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打击刑事犯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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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下》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50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打击刑事犯罪
分类号: D631.2
页数: 1
页码: 941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嘉县建国初期至1990年公安打击刑事犯罪的记事。
关键词: 永嘉县 刑事犯罪 公安

内容

建国初期,打击刑事犯罪与镇压反革命运动同时进行。1954年8月至10月,根据第六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侦破盗窃案30起,凶杀案3起,抢劫案1起,伪造印信拐骗案4起。1955年8月,统一开展打击惯盗惯窃犯罪活动,破获盗窃案9起,凶杀案1起,逮捕各类犯罪分子149人。1958年4月下旬开始,组织侦破运动月活动,历时78天,基本扫清历年积案。1964年,结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机关、企业、厂矿开展“五反”运动,加强各项防范制度和特种行业管理,遏制刑事犯罪,社会治安保持稳定。1966~1976年间,刑事案件发案率大幅度上升。1973年刑事案件立案253起,是1965年的5.5倍。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先后开展5次社会治安大清查,抓获犯罪分子522名,收缴各种枪支185支,子弹4093发,手榴弹278枚及一批炸药、雷管、匕首等凶器,并侦破各类积案127起。1983年1月,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发布《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期内有74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1983年8月至1986年底,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中,破获反革命案件9起,刑事案件709起,收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1884名,其中依法逮捕553名。1987年,继续开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破获案件118起,其中大案22起,抓捕作案人员158名。1988年,破获案件246起,其中大案97起。1989年,破获案件317起,其中大案116起。是年11月21日晚,案犯郭敏(县城关电力消防机电厂职工)欲贪占李国文(县消防中队分管财务志愿兵)私自转帐给他的9万元消防中队购车款,伙同其弟郭强用铁锤击杀李国文后,捆上哑铃铁块,沉尸桥下镇露礁桥桥下江水中灭迹。11月24日公安部门破获此案,两案犯归案受审。1990年,以破大案、追逃犯、控团伙、打击流窜犯为重点,开展“严打”斗争,摧毁流氓、盗窃、强奸等各类团伙32个,瓦解团伙成员154名,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217名,逮捕227名。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下

《永嘉县志 下》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包括了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人物等13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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