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兵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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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48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兵组织
分类号: E158
页数: 2
页码: 915-9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嘉县民兵组织的情况,包含了农民赤卫队,抗丁队和农民自卫队,调整、缩小民兵建制等。
关键词: 民兵 组织 永嘉县

内容

民国18年(1929)11月,浙南革命委员会在溪下建立,附近各村组织农民赤卫队,共有队员1500余人。19年(1930)初,共产党员陈文杰在县城城郊莲花心一带组织一支40C余人的农民赤卫队。31年(1942),中共瓯北县委在屿北等地组织抗丁队。至37年(1948)12月,西楠溪63个村庄先后成立农民自卫队,有队员913人。上述农民赤卫队、抗丁队和农民自卫队均为建国前的民兵组织。
  民国38年(1949)5月双溪县民主政府建立后,各区设有专管民兵的干部。1950年5月,各区建立武装科,归属县大队领导。各乡成立民兵队,各村组织民兵分队或小队,全县有民兵7000余人。1953年5月,永嘉县普遍实行民兵制。凡年满18~40周岁公民,身体健康、政治清楚者均可报名参加民兵组织。1958年4~5月,全县民兵进行组织整顿,有基干民兵31700人,其中复退军人1433人。同年9月22日,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号召。全县121544人参加民兵组织,占全县总人口28.4%,编为1个师,11个团,87个营,612个连,1863个排,其中基干民兵31706人,编为11个基干营,79个基干连,763个基干排。
  1961~1965年,在巩固原有民兵组织基础上,重点加强武装基干民兵建设。全县59个公社建立武装连或武装独立排。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民兵组织的领导机构处于瘫痪状态,民兵各项活动不能正常进行。
  1970年,恢复民兵各项活动,健全民兵组织。全县建立3个武装民兵营,15个民兵连,武装基干民兵计2501人。1974年6月,成立“永嘉县治安指挥部”。7月,改称“永嘉县民兵指挥部”,因受帮派组织利用,造成多次武斗流血事件。1975年5月撤销,收缴封存全部武器。1978年6月17日,建立民兵武装独立团,县人武部长任团长,县委书记任第一政委。下辖7个武装营,各区人武部长、区委书记分别兼任营长和教导员。共有65个武装连,民兵10060人,其中复退军人1120人。配备各种武器3042件。同年9月29日,重建永嘉县民兵师,公社成立民兵团(营)。全县编有36个团,102个营,846个连,计民兵156375人。
  1981年,调整、缩小民兵建制,简化组织层次。把普通、基干、武装基干三个层次,改为普通、基干两个层次。将原规定参加民兵的年龄16~45周岁,改为18~35周岁,基干民兵18~28周岁。28周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和经过基本军事训练合格的人员,也编入基干民兵。女性民兵编入基干民兵,控制在基干民兵总数的10%,普通民兵中不编女性民兵。按照兵役法规定,应服役的适龄青年除服现役外,均编入民兵组织预备役。是年,撤销县民兵师、公社民兵团建制。调整后的民兵总数比原来减少13.8%,约占全县人口10%。
  1986年,贯彻中央“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方针,再次减少基干民兵数量,由原来17264人减为8077人,占全县人口1.1%。1987年,全县组建民兵应急小分队63个,民兵993人。1990年,民兵组织再次进行调整,全县基干民兵9561人,编为72个连,普通民兵93444人,编为895个连。民兵应急分队55个,民兵796人。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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