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时期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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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45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国时期县政府
分类号: D035.1
页数: 4
页码: 856-85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嘉县民国时期县政府的情况,包含了民国时期民事长、县知事、县长的详细介绍。
关键词: 机构 民国 政府

内容

清宣统三年九月十八日(1911年11月8日),永嘉县宣布脱离清政府,时称光复。二十九日(11月19日),温州军政分府宣告成立,徐定超任都督,府治设永嘉县城。改县衙为县公署,行政长官称民事长。下设参事和民政、财政、教育三科。民国元年(1912)春,改民事长为县知事,7月裁参事,下设总务、民政、财政、建设四科。16年(1927),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浙江省政府委员会颁行《浙江省县政府组织法暂行条例》,县公署改称县政府,行政长官称县长,由省政府任命。县政府下设民政、财政、建设、司法四科和公安、教育二局。
  民国21年(1932)7月,省政府根据《县政督察专员章程》规定,决定在永嘉设“浙江省第十区县政督察专员办事处”。并明确规定专员必须兼任驻地县长,不设独立官署,仅在县政府增设秘书一人,助理秘书二人,事务员一人,书记二人,协助专员(县长)办理一切文件和应行事宜。县政府机构不变。25年(1936)6月,浙江省政府改组永嘉行政专员督察区专员公署,定名为“浙江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县长和专员分开任职。县政府机构仍为4科2局。
  抗日战争期间,日本侵略军自民国30年(1941)4月19日至34年(1945)6月17日退驻乐清柳市,先后三次侵占永嘉县城(今鹿城区),沦陷329天。期间,永嘉县治先后搬迁到瞿溪(今瓯海县)、高楼(今瑞安县)、枫林等地,此时县政府下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军事5科和秘书、会计、军法、警佐4室。
  民国34年(1945)8月日本投降后,县政府从枫林迁回县城墨池坊(今鹿城区)1号,下设民政、财政、教育、地政、社会、卫生6科和秘书、会计、合作指导3室。35年(1946)增设军事科、警察局。36年(1947)又增设统计室。37年(1948)撤军事科,改设主任军事指导员。撤统计室,改设主办统计员和佐理员。时全县辖10区,83乡(镇),其中瓯江以北有6区,52乡(镇),以上机构延至民国38年(1949)5月。
  附 汪伪政权简况
  民国30年(1941)4月19日,日军侵占永嘉县城(今鹿城区),王永山等组织“维持会”。5月1日日军退走,王永山等10名汉奸被通缉。
  民国31年(1942)7月11日,日军再次侵占永嘉县城,原国民党永嘉县总工会秘书戴蔚廷筹备组织“维持会”,8月15日日军退走,未及成立。
  民国33年(1944)9月9日,日军第三次侵占永嘉县城。日军政务班由持田、白石和中岛3人负责,地点设在铁井栏商业银行内,着手建立日伪政权。先由政务班找到吴江冷、丁文藻2人(吴任过瓯海中学校长、永嘉县教育局长,懂日文),委派吴为海坛镇镇长,丁为城东镇镇长。同时援意2人物色其他7镇镇长人选。9月20日前后,城区9镇先后成立伪政权。伪镇公所设民政、总务、财务等干事。9镇伪政权成立后,日军政务班召开第一次会议,向各镇布置三项任务:筹款供应日军所需物资;物色保长人选;号召居民回城及商业复业。会后,各镇均搜罗一批地痞充任保长。11月,政务班再次开会,提出成立永嘉县“自治会”,吴江冷因在镇长任内效劳得力,被升任“自治会”会长,其余镇长为当然委员,会址设在府头门(今府前街)瓯海实业银行内。下设田粮处、经济调节委员会、缉私处、警察局。日军政务班长持田兼任缉私处长,并直接指挥经济调节委员会与警察局,警察局设在道司前温州中学内。34年(1945)1月,政务班又将“自治会”改组为“县政府”,由汪伪省府委派谢醒吾为县长(谢为温州人,原任国民党新昌县警察局长)。县政府设秘书室、民政科、文教科、建设科、财政局、总务处、税务处、司法院、检察官。
  永嘉“县政府”成立后,将日伪基层组织扩大到农村。有30多个乡镇建立伪政权。各乡镇都配备乡镇长。县长谢醒吾向新派或加委的乡镇长(每人)勒索二三万元。
  日伪政权建立后所作所为:
  一、严密保甲组织。民政科下达保甲长调查户口,防止共产党游击队进城活动。
  二、征收田粮,每亩收谷40斤。
  三、开征工商税务,仅物资、房产、屠宰、烟酒、印花及营业牌照税,每月就达1700万元。
  四、开放赌禁,大摆“花会”、赌场。除公开设立五马街“百乐门”、打铁巷“仙园”外,其他各处“花会坛”、麻将、牌九等赌物尤多,每天进出赌资达数千万元,赌徒发疯、自杀事件时有发生。
  五、开设烟馆、妓院。毒品由日军从上海运来交“兴华社”推销给各烟馆。妓院除原有以外,还新设数家。汉奸谢柏生办“慰安所”,每日胁迫数十名妓女供日军玩弄奸淫。
  六、以缉私为名公开掠夺百姓钱财。“查缉处”在交通要道设卡搜查过往行人,发现中意财物即予没收,如有抗拒,就致其死命。
  日伪政权统治造成一座人间地狱。民国34年(1945)6月17日,日军撤退,日伪政权土崩瓦解。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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