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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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45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6
页码: 868-8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嘉县常务委员会的情况,包含了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联系制度等。
关键词: 政府 委员会 永嘉县

内容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1950年9月,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始设常务委员会,由代表选举产生。常委会设置办公机构,有专职干部1~2人。1950年9月到1954年7月,共召开16次会议,主要议题是,集中代表意见,讨论、研究全县工作任务,并作出相应决议。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县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至县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常务委员会。
  1983年4月4日,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县人大常委会),7月设办公室,为常设工作机构。1984年4月,增设法制组。
  1984年7月,选举产生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9月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卫体、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以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
  自1983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以来至1990年12月,共举行48次例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每年财政预算、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及城镇建设、土地管理、义务教育、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治安好转等工作报告216次,作出决议、决定66项。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工作情况及视察调查报告42次。依法人事任免政府、法院、检察院、人大等390人次。审议通过永嘉县重大事项209件。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1988年被评为浙江省普法先进县。
  人民代表联系制度
  县一届人大至县六届人大,为便于县人民代表与县人委联系工作,县人委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由县长、副县长接待代表来访。
  县七届人大开始,常委会建立代表来访接待日制度,定于每月20日,由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来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重要信访,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亲自批阅。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乡,走访当地县人民代表,听取他们意见,或邀请代表一起视察。
  1984年9月,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联系代表,开展代表活动的试行办法》,将62名市人大代表和378名县人大代表组成61个代表小组,规定每季度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小组活动1次,并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活动情况。1987年6月11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组织小组和开展代表活动暂行办法》,使每季度一次代表小组活动成为制度化。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代表小组汇报,县人大办公室集中代表反映的意见,通报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1988年第二季度代表小组活动后,县人大主任办公会议选择11件重要意见,分别交县府办、水利局、电业局、交通局、环保局、公安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办理。各承办单位都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人大常委会汇报。1990年6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立议案督办信访联系科。县七届人大至县十届人大,共接待催办代表信访3763件,督办代表意见1603件。
  提案处理
  代表提案始于1954年7月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县一届人大至县十届人大,共收到提案和议案5750件,均责成县府(县人委)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其中通过的176项议案由县府(县人委)组织实施。
  提案产生提案是为促进和完善政府工作。1954年,永嘉县开展互助合作、发展农业生产运动。在县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收到提案457件,其中有关发展农业生产与互助合作化提案334件,占总提案数73.8%。1957年3月召开县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中心任务是统一代表对农业合作化和粮食统购统销思想认识。收到代表提案190件,其中财贸经济方面86件,占45.3%,农、林、水方面44件,占23%。1958年5月,县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收到提案310件,农、林、水方面68件,为各类提案之首。1985年5月召开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联名提案42件,主要是制止毁田建房,狠抓粮食生产。
  提案处理 历届人代会代表提案,经县人大提案审查委员会筛选,按性质分类交有关单位处理。县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提案分为二类,兴修水利、造林护林、杂粮收购、征收家酿酒税、民政优抚、组织冬学等合并为7项,提交大会讨论,其余提案作个别答复。县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后,对代表的497件提案,县人委召开政府机关、群众团体等32个部门联席会议,专题讨论提案办理工作。代表提案,被有关部门列入工作计划196件,占39.6%;县人委按照政策给予办理46件,占8.1%;向代表解释答复占44%;通过提案处理,进一步发扬民主,改进工作。在县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陈步堂等代表提出“繁殖耕牛,实行奖励”。县人委印发布告,对耕牛繁殖的奖励办法作具体规定,并恢复县内耕牛交易市场。1963年11月,县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收到代表提案361件,被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实施111件,占30.74%,代表要求造防洪〓和建包岙外垟水轮泵等,县府都予以拨款解决;徐花妹等代表提出要求解决工业用电,县府即着手建造小子溪水电站。1988年3月,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切实加强对农业领导,抓好支农物资供应;解决山林纠纷;开发沿江地区,加强山区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快实施科技“星火”计划;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等提案,县府为六项提案组织力量,付诸实施。在县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等五项议案,县府立即组织34个有关部门整顿纪律作风,订出109项办事制度。为实施“开发水资源”议案,县府投资261.6万元,于次年6月动工兴建楠溪江引水工程。
  视察调查
  1983年9月,县七届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22名县人民代表,分别对罗浮区、上塘镇和清水埠镇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进行视察调查,发现罗浮区江北公社对个别罪犯打击不力,群众意见很大。常委会视察后对此作出四项决定,督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部门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漏网分子和流氓团伙,民心大快。自此,视察调查成为县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之一。对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物价、基本建设、土地管理、义务教育、文化卫生、农业生产、计划生育、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看守所羁押、普法执法、民政扶贫、乡镇企业及提案处理等项工作进行实地视察调查活动。视察调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带领,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代表参加,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督促办理。
  1986年3月,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民代表视察三江乡江头、浦东、后江和七都乡老涂、板桥等沿江村堤岸塌方、粮田受冲刷情况。发现原因为温州市港务局治理瓯江航道,改主航道(航道原从七都岛南经过改为由岛北经过)引起的。在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永嘉代表将此事作为议案提出,引起市政府领导重视,马云博副市长率市交通委员会、温州港务局领导到永嘉代表团住处,当场拍板,将治理七都岛与瓯江北岸堤岸塌方纳入瓯江航道治理方案范围。1986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4位专职正副主任带领县人大法制、财经、教科文卫、工委及县府办、县计经委、县农委、县能源办负责人,视察全县13个乡(镇)改灶节柴工作。发现全县需改灶16.6万农户中,已改灶11.7万户,未达到国务院验收标准。视察后,向县府建议,召开区、镇、乡分管改灶工作负责人会议。解决改灶经费,推动改灶工作,此举引起省能源办公室重视,向全省各县印发资料,推广永嘉改灶经验。1987年2月,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江心涂,就江心涂权属问题,在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和市政府领导进行对话,刘锡荣市长亲自听取永嘉代表团汇报后,表示“要尊重历史,按照政策妥善解决”。1987年8月,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代表和县农经委、农业局、水利局、粮食局、物价局、县联社、农行和土地管理办公室等单位计29人,分别视察全县7个区、4个直属乡镇农业生产情况,就部分干部轻视农业生产、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失管;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上塘镇清障排洪任务严峻等问题,向县府提出建议,引起全县各级政府对农业重视。1988年3月,县九届人大常委会对全县乡乡通公路进展情况进行视察调查,发现碧莲至茗岙、溪口至潘坑、大岙至溪下3条在建公路,资金缺乏,进展缓慢。视察后,向县府提出三点建议,督促县府追加公路建设资金25万元,民工口粮15万斤,促进全县乡乡通公路如期实现。
  至1990年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常委、部分人民代表,共进行40次视察调查。兴利除弊,促进全县工作健康发展。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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