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县图书馆
温州永嘉县图书馆
机构用户
温州永嘉县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三节 治安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50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治安管理
分类号:
D631.4
页数:
4
页码:
941-944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嘉县公安的治安管理,其中包括了查禁烟毒、禁止赌博、公共场所管理、取缔娼妓,查禁淫秽物品、监督改造“四类分子”、特种行业管理等。
关键词:
永嘉县
治安管理
公安
内容
查禁烟毒
清德宗光绪二十年(1894),县城(今鹿城区)有广东人在打锣桥开设“广仁昌”,福建人在府前街开设“泉春”,温州人开设“坤记”、“苏吉昌”等6家公开贩卖鸦片的“大土行”。二十三年(1897)五月,官府在城区洞桥头设“土膏局”,公开销售鸦片。次年五月,全城罢市,市民上街游行,冲进温州知府、永嘉知县衙署请愿,闯入土膏局,把所藏土浆(鸦片原料)扫荡一空,强烈要求官府取消土膏局。总镇衙门开枪镇压,群众死伤数十人。后省派员处理,取消土膏局。民国时期,政府曾多次颁布禁烟法令,取消烟馆,然禁民不禁官,私售、吸食者仍然很多。建国初,长期种毒的有15个乡359户,烟田6000多亩,烟土年收获量达1500公斤,鸦片贩子334名。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9月21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严禁鸦片烟毒的指示》,成立永嘉县禁毒领导小组,烟毒较多区、乡设立相应的禁毒机构,明令严禁种植罂粟、贩卖烟土、吸食烟毒。全县上下一齐动手,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宣传烟毒的危害性,让群众自觉停止种植;凡吸食烟毒者,限期到区公所、乡政府登记,不准吸毒;严禁贩卖烟毒,查获即当众烧毁,重大烟贩予以严惩;查封烟馆,没收烟具。至1952年9月,查明全县有违法犯罪分子671名,逮捕罪恶重大的种、制、运、贩毒犯114名,缴获鸦片50.85公斤,罂粟籽0.16公斤。荼毒人民的鸦片烟毒,在全县得到有效查禁,但此后仍有所发现。1964年,枫林、东皋、溪垟三个公社有95人参加贩卖鸦片活动,计贩卖鸦片6.125公斤,分别予以依法处理。1972年4月,孤山公社高塘大队有33户种植罂粟1.05亩,县革委会人民保卫组即派员予以铲除。1982年,县公安局根据国务院《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精神,组织干警对全县种植罂粟烟毒进行查禁,查明全县有5个区、9个公社、42个大队、142户种植罂粟,铲除罂粟9.33亩,收缴罂粟果122.5公斤,果汁0.75公斤,鸦片0.025公斤。1984年4月7日,县公安局和县卫生局联合发出《关于查禁罂粟的紧急通知》。以后每年各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在罂粟播种、开花、收获季节都认真进行检查,予以铲除。1990年5月,四川派出所在大岙乡北溪村陈山自然村查获16户种植罂粟,铲除3万余株,缴获鸦片0.14公斤,鸦片半成品0.25公斤,对种植者依法处罚。
禁止赌博
民国时期,永嘉县赌风颇盛,有“花会”、“牌九”、“麻将”等多种赌博形式。政府虽有禁令,但有权势的大户仍公开聚赌,民间商贾仿效,禁而不止。建国后,人民政府明令禁赌。1953年4月25日,县人民政府发出《严禁赌博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同时发布《禁赌布告》。从此,禁赌工作持续不断,雷厉风行。五六十年代,赌博现象几乎绝迹,年轻一代已不知麻将、牌九、花会为何物。“文化大革命”期间,赌博沉渣泛起,县内有大型赌博场所195处。1973年12月30日,应坑公社东庄大队徐某某将其舅父交给他带买物品的50元钱赌掉,终因愧悔交加,跳水自杀,其母闻讯后也于第二天跳水身亡。1977年冬至翌年,全县公安干警配合区、乡干部,统一行动,查禁赌博。时隔不久赌风又起。鹤盛公社桃树塆地方公开摆设赌场,参赌者每日三四百人,1979年12月18日被省公安厅通报批评。1982年春节期间,全县出动干警602次、2727人,取缔赌场376处,缴获各种赌具384副,抓获赌博分子476人。1985年10月12日,县公安局转发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对参赌人员实行登记悔过的通知》,嗣后,全县有500余名参赌人员到派出所登记悔过。1987年7月,江北乡查获一起涉及147人,输赢金额达100多万元的赌博大案,其中9人被判刑,罚没款12余万元。1988年1月8日,县委批转县政法委《关于开展查禁赌博专项治理的报告》,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禁赌博活动。县、区、乡(镇)均成立禁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至2月底,全县共查获赌博98场(次),抓获参赌人员537人,收容审查8人,治安拘留53人,处罚528人,罚款12.09万元,缴获牌九7副,麻将106副,扑克15副,游戏机3台,没收赌款7794元。有37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举办法制学习班16期,受教育424人。
公共场所管理
公安局负责全县车站、码头、影剧院、体育场、屿山公园、楠溪江风景名胜区、农副产品市场、小商品市场、饮食服务业等公共场所治安管理。1980年冬,县公安局在工商、交通、宣传等部门配合下,整顿清水埠、上塘地区车站、码头、影院以及上塘镇大街上乱摆摊位和堆放障碍物堵塞交通、治安秩序混乱的状况。1988年5月3日开始,县公安局根据《浙江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对全县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整顿,当年批准发放《治安许可证》385个。1989年发366个,1990年发301个。
取缔娼妓,查禁淫秽物品
民国7年(1918)1月23日,县警察局查禁私演淫戏及背负西洋镜以秘戏诱人观看者,除张贴布告外,密派警察随时稽查拿办。33年9月至34年6月(1944.9~1945.6),日本侵略军占领县城(今鹿城区),妓女馆公开营业。抗日战争胜利后,城区仍有暗娼窝点百余处。建国后,县人民政府下令取缔娼妓、惩处嫖客、查禁淫秽物品,至1951年全县娼妓嫖客基本绝迹,淫秽物品得以禁止。1982年,随着走私活动增加,淫秽物品趁机而入。3月19日,中共永嘉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派员到上塘地区部分单位和学校进行清查,在学生和青年职工中查获黄色录音带40多种700多盒和部分诲淫性手抄本、裸体画像。1983年5月19日,中共永嘉县委发出《关于立即制止非法播放反动、黄色、下流、低级趣味录像片的紧急通知》。8月下旬至9月上旬,县公安局在清水埠查获林某某、戴某某、杨某某引诱、容留、组织妇女卖淫案。全县收捕引诱、容留、强迫妇女卖淫犯罪分子17名,收缴黄色录音带17盒,淫画149张,裸体扑克9副。1989年11月11日至15日开展以打击卖淫嫖娼为重点的扫除“六害”统一行动,抓获暗娼4人、嫖客5人。全年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2起23人,查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件13起19人。
监督改造“四类分子”
1951年,开始对反革命分子实行管制,到1952年12月,全县共管制土匪、恶霸、特务、反动会道门头子、地主、反动党团骨干等1954名。1956年,对全县10899名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划分为三种类型,一类2527名评为社员,二类7079名评为候补社员,三类1293名实行管制,其中管制地主454名、富农267名、反革命分子572名,并实行月考核、季小评、年终总评的评审制度。评审后对他们作出升级、降级、摘帽、戴帽、依法逮捕等处理。1957年,增加对“坏分子”管制,称地、富、反、坏为“四类分子”。1959年,对全县4947名地、富、反、坏分子进行年终评审,被评为一类(正式社员)1249名,二类(候补社员)2506名,三类(监督生产)1192名;重新戴帽99名,错划纠正14名,漏划199名。1978年“四类分子”评审后,摘掉帽子239人。1979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1979)5号文件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县公安局对全县3896名地、富、反、坏分子开展摘帽评议。评议后经县革委会批准,摘掉帽子3705名,暂不摘帽191名。“四类分子”摘帽后,一律为公社社员,享有与其他社员同等待遇,其子女家庭出身,也随之改为社员。1983年7月,对全县136名“四类分子”全部摘掉帽子。
特种行业管理
1951年,县公安机关把旅馆、客栈、电影院、戏院、印刷厂、刻字店、旧货店、委托寄售行等列为特种行业进行管理。1965年3月,对旅馆、印铸刻字、誊写、晒图、旧货、废品收购站重新进行登记,经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特种营业许可证》,未经批准者,一律予以取缔。1985年,列为特种行业管理的有旅馆业、印刷业、刻字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和信托寄卖行业。由公安机关制发《旅馆业开业许可证》和《刻字业开业许可证》等。并经常进行检查、清理、整顿。1988年3月,查获违章印刷49家,无证无照非法经营2家,分别依法予以处罚和整顿。1989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对全县186家开设旅馆业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通过考核,发放合格证书160份。至1990年底,全县有旅馆业351家,印刷业(包括复印打字)125家,刻字业26家。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永嘉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