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县委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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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43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县委机构
分类号: D665
页数: 5
页码: 804-808
摘要: 本节记述中国共产党永嘉县地方组织的县委机构,其中包括了工作机构、区委、基层党委、党组等。
关键词: 地方组织 永嘉县 中国共产党 县委机构

内容

工作机构
  民国13年(1924)12月至16年(1927)4月,中共温州独立支部设书记。17年(1928)1月建立中共永嘉县委,到18年(1929)4月改为永嘉中心县委,设书记、常务委员。次年6月,永嘉中心县委改为永嘉县委,取消常委会制。27年(1938)11月,中共温州中心县委撤销,建立中共永嘉县委,设书记、副书记、委员。31年(1942)3月,建立瓯北县委,设书记、委员。35年(1946)4月,浙南特委决定成立中共乐清中心县委,指导乐清、瓯北党的工作,建立常委会制,设书记、常委、执委,在原瓯北县委所属地区,设江北特派员。38年(1949)4月设中共双溪县委,9月改称中共永嘉县委,常委会设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1950年6月,县委不设常委会。设书记、第二书记、第一副书记、第二副书记、委员。1954年7月,恢复常委会制,设书记、第二书记、第一、二、三副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1956年6月,选举产生常委会,设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1959年4月,建立书记处(1963年1月撤销),常委会设第一书记、书记处书记、常委会委员。1966年6月中旬,“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委职能逐步丧失,1968年12月成立永嘉县革命委员会,行使县委、县人民委员会职权;1970年2月,建立永嘉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8月改称中共永嘉县核心小组,设组长、副组长、组员,行使县委职权。1975年12月,重建中共永嘉县委,恢复常委会制,设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
  区委
  民国17年(1928)1月,中共永嘉县委设会昌、膺符、永强、孝义、钟山、西内6个区委。19年(1930)5月,设西内、会昌、钟山、永安、临江、龙沙、膺符、孝义、永强、水东、水西11个区委,后会昌分为两个区委。27年(1938)11月,设立城区、西楠溪中心区委、郭溪、纸山、永强5个区委。其中西楠溪中心区委下辖七区(沙头)、八区(枫林)、九区(岩头)、十区(碧莲)4个分区,设负责人、特派员。31年(1942)3月,中共瓯北县委设沙头、枫林、岩头、碧莲4个区委和五〓直属区委。34年(1945)9月,设枫林、岩头、永青边地区3个区委和楠溪党务工作组,设负责人、特派员。同年11月至次年4月(1945.11~1946.4)设枫林、岩头、永青边地区3个区委,设负责人。35年(1946)4月,中共江北(楠溪)特派员下设蓬溪、屿北2个区委,设书记、委员和五〓地区,设特派员。37年(1948)8月,中共楠溪中心区委下设蓬溪、廿四垄、屿北、五〓4个区委,设负责人、书记、委员。38年(1949)4月14日,中共楠溪中心区委改为中共双溪县委,设鹤盛、溪口、枫林、永临、碧莲、罗浮6个区委,设书记、委员。同年6~9月建立永强、梧埏、三溪、藤桥区委,8月撤鹤盛区委,增设沙头区委。1950年5月,增设渠口区委,共设11个区委。1953年4月,溪口区划为岩头、岩坦两个区;枫林区划为枫林、鹤盛两个区;碧莲区划为碧莲、四川两个区;藤桥区划为藤桥、西岸两个区。设永临、罗浮、沙头、碧莲、四川、岩头、岩坦、枫林、鹤盛、渠口、永强、三溪、梧埏、藤桥、西岸15个区委。1956年4月进行并区并乡,梧埏、三溪、罗浮3个区撤销,所属各乡由县直属领导;西岸区并入藤桥区,岩坦区并入岩头区,鹤盛区并入枫林区,四川区并入碧莲区。渠口区撤销,其所辖各乡分别划归碧莲区和沙头区,全县设永强、藤桥、永临、沙头、枫林、碧莲、岩头7个区委。同年9月,恢复三溪、梧埏、罗浮3个区。并将鹤盛区、岩坦区、四川区分别从枫林区、岩头区、碧莲区分出设立。同时将原枫林区并入岩头区。调整后,县委下辖永强、三溪、梧埏、藤桥、永临、罗浮、岩坦、岩头、鹤盛、碧莲、四川、沙头12个区委和永中、瞿溪2个直属镇委。1958年8月,县治由温州九山迁至上塘。9月,经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永强、梧埏、三溪、藤桥4个区和永中、瞿溪2个镇划归温州市管辖,至此,县委下辖8个区委。10月,撤区镇,成立11个人民公社党委。1961年10月,恢复区委建制,设永临、罗浮、沙头、碧莲、四川、岩头、岩坦7个区委。1969年9月,改区委、区公所为区革命领导小组(11月称区革委会),次年5月建立区党的核心小组。1977年2月,恢复区委。1990年底,设永临、罗浮、沙头、岩头、岩坦、碧莲、四川7个区委。区委一般由5~11名委员组成,设书记、副书记。
  基层党委 党组
  镇委 1950年5月,建立永中镇、瞿溪镇镇委,直属县委领导。1956年4月撤销,9月恢复。1958年9月,永中镇、瞿溪镇划归温州市管辖。1959年10月,建立上塘镇委,直属县委领导,1961年上塘镇委改为上塘镇人民公社党委,1980年9月复称上塘镇委。1982年4月,建立清水埠镇委(1989年改称瓯北镇委),直属县委领导。1982年5月,建立桥头镇委(1985年7月改为县直属镇)。1984年,改岩头、枫林人民公社党委为镇委。1985年,改桥下、碧莲乡党委为镇委。1986年,改岩坦、巽宅乡党委为镇委。1988年,改乌牛乡党委为镇委。1989年,改沙头乡党委为镇委。至1990年,县委直属镇委3个,区委辖建制镇镇委8个。镇委由6~9名委员组成,设书记、副书记。
  乡党委 1949年5月,乡设党支部,至1956年9月,全县设105个乡党支部。1958年10月,改乡党支部为生产大队党总支。1959年,改称管理区党总支,共71个。1961年10月,改管理区党总支为人民公社党委,共58个。1984年3月,改人民公社党委为乡党委,至1990年全县共47个乡党委。党委由5~9名委员组成,设书记、副书记。
  党组 县人民政府机关建立党组。1954年12月,建立财贸党组。1956年12月,撤销财贸党组,建立县人委、政法、文化、税务局、采购局、粮食局、农林水利局、县供销合作社8个党组。1960年4月,党组设置进行调整,设县人委、政法、文卫、工业、手工业、交通邮电、农林水、财政金融、粮食局、商业局9个党组。1961年9月,增设计划经济委员会、邮电局、工业局、手工业局4个党组。至此,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共设13个党组。1962年9月,党组设置再次调整,设县人委办公室、政法、文卫、工交局、手工业局、农业水利局、税务局、财政局、商业局、县供销合作社、粮食局11个党组和邮电局党总支。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党组无法开展正常工作。1970年2月成立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嗣后,县革委会所属的各委、办、局先后建立党的核心小组。1977年12月,县直属单位党的核心小组改称党组,至1979年县委直属政权系统党组27个。1981年开始,部分党组改为党委或党总支。此后,党组随县委机构变化而相应设立。至1990年底,县机关共设33个党组,党组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成员2至5人。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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