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人民政府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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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4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人民政府机构
分类号: D035.1
页数: 6
页码: 873-8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嘉县人民政府机构的撤销和重建的情况。
关键词: 永嘉县 政府 机构

内容

民国38年(1949)4月14日,中共浙南地委决定建立双溪县民主政府。5月2日,双溪县民主政府在岩头镇东宗祠堂召开各界人士代表大会正式宣布成立,县长胡国洲,县府机关驻岩头小学。县府下设秘书室、民政科、文教科、公安局。辖枫林、溪口、鹤盛、沙头、罗浮、永临、碧莲7个区。9月21日,双溪县民主政府改称永嘉县人民政府。县府机关从岩头镇迁至枫林镇。县府机构增设财政科、实业科、粮食局、司法科(1950年5月撤销)。
  1950年6月,县府机关迁到罗浮区龙桥村。7月,撤销区人民政府改称区公所,作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12月,县府办公地点迁到温州市信河街蛟翔巷“九山第一”寺,县府机构设有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粮政科、实业科、工商科、建设科、文教科、公安局、粮食局、税务局、县供销合作社。1951年9月建立人事科,11月建立县人民银行。1953年2月建立卫生科,4月建立劳动科、农林科、交通建设科,将财政科与粮政科合并建立财粮科。5月建立统计科,1955年2月农林科分设为农业科、林业科,7月劳动科并入民政科。
  1955年10月,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机构调整为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民政科、人事科、交通科、财粮科、公安局、文化科、教育局、卫生科、计划委员会、手工业科、手工业联社、县人民委员会统计科、粮食局、税务局、县供销合作社、农产品采购局、县人民银行、农业水利局、林业局。
  1956年3月,农业水利局分设为农业局、水利局。1959年1月,建立体育运动委员会。1963年11月,建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嗣后,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机构时有变动。到1966年4月,永嘉县第六届人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机构设有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民政科、人事科、劳动科、公安局、文教局、卫生科、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经济委员会、工交手工业局、邮电局、物资局、统计局、计委物价科、科学技术委员会、粮食局、财税局、供销合作社、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县人民银行、农林水利局、计划生育委员会,计23个科、委、办、局。
  1966年6月,永嘉县开始“文化大革命”,县人委受到严重冲击,县人委工作机构无法开展正常工作,且逐步被取消。1968年12月1日,经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永嘉县革命委员会,未能及时建立工作机构。直到1970年3月,才分别建立永嘉县革命委员会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办事组下设核心小组办公室、秘书办公室、政治行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原中共永嘉县委办公室、永嘉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政治工作组下设秘书办公室、组织办公室、宣传办公室、教育办公室、群众运动办公室、卫生办公室,分别管辖组织、宣传、群众团体、文化教育、劳动人事工作;生产指挥组下设政治秘书办公室、农林水办公室、工业交通办公室、财贸办公室、计划办公室、科技办公室、内务办公室,管辖内务、财政、税务、粮食、商业、物资、工业、交通、邮政、电讯、农林水利、水产、卫生等工作;人民保卫组下设第一办公室、第二办公室、第三办公室、第四办公室,取代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工作。
  1977年2月,永嘉县革委会撤销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和人民保卫组。同时,建立永嘉县革委会办公室,并相继恢复和建立政府工作机构,工作逐步正常。
  1982年6月,永嘉县革命委员会撤销,重建永嘉县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机构设有县府办公室、民政局、劳动局、人事局、公安局、司法局、文教局、广播局、卫生局、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委员会、交通局、工业局、二轻局、邮电局、物资局、基建局、物价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财贸办公室、粮食局、财税局、商业局、县供销合作社、工商行政管理局、县人民银行、农业委员会、农业局、林业森工局、水利电力局、农业机械局、社队企业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其下设的计划生育办公室。1983年12月,建立老干部局。1984年4月,进行机构改革,撤销物价委员会、基建局,成立物价局、城建环保局;撤销财贸办公室,其工作由分管副县长直接负责;撤销农业机械局并入农业局;二轻局并入工业局;撤销文教局,分设教育局与文化局;劳动局和人事局合并为劳动人事局;物资局由行政性质改为企业性质;广播局、社队企业局分别改名为广播电视局、乡镇工业管理局;恢复统计局,增设审计局、供电局。1984年12月,县老干部局改称县委老干部局,划归县委序列。1985年4月,建立二轻总公司,撤销工业局。1986年7月,档案科改建为档案局。1987年4月,标准计量所改建标准计量局。1988年4月,设立监察局。6月,县农业委员会改称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7月,建立土地管理局。1989年8月,成立楠溪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1990年3月,永嘉县规划处改建为规划管理局。9月,建立工业经济委员会,与乡镇工业管理局合署办公。10月,设立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12月,标准计量管理局改建为技术监督局。至此,政府工作机构设有县府办公室、民政局、劳动人事局、公安局、司法局、农村经济委员会、农
  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局、水利电力局、林业局、粮食局、财税局、审计局、监察局、计划经济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业经济委员会、乡镇工业管理局、交通局、物价局、技术监督局、档案局、统计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楠溪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体育运动委员会、物资局、二轻工业总公司、广播电视局、土地管理局、规划管理局、宗教事务科38个工作部门。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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