。第二次人口普查是1964年7月1日零时,间隔11年,全县净增人口85085人,年均递增19.00‰,第三次人口普查是1982年7月1日零时,间隔18年,全县净增270332人,年均递增26.30‰。第四次人口普查是1990年7月1日零时,间隔8年,全县净增人口80814人,年均递增13.30‰。
  居民身份证管理
  1986年9月,县人民政府成立永嘉县颁发居民身份证领导小组,下设发证办公室,主持全县发证日常工作。10月,选调人员在上塘镇进行试点,历时4个月完成上塘镇发证任务。1987年,发证工作在全县铺开。按照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顺序,严格质量验收制度,把好发证关。至1990年底,全县11个镇、47个乡、889个行政村16周岁以上538241人,制底卡507881张,发证485370张。除缓发33012人,免发181人,依法不发和长期出外经商未能按时申领25824人外,其余应领证公民都领到居民身份证。
  出入境和往返港澳台管理
  1950年,永嘉县公安局开始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和外国人员出入永嘉县境进行管理,由公安局治安股负责。1963年,划归政保股兼管。1984年,专设出入境管理科。1950~1959年,批准出国140名,回国探亲、观光84名;批准去港澳578名,入境旅游观光、探亲57名,入境定居61名。1960年,对申请出境人员加以限制,“文化大革命”初期,一度停止办理。1978年6月后,出国定居、探亲者逐年增多。1985年,批准出国583人,批准去港澳定居28人、探亲55人,接待入境华侨58人,港澳台同胞114人。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颁布以后,县公安局实行“二公开一监督”,及时公布批准出境人员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对回国探亲访友、旅游观光的侨胞、港澳同胞随到随接待。七都、瓯北每年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侨眷侨属意见,反馈信息,改进工作。是年,批准出国503人,批准去港澳112人;接待入境华侨71人,港澳台同胞250人;办理逾期调换护照30件48人。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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