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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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11620020210000418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技术监督
分类号: F123
页数: 1
页码: 785-788
摘要: 本章记述永嘉县技术监督设办公室、标准计量管理股、质监股,下设稽查队、质检所、计量所。
关键词: 永嘉县 经济管理 技术监督

内容

民国6年(1917),县政府设度量衡管理人员,时称技士、技佐。20年(1931)7月,建立度量衡检定分所,隶属县政府建设科,分所设检定员和指导员,专事尺、斗、秤度量衡管理与检定。26年(1937)4月,县度量衡检定分所颁发《度量衡检查常识及取缔办法》。建国后,1964年9月,成立县标准计量管理所,隶属县市场管理委员会。1979年4月,划归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定员6人,配置仪器设备,开展度量衡检修、几何量、电学、力学计量的检定工作,并开始对部分产品参数进行测试。1986年10月,建立县标准计量局,1990年12月改名为技术监督局,行使全县计量、标准化和质量监督职能。全局定编44人,设办公室、标准计量管理股、质监股,下设稽查队、质检所、计量所。
  第一节 计量
  度量衡演变
  历史上度量衡演变较大,全县各地行业不尽相同。清德宗光绪二十四年(1898),清政府规定,度量以尺为主单位,10尺为1丈,10寸为1尺,10分为1寸;容量以升为主单位,10升为1斗,10斗为1石,10合为1升。重量以两为主单位,16两为1斤,100斤为1担,10钱为1两。土地面积以亩为主单位,100亩为1顷,10分为1亩。民国4年(1915),北洋政府制定《权度法》,规定权度以万国公会所制定的公尺、公斤原器为标准。17年(1928),民国政府颁布《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规定以万国公制为中华民国权度标准,长度以公尺为标准尺,容量以公升为标准升,重量以公斤为标准斤。市制长度以三分之一公尺为标准市尺,容量以标准升为升,重量以二分之一标准斤为一市斤,一市斤等于16两。但未能推行,时永嘉县市制、公制、旧制并存,计量混乱。民间计量长度常见的有市尺、鲁班尺、老尺、英尺等;容器有圆(方)木斗、二斗五升桶、五升桶、升、酒提等;衡器有大木杆老秤、木杆新秤、市秤、盘秤、天平秤、戥秤(专用于称中药或金银)等。。
  建国后,度量衡仍是多制并存,以市制为主。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规定国际公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计量制度,保留市制,市制一市斤一律定为10两,限制英制,废除旧杂制。1977年4月,中药用药计量单位钱、两、分一律改为克为主单位,毫克为辅助单位,商贸用16两制秤和医院、药店用戥称一并改制。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根据命令要求,县标准计量局组织力量对全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进行检查,查阅195个机关事业单位公文、统计报表共4168份,宣传国务院命令。1988年4月开始,对商贸、粮食、供销等系统在用市制台(案)秤改制工作,共改制各种台(案)秤800台(件),清理销毁市制木杆秤400张。这次计量改制历时近三个月,涉及到各乡镇、基层供销社、粮站,使国际单位制为基础法定计量单位并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度量长度使用米制,量器使用毫升量提,衡器使用千克秤。随着工业生产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度量衡器也不断改变。度器由竹木直尺发展为皮尺、钢卷尺、游标卡尺、千分尺、测微计等;量器有各种玻璃量杯、量简、量瓶等;衡器由木杆秤发展为案秤、台秤、邮秤、字盘秤、吊秤、地中衡、电子秤、精密分析天平等。
  计量管理
  器具生产 历史上计量器具大多由工匠制作。建国前,县城(今鹿城区)制作衡器秤店有30多家,80多人从业,分布在朔门、南门、西门一带。民国38年(1949)5月,永嘉全境解放,8月,永嘉县城区析出设立温州市,直属浙江省管辖。永嘉县人民使用的计量器具向温州市或外县购买。20世纪70年代,工商局下属企业组织生产台(案)秤。1980年后,县仪表二厂、江北机械厂、县仪表厂相继开始生产单相电度表、蒸气流量计、水表。同时,上塘、黄田一带一些个体户开始生产简易弹簧秤、木杆秤。随着计量器具生产兴起,县革命委员会于1980年5月31日发布《关于加强计量管理工作的通告》,根据通告规定,在全面调查计量器具生产、修理情况基础上,为8家制造木杆秤的秤工配备标准砝码。同时,邀请省、地计量科技人员来永嘉进行技术培训,解决电度表生产质量把关问题。国家《计量法》颁布后,对量具生产厂,从生产条件到产品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搞好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抓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使永嘉县量具生产从简单木杆秤、弹簧秤,发展到高精度水表、电度表、蒸汽流量计、加油泵、加油机、电压表、风电沼气闭锁装置等。1988年12月,县机电设备制造厂试制电动计量加油机经省标准计量局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测试合格,精度达到±0.3%。
  工业计量管理1980年3月,县标准计量管理所和工业局配合,对全县工业锅炉、受压容器使用压力表进行全面核定。1982年,为贯彻《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对全县工业计量器具进行全面检查,共检修游标卡尺、百分表、千分尺三大量具580种,在永嘉县汽车配件厂等有条件的工业企业中建立计量室。1985年,开展计量定级升级工作,把标准化、计量定级做为申领生产许可证、产品创优、六好企业评选条件。对工业企业计量管理水平、人员素质、计量检测率、计量器具周检率、计量器具配备率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有效实施计量监控。1986年12月,永嘉县无线电器材厂率先通过三级计量定级验收考核。至1990年底,通过三级计量级验收企业达34家。
  商贸计量管理 民国时县政府规定每年对度量衡检查一次,由政府派员同公安警士及当地商会进行,平时以保、甲长检查为主。建国后,计量工作以商贸计量为重点,正常开展市场衡器检查。1967年,组织首次全县衡器大检查,对基层粮站、供销社在用衡器进行普检普修。此后,对在用衡器、液体量提实行检、修、经常性管理。1978年,为42个基层粮站配上4只25克四等标准码。国家《计量法》颁布后,商贸计量从单纯衡器、液体量提检查逐步发展到对市场商品短斤缺两、商品计量包装等实行全方位检查管理。1988年,贯彻国家工商局《关于对市场商品计量进行检查的通知》时,开展对水泥计量包装的检查,在上塘、瓯北等地50个市场商店21种包装商品中,查处建德县卜家蓬水泥厂等在永嘉市场销售斤两不足水泥违法案件,为消费者索赔水泥15吨。
  医疗计量管理 1980年2月,永嘉县标准计量管理所与县卫生局配合,对血压计、压力表二种医疗卫生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修理。同年5月,对全县7个卫生院在用药物天平、人体秤、血压计、压力表、氧气表等进行普修,共检修医用计量器具198台(件)。国家《计量法》颁布后,对各地医疗计量进行周期检定。至1990年底,已能检定医疗卫生计量器具4项10种。
  第二节 标准化管理
  1983年,永嘉县算盘厂主持起草算盘标准,经国务院轻工业部批准(标准号为SG350-83),作为部颁标准正式实施。1985年6月,县算盘厂第一个通过标准化考核验收合格。198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颁布后,全县标准化工作从行政管理逐步走上法制管理轨道。1990年底,全县有27家企业验收合格,已制订企业标准36个,并依法备案和公布实施。1990年,在全县103家重点企业中抽样调查65家企业的标准覆盖率情况,产品标准覆盖率达81.6%,其中国营企业100%,集体企业70%,其他企业42%。同年9月,永嘉县减速机厂第一个通过采用国际标准认证。年底,全县有1家企业,6种产品通过国际标准认证。
  第三节 质量监督
  1974年,开始对阀门产品进行压力泄漏量参数测试11985年,开展对农药进行统检,对胶木电器、白酒、乳制品、糕饼、罐头、糖果等产品进行抽检,对生产、销售食品单位和经营机械、低压电器、服装、钮扣、鞋革、陶瓷等产品行业质量进行检查。1986年4月5日,国务院颁布《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使产品质量监督有法可依。1988年7月,成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从部分产品部分参数测试,发展到部分产品全性能测试。12月,实行阀门产品年度统检。1989年12月,质检所对阀门产品化学分析和机械性能测试通过省级计量认证,成为浙江省第一个通过计量认证的县级质检机构。同时,从1989年开始,根据国务院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部署,对生产、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进行查处,惩处经销伪劣商品。1990年,鞋类、家用电器安全性能测试项目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对检测合格,并经生产条件考核合格的阀门、鞋、服装、算盘、灯具等5种产品实施合格证制度。同年,县标准计量局与工商局、交通局等部门配合,开展打击假冒骗活动和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对266家有假冒骗行为的企业及个体户处以清退、罚款和补税80.2万元,吊销营业执照131家,有394人经教育后自动交代问题或投案自首,对3名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至此,质量监督工作从生产、流通、储运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增强质量监督工作深度、广度和力度。

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永嘉县志 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客观记述永嘉县的自然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设建置、自然环境、城乡建设、水利、交通、商业、工业、党派、政权等3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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