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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永嘉县地方组织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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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42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永嘉县地方组织
分类号:
D665
页数:
30
页码:
791-820
摘要:
本章记述了中国共产党永嘉县的地方组织,其中包括了组织建立与发展、代表大会、县委机构、党务工作、纪律检查等。
关键词:
地方组织
永嘉县
中国共产党
内容
第一节 组织建立与发展
民国13年(1924)秋,中共中央派谢文锦回永嘉县城(今温州鹿城区)宣传革命,筹建党组织。第一批入党的有胡识因、郑恻尘、林平海、庄竞(琴)秋、胡惠民5人。12月,在县城新民小学成立中国共产党温州独立支部(简称温独支),书记胡识因,由中央直接领导。次年8月,改由中共上海区委(又称江浙区委)领导。温独支成立后,组织工人、农民、学生、妇女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军阀,在运动中发展党员25人。16年(1927)4月,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15日凌晨,温独支书记陈仲雷和成员苏中常(渊雷)、戴树棠在国民党县党部内被捕,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温独支部分成员从县城转向农村,继续坚持革命活动。
民国17年(1928)1月,中共浙江省委派郑馨来县城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八七”会议精神,整顿、恢复、重建党组织。是月下旬,建立中共永嘉县委。18年(1929)4月,中共永嘉县委改为永嘉中心县委,直属中央领导,永嘉中心县委领导永嘉县各区区委和温属各县党组织。11月,中心县委领导和发动西内、钟山、承化等84个村庄4000多农民暴动,全县组织成立20多支农民武装队伍。19日,在西内区溪下村成立浙南红军游击队和浙南革命委员会。19年(1930),党组织得到进一步发展,到6月全县有12个区委,125个支部,1200名党员,其中七区、八区、九区党员绝大多数参加了红军。6月,永嘉中心县委改称为永嘉县委,8月下旬撤销永嘉县委,成立永嘉县行动委员会,9月底撤销永嘉县行动委员会,恢复永嘉县委。12月上旬,浙南特委遭受破坏,建立温州中心县委,领导瑞安、平阳县委、永嘉各区委和乐清区委。19年(1930)9月,国民党军队万人“围剿”红十三军,红军损失惨重。20年(1931)10月16日,温州中心县委书记王国桢在飞云江渡口被捕,12月10日在城区松台山麓被杀害,永嘉县各区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党员和红军有的被捕杀害,有的离乡外逃,有的潜伏隐蔽,革命转入低潮。
民国26年(1937)4月,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书记刘英指派黄先河组织闽浙边临时省委白区工作团,在县城、近郊区、西楠溪开展党的工作。8月,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与国民党闽浙皖赣四省边区主任公署达成“停止内战、共同抗日”协议。是月,白区工作团组织成立永嘉县战时青年服务团。10月,建立中共永嘉县战时青年服务团支部,11月,青年支部改为中共温州支部。27年(1938),相继建立中共温州(城区)市委、中共温州中心县委、中共永嘉县委,广泛开展抗日救亡运动,重建、恢复和发展党组织。次年12月,中共浙南特委决定建立永瑞中心县委,指导永嘉、瑞安两县党的工作,中心县委机关设永嘉纸山(今瓯海县西岙、周岙一带),29年(1940)12月撤销。31年(1942),国民党顽固派掀起反共高潮,2月8日破坏设在县城的中共浙江省委机关,逮捕书记刘英,反共气焰极为嚣张。为适应斗争形势,浙南特委决定将永嘉县的江北地区和江南地区分开,瓯江北岸地区建立瓯北县委。32年(1943)3月,浙南特委为加强江北括苍山地区党的工作,建立江北办事处,吴毓为主任,驻五〓、岭外、蓬溪、中堡等地,指导瓯北县委、乐清县委工作。10月,永嘉县委书记范亦宸、宣传部长薛天寿、组织部长夏巨鑫先后叛变,永嘉县瓯江南岸党组织全被破坏,北岸沙头、碧莲地区也遭受重大损失,其他各区党组织基本上保存下来。同月,国民党对瓯北地区发动武装“清乡”,瓯北县委按照“隐蔽精干”的指示,转移部分干部去浙东抗日根据地工作。在反“清乡”斗争中,开辟屿北、罗川、蓬溪、中堡和万山等20多个比较巩固的革命据点。至34年(1945)9月,瓯北县委下辖七区(沙头区)、八区(枫林区)、九区(岩头区)、十区(碧莲区)和五〓直属区委。
民国34年(1945)3月,浙南特委决定成立中共瓯北中心县委,指导瓯北、乐清县委工作。抗日战争胜利后,浙南特委为适应斗争形势需要,于11月决定精减部队,撤销瓯北中心县委,成立江北党务指导委员会,指导瓯北、乐清(含玉环)党务工作,部队精减下来的主要骨干充实地区工作。同年12月至38年(1949)4月,中共乐清县委在陡门、廊下、花坦等地组建过两港区委。35年(1946)4月,撤销江北党务指导委员会,建立中共乐清中心县委,在原瓯北县委所属地区设江北特派员。36年(1947)8月,瓯北地区又设楠溪特派员。11月,中共乐清中心县委改为中共括苍中心县委,以屿北区为依托,开辟仙居、临海、黄岩边区工作,在括苍山区建立和扩大游击根据地。中心县委下辖山面中心区委、永乐黄边中心区委、楠溪区委。37年(1948)8月,括苍中心县委改楠溪区委为楠溪中心区委。38年(1949)4月,中共浙南地委决定改楠溪中心区委为中共双溪县委,驻地岩头。县委下辖枫林、溪口、碧莲、鹤盛、永临、罗浮6个区委、304个支部、3183名党员。
民国38年(1949)9月,中共双溪县委改称中共永嘉县委,驻地从岩头迁到枫林。1950年6月,永嘉县委驻地由枫林迁罗浮龙桥村,12月迁温州市区九山。1956年5月,在温州市区召开中共永嘉县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县委。1958年8月,永嘉县行政区划变动,县委驻地从温州市区九山迁到上塘。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党员停止组织活动,县委处于瘫痪状况。1969年12月,成立永嘉县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军“一元化”领导。1970年2月,建立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8月改称中共永嘉县核心小组。1975年12月,恢复中共永嘉县委至今。
第二节 代表大会
民国19年(1930)7月11日,根据浙南特委指示,召开中共永嘉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县委。新县委由7名委员组成,李一龙当选为书记。
建国后,从1956年到1990年底,中共永嘉县代表大会召开七次。
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5月31日至6月5日,中共永嘉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温州市城区召开,到会代表187人。听取和审议《县委七年来的工作总结报告》、《目前形势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改变领导方法和作风问题。提出积极慎重吸收一批新党员,使每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都建立党支部;讨论确定第一个五年计划四年完成和制订第二、三个五年计划的远景规划。通过《关于今后工作任务的决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决议》、《关于永嘉县1956年至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纲要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永嘉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32人,候补委员7人,选出县委监察委员会委员11人和出席中共浙江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30人,一届县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出常务委员9人,书记1人,副书记4人。1957年8月,县委主要领导作了调整。9月,召开中共永嘉县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贯彻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和《关于1957年夏季形势指示》。补选县委委员4人。
第二次代表大会
1958年8月14日至18日,中共永嘉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在温州市城区召开。到会代表256人,列席代表77人。听取和讨论《县委工作报告》、《今后任务的报告》、温州地委书记张一樵《关于当前农村工作形势的报告》和地委副书记李铁锋《关于当前整风问题》的专题报告。认真学习贯彻中共第八届二中全会和省委三级干部大会精神,总结二年来工作,制订第二个五年计划。通过《关于二年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任务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永嘉县委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4人。二届县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出常务委员7人,书记1人,副书记3人。选出出席中共浙江省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8人。在当时“大跃进”的形势下,这次会议提出的任务缺乏实事求是精神,指标过高,要求过急,导致浮夸风、瞎指挥、共产风泛滥,挫伤干部群众积极性。1959年4月,建立县委书记处。11月,在上塘召开二届二次代表会议,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决议,继续深入开展党内整风和全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讨论确定第二个五年计划后三年任务,研究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问题。通过《关于拥护中国共产党八届八中全会决议,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关于一年来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59年至1962年任务规划的决议》,补选4名县委委员。
第三次代表大会
1963年1月10日至14日,中共永嘉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在上塘召开,到会正式代表256人,列席代表51人。听取和审议《关于县委工作总结报告》、《关于今后任务报告》、《关于四年来党的监察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这次会议认真贯彻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精神,总结二届代表大会以来县委工作经验教训。大会通过《关于县委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的决议》、《关于四年来党的监察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永嘉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1人,候补委员3人,选举出席中共浙江省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7名。三届县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出常务委员10人,书记1人,副书记3人。同时,撤销县委书记处。
第四次代表大会
1980年4月4日至6日,中共永嘉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在上塘镇召开,到会正式代表496人,列席代表16人。听取和审议《县委工作报告》,认真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总结永嘉县第三届党代会以来17年经验教训,选举产生中共永嘉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9人,候补委员4人。四届县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出常务委员10人,书记1人,副书记5人。
第五次代表大会
1984年6月11日至13日,中共永嘉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在上塘镇召开,到会正式代表383人,列席代表23人。听取和审议《振奋精神,勇于改革,全面开创永嘉工作新局面》的县委工作报告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议》,作出并通过《关于中共永嘉县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永嘉县纪律检查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永嘉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28人,候补委员4人。五届县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出常务委员9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选举产生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3人。选出出席温州市第五届党代会代表38人,候补代表4人。
第六次代表大会
1987年4月7日至10日,中共永嘉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在上塘镇召开,出席代表393人,列席代表46人。听取和审议县委关于《团结一致,改革创新,振兴永嘉,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和县纪委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搞好党风建设,保证改革与建设的顺利发展》的报告,通过《关于县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讨论确定今后三年全县发展国民经济奋斗目标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及党的建设任务。选举产生中共永嘉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9人,候补委员4人,县纪委委员18人。六届县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出常务委员9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
第七次代表大会
1990年4月7日至10日,中共永嘉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在上塘镇召开,到会代表283人,列席代表35人。听取和审议县委关于《振奋精神,艰苦创业,为我县的稳定发展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和县纪委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认真回顾总结前一届县委工作,提出今后三年全县各级党组织的根本任务:稳定大局,同舟共济,艰苦拼搏,开拓奋斗,形成一个上下团结、政治民主、社会文明、经济繁荣的新局面。选举产生中共永嘉县第七届委员会,委员27人,候补委员2名,县纪委委员13人。七届县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出常务委员9人,书记1人,副书记2人。
第三节 县委机构
工作机构
民国13年(1924)12月至16年(1927)4月,中共温州独立支部设书记。17年(1928)1月建立中共永嘉县委,到18年(1929)4月改为永嘉中心县委,设书记、常务委员。次年6月,永嘉中心县委改为永嘉县委,取消常委会制。27年(1938)11月,中共温州中心县委撤销,建立中共永嘉县委,设书记、副书记、委员。31年(1942)3月,建立瓯北县委,设书记、委员。35年(1946)4月,浙南特委决定成立中共乐清中心县委,指导乐清、瓯北党的工作,建立常委会制,设书记、常委、执委,在原瓯北县委所属地区,设江北特派员。38年(1949)4月设中共双溪县委,9月改称中共永嘉县委,常委会设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1950年6月,县委不设常委会。设书记、第二书记、第一副书记、第二副书记、委员。1954年7月,恢复常委会制,设书记、第二书记、第一、二、三副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1956年6月,选举产生常委会,设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1959年4月,建立书记处(1963年1月撤销),常委会设第一书记、书记处书记、常委会委员。1966年6月中旬,“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委职能逐步丧失,1968年12月成立永嘉县革命委员会,行使县委、县人民委员会职权;1970年2月,建立永嘉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8月改称中共永嘉县核心小组,设组长、副组长、组员,行使县委职权。1975年12月,重建中共永嘉县委,恢复常委会制,设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
区委
民国17年(1928)1月,中共永嘉县委设会昌、膺符、永强、孝义、钟山、西内6个区委。19年(1930)5月,设西内、会昌、钟山、永安、临江、龙沙、膺符、孝义、永强、水东、水西11个区委,后会昌分为两个区委。27年(1938)11月,设立城区、西楠溪中心区委、郭溪、纸山、永强5个区委。其中西楠溪中心区委下辖七区(沙头)、八区(枫林)、九区(岩头)、十区(碧莲)4个分区,设负责人、特派员。31年(1942)3月,中共瓯北县委设沙头、枫林、岩头、碧莲4个区委和五〓直属区委。34年(1945)9月,设枫林、岩头、永青边地区3个区委和楠溪党务工作组,设负责人、特派员。同年11月至次年4月(1945.11~1946.4)设枫林、岩头、永青边地区3个区委,设负责人。35年(1946)4月,中共江北(楠溪)特派员下设蓬溪、屿北2个区委,设书记、委员和五〓地区,设特派员。37年(1948)8月,中共楠溪中心区委下设蓬溪、廿四垄、屿北、五〓4个区委,设负责人、书记、委员。38年(1949)4月14日,中共楠溪中心区委改为中共双溪县委,设鹤盛、溪口、枫林、永临、碧莲、罗浮6个区委,设书记、委员。同年6~9月建立永强、梧埏、三溪、藤桥区委,8月撤鹤盛区委,增设沙头区委。1950年5月,增设渠口区委,共设11个区委。1953年4月,溪口区划为岩头、岩坦两个区;枫林区划为枫林、鹤盛两个区;碧莲区划为碧莲、四川两个区;藤桥区划为藤桥、西岸两个区。设永临、罗浮、沙头、碧莲、四川、岩头、岩坦、枫林、鹤盛、渠口、永强、三溪、梧埏、藤桥、西岸15个区委。1956年4月进行并区并乡,梧埏、三溪、罗浮3个区撤销,所属各乡由县直属领导;西岸区并入藤桥区,岩坦区并入岩头区,鹤盛区并入枫林区,四川区并入碧莲区。渠口区撤销,其所辖各乡分别划归碧莲区和沙头区,全县设永强、藤桥、永临、沙头、枫林、碧莲、岩头7个区委。同年9月,恢复三溪、梧埏、罗浮3个区。并将鹤盛区、岩坦区、四川区分别从枫林区、岩头区、碧莲区分出设立。同时将原枫林区并入岩头区。调整后,县委下辖永强、三溪、梧埏、藤桥、永临、罗浮、岩坦、岩头、鹤盛、碧莲、四川、沙头12个区委和永中、瞿溪2个直属镇委。1958年8月,县治由温州九山迁至上塘。9月,经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永强、梧埏、三溪、藤桥4个区和永中、瞿溪2个镇划归温州市管辖,至此,县委下辖8个区委。10月,撤区镇,成立11个人民公社党委。1961年10月,恢复区委建制,设永临、罗浮、沙头、碧莲、四川、岩头、岩坦7个区委。1969年9月,改区委、区公所为区革命领导小组(11月称区革委会),次年5月建立区党的核心小组。1977年2月,恢复区委。1990年底,设永临、罗浮、沙头、岩头、岩坦、碧莲、四川7个区委。区委一般由5~11名委员组成,设书记、副书记。
基层党委 党组
镇委 1950年5月,建立永中镇、瞿溪镇镇委,直属县委领导。1956年4月撤销,9月恢复。1958年9月,永中镇、瞿溪镇划归温州市管辖。1959年10月,建立上塘镇委,直属县委领导,1961年上塘镇委改为上塘镇人民公社党委,1980年9月复称上塘镇委。1982年4月,建立清水埠镇委(1989年改称瓯北镇委),直属县委领导。1982年5月,建立桥头镇委(1985年7月改为县直属镇)。1984年,改岩头、枫林人民公社党委为镇委。1985年,改桥下、碧莲乡党委为镇委。1986年,改岩坦、巽宅乡党委为镇委。1988年,改乌牛乡党委为镇委。1989年,改沙头乡党委为镇委。至1990年,县委直属镇委3个,区委辖建制镇镇委8个。镇委由6~9名委员组成,设书记、副书记。
乡党委 1949年5月,乡设党支部,至1956年9月,全县设105个乡党支部。1958年10月,改乡党支部为生产大队党总支。1959年,改称管理区党总支,共71个。1961年10月,改管理区党总支为人民公社党委,共58个。1984年3月,改人民公社党委为乡党委,至1990年全县共47个乡党委。党委由5~9名委员组成,设书记、副书记。
党组 县人民政府机关建立党组。1954年12月,建立财贸党组。1956年12月,撤销财贸党组,建立县人委、政法、文化、税务局、采购局、粮食局、农林水利局、县供销合作社8个党组。1960年4月,党组设置进行调整,设县人委、政法、文卫、工业、手工业、交通邮电、农林水、财政金融、粮食局、商业局9个党组。1961年9月,增设计划经济委员会、邮电局、工业局、手工业局4个党组。至此,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共设13个党组。1962年9月,党组设置再次调整,设县人委办公室、政法、文卫、工交局、手工业局、农业水利局、税务局、财政局、商业局、县供销合作社、粮食局11个党组和邮电局党总支。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党组无法开展正常工作。1970年2月成立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嗣后,县革委会所属的各委、办、局先后建立党的核心小组。1977年12月,县直属单位党的核心小组改称党组,至1979年县委直属政权系统党组27个。1981年开始,部分党组改为党委或党总支。此后,党组随县委机构变化而相应设立。至1990年底,县机关共设33个党组,党组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成员2至5人。
第四节 党务工作
建国后县委主要工作
社会主义改造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49年5月至1956年底,中共永嘉县委领导建立各级政权,领导全县人民肃清国民党反动派残余势力和武装匪特,进行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1956年春,县委在燎原社开展包产到户试点,试点工作获得成功,农民拍手叫好,以燎原之势在全县迅速推广,1957年3月8日被明令禁止。8月开始,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开展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运动。1957年2月开始整风,接着转为反右派斗争,造成严重扩大化。1958年8月24日,中共永嘉县第二次代表大会提出1958年实现各项工作全面大跃进,指标过高,要求过急,导致浮夸风、瞎指挥、“共产风”泛滥。1959年11月,中共永嘉县二届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后,全县开展整风反右倾运动,错整同志,抑制党内正常民主生活,严重挫伤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积极性,造成一时商品供应紧张,物价飞涨,国民经济严重困难。1961年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调整、充实、巩固、提高”的八字方针,纠正了平均主义和无偿调拨的错误,农村以合作社为核算单位改为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农民分得部分自留田(或地)和自留山,农村经济得到全面调整和恢复发展。1963年,在县委领导下,坚持“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经过各级党组织和全县人民努力,社会主义建设重新出现好形势。1964年起,县委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斗争矛头指向党内,使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进一步升级,直至“文化大革命”开始。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6月,永嘉县开始“文化大革命”。8月21日,县委召开县、区、乡、企事业单位干部大会,宣布“文化大革命”全面展开。接着游斗“牛鬼蛇神”、揪出“反革命分子”,查封“黑店”、“地下工厂”,捣毁佛像、神像,收缴宗谱等所谓破剥削阶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破四旧”运动席卷全县各地。10月,组织红卫兵代表上北京接受毛泽东主席检阅,中小学校“停课闹革命”,形成“革命大串连”热潮,各地纷纷成立战斗队,揪斗“当权派”。1967年1月24日,在上海“一月风暴”影响下,造反派夺县委、县人委的权,各地党政组织被“砸烂”,基层党组织停止活动,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揪斗或游街示众,造成机关瘫痪,社会秩序一片混乱。3月,永嘉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成立,领导全县工农业生产。6月8日,县“迎头痛击反革命复辟逆流联络站”(简称“反逆联”)成立。8月16日,县“炮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联络站”(简称“炮联”)成立,永嘉出现对立的两大派。在“文攻武卫”口号煽动下,12月12日,两大派在县城发生武斗,愈演愈烈,到18日升级为用枪支进行武斗,“炮联”被赶出县城。1968年秋,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派工农兵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来永嘉宣传执行“七三”、“七二四”布告,强制收缴武器。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永嘉县收缴武器办公室收缴两派武器,解散武斗队。12月1日,永嘉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县委、县人委行使职权。12月19日,县民兵武器库被抢,“炮联”又被赶出县城。1969年7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6299、6516部队和永嘉县人民武装部联合组成军事管制组,促使两派群众组织实现大联合,到9月24日,全县7个区、59个公社、37个企事业单位全部建立革委会。10月,开展“斗、批、改”运动。1970年2月,建立永嘉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同时,开展“清理阶级队伍”、“打击反革命分子、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的“一打三反”运动,继续揪斗干部,留下大量冤假错案。1971年4月,揭发批判陈伯达反党罪行,开展“批陈整风”。9月,林彪反党集团覆灭,1972年开展“批林整风”运动。1974年,又开展“批林批孔”,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县、区和部分公社建立“批林批孔”小组,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发生突击入党、突击提干的“双突”错误。1975年7月,贯彻中共中央〔75〕16号文件,纠正“双突”错误。12月,重建中共永嘉县委。1976年6月,刮起“反击右倾翻案风”,大批干部又遭到批斗。12月,县委召开“农业学大寨”会议,再次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10月,党中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文化大革命”结束。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7年开展“揭、批、查”(揭发、批判、查清)活动,查清与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和事。同时,开展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贪赃枉法、违法乱纪斗争。随着“揭、批、查”和“打击经济犯罪”、“刑事犯罪”的“双打”运动深入,县委相应地充实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发展一批新党员。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开始清理“左”的指导思想,进行拨乱反正。
1981年12月,永嘉县成立落实干部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方针,全面复查历史遗留案件,平反冤、假、错案,纠正错划右派,并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和事进行复议,作出正确处理。1983年10月,开始机构改革,按照德才兼备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选拔一批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1984年8月,开始清理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帮派思想严重、打砸抢分子“三种人”。1985年开始整党,1988年开展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通过整党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纯洁队伍,增强战斗力,保证改革开放和建设顺利进行。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之后,中共中央又提出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和经济改革方针。中共永嘉县委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从永嘉实际出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全面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放集市贸易,鼓励和扶持家庭工业和私营企业,从而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形成各种专业市场。1984年8月,县委、县府决定开发楠溪江,1988年8月1日,楠溪江风景名胜区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85年,制订农村扶贫规划,加大山区建设力度,1987年提出“五一温饱工程”。工业企业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全民企业实行政企分开,重视企业技术改造,广泛开展外引内联,加强联合协作。1983年,开始实行利改税。1987年开始推行厂长负责制。中共永嘉县委这些措施,至1990年已初见成效。
组织工作
党员发展 民国13年(1924)12月,中共温州独立支部成立时有党员5名。15年(1926)冬,党员发展到25名。17年(1928)5月,有党员80名。18年(1929)12月,有党员984名。19年(1930)6月,全县建立12个区委,125个支部,党员发展到1200多名。31年(1942),有党员670名。38年(1949)7月,全县有党员3163名。1949~1956年,遵照中共中央逐步发展党员的建党方针,在剿匪反霸、土地改革、抗美援朝、恢复国民经济、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教育、粮食统购统销、农业互助合作化、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考察培养建党对象。1956年着重吸收工农群众中先进分子2562人入党。1958~1959年,吸收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运动积极分子1853人入党。1960~1966年,这期间很少发展党员。1974年,各级批林批孔小组,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突击发展党员812名。1980年以后,注重发展知识分子,工交财贸第一线的职工,有文化的青年农民,乡镇企业中的骨干分子和妇女入党,党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文化结构都发生比较大的变化。1983~1990年,共发展党员6776名。1990年底,全县有党支部1491个,其中农村支部891个,占全县支部总数59.76%,企事业党支部379个,占25.42%,机关支部195个,占13.08%,其他支部26个,占1.74%。党员10人以下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党员10人以上的支部设支部委员会,委员3至7人,设书记、副书记。
组织整顿 1951年冬,在土地改革中整顿组织,克服组织和党员思想不纯。1952年,中共温州地委派整党工作团来永嘉,以藤桥区为整党试点,结合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开展整党,改进党的领导。1955年,结合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整党。1957年,党内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后来发展成为反对资产阶级右派的斗争,中共永嘉县委首创的农业生产“包产到户”受到严厉批评,县委书记李桂茂受撤职降级处分,副书记李云河被划为“右派分子”。到1958年8月,全县党员、干部、知识分子被划为右派分子128人,党员被开除党籍218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07人,撤销党内职务10人,劝其退党5人,受严重警告21人。1959~1960年“反右倾”,批判、处理一些党员干部,把他们作为“白旗”拔掉。1963~1966年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农村、工厂、学校开展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把一些人民内部矛盾说成是阶级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打击一些基层干部。1975年12月,按照中共中央批转浙江省委《关于正确处理突击发展的党员和提拔的干部的请示报告》,对突击发展的党员作出处理,到1979年7月止,承认为党员24人,除名756人,清除12人,待处理20人。1977年,结合揭、批、查江青反革命集团运动整顿组织。1985年5月到1987年1月,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精神,分县、乡、村3批进行整党。经过整党,开除党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不给予登记的120人,留党察看和缓期登记的153人,受撤职处分以下的92人。1984年8月,按中共中央关于清理“三种人”的方针,开展清理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经过认真核查,全县定为“三种人”的2人,定为犯严重政治错误5名,开除党籍3人,受党纪处分4人,不定性给予行政处分2人。1988年11月,开展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到1990年12月止,共处置不合格党员697人,其中开除党籍25人,劝其退党46人,限期改正错误488人,受到党纪处分138人。
干部选拔 50年代,主要从出身贫苦,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表现积极的中青年农民和知识青年中选拔干部。1964年后,按照毛泽东主席接班人“五条”标准选拔干部。1980年以后,按照“四化”(即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拔干部。1983年10月开始机构改革,有计划地对县机关、乡镇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选拔一批年轻干部进入领导班子,使县机关副局(科)级以上干部,平均年龄下降近8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增加24%。乡镇党委委员以上干部平均年龄下降6.2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增加11%。1984~1986年,采用文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全县录用乡镇招聘干部321名。1986年后,县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使用干部。选拔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改革开放,为政清廉,工作实干,群众拥护的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尤其重视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选拔培养,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1990年底,县机关单位正副局(科)级干部,40岁以下占35.57%,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占85.05%;乡镇党委委员以上干部,40岁以下占51.44%,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9.71%。机关和乡镇副局(科)级女干部占同级干部1.48%。
老干部工作 永嘉是革命老根据地县,至1990年底有离职休养干部543人。县属单位的离休干部由原工作系统管理,外地安置(其中接收外地来永安置13人),按系统可由居住地党组织安排管理。全县按系统成立党支部14个,按地区组织学习小组67个。1985年后,县、区均先后安排老干部阅读文件地点,及时组织老干部听取中共中央文件的传达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130多位老干部参加县老年大学学习政治、文学、医疗保健、书法、音乐、舞蹈等专业。
1990年5月,县关心下一代协会成立,邀请176位老干部到农村、企业、学校对青少年进行理想、法制、道德教育,有67位老干部被聘到党政机关、厂矿、学校当顾问、参谋,搞专题调查研究,协助县委考察干部,参加编写地方史志。263位回农村安置的老干部,在农村创办乡镇企业、水果园、养殖场,参加造田造地、兴修水利、修桥铺路和调解民事纠纷。1983~1990年,全县有36位离休干部担任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所在地党支部书记。有65位被选为历届县、乡(镇)党代表和人民代表。
1983年以来,全县先后投资154万元,为9位老干部在温州和其他城市建造住宅,为60多户在县城安排公房,回农村安置的发给住房困难补助费。1983~1990年,先后为老干部定期举办医疗保健知识讲座,进行体格检查,设立老干部病床,建立健康状况档案,设立老年活动室,还定期组织老干部开展歌咏、跑步、登山等趣味性文体活动和到外地参观、旅游。
宣传教育
宣传活动张掖市民国13年(1924)12月,中国共产党温州独立支部成立后,创办《永嘉周刊》、《暮鼓晨钟》宣传马克思主义,又派党员林平海、林去病参加编辑出版《温州大公报》,宣传孙中山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17年(1928)后,中共永嘉县委先后发表《告温州工友书》、《为灾荒告民众书》,宣传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发动农民暴动。26年(1937)7月卢沟桥事变后,领导抗日救亡团体,组织宣传队,举办抗日演讲会,出版救亡小丛书和定期刊物,宣传抗日救国。解放战争时期,创办《括苍丛刊》、《工农先锋》,宣传武装夺取政权,推进革命节节取得胜利。
建国后,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1949年,开始宣传剿匪反霸、土地改革、抗美援朝。10月1日,发动全县人民聚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9月,贯彻《婚姻法》。10月,皖北苏北遭水灾,宣传动员机关、学校、团体和各界人士捐献寒衣1960套。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宣传中,发动群众制订爱国增产公约、捐献飞机大炮,2万多名男女青年报名参军支援朝鲜,41万人在保卫世界和平公约上签名反对美帝国主义重新武装日本。1953~1956年,广泛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推动社会主义改造,促进工农业生产。1958年,组织报告员1000多人,宣传员2万人,各种宣传队、读报组、业余剧团、民校、黑板报数以千计,宣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宣传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在此期间也错误地宣场“只怕想不到,不怕做不到”等主观唯心主义,导致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等左倾错误严重泛滥,挫伤干部和群众积极性。1961年,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纠正“一平二调”错误。1962年,宣传“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开始社会主义教育,宣传学习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等文章。1963~1966年,宣传学习雷锋、王杰、焦裕禄,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文化大革命”期间,宣传工作处于不正常状态,主要宣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宣扬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一抓就灵。把《毛主席语录》当作最高指示宣传,以毛主席语录为主要内容的“红色”标语遍及城乡、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大搞形式主义和实用主义,使毛泽东思想庸俗化、简单化。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宣传工作逐渐恢复正常。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宣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任务,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讨论,联系实际,解放思想,冲破“两个凡是”禁区,在政治、理论、思想、政策等方面拨乱反正,使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顺利实施。1981年,开展“五好家庭”宣传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1983年,宣传反对资产阶级精神污染,查禁淫书淫画和封建迷信品。1989年4月,建立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单位,刹赌博、封建迷信、婚丧事大操大办,评爱国守法户、五好家庭户、双文明户和“热爱永嘉、宣传永嘉、建设永嘉”一系列宣传活动。到1990年底,评选出市级文明村和文明单位5个,县级文明村22个,文明单位33个,五好家庭16730户,市级五好家庭64户,省级和国家级五好家庭各2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运用三中全会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路线到十二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思想,对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宣传教育,促进改革开放和物质、精神文明建设发展。
党员干部教育 县委采用开办党校(县学、干校)、业余党校、培训班和建立党课制度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党校工作
县委党校哎哎1952年创办永嘉县学,1955年10月更名县委干部学校。1959年10月改称县委党校,“文化大革命”期间瘫痪。1978年12月恢复党校至今。现有教职员工31人,藏书3100册,校园面积5689平方米,建筑面积3659平方米,3层办公兼教学楼1幢,教工宿舍和招待所各1幢,会堂可容纳280人,食堂和餐厅可供260人用膳,党校教育主要采用短期培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理论和有关专业知识。此外还举办干部中专班、省刊授中专班、中央党校函授大专班,对学员进行正规化教育。1952~1990年,党校遵循“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改造思想,增强党性”的教学方针,共举办培训班138期,正规教学班7届,培训各级干部28044人。其中:1952年,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896人次。主要教育内容: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的形势和任务、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怎样办好互助组、共产党员八大标准、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等。1953~1956年,举办培训班25期,受训人员11348人次。教育主要内容:目前形势和任务、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指示、怎样逐步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怎样巩固提高农业合作社、党的领导问题及如何作好政治思想工作、党的基础知识、农业科技知识等。1957~1965年,举办培训班45期,受训6635人次。主要教育内容:目前国内外形势与今后任务,党的方针、政策、指示,党的性质,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群众路线,党的民主集中制,党支部的任务,共产主义理想教育,毛泽东著作有关部分。1972~1976年,举办培训班14期,受训1790人次。主要教育内容:毛泽东著作,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中央文件。1978~1990年,举办培训班51期,正规化教学班7届。培训班主要教育内容:中央文件、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建、党史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章》、《党章修改草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的基础知识,乡镇政权建设,党的基本路线,党的领导干部岗位业务知识等。正规化的大专、中专班,开设马列主义基础理论课、文化课、专业知识课等课程。
1985~1990年,县委先后选送42名党员、干部赴省、市委党校和有关系统举办的干部学校进行深造。
业余党校 1986年,办乡镇党校18所,1987年增加到41所,1990年全县有53所。乡镇党校配合整党和县委中心工作,通过党课形式,对党员进行理想、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
统一战线工作
民国13年(1924)秋,中共党员胡公冕回永嘉招收吴超徵等23位进步青年进黄埔军校(第三期)学习。14年(1925)4月,中共温州独立支部书记胡识因,党员郑振中(恻尘)帮助成立国民党永嘉县临时党部,26年(1937)8月,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与国民党地方当局达成“停止内战,共同抗日”协议后,组织成立永嘉战时青年服务团、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永嘉县大队、救国御侮团、教育界救亡协会、妇女协会救亡工作队、僧尼救护队等群众团体和“县各界抗敌后援会”、“县抗日自卫委员会”。抗日群众团体组织演出队,举行报告会,出版报纸刊物,宣传抗日救国,募捐钱物慰劳前方将士和救济战区难民。35年(1946)11月25日,国民党括苍绥靖处处长吴万玉,在枫林“剿”共,发布“十杀、六禁”令。乐清中心县委指示永嘉县江北3个区委整理材料,由胡识因转给上海的胡公冕,又派屿北区委书记汪瑞烈去上海,告诉中共中央社会部驻上海组织的周伯苍。周利用与国民党陆军总司令部作战署中将署长徐志勖、伞兵司令部政工处少将处长李曙的同乡关系,促成李于次年3月来永嘉枫林与吴万玉交涉,并运动工、农、商、教育、妇女各界电函国民党浙江省政府,指控吴万玉刑审逼供,草菅人命。至5月,被关押的800余人得以陆续释放。李回南京后,联络温州籍将领同乡会陈素农等20余人,向国防部状告吴万玉杀良冒功,使吴调离永嘉。38年(1949)初,浙南地委政治交通、永嘉泽西区委书记吴荣膺,通过郭溪士绅陈达人、国民党退役中将张千里牵线搭桥,实现浙南地委与叶芳双方派出代表在郭溪乡岭头村景德寺谈判,促成叶芳于5月7日凌晨起义,浙南游击队顺利进入温州,县城(今温州鹿城区)和平解放。
人民政权建立之初,中共永嘉县委就很重视各党派人士、无党派爱国人士参政议政。1950年7月,永嘉县各界临时协商会议补选社会知名人士柯逢春为浙江省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年9月,党外人士柯逢春、李仲芳、胡卜熊、陈虹东、徐贤璧、程柏林、金冠华、谷益正、刘金声等334名党外人士参加永嘉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党外人士占代表总数77.3%。选举柯逢春、李仲芳为副主席。1982年,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座谈会、茶话会、通报会等46次,增进友谊,加强团结。1983年4月,召开县政协第一届会议,81名委员出席,党外人士占89.9%。选出15人组成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其中9人为党外人士。二届政协还选出台胞周泽民为副主席。1949~1990年,选举党外人士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人大代表15人,市人大代表56人,县人大代表1927人次,县人大副主任7人,副县长3人。同时,县委重视各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力量调查研究,把318件建议转有关部门落实,纠正徐勉的地主成分;1984~1985年,给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181人颁发起义投诚证书,恢复工作或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和给106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费。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干部廉洁、社会治安、楠溪江引水工程、治理环境污染等建设性建议,均予以采纳。无党派人士郑伯西还担任楠溪江引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工作。
1979年5月28日,县召开首届归国华侨、侨眷代表大会,成立归国华侨联合会。1979~1990年,接待归国探亲观光华侨52114人次,优先审批侨汇建房地基和发给《建筑侨汇证明书》,优惠供应钢材、水泥、木材、玻璃等建筑材料,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1979~1987年,给永嘉籍台胞和亲属698户4726人落实政策。至1990年,接待台湾同胞回永嘉探亲128人,妥善安排6名去台人员回乡定居,并扶植台属办企业12家。
1980~1989年,陆续退还枫林天主堂、塘头天主堂、三江耶稣堂,为教徒划定聚会点和流动点。
第五节 纪律检查
1950年5月,建立中共永嘉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专职干部7人。1956年5月,中共永嘉县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永嘉县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11名,设常委会、正副书记、常委5名,7个区2个直属镇党委配兼职委员。1958年8月,改称永嘉县委监察委员会。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委监察委员会受到严重冲击,无法开展正常工作,1968年12月取消。1979年10月,重建中共永嘉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4月中共永嘉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永嘉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5人,实行委员会制。1983年11月,改称为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6月,中共永嘉县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永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3名,常务委员9人,设正副书记,不列为县委工作机构序列,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同年,全县7个区、3个直属镇党委和县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党委(组)均建立纪检组(委);各乡党委、厂矿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党支部设纪检委员,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纪检员978人,全县基本形成纪检工作网络。1990年,县纪委各科改称室。
党纪检查
党纪检查围绕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1950~1966年,主要查处党员干部在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三反”、“五反”、粮食统购统销、农业合作化、整风反右、肃反、审干、总路线、大跃进、反右倾、“四清”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蜕化变质等问题,清除少数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和阶级异己分子。“文化大革命”期间,纪律检查机构被冲垮,纪律检查工作中断。1979年后,主要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投机倒把、毁田建房、违反计划生育、生活作风和参加嫖娼、赌博等问题。1982年1月后,遵照中共中央《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重点查处经济犯罪案件。
1950~1990年,全县有1717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1961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对过去历次运动中受到批判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甄别,到12月底,全县给予平反70人,取消处分42人,改变处分28人,占受处分党员总数13.1%。这些平反的党员、干部大部分是在大跃进、刮五风、反右倾、拔白旗、整风整社、改造落后队等运动中被错误处分的。1979年后,对“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和一批历史遗留下来的旧案进行全面审核和复查。“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复查结果,认定给以法纪处分21人,定为犯严重政治错误7人,犯政治错误12人,不定性给予党纪处分21人,政纪处分4人,不处分作组织结论7人;反右倾斗争案件复查结果,改正149人,恢复党籍8人;复查历史旧案712件,改正604件,恢复党籍195人,并逐步消除一批受株连人心灵阴影。1984年,设审理科专门负责案件审核处理工作。1984~1990年,共复查复议党员、干部申诉案件292件,给147人改变原处分,维持原处分137人。
党纪教育
1950年至1966年5月,党的纪律检查(监察)机关,围绕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配合历次政治运动和整党整风,针对一些党员、干部缺乏党性、理想,党的观念淡薄和纪律松弛情况,运用党课、广播、通报、剖析案例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1980年,县纪委协助县委采取上党课、党校轮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教育。同时,开展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和执行《准则》情况大检查。1982~1984年,以宣传贯彻《党章》为主题,通过处理一批违反《党章》、《准则》的典型案例,结合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利用上党课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1985年,选择党风先进典型事例、英雄模范事迹等资料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帮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端正党风,建立健全《党风责任制》。1987~1990年,集中精力搞好县府部门所属单位行业作风综合治理,召开经验交流、会和公开处理大会,开展公开对话,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同时,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以及组织观看《夕阳在秋色中沉沦》、《“108”沉船》等录像教育片,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对被处分党员做到登门回访,因人施教,1988~1990年,回访被处分党员226人。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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