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台湾事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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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46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台湾事务
分类号: D035.1
页数: 2
页码: 884-8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嘉县1957年至1990年台湾事务的情况,包含了成立永嘉县台胞台属联谊会,做好回归探亲人员接待工作等。
关键词: 永嘉县 政事 台湾

内容

1957年6月,成立中共永嘉县委对台工作组。1983年3月,成立永嘉县人民政府台湾同胞接待办公室,和县委对台工作组合署办公。1986年9月,永嘉县人民政府台湾同胞接待办公室改称永嘉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1988年2月,成立永嘉县台胞台属联谊会,由15位台湾籍同胞组成,以加强联络,增进友谊,沟通海峡两岸信息。
  1990年底,永嘉县有居留台湾人员705户、1700人,有居留台湾人员亲属(简称台属)698户,4726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下放台属户粮到农村3户,占用台属房屋21户计21间,产权纠纷13户,历次政治运动中开除台属公职人员10名,降薪处理1人。1979年,中共中央6号文件下达,本着“一视同仁、不得歧视”的精神逐人逐户给予落实政策,至1987年底落实完毕。安排一位台胞子女就业,孤寡老人给予生活补助,生活困难台属给予临时性房屋修理费和医药费补助等。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和叶剑英委员长《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感召下,台湾同胞回永嘉县探亲人数逐年增加,1982年3人,1984年11人,1987年29人,1989年132人,1990年128人。探亲中,去台同胞为120户台属的在台湾亲友带信或寻找亲人下落。县台湾事务办公室人员为加强联系,做好回归探亲人员接待工作,不辞辛苦,跋山涉水,走遍163个乡村,访问151户台胞台属。并且给6位去台同胞回归故乡定居人员发放了安家费和建房补助费,户口登记为城镇居民,口粮由国家供应。
  1987年,开始扶植台胞亲属兴办企业,是年兴办12家,解决台属就业150人,创产值500万元。1988年8月,永嘉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将所属永嘉县台胞贸易公司及经营部、办事处等移交给永嘉县台胞台属联谊会主管,同时增办企业4家,共有职工205人,投入资金118万元。至1990年底,共利用台资和合资创办企业29家,职工486人,资金407.6万元,年产值1396万元。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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